李敖书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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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书信集

李敖著作4个月前更新 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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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李敖书信集》自序
  • 一、我怎样给王尚义擦屁股
  • 二、以失业为业
  • 三、才吏自扰
  • 四、谁来激烈?
  • 五、一个作家的反叛
  • 六、为“护照”而战
  • 七、论识货
  • 八、给许荣淑的一封信
  • 九、我才不走呢!
  • 十、给徐璐的一封信
  • 十一、公器、选举及其他
  • 十二、我为什么“战斗性隐居”?
  • 十三、“三进宫”答刘辰旦
  • 十四、坐假牢与判假刑
  • 十五、回邓维桢的一封信
  • 十六、特权阶级与残山剩水
  • 十七、兔唇与真理
  • 十八、自大者言
  • 十九、归骨于昆仑之西
  • 二十、乱世中的一个感想
  • 二一、答陈平景
  • 二二、全是天方夜谭!
  • 二三、做光明磊落的朋友,做光明磊落的敌人
  • 二四、别人捧得不够
  • 二五、永怀沈铭三先生
  • 二六、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 二七、小批新生代
  • 二八、我为什么不鼓掌?
  • 二九、愈来愈像小偷了
  • 三十、选举期间的三封信
  • 三一、回“苏秋镇之女”的一封信
  • 三二、扳手与玫瑰
  • 三三、大丈夫不怕失败
  • 三四、“我心里有老虎在闻玫瑰”
  • 三五、为黑吃黑举一个例
  • 三六、回陈水扁的一封信
  • 三七、给谢长廷的一封信
  • 三八、记“四大寇”之一
  • 三九、我们有同第二代斗争的准备
  • 四十、人见人怕鬼见愁
  • 四一、佛头上与太岁头上
  • 四二、给施启扬老兄的公开信
  • 四三、给杨金欉市长的一封信
  • 四四、给台北牢头的一封信
  • 四五、你有郑文良,我有赖文良
  • 四六、“吴代叶僵”探秘
  • 四七、你怎能把所学和所用变成两截?
  • 四八、善有恶报又何妨!
  • 四九、关于同志的质疑
  • 五十、质问黄少谷先生
  • 五一、蚱蜢者,匪谍也
  • 五二、封建主义是海峡两岸的共同敌人
  • 五三、我不能不抗议了!
  • 五四、迟来的“Ping”
  • 五五、李敖看《消灭李敖,还是被李敖消灭?》
  • 五六、寿星杂感
  • 五七、可以怀古,不必怀乡
  • 五八、不要为扶住懦夫而让勇士倒下
  • 五九、左眼-右眼-青眼-白眼
  • 六十、论小的也要

《李敖书信集》自序

这本《李敖书信集》,共收了六十封信,最早一封是1966年4月25日写的《我怎样给王尚义擦屁股》,最晚一封是1986年3月5日写的《论小的也要》,前后相距,足足二十年。

二十年间,我从三十一岁老到了五十一岁,历尽沧桑又饱更忧患,虽然人事已非,少时不再;但是吾心所是,却老而弥笃。回看这些信,可以一贯看出我的异端性格与独立气概,非但不因岁月而颓唐,反倒随年华而日显,这种坚定与顽强,固令人头痛令我自憙者也。

我生平写文虽多,写信却少。所写信中的最大特色,是我的一片坦然,并无不可对人言之处。司马光说:“不诚之事,不可为之。”这些信中千言万语,特色就在可以告人以诚。正因为存诚在兹,所以信写出了,不论收信人或千万人,人人都可以看,这也是令人头痛令我自憙者也。

六十封信今晚编定,特举自憙者二事,以为发微,并告读者。

1988年5月5日夜

我怎样给王尚义擦屁股

亲爱的小姨:

21号晚上你和康白来看我,正巧一位民意代表请我吃饭。第二天我就打电话跟康白联络,正巧他又不在。昨天和康白通电话后,我才知道我在,13号16号两次跟他长谈(关于尚义的遗著事,托他转话给你们)的“效果”并不大——因为你们似乎仍未“放弃”一个与情理法都不合的“自扰”念头,仍要找我“谈”——完完全全浪费时间的“谈”!

因此我不得不很客气很不保留的写这封信,坦白向你们说几句,我不得不浪费一次时间,我痛苦地觉得,这次时间的浪费,完完全全是“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促成的。因此,我告诉你,我实在厌恶他们已极!

首先,我想你一定知道,我李敖是尚义生前的一位跟他并不“投机”的朋友,坦白说,我并不喜欢他。我觉得他不成熟,多其不应多之愁,感其不必感之感。他没有定见和深度,今天信耶稣,明天拜居士,后天又躺在床上,为失落的自我而哀鸣。我对他的总括印象是他太浮动,甚至太好虚荣。当然他的兴趣很广,人又聪明,多才多艺,自然可交到一大堆跟他同一气质但却远不如他的浑小子们做朋友,自然也可投合一般跟他同一气质却远不如他的浑小子们,使他们成为他的“忠实读者”。这种“忠实读者”,在尚义早夭以后,更对他油然而起了一种悲剧意味,这也是他的“遗著”比他的“生前作品”较受欢迎的一个原因。

正由于尚义的才艺远超出包围他的人之上(包括他的家),所以他慢慢在包围他的人的赞赏之下,更玄之又玄起来,直玄到身罹肝癌而死,才暂时使包围他的人明白:原来尚义之死,跟他们的赞赏也不无关系——尚义如果“不走这条路”,也许根本不会得这个鬼肝癌!

这也就是我始终认为:尚义之死,跟“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不无关系,也跟尚义的家人不无关系。我这种认为,一定得罪许多人,可是我绝不在乎,随别人怎么说我,反正我要说我要说的真相。

这也就是我在尚义死后,发现尚义的弟弟也“走这条路”的时候,我立刻表示“冷淡”的原因。我对尚义的弟弟的缺少“鼓励”,乃至不发表他纪念尚义的文章,不欢迎他来看尚义的遗物……等等,都是我最“无情”的一面,我觉得我的不婆婆妈妈,虽然明显的使人不快,但是至少也明显的表示出我的基本态度,我大可不必假惺惺!

尚义在死前不久,经济上,由于他的花费稍大,已经很不景气。他跑来找我帮忙,我借了一些钱给他,并且由我经手,还向萧孟能借了两千元,当然这些都是倒账。他要卖一部分书给我,我也收购了。此外,《文星》发表了一些他的稿子,也对他不无小补。他又托我找文星替他印《狂流》,可惜我未能帮成功。他又提议朋友捐款“赞助”他毕业,我很不以为然,我当面告诉他:“这叫什么作风!”我并且拒绝了这种我不赞成的举动。

在另一方面,尚义对我的作风是:一、反对我跟他妹妹尚勤来往;(幸亏我直接认识尚勤,直接认识你,不靠他“帮忙”!)二、联合出卖李敖的朋友,倒向“徐复观之流”!

亲爱的小姨呀!我李敖这点雅量还有,我对尚义,始终不因他对我的“作风”而说什么,我只是装糊涂,直到他在我眼前死去,我从来没就上述两件事,说过一句话。

我自信我比尚义的思想广阔得多、成熟得多,我不会怪他所做的,可是我的坦白性格,也使我不论在他生前死后,从不掩饰我对他的“批评”——我绝不“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而去歌颂他、赞赏他,我仍旧坚持我对他生前死后的一贯认定。

你知道我在尚义去世后,曾多少帮了一点忙。那次帮了一点忙的经验,也多少使我恍然大悟“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据我所知:答应捐巨款后来却黄牛者有之;答应保管遗物后来却怕“闹鬼”而推到我来代管者有之;答应整理什物后来却叫我代劳者有之;答应整理遗稿后来却叫我熬夜代编者有之;答应接洽出版而黄牛者有之;答应照顾尚义女朋友而竟意图“接收”者亦有之。……凡此种种,明眼人如我李敖者,无一不看在眼里、笑在心里。我甚至忍不住朝自己说:“这些事呀!按说该是我李敖做的,怎么会是‘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做的呢?怎么会是那些‘为人师表’式的‘正人君子’干的呢?”

亲爱的小姨呀!我是一头老狐狸,对人间冷暖看得本来已多。可是尚义之死,竟又使我多看了一些人间怪现状,我真忍不住要叹他几口气!

这也许是“缘分”吧!我压根儿没想到,尚义死后,关于他遗著的印行,竟落到绝不该落到的我的头上!其中详细经过,以尚勤最清楚,也是最好的人证。总之,在“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说话不算话以后,在他们诸君子把双手一摊表示没办法以后,尚勤不管我高不髙兴,哭哭啼啼,硬要我编、印、校、出版!我也一直勉为其难。(我根本认为尚义的书对青年们有坏影响!并且写得很不成熟!)总之,“从异乡人到失落的一代”,在许多求人求己的过程里,终于能够问世,我也总算做了一件“义举”或“伤阴德之事”!谁想到在我如释重负以后没几天,尚义的感情环上的人又来了!又是由尚勤出面,催我设法出版那本我在尚义生前帮不上忙的《狂流》!我当时因为实在不愿再欠萧孟能的情,毅然表示我不干了。尚勤一气之下,竟把《狂流》拿到一家鬼印刷厂去排,校样打来后,一塌糊涂,连尚勤都觉得好气好笑。于是我又不得不出面,“托”了人,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跟那家鬼印刷厂毁约,拿回稿本,转送到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的印刷厂去排,尚勤亲自校对,可是没校完,她就出国了!

尚勤出国后,留下的《狂流》是被“尚勤其他男朋友”弄失一部分的底稿,校对极差却又签付印的部分成书,和文星书店出面代欠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印刷厂的两千零九十元的债务(全部印《狂流》费用还不止此数,你们家里只拿出五百九十元正)。因为这部稿子被尚勤搅得骑虎难下,我不得不花钱请人代为校补(主要是从尚义早期的《狂流》草稿中,辑补那被弄丟的一部分底稿),又为了尚勤已签付印了一部分成书,以及发行的普遍,我不得不勉强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的负责人,请他们干脆以公司的名义出版。否则呢,我李敖“耍无赖”——“印刷费不付”!

当时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已为这部书压版过久而大喊吃不消,又碍于文星和我的情面,只好勉为其难。出书后果然读者来信埋怨错字太多,想不到在埋怨的人中,竟还有“王尚义的弟弟”!当然尚义的弟弟不知道,这部书是他姐姐校的。可是他不会不知道,这部书是由我李敖接手办的,他似乎应该通过我,来表示“抗议”吧?

我也顾不得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的负责人,埋怨我经手的这部书,至少在校对方面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信誉,我只好硬着头皮,叫他们“改善”!

总之,我承尚勤的“命令”和“嘱托”,代为经手和接手出版尚义的两本书,前后所花的烦恼、心血与人情,已经实在可观,我已实感疲倦、实感费力不讨好。谁想到在出书一两年后,在这两本书对外尚在继续供应、继续发行的时候,忽然又有所谓“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冒出来,“煽动”王府两代,又要重印尚在供应尚在发行的尚义遗著了!这不是庸人自扰是什么?这不是没事找事是什么?这不是浪费时间是什么?这不是故意捣蛋是什么?对这种“伟大的提议”,我忍不住要气愤地质问:“尚义的书,印得好坏也好、卖得赚赔也罢,你们这些‘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在一两年前干什么了?在尚义死后干什么了?难道尚勤出面所做的一切没有代表性和责任吗?难道我李敖奉命接手,也没有代表性和责任吗(这种责任是道义的和法律的)?你们居然异想天开,居然想煽动王府,硬行重印(盗印!)这两部书,这不是混蛋吗?居然想乱耍花样、乱生枝节、庸人自扰,这不是故意陷尚勤和我于不义,故意寻我们开心,找我们麻烦吗?”

总之,亲爱的小姨,我李敖如今已经完完全全领教了“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如何去“爱”尚义!如何在发扬尚义的“幽光潜德”!同时也完完全全领教了他们的是非尺度是什么德行了、“商业道德”是什么德行了。不但领教了他们,也领教了除尚勤外“王府两代”的莫名其妙了。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很气,并且愈写愈气,你们居然头脑不清,还要约我“谈”,“谈”个屁!我火大了,并且为你们的“狂流”而感到厌恶已极,老实告诉你们,我实在已忍耐够了,实在已吃不消你们和你们对尚义的“伟大的爱”、“伟大的余情袅袅”了!随你们乱搞去,只是不要惹到我和我奉命代办的一切,否则的话,大家走着瞧,我绝不受人耍,我倒要看看谁敢对我蛮不讲理!

虽然写了这么多义正辞严的气话给亲爱的小姨,可是它们丝毫不影响我对亲爱的小姨的亲爱,我还是想”一箭双雕”呢!什么时候,你到我家来,我请你再去看脱衣舞!

一口“气”写了两小时,天亮了,我也足足过了三十岁了(今天是我三十岁的生日)。这封信,我复写了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一封寄给尚勤看。

敖之1966年4月25日

(信中所说“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是以陈鼓应带头的。)

以失业为业

振亚兄:

我先剪一条今天台北的《中央日报》消息给你:

文星书店已改组

〔中央社台北27日电〕文星书店为谋求扩大业务及完成现代企业化组织,已决定改组为文星书店股份有限公司,并于今天召开第一次股东会,选出黄少谷、端木恺、邵华、许孝炎、魏景蒙、叶明勋、萧同兹等七人为董事,张明炜为监察人,并举行第一次董事会,选举萧同兹为董事长,邵华、叶明勋为常务董事。并决议由董事长兼任发行人,另通过聘请胡汝森为总编辑,郑锡华为总经理。

新公司决定设置编辑委员会,聘请李荆荪、黄雪邨、吕光、李廉、张继高、胡汝森等六人为编辑委员,负责厘定该公司出版之基本方针。

看了这个消息,你自然会会心地了解:——“文星书店,已经‘接棒’成功,但却老年人接了青年人的棒子!”

这个名单听说是昨天决定的,我已在它决定前二十七天(本月1号),退回了文星书店每月送我的五千元“看稿费”(可称做“月薪”),正式写信给孟能,表示不干了。在这个名单中,你可以注意到没有萧孟能的大名,这也可算是“公平惩治文星二元凶——萧孟能、李敖”吧?

你在台湾时,看了我那篇《我们对‘国法党限’的严正表示》,可是你却没眼福看到“后果”,现在你总算看到了吧?

听说为这次“文星事件”,香港闹得很凶。我看到—些消息、评论,和对我这篇文章的转载;美国方面,侨报上也有专题的社论,表示不平。

你1月8号给我的信,和2月8号给凤翰的信,都早收到,只是这一阵子忙着跟文星分家,(你参现过我那不算小的书库,俅该知进分家多麻烦!)所以耽误了许多事,也迟迟没能给你回信,请别怪老弟。

你问《大学生活》复刊后,我可否写点稿子。此事我很愿意效劳,但很想多知道一点情形。如《大学生活》有没有进入“自由中国”的自由?你们需要哪一种性质的稿子?你又问今年香港书展文星参加不?据我所知,此间有关方面这次根本没通知文星,大概是“弃如敝屣”了!不过这次文星“改组”,从某些角度说,是一个“从良”的起点,也许大官人们会不再嫉视它。过去的文星,萧孟能、李敖都不是国民党,这次改组,济济多士,清一色都是“本党硕彦”,情况自然不同,我们要祝它好运!

我个人方面,无所谓失不失业,盖我有生以来,还没找到过任何一个正式的职业。我的大学毕业文凭,直到今天,还长捐箱底,一直没派到用场。这次本人“逆”流勇退,乃是痛感于“内忧外患”,不得不尔,故连一最不正式的起码资生之“‘伪’职”,亦终于放弃。今后之路,亦极茫茫,台湾似乎已无敢用我的公私机构,我打算完全靠写书过活。我计划出一点自己的“不惹麻烦或少惹麻烦的书”(如史论、日记、情书之类),期为当道所容,勉强糊口。如果非查禁不为快,也盼能少禁一二为感为祷。至少到目前为止,台湾还是聪明人说了算,聪明人对我,只是十分讨厌,似乎尚未百分仇恨,至少还知道抓此现代“祢衡”,必闹得天下皆知,必横被害“不贤”之名,必示人以不广,未免划不来。并且他们也调查得清清楚楚:“李敖那小子,只是写文章,极不‘活跃’,更无政治野心,故亦不足为大害。”所以,尽管台湾一些在朝的和在野的职业“文警”整天朝我硬戴大帽子,但在聪明人的调查之下,知道那些王八蛋们纯系恶意栽诬,想借刀杀人,故亦不信王八蛋们的王八叫。就凭这种事实,我李敖直到今天“生路日蹙”之时,还能自由写信,向振亚老哥报告近况。思念起来,犹不得不手摸脖子,暗谢“皇恩浩荡”也!

我的书,想在海外发行一些,聊示招徕,并广销路。你是友联出版社社长,又是马来西亚文化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不知能否助我在海外发行上一臂之力?我第一次可能出书十册(主要部分是我的史论、日记、书信、情书之类),大体好销,不致惹当道之忌。我愿意以稍低的折扣,尽快先收进现款。我这些书,正计划付利息借款筹印,故对现款回笼不得不重视。

你回香港后,陈刘笃来了,他们亚洲(新亚)出版社的代销业务也做得很起劲,有一次我们吃了一顿饭,只是不熟。你若无代销兴趣,我打算问问刘笃看。总之,以你我的交情,我必然优先把“麻烦”给你,极盼你开示你们方面的条件。

我打算花两年时间,纯粹用自己的著作赚一些钱,存一些钱,然后搬到郊区(北投之类),“凄凉卧草莱”,做它“寓公”去也。到那时候,我准备花长一点的时间去写几部专题性的学术研究,如“中国迷信史”、“中国娼妓史”、“中国西化史”之类,不再或少写杂文、少放野火,“改过迁善”,做个“乖乖”。如果当道者不给我这两年的谋生机会,我当然也没办法,我只好到一个光线稍差的小地方,安心享受长期免费饭票!

信笔写来,已是清早6点,先就此告停,改日再向振亚大哥请安。并候

员霖兄好

敖之1966年4月28日“深夜”6点钟

我已不用文星转信,我租了一个信箱:“台北邮箱24011号”。

才吏自扰

亲爱的老太:

你叫七小姐转下的马占山吴焕章等给爸爸的抗日敌后工作证件,都收到了。许多抗日敌后工作者横被栽诬做“汉奸”,此种冤情,我的老子不是第一个。上次王家婚礼上过来向我敬酒的梁肃戎先生,就是最著名的一个例子。现在有许多曾参加过“叛国”活动的人,他们“表面洗心单面”以后,似乎唯恐别人的纪录清白,所以整天栽诬别人,把过去自己戴过的不光彩帽子朝别人头上戴。这是人间最无耻最阴险的丑事,可是他们却优为之,并且还整天拿着官方的津贴,大谈其“忠奸之辨”!

这次你被人陷害,说你一个年望六十的老太婆,竟在台中一中“要斗争黄校长”。我看了三姐转来你的信,又好气又好笑。你在台中一中工作十多年,工作成绩有目共睹,自可不怕任何调查。你知道我过去一再写文章攻击现在的中学训导处活像警察局,而你老太太正好在一中训导处掌管全校小毛头请假大权,不肯收任何红包,自然积怨不少。你记得上个月我还向你开玩笑说:“您老太是标准的‘悍吏’,中学训导制度的严格与不合理,在某些方面,甚至需要‘人情’和‘红包’的力量来软化它、来松弛它,否则板板六十四,完全照严格与不合理的典章执行——不打折扣地执行,小毛头们就更苦了。您老太在中学训导处,铁面无私,完全是一个守恶法的才吏,未免太可怕了!”

你记得宋朝诗人陆放翁的诗吗?

本来无声只畏扰,

扰者才吏非庸人!

世上有许多私德极好的公务员(如你,甚至如目前整天拿显微镜找我罪状的党军方面部分人士),他们往往因为自己是“淸官”、是“爱国者”、是“守法者”,都难免犯了“恃清官而胆气粗”的毛病。因为私德极好的人,往往因为骄傲他的私德,而犯了富兰克林所谓的“道德的过失”,往往过度怀疑别人的私德、怀疑别人的清浊与忠贞,这是很可悲哀的现象。陆放翁的诗,正告诉我们“庸人自扰”的情形,远不如“才吏自扰”。庸人只是贪污无能罢了,哪敢理直气壮地扰人?真正俯仰无愧的人,才会为他们的善良和守“正”不阿(他们以为的“正”),而制造出悲剧!

才吏在社会上,自己并非因守正不阿而不受排挤,因为在风气败坏的时候,才吏也究属少数人。往往因受排挤的时候,他们会突然灰心失望,觉得正直的下场竟是如此;好人的下场竟是这般,因而有一种愤激之情。依我看来,这是大可不必的,虽然这也是一种不算反常的反应。

以前铁路局长陈瞬耕下台的时候,我想他最会有这种心情。

如今你老太因受做才吏之累,在某些方面,也不失为求仁得仁。我盼你宽宽心,并且要知道办案的人也会有智慧的“才吏”,是非应该可以大白。

尚勤昨天返美,我精神不佳。盼你到台北来玩。《北非谍影》真不错,我愿陪你再看一遍。

我总怀疑你今天的困境,乃因“为夫所累”“为子所累”之故,而“夫”“子”二人,又都为冤抑所累。想来人间天理之大白,还需要再过一世纪。

小敖敬上1966年9月15日

谁来激烈?

寄王崇五夫妇

崇五老伯、岫容伯母:

真是好久不见了!没想到阔别这么久,也没想到府上已迁到中和乡!

谢谢你们的贺年片,谢谢“全家问您好”。我今年忙得竟一张贺年片也没寄,失礼透顶,千万请原谅,请原谅!

孙智燊已于去年11月26日在美国结婚,新娘子是裕珩兄同班同学温擷云,他们真可说是“有缘千里‘去’相会”!今年1月31号,我收到智燊寄来的一封信,里头附寄了一份美国侨报的巨幅社论,是替《文星》被查禁“呼冤”的,可见此次“文星事件”影响之大。

我已于本月1号正式离开文星书店,其中原因,不说自明。我现在也无路可走,只打算印点自己的书——不惹麻烦或少惹麻烦的书,混混饭吃而已。

今晚读崇五老伯十二年前写的那篇《丁先生言行侧记》,读到:

辛亥革命成功后,民国建立,先生膺选为国会议员。民国二年,宋案发生,袁世凯将不利于民党,对国会议员中之民党分子,尤视为眼中钉,时先生族人某游宦京师,日哓哓于先生之侧,力劝先生委曲以缓祸,先生愤然曰:“让老袁把我的头拿了去吧!”

这段故事,使我感触老半天!丁惟汾先生在这件事情上,真是英雄好汉。当然鼎丞先生活到今天,不必再“委曲以缓祸”了。因为在“民党”当政的今日台湾,“委曲以缓祸”的,当然不会是“民党”啦!

我在旧书摊上,买到一本《中华民国大学志》,上有鼎丞先生亲题送人的字,颇为难得。

我建议岫容伯母不妨以“坐牢资历赛过王崇五”的经验,写一点狱中的回忆,我深信那将是中国人权史、狱政史的好材料,对将来社会的改革,必将大有裨益。

崇五老伯也应尽快把中共早期党史的“独得之秘”(如吴廷康、杨明斋等人的媒介作用等等),整理出来,对“知己知彼”的工作上,当大有帮助。目前,“知己知彼”的功夫,做得实在不够。政大教授王健民写了《中国共产党史》三巨册,拿到中正书局卖了一天,就不准再公开卖了!此事王健民现在还在力争中。准此以观,在“知彼”的“标准”和“公开度”还没明确以前,崇五老伯欲把“独得之秘”印行问世,似亦非得先取得“特准”不可也!

草草奉上几句,聊表感怀之意。改日当亲去府上。面候起居。敬请

双安并祝

裕珩兄嫂及阖府青少年男女士大好!

李敖1966年4月20日夜4时3刻

再寄王崇五夫妇

崇五老伯:

7号(周末晚上)承赏饭,自当如约前往,先致谢。并请转告伯母,千万要吃“家常便饭”,一如往例最好。过去我在府上吃饭,每次都吃得最饱,这还是因为“祖籍山东潍县的关系”——人家是“乡音未改”,我则是“乡味未改”也。

只有伯母做的饭,最能有“乡味”,我这个结论,您该是最好的证人。

最近我又被在朝的和在野的“思想瞀察”们大围剿,至有以“卖国”相诬者,真是千古笑谈!“国”岂易“卖”也哉?尚有“国”可“卖”也哉?

久不读旧诗,今晚心血来潮,特抄陆放翁《过广安吊张才叔谏议》,聊寄今古相知之意也!

春风匹马过孤城,

欲吊先贤涕已倾。

许国肺肝知激烈,

照人眉宇尚峥嵘。

中原成败宁非数?

后世忠邪自有评。

叹息知人真未易:

流芳遗臭尽书生!

此请

双安并颂

阖府大吉

李敖敬上1966年,又是五四了!

一个作家的反叛

亲爱的酒鬼(醉鬼?):

“不为酒饮,乃为醉饮”,古人之言,君实证之。

这几天苏联作家Kuznetsov在英国请求政治庇护事件,颇使我注意。——在苏联,竟还有放他出境再被他逃掉的“自由”!一些整天骂苏联的“非铁幕”国家,当然不会发生这种尴尬事——因为没有“放他出境”,所以自然美名在外(可是人不在外)!人都他妈的成了“内人”!

8号登出他的声明和三封信,真动人。他说:“IfIwerenotawriter,Imighthavebeenabletobearit.But,sinceIamawriter,Ican’t”Kuznetsov又证明:“……IsolemnlydeclarethatKuznetsovisadishonest,conformist,cowardlyauthor.Irenouncethisname.”他可真行!

我在台湾,所差强人意的是,我尚没有否认什么的必要。“文星”以来,我没写过任何我不高兴写的。区区纪录,得来亦颇不易!

Kuznetsov又致书宣布退出theUnionofWritersoftheU.S.S.R.,不管如何天翻地覆,我尚不致如此。因为我从不加入什么文协和青协。区区傲骨,岂易致哉?今日台湾作家能拒统制文艺势力如此者,又有谁哉?

在可诅咒的时代里,“有所不为”竟成为不易达到的美德——懦夫式的自豪美德,你说多该可叹!

不能出境的在家里坐的“作家”1969年8月11日夜深

有书,或可便中代访:

一、友联:《自由之道》、《自由主义者的信念》。

二、文会出版社:《香花怎样变成了毒草?》

三、宇宙出版社:《古代采补术搜奇》。

四、龙门书店:《读经问题》。

还有你答应的大屁股画报之类。

有一种Olivetti牌Editor型的打字机,台湾卖两万七千,不知香港卖多少?我对此打字机极感兴趣。

你的问题似乎还是想得太多、写得太多,结果流于“自我陷溺”(self-absorption)。受过良好思想方法训练的人,该先学会想得清楚、写得简单。过度地想和写,会使一个人糊涂而入迷津。流弊和吃得太多等无异。——“是所至嘱”。

(1969年8月11日《联合报》)

为“护照”而战

——给外交部朱抚松部长的信

部长先生:

这是我继11月1号后,写给你的第二封信。

关于贵部的态度与稽延部分

我向贵部申请“护照”,是锡安旅行社代办的,旅行社早在8月25号下午,就向贵部送件了(560526),按照贵部一般作业程序,是四十八小时内发下护照,可是旅行社转告我:“别人都准了,可是李先生的护照外交部不肯发,请李先生打电话到3111826亲自解决吧!”

我打电话到3111826,对方是一位脾气奇大的公务员,后来知道是专员级的,叫汪应松,他向我咆哮的情形,我已在上一封信告诉你了。这个案子一压两个多月,直到我写信给你以后,贵部才给我回信,前后稽延,已长达两个月零二十天。查公务人员执行职务的态度和不得稽延,于《公务员服务法》第一条、第七条著有明文,这在西方行政学中叫做“服务道德”,在东方行政学中叫做“公务员的伦理义务”,“如果违反了这种义务,就是失职”(美浓部达吉《日本行政法》、田中三郎《行政法总论》、林纪东《行政法上的公务员》等均栽于专著),如今贵部公务员在公然侵害人民权利以后,又公然违背公务员起码的服务态度与规范,桿不置复,这种“衙门风气”,究竟如何处理,请你答复。

关于贵部“违宪”与违法部分

从1949年起,直到今年8月18号以前,三十一年间,我一直困居此岛,未能离开也未能获准离开。这一“强迫永不分离”的事实,我在上封信中也对你说过了。三十一年间,最跟贵部有关的,是美国国务院邀请我访问那件事。美国大使馆在1964年5月18号、6月1日写信邀我访美,但是因我不准离境,只好谢绝。三十一年来,因为这个地区的公务员对我的特别关爱、过分服务和紧迫盯人,使我自由、权利受损情形,被违法侵害得卡有厉害。这些违法侵害相激相荡以后,就形成法律中的“因果关系”(causeandeffect),就是说:无先行的事实,则后行的事实就不致发生,先行事实成为对结果发生有重要而直接影响的条件,结果发生,是违法的自然相当的结果(naturalandprobableconsequence,见TheProximateConsequenceofanAct,33Harv.LRev.633,1920)。按照《宪法》第24条,本明文规定:“凡公务员违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者,除依法律受惩戒外,应负刑事及民事责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损害,并得依法律向国家请求赔偿。”《民法》第186条,也规定公务员因故意违背对于第三人应执行之职务,致第三人之权利受损害者,负赔偿责任。”自由在《民法》上也为权利的一种,贵部违法侵害我自由、权利,并违背对我应执行的职务,究竟如何处理,请你答复。

关于贵部不采信“公文书”而采信报章部分

11月1号写信给你后,总算在半个月后(11月15日)得到回信,信中说:

径启者:奉交下台端本月一日致本部朱部长函敬悉。查申领护照按规须据实填写护照资料卡,台端所填资料卡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用特函达,请即亲自或书面委托他人前来本处办理更正,以凭发照。

读过以后,我真忧喜参半。喜的是,贵部公务员虽然“欺下”,可是毕竟得“谄上”,上面交办下来——“奉交下”之后,总不得不给下面的小百姓一个回信,而不再留中不发或公文旅行;优的是,贵部给我的答复,竟依法不能成立,对照我上次给你的信一看,便知道答了等于没答。

我在上封信中说:“我送来的是户政机关(区公所)发的合法文件,手续跟一般小百姓完全一样。”换句话说,贵部根据“公文书”——户政机关的公文书,就没有理由刁难我,没有理由向我要比一般小百姓多的任何形式要件!纵使贵部要霸王硬上弓,硬要,也得依法有个像样的根据或不像样的根据。但贵部有这样依法的根据吗?没有,完全没有!贵部有的,竟是一小块剪报!剪报上说,李敖胡茵梦离婚云云,这就是你们所说的“经查与事实不符”,而拒发护照,而要我“办理更正”。

现在问题就出在“经査”方面,你们是公家机关,“经查”手续自以“公文书”为依据,“公文书”上关于我的婚姻状况,你们竟不引为依据,撇开不采,反倒转过头来,要根据报章来“查”,一小块剪报就算“经查”完事了吗?照一小块剪报,就可以推翻附卷的“公文书”了吗?这种“经查”未免太草率了吧?何况,纵使该“经查”也不是你们外交部的责任,正如我前信说的:

部长先生,你们这个部,管闲事可管得太多了些!你们显然在兼办内政部(户政单位)和司法行政部(调查单位)都不闻不问的事!你们太扰民了!你们对小百姓的婚丧喜庆悲欢离合这么察察为明,请问如果一对夫妻在拿到护照后离了婚,或一对情侣在拿到护照后结了婚,你们是不是要追踪而至,吊销他们的护照?你们不能安外,却如此攘内,真太莫名其妙了!

关于这个“公文书”不采信而要专采报章的依据问题,究竟如何处理,请你答复。

关于所谓“婚姻状况”与“事实不符”部分

贵部回信所谓“婚姻状况”与“事实不符”部分,“经査”方法是看报剪报,姑以这种离奇的方法为训,请看“婚姻当时的状况”是怎样的——

〔本报讯〕李敖和胡茵梦昨天下午结婚了。

他们的婚礼在李敖的家里举行,没有任何的仪式,知道这个消息的朋友只有很少数的几位。有一位朋友送给他们一套《史记》,一位朋友送了一幅画,另外一位朋友送了篮红玫瑰。

这是“中华民国六十九年五月七日”报章新闻的第一段,请问贵部的“看报专家”看了有何发现?按照《民法》第982条,明定“结婚应有公开之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在法律上,这叫“法律婚主义”(GrunsatzderobligatorischenZivilehe),即婚姻的成不成立,都以是否履行法律上一定方式为准,要有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缺少了这些要件,就是婚姻无效。《民法》规定公开仪式是典型的“仪式婚主义”。所谓“公开仪式”(feierlicherGebrauch),在要求仪式公然,为一般不特定人均可共见之意(二十二年司法院解释院字第955号),比照这种《民法》上的形式要件,试问贵部的“看报专家”,是不是光从看报,就可“经査与‘法律’不符”了么?贵部是公家机关,公家机关跟我们小百姓办事,如与法律不符,试问小百姓如何“办理更正”?

按照德国、法国、瑞士等国家的立法例,婚姻当事人必须先将婚姻事由呈报给户籍吏(Standesbeamte),经他公告(称为“媒姻预告”Aufgebot),以确定有无各种婚姻障碍,然后当事人同至gleichzeitigerAnwesenheit户籍吏面前,做结婚的意思表示,再经户籍吏宣告后,就依法取得夫妻身份,婚姻即可成立。但是咱们伟大的“中华民国”却不这样,“中华民国”的婚姻户籍登记正好反其道而行之。“中华民国”的《民法》虽然不以登记和“证明文件”(结婚证书)为婚姻成立要件,但是《户籍法施行细则》上和区公所公务员威风下,却道道地地的要这些,否则休想在户口上完成登记!

我在上封信中说:

因为“丈母娘”扣留胡茵梦户口图章,胡茵梦一时迁不到我家,所以还没完成《户籍法》上手续,不料不久就离了。如今你们外交部兼管连区公所都不管的业务,是否妥当呢?

所指关键就是在此。这一婚姻,既然无法达成“中华民国”层层法律与衙门所要求的条件,既然提不出婚姻成立的“公文书”,试问你们教我如何前来“办理更正”?我又凭什么来“更正”?如果说,我“更正”结婚复离婚,试问与附卷的“户籍誉本”一致吗?不一致,岂不“经査与‘法律’不符”了吗?这样“更正”——与附卷“公文书”公然抵触的“更正”,请问你们给我护照,你们站得住吗?我“更正”,我站得住吗?你们犯的,是《刑法》第213条;我犯的,是《刑法》第214条,双方都是伪造文书罪啊!究竟如何处理,请你答复。

关于“法律承认”和“事实承认”部分

由于贵部回信所表达的中华民国外交部公务员的大脑构造,所坚持的所谓“经查与事实不符”,引起我对你们办外交的人的法律知识好奇。你们办外交的,别的法律容或不熟,但是国际法不熟是不行的。国际法中的承认(recognition)观念,正好用来说明这个“李敖对‘中华民国外交部’案”:

国际法上对“承认”,有两派说法,一派是“构成的”(constitutive),主张国家必须经过别人承认才算,否则没有国际法人的资格;一派是“宣示的”(declaratory),主张国家存在是事实问题,不是法律问题,管你承不承认,老子还不是活在这个世界上。

对国家的承认,理论上,一切承认都该是“法律承认”(dejurerecognition),一如贵部对李敖的婚姻状况承认,该是根据区公所“户籍誉本”而做法律承认一样。但在事实上,有的国家,为了政治上、经济上的方便,也把不肯在法律上承认的,权宜处理,给予“事实承认”(defactorecognition)。

一般情形是:在“事实承认”以后,都慢慢演为“法律承认”,像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以色列,都是“事实承认”于先,“法律承认”于后,这种顺序与层次,是办外交的人外交技巧的常态。

但在“李敖对中华民国外交部案”里,中华民国外交部中办外交的,却离奇发生了外交技巧的变态:贵部竟在同一个政府的“法律承认”里、“法律承认”于先的事实公文里,居然要求提供“事实承认”于后的法律更正!这种倒果为因、这种无的放矢,真亏得你们发明得出来!你们太荒唐了!

依照《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议决书,公务员常犯的毛病有“饰非卸过”(鉴字第1739号)、“蒙蔽上官”(鉴字第1829号)、“捏报事实”(鉴字第1833号)、“朋谋伪报”(鉴字第2303号)、“未加详查,潦草呈复”(鉴字第2340号)等等等等,这些德政,似乎贵部公务员在李敖问题上已无役不与。《公务员服务法》第6条明定“不得利用职务上之机会,加损害于人”,第23条明定“公务员有违反本法之行为,该管长官知情而不依法处置者,应受惩处”。现在我不怕麻烦,再写这封千言书给你,让你“知情”。三十年前,你太太在《我在台北》里描写你——

嘴懒手疏,谈话写信都是标题,绝不会有详绌叙述,打开信,薄薄的一张纸,西瓜大的字只有几担,是快邮代电式,好像世界和战大局,全决于他一身,他绝没有余暇来和我啰嗦。最后一段写着:“局势不定,无论如何耐心等在台湾,切勿回京。”最后四字旁边加上四个大圈,表示我切勿妄作主张。我恨恨的把那张信纸一扔,咬紧了牙也学着骂了一声“死鬼”!

无论如何,你在三十年后总该有一点进步。早在1977年10月13号,报上就登出内政部长“亲自处理胡姓居民申述不平”的新闻,既然你们外交部这样爱管闲事,爱兼营内政部的业务,那就请你别再“嘴懒手疏”,朝内政部长看齐吧!

李敖1980年11月23日

(后记)朱抚松先生收到我这第二封信后,终于完全照我的意思,给了我护照。我很佩服朱先生和外交部工作人员的开明作风,虽然拿到护照后,有关方面还是不准我出境了。

受文者:李敖先生中华民国陆拾玖年拾壹月拾伍日发文

副本收受者:锡安旅行社领护(69)字第369号

径启者:奉交下台端本月一日致本部朱部长函敬悉。查申领护照按规须据实填写护照资料卡,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用特函达,请即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他人前来本处办理更正,以凭发照。

外交部领事事务处谨启陆拾玖年拾壹月拾伍日

论识货

伯群:

多谢你和“六只小母羊”来看我。你的信,答复如下:

一、你说:

在我们这个奇怪的世界中,有不少不了解你的人,站着远远的臭骂你;也有不少不了解你的人,靠在你耳边甜言蜜语;但是,有没有真正了解你的人,当面(不只是形式上的对面,也是心情上的对面)斥责你呢?如果没有,这是你最大的损失。

我真希望有能当面斥责我的人,但是,谁有资格向耶稣口里的那个女人丢石头呢?斥责我的人,必须先深知我,深知我以后,他又从何斥责呢?深知我的人,必然对我的天路历程充满同情与哀恸、赞助与钦迟,他又斥责什么呢?

二、你说:

也许你真是“独行侠”的人物,真是如此,那倒也好;若是反对某一集团,而无意间受另一集团左右(或者利用),这是一个天才的悲剧。

我很感谢你的提醒。但我早就注意到这一可能。也许,在情绪上,我对左右或利用我的人有好感——为了他们真识货,《水浒传》阮小五和阮小七“手拍着脖项”说:“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虽然在理智上,我清楚知道集团与集团之间到底有没有不同(上海流氓杜月笙说:“人家利用我,是看得起我。”其言其实蛮有哲学味,虽然有点阿Q)。

三、你说:

一个绝顶聪明的人,有可能被一群绝顶愚蠢的人所害,这点请您注意(不过,到目前为止,您倒是仍然保持头脑清楚,就看以后了)。

你说得最对。我一生最痛苦的事,就是被一群绝顶愚蠢的人纠缠、拦路、打击、陷害、嫉妒。……其中有敌人、也有朋友和亲人。我这种遭遇,比一般情形严重得多,严重到这些人要用招待记者、打官司、告密等方法对付我。这种情形,早在十五六年前就开始了,目前只是第二梯次而已。

李敖1981年2月26日

〔附记〕《水浒传》第十四回记阮氏三雄论识货,有此两段:

一、阮小七说道:“‘人生一世,草生一秋!’我们只管打鱼营生,学得他们过一日也好!”吴用道:“这等人学他做什么!他做的勾当不是笞杖五七十的罪犯,空自把一身虎威都撇下?倘我被官司拿住了,也是自做的罪。”阮小二道:“如今该管官司没甚分晓,一片糊涂!千万犯了弥天大罪的倒都没事!我弟兄们不能快活,若是但有肯带挈我们的,也去了吧!”阮小五道:“我也常常这般思量:我弟兄三个的本事又不是不如别人。谁是识我们的!”吴用道:“假如便有识你们的,你们便如何肯去。”阮小七道:“若是有识我们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若能够见用得一日,便死了开眉展眼!”

二、阮小二道:“我弟兄三个其真实实地并没半点儿假!晁保正敢有件奢遮的私商买卖,有心要带挈我们?一定是烦老兄来。若还端的有这事,我三个若舍不得性命相帮他时,残酒为誓,教我们都遭横事,恶病临身,死于非命!”阮小五和阮小七把手拍着脖项,道:“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

给许荣淑的一封信

荣淑:

林家夜谈,很高兴。国民党大官人敷衍质询,主要有三套太极拳:

第一套是“已清查法”(说质询内容他们早已清查,表示你提出的是陈年老案。)

第二套是“有出入法”(说质询内容与事实不无出入,表示你提出的是不准确的。)

第三套是“改善中法”(说质询内容他们正查明改善中,表示你提出的他们很感谢、很佩服,他们可能有镨,但在改善中,至于错在哪儿,他们是推得好远的。)

对付这三套太极拳,唯一方法就是“大题小做”——避免同他们谈任何不具体的题目。任何可能被他们架空的题目,都不提出,而只是提出活生生的实例,逼他们只能说YesorNo的实例,这样他们才无所遁其形。从这种实例上使他们窘态百出,才是正途。

所以,千言万语的国事一百零一问,不如直截了当的国事十一问、国事一问。这就好像考试,不要出“问答题”给他们发挥,(因为一发挥,就“太极”出矣!)而要出“是非题”、“填空题”,逼他们一翻两瞪眼。

你说你要就我的《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提质询,这篇文字,我已配上图片,并酌加订正,以《监狱学土城?》的题目收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七册《勇气-脚镣-针》里,我同时加进九篇补充性文字(自第131页《只换屁股不换针》起到第167页《坐牢的三十三不亦快哉》)。你质询时候,不妨就这十篇找出YesorNo式的题目,例如:

一、屠寄贪污案(第59页)是否李敖“幻想”出来的?

二、王建福越狱案(第65页)是否按司法行政部台(66)函监字第06080号“调服杂役”?

三、程之桥案与林耀武案(第66页)是否按司法行政部(68)函监字第02159号“工作范围”工作?

四、杨宗才案(第68-69页)是否违反了《羁押法》收押了五岁小孩?

五、1981年10月1日廖明胤等十一人,10月2日张汉旗等十三人被打案(第156页),李敖举出二十四个人名,是否李敖“幻想”出来的?是否有此事?

六、“绑担架”酷刑,李敖举出李文荣、古永城、杨英龙、黄金重四个人名,甚至举出黄金重是今年2月1日绑起的,绑在忠二舍第44房(第155-156页、第159页)是否李敖“幻想”出来的?是否有此事?

七、张国杰案的脚镣,一钉八年(第77页),对一个七十五岁的老头子,是否有一连八年的《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3项的事实认定?

以上随手所举七个例,都是可以化掉三套太极拳的“活生生的实例”,你以为如何?

问你好,并请代问育宏、俊宏好。

李敖1982年3月6日在中心诊所

我才不走呢!

——台大人,没有走

平景:

这月16日的《政治家》有一篇郑南榕的《李敖,不要走!》最后一段说:

应该禁止李敖出境

这个世代,有财的人想离开台湾,有才如李敖之流的人也想离开台湾,真是时代大悲剧。财、才不缺的李敖先生,应该挺身出来,以心作则,阻挡这种悲剧的潮流。李敖可以站起来,与赵耀东先生一起合唱“归来吧,台大人!”的高歌;也可以坐下来为我们写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思想文章。

如果我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杈人,以上这些论点,就会是我“禁止李敖出境”的理由。这些理由,将使我们对历史有所交代;对列祖列宗保留了一个优秀的文化精英;对于子子孙孙留下一个宝贵的文化遗产——李敖。

这是一段很好玩的文字。郑南榕大概不知道:我从1949年起,一直到1982年的今天,根本就是陷在“禁止李敖出境”的状态的(其中在1980年,警备总部由保安处处长亲自出面,当面给了我一纸出境证,但拿这出境证到外交部办护照,竞被封杀。屡经交涉,最后外交部给了护照。但拿这护照与出境证买飞机票时,出境证突被扣留。经询警备总部,警备总部说原因不详!查出境证是我缴了成本费得来的,为我的财产之一,他们纵有不准我出境的秘密理由,但却无权扣留我的出境证,可是事实就邪门如此,我也懒得追问了)。所以,说三十三年来我一直未能离开也未能获准离开,并没说错。

三十三年来,最可能离开的一次是1964年美国国务院邀我访问那一次,但官方死咬住我不放,强迫永不分离,我也只好奉陪到底。

其实我想离开这个岛走一走,也不过只是出去看看而已,一如顾亭林所说的有体国经野之心,然后可以登山临水;我并不打算久居,一如王仲宣所说的虽信美而非吾土。可是国民党连让我走一走都不肯,我也无所谓。

19世纪法国流亡在外的哲人说当法国自由的时候他才肯回去;20世纪的我正好相反(……编者略)。

敖哥1982年3月25日夜

附录

李敖,不要走!(郑南榕)

李敖受了六年九个月的枯囚,同一时间许多人的心灵因而枯萎。

李敖意图一走了之

在今年1月出版的《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五册——《霸王-骆马-人》,《我的殷海光》这一篇文章里,李敖供认曾经对殷海光说:“国民党口口声声复兴中华文化,中华文化里有一种‘流刑’,他们倒真该复兴。如果复兴了这种放逐之刑,你和我就都可走了。”台湾的经济靠外销,李敖更进一步,想把他自己和殷海光这么优秀的人才也外销。听到经济部赵部长苦口婆心呼唤“台大人,回来吧,回来吧!”之后,李敖应该惭愧意图外销他本人。

李敖的才华应该外销

李敖的人身不可以外销,李敖的才华是应该外销的。他的老同行兼老前辈,俄国裔的索尔仁尼琴先生,同样是从“吃公家饭”这个行业的小支派——“吃监牢饭”出身的。索尔仁尼琴先生从才华外销开始,博得世界性的大牌声誉。李敖自号大牌,有这样一个同行开外销路线,当然可以跟进,看看他的品牌拿到国外去,销路能不能打得开。台湾目前进口许多洋文书,出口的中文书却不多。在“版权”这一项产品,台湾还是入超,李敖想做才华外销的生意,绝对不必怕国内竞争对手太多,不必怕生意难做。而且,这种外销,可以坐在家里等买主上门来谈生意,不必出国考察或接洽业务,省下许多飞机票、旅馆费、交际费这一类的销售费用。所以,李敖把才华化成“版权”外销到世界各地,一定是低成本、高利润的好生意。如果外销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行政院还会颁发奖状大大的鼓励。重利重奖之下,李敖应该快快站出来做这一行才华外销的生意,不必哀叹自己的人身不能外销。

希望李敖努力成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思想家”

同一篇文章里头,李敖还有另外一个不必要的哀叹,他的哭调是说:“我的确是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家材料,可惜我生不逢时,又不逢地……”显然,“政治家”已经成为时髦的行业,连李敖也意图插上一手、赶上流行。怪不得有那么多人搬出家藏的金块,发动打手的拳头,来争夺选票要当“金、拳政治家”。李敖哭称自己不能在此时此地做“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家”,是因为《选罢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曾因内乱、外患行为犯罪,经判刑确定者”,不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叛乱罪十年有期徒刑,剥夺李敖“公职候选人”的公权,使他失去了“第一流自由民主政治家的候选权”。不过,从“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这个方向去考虑,还有许多层面可以让李敖发展天才。以思想这个层面做例子来说,李敖费一部分心神来为中华民国的自由民主政治思想趋向求答案,就大有可能成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思想家”。“政治思想家”虽然没有“政治家”这一行那么时髦,就影响的深远而论,却是前者更胜后者。李敖是学历史的人,这一个“历史真理”应该领悟,而且表现给我们看他的第一流。

应该禁止李敖出境

这个世代,有财的人想离开台湾,有才如李敖之流的人也想离开台湾,真是时代大悲剧。财、才不缺的李敖先生,应该挺身出来,以心作则,阻挡这种悲剧的潮流。李敖可以站起来,与赵耀东先生一起合唱“归来吧,台大人!”的高歌;也可以坐下来为我们写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思想文章。

如果我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权人,以上这些论点,就会是我“禁止李敖出境”的理由。这些理由,将使我们对历史有所交代;对列祖列宗保留了一个优秀的文化精英;对子子孙孙留下一个宝贵的文化遗产——李敖。(《政治家》,1981年3月16日)

给徐璐的一封信

徐璐:

十五年前,我翻译了D.H.Lawrence书中的一段文字:

苦难当前,我们正置身废墟之中。在废墟中,我们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这当然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我们要迂回前进,要爬过层层障碍,不管天翻也好地覆也罢,我们还是要活。(Thecataclysmhashappend,weareamongtheruins,westarttobuildupnewlittlehabitats,tohavenewlittlehopes.Itisratherhardwork:thereisnosmoothroadintothefuture:butwegoround,orscrambleovertheobstacles.We’vegottolive,nomatterhowmanyskieshavefallen.)

这段文字,可说是我在这岛上处境的最好描写。我的确是在“废墟之中”不断地“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恶势力总不断地在搞垮我的小建筑、摧毁我的小希望,他们没完,但我也没完,就这样的,我自“文星”以来,过了二十年!

陶渊明诗里说他在长江边种桑树,种了三年,刚要收成的时候,忽然山河变色,桑树“柯叶自摧折,根株浮沧海”,一切成绩都漂失了,但他并无悔意,因为“本不植高原,今日复何悔”?——本来就不在安全地带种树,又有什么好后悔的呢?

你说你为了理想,甚至车都卖了,用来办杂志,亲人怪你是“败家女”,朋友对你也说泄气话。……我觉得,这些都是正常的现象。我特别把D.Lawrence和陶渊明的心境写给你,表示我对你的佩服与支持。

龚自珍的诗说:

龙树马鸣齐现身,

我闻大地狮子吼。

龙树、马鸣都是佛法的传播者,两人传播佛法,有如狮子怒吼。你们大地人物可说是龙树、马鸣,只是吼得不如狮子,如能在“狮吼学”上拜李敖为师,不再“师心自用”,将来一定有厚望。说不定五百年内,可混个第四名干干,你说好不好?

刚才王莫愁打电话给我,她刚从巴黎回来,说巴黎的修道院气象万千,大可一住,并建议我去一住。我说他们不让我出境,实在无法去巴黎修道院,但是在台湾的监狱独居,生活也和修道院差不多,至少我是以修士的心情住的。最近出狱,积习未改,每天埋头工作,真觉得自己已成圣雄,绝非吹牛也!

李敖1982年4月22日

公器、选举及其他

锡福:

你2日的信,今天收到。

《为老兵李师科喊话》你说“实在令人感动”,“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感”,是对的。这篇文章是我最近最受各路人马一致称赞的“大作”。邓维桢太太看了一半,已为之泪下;骆明道看了说“想哭”,说“这篇文章有菩萨心肠,真了不起”;尤清说他“连看两遍,很感动”;周清玉说“李敖把感情写进去了,写得太好了”;王晓波说“这篇文章比李敖的任何文章都要好,有‘人民感’”;徐璐说“你做的好事该鼓励,这篇文章就是你做的好事”,唐文标说“一定得打电话告诉你,这篇文章写得多么好”!……我随手写这些话,证明你是对的。

《政治家》方面,在我发现邓维贤赞成我的内容却不敢发表我的《党外与混蛋》的时候,我对他颇为失望。他如不赞成我的内容,我反倒不会,但他明明赞成,还跟李宁说他赞成,我对他的勇气,就感到不解。他说我这篇文章打击面太宽,但问题不在宽窄,而在该不该,该打的时候,又管什么宽不宽?

过去胡适写《人权论集》序,说上帝我们都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和孙中山;今天我要进一步说:国民党和警总我们都可以批评,何况徐复观、陶百川和党外?大家有不同看法,尽可“放马过来”,怎可以不敢正面讨论,却想背后封杀李敖?这叫什么言论自由?什么鼓吹自由民主的气度?邓维贤屈从这些党内的、党外的伪君子们的七嘴八舌,因而自失立场,我认为他太软弱了。

昨天我同邓维桢午饭,我说:“《政治家》在你的努力和读者的支持下,已变成一种‘公器’,你把‘公器’私相授受,如果所托非人,你可有责任。维贤如不能把稳这一‘公器’的舵,我认为他就对不起这个杂志了。例如他拿国民党当权派林洋港之流做封面人物,就是严重的自失立场;如今又如此软弱,实在教人失望。”

关于竞选事,因我有“内乱罪”前科,虽然剥夺公权时间早成过去,但按违宪的单行法——《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4条规定:“曾因内乱外患行为犯罪,经判决确定者”,不得申请登记为候选人;再按同法第47条规定,也不得担任助选员。所以我本人不可能参加竞选或帮人助选。事实上,即使我能参加我也不会参加,只要在国民党统治之下,我就甘愿做无政府主义者,我是不屑于跟他们同在庙堂之上的。至于孟绝子如竞选,我在选罢法限制以外的范围,在有助于整个党外的情形下,自然义无返顾。孟绝子是一位率真的斗士,我当然支持他。

此信请给维贤一阅。我另做副本一份,送维桢。

祝你和敏香好。

李敖1982年6月4日

我为什么“战斗性隐居”?

维桢:

前天你来过电话后,阿胜来电急着要见我,见面后,他表示他的出版社难以直接抵抗发行杂志的官方压力,并力劝我多多考虑完成世界性、永恒性著作的必要。你知道我欠阿胜债务,他的好意与处境,我不能不特别关切。再加上官方有杂志或图书有一册被禁,发行人就一年内不得出境的非法规定,万一出事,我实在有祸延友人之憾。因此,我几经考虑,觉得目前的发行者和发行人,实在都不宜勉强他们站在第一线。第一线人选不解决,杂志只好缓办。

杂志既然缓办,世界性、永恒性著作既然要写,我想我必须得根本调整一下生活,因此,我决定了“战斗性隐居”了。

今天早上,写了一篇《隐而不退的告白》,附给你看(另一份请转导群)。

促成我这一决定的,我近日的《出师表感》也有以致之。诸葛亮写《出师表》,我们只看到他明谏之切,却没看到他隐痛之深。他的隐痛,乃在他所支持的,竟是不能成大格局的、不成材的阿斗。他在这种认识下鞠躬尽瘁,当然是很痛苦的。

另一个促成我这一决定的,是我在性格上的喜欢宁静致远、喜欢孤独。我年纪愈大,对俗务与俗情,愈来愈感到烦人。更严重的,是我来日无多,一心想把自己的生命支付在最该我做的事情上。俗务与俗情使我在心烦以外,且有得不偿失之感,因此我决定除非书面交往,别的都息交绝游了。

前天自上午11点起,到晚上11点,友人前后十四位见面,使我不能写作,虽然交换意见等并非无益,但比起最该我做的事情来,自属得不偿失。梁启超每天写八九百字,胡适每天写四五百字,以他们的大才,每天的成绩竟这样少,原因无他,俗务与俗情不能毅然摆脱之故也。

集合了上面种种原因,我终于做了这种“不近人情”的决定。我坚信只有这样“不近人情”,我才能好好把握住余生,做对自己最能尽其才、做对世人最有益的事。

敖之1982年8月29日

“三进宫”答刘辰旦

辰旦弟:

多谢你寄来的市场调查表,你做得这么好,真佩服之至。你说“一位书店主人向李先生致意,并提醒多注意‘安全’,以防‘三进宫’”,关于他们想第三次置我于狱的作业,我也若有所闻。我反正一切随他们的便,关不关在他,骂不骂在我。政权、刀枪、银行、警察等在他们手里,但是清议、公论、历史、人心等却在我手里。想整李敖吗?可没那么便宜的事!我要使他们清清楚楚知道没那么便宜。当然他们可能蠢得不知道。他们是很蠢的,不是吗?不蠢也不会跑到台湾来了。

所以,我们今日的谑画是:我们的敌人实在太不“司麦脱”(smart)了。他们如果是如日中天的希特勒,斗起来倒也起劲,但他们又不是,他们只是日薄西山的老人政权而已。跟他们斗,斗得爱困无比、窝囊无比、哭笑不得无比。他们既不“司麦脱”,我们也无从“美好挺”,只好绉绉的,斗得又乏味,又不得罢休,讨厌死了。

敖之1982年8月29日

坐假牢与判假刑

——给法务部林司长的一封信

荣耀兄:

信是我——你的老同学李敖——写的,不要怕。

严格说来,好像二十五年不见了,你还是小胖子吗?

黄怡说你做官做得小心翼翼,讲话讲得欲说还休,我听了很难过。不过这次你在所谓全国狱政会议上发表谈话,建议每一位法官在不受特别礼遇之下,与一般囚犯一样在监狱里关个一两天,用身受其苦的经验,以供行使职权时的参考。你这谈话,倒扳回我对你一点好感。——你一直跟着国民党跑得太久了,使我一直无法对你有好感了!

你的用心,屏东地方法院院长管国维却有漫无心肝的怪解释,他在8月23日的《联合报》上,以《坐牢的滋味毕竟不好受——谈建议法官坐牢》为题,说:

林司长有鉴于监所人满为患,管理困难,遂冀望于少关少押;而关押之权又不在狱政人员,于是乃有请法官先坐牢之奇想,其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但如真的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尽量不用关押,却也是相当危险的。

因此他认为:

监所房舍如已确因犯罪增加而不敷应用,为确保社会治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国家在此方面再稍增加投资,仍旧是有其必要的,似非一味疏减监所人犯所能解决问题,据统计目前在监执行人犯半数以上的刑期均在一年以下,如果将这些受刑人一律不执行,监狱拥挤的情况固然可以不存在了,但社会秩序的隐忧,恐怕又要与日倶增了。

这是典型的酷吏口吻了。他最后说:

由于是不是要请法官先坐牢的争论,经由与狱政有关官员之口,为在监执行受刑人及在押被告请命,至少说明了一点,坐牢的滋味毕竟是不好受的,如果因此而能使一些已有犯罪倾向的人戒慎恐惧,不致犯罪,倒也未始无益,这恐怕也是林司长当初所万万没有料想得到的一大收获。

把你林荣耀的谈话,做这样的曲解与“收获”,这不是太可恶了吗?这种司法界的酷吏,他们整天抓人关人判人,从没心存“戒慎恐惧”之心,他们完全不知自己反省他们用刑之滥,反倒一再要求“再稍增加投资”来盖新的“监所房舍”,这种心术的人,用来做法官,整天断人生死,决人自不自由,这不太危险了吗?

“孔丛子”说:“古之听讼者,恶其意,不恶其人。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今之听讼者,不恶其意,而恶其人,求所以杀,是反古之道也。”这段话所说的“意”,是犯罪的因果;所说的“人”,是犯罪的本人。“孔丛子”说远古的执法者,他们厌恶的对象是犯罪的因果,而不是犯罪的本人,要研究这种因果,并不是以制裁犯罪的人而为快。“孔丛子”批评那时候的执法者,就不如远古的了,说他们不研究犯罪的因果,反倒以制裁犯罪的本人而为快。所以前者是“求所以生之”(找使他不判死刑的路子),后者却是“求所以杀”(找判他死刑的路子),两者心术是根本不同的。

欧阳修《泷冈阡表》里记他母亲回忆他父亲说:“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宫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这位回家还加班的执法者相信有时候,是能为犯人找到活路的。正因为可以找找看,所以不去找就判人,就会遗憾了。试想常去找活路,都不免要判人死刑,何况有些执法者根本就唯恐不判人死刑呢?

从这两段古书中可以看到,今天那些徒知以“增加投资”来盖监狱和刑场的人,他们的心术,可真古今辉映了!

总之,今天的许多法官,他们根本缺乏仁心仁术,根本不知道在目前的腐败狱政之下,刑是不可以乱判的。因为判人的基础必须要有四个相对条件:一、司法公正的相对条件(要国民党不能干涉审判,法官不能贪墨);二、司法制度的相对条件(要制度合于基本条件,如需兑现孙中山保证的陪审制等);三、最低处遇的相对条件(要合于1955年联合国“在监人最低处遇标准规则”);四、假释制度的相对条件(要假释得够比例,并且不靠关系与红包就可依法假释)。以上四个相对条件,目前官方都做不到。做不到,却要整天抓人关人判人,这又叫什么司法公正呢?这样的法官,又叫什么公正廉明呢?

结论是,法官明知“狱犴不治,不可刑也”的道理;却还抓人关人判人,这样的法官,心术就大有问题了。这样心术有问题的法官,纵使如你所说,去“坐假牢”,又有什么用呢?如果反其道而行,不要法官客串囚犯,而要囚犯客串法官,来次“判假刑”,你看会有什么戏剧效果呢?三十三年的积怨,恐怕能得好死的法官,不会很多吧?

所以,你的法官“坐假牢”的提议,最后只是“好玩”而已。

写到这里,我劝你看看奥斯本(ThomasMottOsborne)那本“坐假牢”的专书——《狱中身历记》(WithinPrisonWalls)。奥斯本是1913年纽约州监狱改良委员会会长,他坐了七天假牢,1914年印出这本书。这本书可以告诉你,你的建议是乌托邦的,除了有一点讽刺,别无其他作用。不过,在这众口一声的官场里,你老兄忽然思出其位,做了这么一段大胆的谈话,也算一次空谷之音了。

李敖1982年9月6日

回邓维桢的一封信

维祯:

今天收到你3日的信。

你说:

我担心“隐而不退”,对你的健康和智慧有妨碍。我没有充分的理由,这只是我的体会。我第一次和魏廷朝见面,〔你〕坐牢之后(第一次)见到你,我都有这样的感觉:你们好像隔着一道半透明的玻璃看问题,由于不是十分清楚,对问题的评论自然不很中肯。

先说健康,健康绝对更好,因为我的生活更规律,自己散步速度也比与朋友在一起来得快,对健康更有好处;再说智慧,因为缺乏耳朵和嘴巴的吸收与讨论,久了难免发生隔着半透明玻璃的可能。但这种情形,对我说来,一直是一个持续很久了的现象了。我早年就欣赏老子那句“不出户,知天下”的话,在知识上的与朋友口耳之间的讨论,尤其是座谈会、演讲会等,我自来都感到经常得不偿失,所以我都尽量限制或躲开,否则就构成浪费。例如听座谈会和演讲会,为什么不高速看看他们的记录就得了呢?从阅读而来的这些话,岂不更具体、更落实吗?当然这样闭关,有许多印象和经验无法直接得到,但这种损失或缺陷,也是值回票价的。

我相信有好的训练与观察能力的高手,可以从许多间接的媒体上,得到许多“八九不离十”的经验,得到许多“虽不中,不远矣”的经验。按说人类所以能有大进步,就在人类有本领累积经验和间接吸取别人的经验,这种学习,才是真正的得其诀窍,否则一切都靠直接来的,这种人也就太笨了、太累了。

我承认我这种生活方式,对撷取某些资料方面,有它的限度,但我相信我的“绝顶聪明”,我的好的训练与观察能力,可以补救许多缺陷。当然如你所顾虑的现象也可能有,但是这些现象,也只该在某些点上发生,它的缺陷不致成线或成面发展的。所以,如有这些现象,就让它“有所不知”算了,省下时间来做别的,还是值得的。

尤其我们中国人,大都没学会尊重别人的privacy,也没学会如何爱惜别人的和自己的时间,整天要花太多太多的时间,去做公共关系、去交际、去应酬、去做没有效率的谈话,所以若从交游里有所得,所付的代价就要更多,不然就得罪了人。这是很无聊的、很浪费的。

美国小罗斯福时代的国务卿赫尔,在国务卿任内,从不参加午宴或晚宴,华盛顿的各国使节也都习惯了他这种怪毛病。所以他有更多的时间与自由,仔细研究外交大事。这种作风,当然会有所失,但总括来看,是得比失多的。

今天《联合报》社论是《失调性的忙碌与应酬》,《中华日报》的社论是《恼人的应酬》,写这些社论的国民党,他们写起应酬之无聊来,也颇能中肯。但是,举世滔滔,有几个能“只应守索寞,还掩故园扉”呢?我看党外和国民党一样,整天都乱跑应酬的多,冷静思考的少。我个人对婚丧喜庆、送往迎来,早就概不参加;朋友来访,我早就宣布要一面做工一面见客,虽然行之已久,但总觉得做得还是不彻底、不够。所以这次决定用“隐而不退”法,集中精力,珍惜余生,把自己做最有效率的予以支出。虽然因此少了不少朋友之乐,但是为了理想、为了使命,好像也顾不得了。

伟大人物无法过凡夫俗子的生活,并不是凡夫俗子的生活有什么不对,但伟大人物那样去过,就是不对。伟大人物必须有大量的专注与牺牲,才能成就一些事、一些功德,否则就是偷懒、就是逃避、就是不可原谅。

萨特的生活方式是独居公寓里,要快乐,找女友;要写作,自己谁也不找,因为以他的知识境界,找别人没什么用。我从二十多年前,就设法达到能有独力研究的条件,多年的努力,使我有羽翼已丰之感,这时候再不赶快一飞冲天、一鸣惊人,也就很快时不我与了。所以这次要大发特发一次神经——决心“隐而不退”了。

敖之1982年9月7日

维桢你看,我午饭后,以两个小时不到,就写了这封一千五百字的信给你,这种成绩是落实的,两个小时的谈话,很难有这样落实的成绩,你说是不是?

特权阶级与残山剩水

登恩:

好久不见。你带回的礼物已收到,真谢谢你。

尚勤的书,盼你直接同她联络一次,告诉她出书的日期,出这本书,如需有我配合之处,我愿效劳。

《胡适研究》与《胡适评传》的图片原稿,你可否交秉钦?我想用一下。

上月31日,在阳明山碰到“张琍敏之男友”,(那次酒席上,张琍敏向他敬酒,他的表情真好玩!)想不到上了山,还碰到你的党羽,真恐怖也!

在山上,常被人指指点点,尤以女生为多。有一次傍晚在中国文化大学附近,被女生认出,大有奔走相告之势,非常好玩。晋朝有“卖药女子皆识韩康伯”之读,今天大众传播如此,更不消说矣。上山亦不得完全的淸静,台湾真太小了!(“现代吴凤”也住山上,他住的是台湾银行奉养的深宅大院。国民党搞特权如此,残山剩水都不放过,真是他妈的也!)

敖之1982年9月23日

兔唇与真理

史通弟:

又是一年的中秋了,对受难的人说来,不是“一年容易又中秋”,而是“一年不易又中秋”,虽然不易,但是还是活过来了。可见,受难的人有受难的人的活法,这种活法,非身历其境的,不能体会它的艰苦;但这种艰苦,对伟大的人说来,也不过是“苦其心志”的一种磨练与过渡,一念之转,一切艰苦,也就统统可以心平气和、可以若无其事、可以不以为意、可以视为当然,也就不足道了。——因为他有更高远的目标在使他贯注、全神地贯注,这种贯注,使人生中的艰苦,变得渺小而算不了什么。所以,伟大的人对黑狱、对陋巷、对人际的不幸,内心被干扰的,远比一般人少,甚至可有达者的心情,去苦中作乐;用勇者的心事,去观察、去记录、去“不虚此行”。……所以,人生的艰苦对他说来,绝对得不偿失、绝对值回票价。认识你一年五十天来,我感到你很有这种高人一等的气象,在受难中,此心不渝也斗志不衰,很令有志一同的朋友欣赏、钦佩。盼你继续这样,这样才是该活一辈子的人生。那些小市民的人生,是不值得活的,那不是男子汉的人生。

一到中秋就是你的生日,中秋时候,北方供奉兔儿爷,兔儿爷是泥塑的,外加五颜六色的涂料。小时候,在院子里,在明月下,抬出兔儿爷,配上零食水果,夜凉如水,同赏月中仙境,别有一般回味。如今兔儿爷和仙境都远去了,人生已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纯真而童穉,但另一种高人境界的追求,却使我贯注不已。这种境界,是一种对人生的彻悟,和彻悟以后的实践,这种彻悟与实践,对凡夫俗子说来,也许会视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但我却年纪愈大,反倒愈认真。这种认真,不是说自己不发生错误,但纵使错误,也该是对的。南非哈坦塔特(Hottentot)土人传说里,说月亮托兔子向人类传话说:“我月亮是死而复生的,我同样的,也叫人类死而复生。”不晓得有意还是无意,兔儿爷却把话传成:“我月亮是死而不复生的,我同样的,也教人类死而不复生。”月亮发现兔儿爷把话传错了,为之大怒,拿棍子向兔子打去,把兔子上唇打成两半,兔子回手,把月亮老脸抓破,从此,人类变得死而不可复生,兔子变成兔唇,月亮也变得有阴影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兔儿爷纵使错误,也该是对的。使人类有生有死、生而必死,虽然令人不快,但是毕竟说的是真理。小市民的人生是缺少真理的,男子汉的人生却为真理献身,即使嘴唇给打破,也在所不惜,何况还可以抓破一张老脸,也不错啊!

敖哥1982年9月29日

自大者言

彦增:

所命之事已转到,不能不抗命,因为我已隐居,不见人了,当然也就不能接受你家大小姐的访问。但是大小姐面子还是很大很大,所以,我提一折中办法,如大小姐愿意以书面问题提出,我保证以书面奉答。她们学新闻的,重点在fromthehorse’smouth,不在tolookagifthorseinthemouth。所以,对这一模式,希望我不是tomountthehighhorse也!

我想,大概只有像你这样深知我的老朋友,才对我这种“关门自大”的态度,不以为异,也毫不见怪。不深知我的人,就不习惯我这种大模大样了。其实我的自大,从不表现在脸上,只是表现在身上,我从无“满脸骄气”,却总有“一身傲骨”。这种傲骨,如今表现在“拒人千里之外,而不拒人于‘千秋’之外”上面,就更一发而不可收拾。我每月在《千秋评论》上用印刷品呼么喝六,的确未免张狂了一点、神气活现了一点,只有深知自己的老朋友,才能消受得起,不是吗?

我认为,自大如果变为一种施教或武器,自大是可贵的。李鸿章、戴高乐,都是出了名的自大的人,他们在受别人气的国势里,居然能以气势凌人,以自大获得别人的慑服与尊敬,这真是了不起的事。但是,李鸿章、戴高乐他们这种大模大样的外铄,都因为在内心中,他们真的都有“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自许气魄,所以“诚于中,形于外”,就是有那种架势,并不是演戏,而是真的舍我其谁的。我这种看法,你以为如何?

你的回忆录(尤其是战乱部分的),务必趁早写出来,给苦难中国作见证。你的新娘子太好,家庭太美满,难免缺乏战斗气氛,所以写作量太少,实在该打。我建议新娘子要对你凶一点、坏一点,这样才有助于你的写作。王夫之一边跟太太吵架,一边向学生上课,可资借鉴。愿你们举行一次家庭会议,通过同室操戈打成一团纲领,这样你才好做大文豪。

前天到台大附近买书,快步走了一小时,走得尿来了,决定到温州街第一宿舍老巢去撒。不料到了第一宿舍,发现屋顶也没了、门窗也没了,完全是荒烟蔓草的前奏了。回想二十五年前,我们在第四室称王的一段往事,再说青春永驻,岂非自欺之谈?如今你家大小姐已是新一代大学生了,我们的大学时代,已经随第一宿舍而去了,欲尿祭而不可得了。台大几乎全变了,唯一没变的,是训导处钳制学生言论,最近台大“大学论坛社”被罚停社半年等事件,你倒不妨比较一下。

敖之1982年11月24日

归骨于昆仑之西

□□:

两信及高级饼干都收到。高级饼干吃完了,又照样买了一盒。时常一口咬上饼干,就想起你和你的刘福增。自从《政治家》被国民党挥动武士刀,砍掉一年后,你和你的刘福增竟然能高速投奔《深耕》,这种“不忠”,真不知置可怜的客家人邓维贤和他的小心肝于何地。

《自由中国》被国民党解决后,国民党为李代桃僵,居然花钱弄出个《新时代》,由毛子水主编。毛子水是《自由中国》的人,在雷震坐牢时居然如此变节,真是无耻已极。当然你和你的刘福增投奔《深耕》绝对与毛子水不同,但在“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一点上,则别无二致。我建议你和你的刘福增应该经常去看看邓维贤和他的小心肝,替他们擦擦眼泪,每擦一滴,折合稿费一元,这样邓维贤和他的小心肝就不敢哭了,就会快乐起来,继续做战士。

王晓波在《殷海光先生临终日志》中说:

由殷先生提拔而任台大逻辑讲师的学生刘福增,因申请出国留学而不准,故在殷先生二年病中,未敢前往探视其老师之病竟也达二年之久!

这回刘福增对邓维贤可不要再无情了。其实刘福增也做了不少好事,把你引入文化界,一也;帮邓维桢,二也。他做的好事不可以埋没。他今日经济情况不好,跟他献身文化出版的亏累有直接关系,他搞文化出版,在水准上要求很高,结果“负责人”变成“负债人”,怪可怜的。毛病都出在书呆子不知群众心理的缘故。

其实知识分子领导群众,不是刘福增这种知识分子胜任得了的,也不是这个岛上那些高等知识分子胜任得了的。因为这些知识分子,本质上都是国民党同一窑里烧出来的,实在成不了什么气候。在这种窑里,我们永远看不见“一代大儒”型的知识分子出现。不客气的说,这个岛上“二代大儒”只有李敖一人而已。

香港的作家黄思骋,在一篇文章里论李敖说:

大陆里的一个体育界人士,前几年曾经以羡慕的口气说:“这几年,台湾出了个杨传广!”他却没有想到,还有个成就超过杨传广的纪政。但是,台湾的真正光荣,却是出了个李敖!有李敖,始可以看出台湾有若干言论自由;有李敖,始可以看到台湾有活力;有李敖,始可以说我们已得到沉淀近代思想的明矾;有李敖,我们将可以说近代白话文的顶峰成就在台湾说了……

所以李敖实在是一盏天赐的明灯,在这个苦难混沌的年代里,使我们看到它的光亮,感受到它的热力。

其实,李敖的空前绝后并不止此。并不止台湾出了个李敖,而是中国出了个李敖。李敖是真正大陆型的知识分子,虽然我像拿破仑一样的在厄尔巴(Elba)岛上、在圣赫勒拿(St.Helena)岛上,但我总归是大陆型的人。也许多年以后,我会归骨于昆仑之西,那时候,□□,别忘了再来饼干一盒,以送我行。

李敖1982年11月28日

乱世中的一个感想

荣文:

6日信转到。

自“隐而不退”以来,所有朋友都不见面,当然路上、饭店里碰到的情形发生,也不会不理朋友,也会嘻嘻哈哈。

唯一的例外是负责每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印务的“出版生意上的朋友”,但也四十多天不见他了。我试验以遥控方法解决印务上的困难,试行了四十多天,成绩尚好。

你也许会怪我别扭、矫情。其实这是爱惜生命之道、充分发挥打击力之道、乱世中不失掉自我之道,也是“看破红尘”仍要独力救世之道。此中真意,也许要多年以后,才能为一般人了解。

阿胜接手出版的《殷海光先生文集》(二)中,第1388页有殷海光这样一段给何友晖的信:

李敖从前托人告诉我,说我“为人应世笨拙不堪”。我想他的话是有相当道理的。第一,他为人应世比我灵巧得太多;第二,他跟人接触,最根本的着眼点就是自卫,因此他总先假定人是坏的。我的自卫意识远落在求真精神之后。我跟人接触时,尤其是跟青年接触时,常不假定他别有用意;除非确有明证来证明他是别有用意的,我不轻易下这样的判断。可是,等到有了明证时,我已经吃亏了。然而,我无悔,我并不因此对人类绝望。一个理想主义者常常不免要为他的理想付出这类吃亏的代价的。我们没有决定性的理由(decisivereason)来断言这个地球上没有真诚的人。我们可以碰,也可以寻找,与我们共心通灵的人。我想你们在香港可能交结到不少朋友。当然,时至今日,仅靠言词不足以知人,我们还得在共同的工作里交友。

殷海光不知道,在乱世中,一般人做人品质已经被扭曲到何种程度,这种扭曲,即使我们“不后悔”,但是我们又哪来那么多的精力与机会去付“代价”呢?回想这二十年来,我做了一些功德,但是所付“代价”之大——不论是心理的(包括名誉被毁等等)、生理的(包括被刑求等等)、自由的、时间的、金钱的等等……已足以痛加检讨,检讨之下,虽然“并不因此对人类绝望”,但是对“碰”、对“寻找”那些“与我们共心通灵的人”却觉得不宜再花太多的生命了。珍惜余生,反求诸自己,做千秋大业,才是来日无多的智者该做的事。因此我才决定:成品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共同创造出成品,才是朋友的最大意义,其他一切,在此时此地,实在没有什么意义了。

问候你和新娘子

敖之1982年12月8日

答陈平景

陈平景致李敖

敖哥:

十八期《千秋评论丛书》对殷师党籍问题的讨论中,几次提到我的信、我的看法,和登出一张“面目全非”的、制版极差劲的相片。我想我有必要就自己追踪此一历史问题的经过,略作说明,以免别人误会我在对殷师做“清算”。

当年《中国文化的展望》出书以后,殷师签名送了我一部,他说是表示对我常去文星书店替他催稿费的“汗马功劳”的酬谢。赠书时,他已准备了咖啡,但并不在他的小书室中,跟平常一样,小桌上摆上一只小碟子,上面放着不多不少的六片英国饼干,永不加糖,慢慢地喝。本来他只穿着衬衣,却不知为什么,突然打上了领带、突然沉下脸,很严肃地说:“今天,我们上山喝咖啡去!”

山者,就是那座直径约十五公尺、高度约四公尺、他自己造的假山。那座小假山,有水泥砌的桌椅,四面绿荫。他不大轻易遨客人攀登谈心。

就在这一次谈话中,他深情地、热泪盈眶地叙述他怀念的金岳霖教授,他说在序言中所写“教过我逻辑和知识论”的人,就是指的金先生,他说:“如果我自己能到外面去,自然我想送上这部书给金先生,如果我不能出去,你总有一天有机会出去的,你要记得,替我买一部送给他。”我立刻追问:“他现在在哪里?”回答是非常清楚,令我永远不能忘记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部。”我答应一定把书送去,殷先生点头表示满意。这时才开始吃饼干。

1972年开始有人旅行大陆,1973年美国移民局解除对永久居住者赴大陆的禁令,4月中我到了香港,找到了何步正,步正陪我过海到九龙买到了这部书,第二天,这位老友和他的太太一边送我上深圳的火车,一边提醒我说话要小心、饮食要注意。……

我住在旅馆,要总机给我接哲学组,接通了,对方说,我们是哲学社会部,你找谁?十分钟以后,我已雇好车,直驶干面胡同,社会科学院宿舍。

没有任何通知、没有陪同,我敲了金教授的门,带了一部书,没有任何礼物,也没有客套:

你是?

我是殷福生先生的学生姓陈,从美国来的。

哦!请坐。殷福生,他现在在哪里?

他在1969年9月16日病故了。在台湾。

殷福生他病故了?(太突然,他一时接不下去)。殷福生……他什么病啊?怎么死的?唉啊!怎么死的?……

他在1967年发现有胃癌,在台北开了刀,癌细胞已扩散了,但恢复得很好,以为可以到哈佛去,没想到。……(我也一时很激动。)

接着,我说:“这里有他写的一部书,他生前要我设法给您送来的,叫《中国文化的展望》。”

七十八岁的老学者,他这时的眼力和听觉都已有了毛病,更大的毛病是心脏。他急忙翻开了书,想找目录,我却在一边说:“金先生,这序里有一段是提到您的。”老学者很严肃地打断我的话,说:“这个不重要!”继续急切地翻阅目录,看了一刻钟,他放下了书,眼眶湿润,声音很慈祥地说:“殷福生这个人,我非常不赞成他,他为什么要反对中国共产党,逃到台湾?当然,他和他哥哥搞不好,那是另一件事。他是湖北乡下人,我在清华教书,他写信给我,说他要学逻辑、学哲学,我想,一个青年人要学问总是好事啰,可是我也没办法让他就来北京,我就问一个人叫张东荪,说有一个青年想来学逻辑,有没有机会设法给他找个事,一方面又可以念书?张东荪看了殷福生的信,他说你叫他来好了。我就叫他来了。来了以后,张东荪并没给他找到事,反而成为我个人的负担,负担当然也没有什么关系啰,反正他生活很简单,一个月用不到几个钱。后来嘛,就到昆明西南联大去了。我这几天生病了,本来心脏就有毛病,不便多谈话。”

这时,我把心中一个重要的、自己解答不开的疑问提出来:“金先生,我只想提一个问题,殷先生是联大毕业的,又是清华研究所的人,怎么抗战胜利,你们都回北京来,唯独殷先生这个人到南京去?他以后在台湾又是这样怀念金先生和联大、清华的一些老师,何以他当时不随着回清华?”

“抗战末期,一切都乱了。殷福生在那时参了军,到什么印度去。他真能打仗吗?苦闷啊!为什么苦闷呢?就是我们原来提他教书(在西南联大)的,可是冯先生那时是文学院院长,他说殷福生书是念得不错,可是这人就是不能教书,他反对,就是冯友兰反对。他研究所已经念完了(注:殷师一直说他是念两年,没提论文,所以叫没念完),叫他上哪儿去呢?这时候,他因为投稿认识一批重庆的人,殷福生佩服蒋介石,反对共产党,这在他的老师、在联大,很多人都知道的,后来有一个不三不四的人叫陶希圣,搞一个什么《中央日报》,把他给找去了,他根本后来就跟我们失去联系了,后来才知道他去了台湾。我对许多事,记忆不清楚,住在前院子里,楼下那个小院里,有一个殷福生过去很关心的老师,沈有鼎,阁下如果有时间,不妨找他谈谈,我想他会很乐意。”

“沈有鼎先生,他就住在这里?他,他还活着吗?”

这时金先生露出他唯一的笑容说:“他还活得蛮好呢!他是我的学生,才六十多岁,身体很好!对了,殷福生没告诉你们这些我的学生的学生,沈先生是我淸华的学生,到哈佛以后到德国,回淸华成了同事,教过殷福生,感情很好,你去看他吧。”

我们握手而别,走到一间简陋的平房前,敲开了沈有鼎老教授的门。1973年的沈先生不大讲话,他从河南牧羊三年回来不久,余悸犹存。他早已不教书,也不必去研究,中共使这批老学者“无所事事”。这不是一年、两年,从1957年以后,十数年如此。我陪沈先生上了几次馆子,总设法找些话题想谈到殷先生,可是,那时他却只向我要一部《中国文化的展望》,并吩咐我去看冯先生,我打电话给何步正,四天就把书寄到,我亲送给他。1979、1983年我曾再看金先生、沈先生。(内容再写吧!)

至于我说殷师在南京大撤退时参加的那个国民党内小组织,我的资料来源是香港出版的蔡省三写的某一本书(中共释放的战犯,去不了台湾,留在香港写文章,书名我因某一理由,不引出来),以及徐复观的文章。对这一组织的研究,尚待整理。

晓波来信,说你骂人很多,要我劝你,他以为我劝你或许会听。我认为,应分为该骂不该骂。我应该指出的或许是骂得不对的一些事实,从而使你的“骂人”更具威力,才好。殷师生病时,你借债救人,义重如山,可是那时鼓应离开文化学院,失业在家,我常去他家,两人向邻居吴大中借钱,他告贷过日,洪成完分租他的小房子。他今天在美,虽分任芝加哥、加大两校研究员,但还是妹妹桃桃每月寄钱接济他的。那你又何必提这些事呢?上次秀美的事,我特打电话给你,你一听我话,立刻叫我代表你邀她下次回台时请她吃饭。关于鼓应的事,我也想请你别再这么写。不知你能接受我的意见否?1962年有一天我到文星找你,鼓应在座,是你介绍我认识他的。这二十年来,他的人生历程,我对他只有内心的尊敬,许多人是不了解他。就如许多人不了解我。

平景1983年2月12日

李敖答陈平景

平景:

十八期《千秋评论》中所登你和沈有鼎夫妇的照片,印出来效果不好的原因,一是原照片为彩色,变成黑白就不行;二是我们在这岛上,处处都被封锁,无法靠销路和广告来贴补印制费用,且屡被国民党査禁、抢书,制作成本十分困难。所以,你不要用看《读者文摘》的豪华心理来要求我们,他们每月一册,是千百编辑人办的;而我每月一册,是我一个人办的,你是在这岛上,躬逢过我印书被抢的人,并与我一起被“捉将官里去”的,你总不好奢求我吧?

你的信,你写“请删改”,我一字不删,全文照登了。十七年前,我在《教育与脸谱》一书里,早就说过:

大陆的许多第一流的教授都被迫在“思想改造”下苦斗;而到台湾来的一些教授,大都是“二流货”和不入流的,他们在台湾岛上,十足表现出“没办法”和“无能”的丑态,这是不难想象的,他们只是把持住现状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进步与朝气了。

看了你的信,看到你终于在大陆上见到了“第一流的教授”,虽然那些教授,在“政治挂帅”下也走了样了,但是比起这个岛上的,他们毕竟还有一些“老辈风范”,我想沈从文就是表现最好的一位。

你的信,最后提到晓波要你劝我的事,我忍不住要写几句。

你说殷先生生病我“借债救人,义重如山”。但你为鼓应开脱,说他不出钱好像是有道理似的,我却奇怪。我奇怪我的房子可以抵押,为什么鼓应的却不可以?为什么他做房东收房租的收入、靠他妹妹寄钱的收入,都不可以分一点救殷先生?要论穷我比他还穷,而他一毛不拔如此,怎么在你们口中还有道理了?这可未免太不公道了吧?赖中兴前些日子跳楼自杀,记得殷先生病中,赖中兴没有钱,只手提一把香蕉送殷先生,我在殷先生病床边夸奖赖中兴,我说穷人有穷人的做法,穷人尽他全力只能买一把香蕉送殷先生,这种情义,不可埋没。——赖中兴还不是殷海光的学生,都通人情世故如此,而衮衮殷门弟子,又见到几人送把香蕉了呢?

至于你说对鼓应事想请我“别再这么写”,我可以告诉你:从鼓应和“文星”分开起、从鼓应在师大演说起,鼓应公开骂了我二十年,可是我没回过一句。在这二十年中,你和晓波也没为我公开仗义执言过一句。我可以对老朋友优待二十年,我的大度、我的识大体,你们不会不明白。对鼓应对我个人的诽谤与抹杀,我可以沉默;但对他窄化、小化殷先生,对他曲学阿世,我却万难沉默。我万难沉默的这些话,也许你和晓波都早该写的,但你们太“懒”(?),所以才轮到我来。如今我来了,你们却又要我“别再这么写”,你们是什么意思啊?你们这些被国民党特务徐复观统战过的小兄弟,未免太乡愿了吧?

鼓应是我老朋友,我对老朋友之宽大,仅次于我对女人。

我最近还发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公布他和我友情中的一些趣闻,证明我对他毫无成见。鼓应的长处很多,但他的大病在见识不足、不够坚定、喜欢政治投机,结果总是被人利用、跟着人跑而不自知。《文星》时代他跟着老包跑、《中国一周》时代跟着张其昀跑、《美丽岛》时代跟着群雄跑,为余登发桥头示威那一次,他竟跑到凤桥宫上香,这对鼓应说来,就是曲学阿世。——做高等知识分子的人,要给群众带路才对,怎可走迷信路线来讨好群众?高等知识分子要绝对为信仰献身,不打折扣,鼓应这样子飘来飘去,岂不给高等知识分子丢人?给殷先生丢人?

我认为鼓应实在干错了行。殷先生也早就指出鼓应是“诗人”。殷先生说这话有奚落的意味,因为总是在不同意鼓应时才这样指出的。如今我也顺手牵羊,继续说鼓应该去做“诗人”,他做“诗人”,应在余光中之上。他们又都是福建人,福建人应该出“诗人”福建人搞政治的,多是吕惠卿、李光地等出卖朋友的二流货,第一流的极少,山川灵气之所钟,统计学上,福建罕出第一流的政治家,这是真的,如果统计学可靠的话。

我因为“隐而不退”,不见朋友了,请代我向秀美致意,请转告她:台湾也有“尹县长”,请她写篇《耿尔在台北》吧!

敖哥1983年3月10日

全是天方夜谭!

金立:

你14号的信转到了。

《纵横》这期上登王晓波的呼吁,有这样一段:

鼓应同情政治上的被压迫者是事实,例如,他与李敖自《文星》时代起就一直不和,但李敖一旦入狱,在《大学》杂志“智者”与“权者”沟通的时候,在“权者”面前,替李敖讲话最多的就是鼓应!

这些话是不正确的。我可以正确告诉你,在我1970到1976年的漫长的失掉自由生涯中,在这岛上,没有任何一位知识分子,曾经为我公开肯讲或敢讲过任何话,更不要说是“在‘权者’面前”讲话了!既然从没发生过讲话的事,当然“替李敖讲话最多的就是鼓应”之说,也就全是天方夜谭了!

当然我这样告诉你,并非说当时没有“智者”,相反的,当时他们全是“智者”——识时务者为俊杰式的“智者”,“智者”之智,足以使他们三缄其口了。多少年来,知识分子的品格,如孟绝子所说,早已被国民党彻底摧毁,在彻底摧毁之下,大家以明哲保身为智、以见利忘义为智、以逢迎国民党为智、以对统治者察言观色希旨承风为智。在这样滔滔者天下皆智也的局面下,若有人出面为我仗义执言、在“权者”面前仗义执言,我想他绝非“智者”,而是“疯子”。陈鼓应当然不是“疯子”,其他的人(包括王晓波)当然也不是,所以在我受难时为我讲话之说,是天方夜谭!

王晓波说:“身为在岛内的陈鼓应的朋友,应有道义替鼓应辩白澄淸。”这种公式是伟大的,但伟大必须以尊重事实为要件,王晓波把陈鼓应描写得天花乱坠,因为他“与鼓应是患难的道义之交”,但这种道义,不能踩在我身上,由我来垫高陈鼓应的伟大。要伟大,尽管去伟大,但是不要拿别人来垫背。我看不起新女性,因为新女性为了做“大义灭亲”秀,不惜在记者招待会上、在法庭上,公然以说谎、以伪证来踩住别人、垫高自己,这叫什么品质呢?王晓波和我也是“道义之交”,他不能在我受难时为我仗义执言、或来狱中探问、或来书信请安,我能体会他处境非常,并不怪他。但他今天竟抬出个陈鼓应,说我在受难时竟蒙此殊宠,我就有点怪他了。

由于我深知这个岛上知识分子的品格被国民党彻底摧毁的程度,由于我饱更忧患、对人间冷暖早已了然于心,所以在我受难时,我对别人不肯或不敢替我讲话、对别人不来狱中探问、对别人没有书信请安,我实在不忍怪他们;对极少数来看我、写信给我、送食物给我的人,我都惊为异数,心存感念。但是在我受难时,既未援我以手的人,今天却以“替李敖讲话最多”的侠义姿态出现,我就实在不能不说几句了。

王晓波是我们过去的小弟,他同我私交极笃,我前年这次坐牢,他还跑来,亲自送我到土城看守所,那天你来送我,也看到了。我对晓波一直俨若大哥(他称我“敖哥”),但晓波长大了、结婚了,大家由于智愚不同、遭际各异,他总离我们愈来愈远了,他的“智者”朋友是陈鼓应、徐复观、胡秋原之流了。去年我生病,他来看我,我笑他是“殷门叛徒”、笑他“头脑不清”,所有的话,虽然以玩笑出之,可是我内心实有隐恸。晓波是一位热心而努力的小弟,只可惜他在大方向上“蔽于天而不知人”,所以颇有书呆子的匠气,一再被人带入歧途而不自知。他不是一个好战士,所以我懒得教训他,让他去了。如今他既然太离谱了,我只好说他几句。

这封信,你可拿给晓波看。

殷海光死后,部分殷门弟子(陈鼓应、王晓波等)堕入徐复观、胡秋原的迷魂阵里,跟着他们摇旗呐喊而不自知,真是一件笑话。“唯上智与下愚最难移”,对陈鼓应、王晓波这种“上智”,只有让他们糊涂下去。陈鼓应、王晓波出身殷门,最后在大方向的选择上竟是一团浆糊,我真为殷海光悲哀!殷海光死了还是三声无奈,因为他无法学郑板桥,“死为厉鬼以击其脑”——他不能再击这些不肖学生的脑了,他们的脑,愈击就愈糊涂了!

李大哥1983年4月15日

看了《纵横》上晓波一连十页的谈话,总觉得一股向官方求情之气,楚楚袭人,最后竟说出“不要让政府有所遗憾”的话,我想殷海光不会说这种话吧?说这种话,不是殷海光教的吧?

做光明磊落的朋友,做光明磊落的敌人

平景:

你4月20日的信,今天转到了。

我奇怪你为什么那样介意晓波旧信中说你被赶出师门的话,你说晓波4月15日给你信,表达他“一时不察的歉意”,他的更正又有什么重要呢?你跟殷先生的关系,为我们所共知,绝不是偶尔的、一时的小不愉快所能抹杀,又何必在十多年后,老是想用一些事后的否认,来画蛇添足呢?我看了你的信,总觉得你和晓波有翻修历史之嫌,又何必呢?你被晓波动笔逐出殷门一下,就大叫起来,但你看过《春蚕吐丝》中我被鼓应动笔逐出的那许多下,你又作何感想?我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十七册《毛坑-石头-反》里写《如此春蚕,如此吐丝》,曾用对照表列出鼓应如何删掉殷先生同李敖的交情,对鼓应这种卑鄙的作风,在晓波是形同默许、在你是视若无睹,这就是你们的正义吗?这就是你们对“敖哥”的保护、爱护吗?

我上次写给你的信上说:

至于你说对鼓应事想请我“别再这么写”,我可以告诉你:从鼓应和《文星》分开起、从鼓应在师大演说起,鼓应公开骂了我二十年,可是我没回过一句。在这二十年中,你和晓波也没为我公开仗义执言过一句。我可以对老朋友优待二十年,我的大度、我的识大体,你们不会不明白。对鼓应对我个人的诽谤与抹杀,我可以沉默;但对他窄化、小化殷先生,对他曲学阿世,我却万难沉默。我万难沉默的这些话,也许你和晓波都早该写的,但你们太“懒”(?),所以才轮到我来。如今我来了,你们却又要我“别再这么写”,你们是什么意思啊?你们这些被国民党特务徐复观统战过的小兄弟,未免太乡愿了吧?

看了晓波的近作和你的来信,我真忍不住说你们毫无进步,不但毫无进步,并且愈来愈退步了:你们不但把《春蚕吐丝》中的白纸黑字,继续默许、继续无睹,而且还进一步,想把历史翻修了,你们这些小兄弟未免太眼里没“敖哥”了吧?未免太将错就错了吧?鼓应公开骂了我二十年,大家都耳熟能详,只有你平景、你晓波听到的是使我受宠若惊的,你们未免太迟钝了吧?

鼓应的长处很多,但他的大病在见识不足、不够坚定、喜欢政治投机,结果总是被人利用、跟着人跑而不自知。《文星》时代他跟着老包跑、《中国一周》时代跟着张其昀跑、《美丽岛》时代跟着群雄跑,为余登发桥头示威那一次,他竟跑到凤桥宫上香,这对鼓应说来,就是曲学阿世。——做高等知识分子的人,要给群众带路才对,怎可走迷信路线来讨好群众?高等知识分子要绝对为信仰献身,不打折扣,鼓应这样子飘来飘去,岂不给高等知识分子丢人?如今鼓应口口声声说受许信良他们攻击,但他为什么不想想,他们为什么攻击你?政见有大出入吗?在台湾双方曾经打得火热,政见不是最基本的。最基本的,是你的政治投机性格使人看不起,是你的见识不足、不够坚定,老想在刀口上把自己洗得清洁溜溜。如今鼓应又在大洗特洗了,又何必呢?鼓应应该使党外了解他,不该盼国民党了解他。美国布瑞格(EdwardS.Bragg)将军支持克利夫兰(GroverCleveland),在演说中指出:“人们为他有正直、卓见和刚毅而爱他;为他有那样的敌人而爱他爱得要命。”(Theylovehim……forhisintegrityandjudgmentandironwill;buttheylovehimmostfortheenemieshehasmade.)这句名言,实在值得鼓应想想。鼓应一辈子不会选敌人,所以总是一再失态,搞得“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他实在不该如此,也不必如此。

就因为鼓应见识不足、不够坚定,所以我始终深知他选我做敌人、他对我的诬谤,是情绪的,不是看法的。见识不足与不够坚定使他随时可变化他的看法,此由他对许信良等离合可知。所以对鼓应的看法,实在不足重视。鼓应的悲剧,在他不是自己能发光的人,他要靠依附别人以自闪,或诬谤别人以偷光。从《文星》开始,他对我“暴得大名”的嫉妒,我是可以理解的、原谅的,这种嫉妒,自然造成疏远,虽然这样,我认为鼓应本质上还是一个书生①,我很珍惜他同我过去的友情,直到我在二十年前,写给他绝交信为止。我生平只写过一次绝交信,就是写给鼓应的。我写那封信,显然相信使你过分痛苦的朋友,还是让他去做敌人吧!从那时以后,虽然他结婚我也参加,但在我心中,却只有“少年十五二十时”的鼓应了!但是,鼓应却一直打着李敖朋友的旗号,做一连二十年的敌人的事,我觉得他太不光明磊落了!

如今,我年纪愈大,反应愈来愈跟凡夫俗子不一样了。凡夫俗子愈大愈没是非,我却愈大愈是非分明。我有生以来,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厌恶伪君子过、厌恶烂好人过、厌恶中立主义者过。不幸的是,这个时代里,不但朋友有的都不够光明磊落了,甚至连敌人也都不够敢作敢当了。这种敌人骂我二十年,骂完了竟不敢承认,还冒充是我朋友,还被乡愿和稀泥,说他有德于我,这算哪一类的品质呢?

另一方面,我忧患余生,愈来愈觉得:我在对立的两类人中,只能选一类做朋友,左右逢源,是一种道德上的软弱,基于这种认识,我自己绝不做伪君子、烂好人、中立主义者。我也不希望你是、也不希望晓波是。可叹的是,你们年纪愈来愈大,大脑却愈来愈小了。

唉,平景,“敖哥”的命令:去做一次选择吧!去像个朋友或去像个敌人,不要什么都不像!如果我不能训练朋友如何做朋友,我愿训练敌人如何做敌人。巨人总是很寂寞的,因为他连个入流的敌人都碰不到。现在我比较了解为什么唐吉诃德要同风车作战了——因为配称为他的敌人的朋友太少了!

敖哥1983年4月30日至5月1日

①鼓应到美国后,诬谤李敖的说辞又花样翻新,竟说:“李敖被国民党收买,因为他拿了政大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的钱。”这事是这样的:在我未出狱前,官方派我的老师吴俊才跟我洽商,我告诉吴俊才,国民党在叛乱案外,另以杠上开花的背信冤狱整我。后来吴俊才査明确是冤狱,乃透过协调,以“不执行”解决。吴俊才后来相对要求我到政大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当副研究员,我答应了,因为这可以把我剥夺公权的罪名冲掉。我原来不是被判剥夺公权六年吗?后来又改判四年,而剥夺公权的第一条就是不得做公务员,可是我出来后第十一天,就做了公务员,这不是证明国民党所谓法治是儿戏吗?我在政大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待了十三个月,但是全部上班时间,不到十三个小时。我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已经领的薪水,我借花献佛送给了政治犯,以上种种,就叫被“收买”吗?最妙的,如我做政大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是被“收买”,那鼓应自己呢?鼓应做的不是也正正是政大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吗?他拿的薪水,自己花了,就不算是被“收买”吗?他前后比我这“迟到早退”的拿得久,他先来政大,我主动辞职后,他还恋栈不去,直到被人解聘为止。我真奇怪,鼓应的骂人标准,竟是这样子的!我说他是一个书生,因为只有不通人情也不通物情的书生,才会这样不知自反自省!才会这样不公道!标榜以求真理为职志的知识分子,竟颠倒黑白,一至于此,这不卑鄙吗?你来信说鼓应否认在美国骂我,可是我的当时即时的“情报”却言之凿凿,并有细节,并且不止我姐夫一方面提供的,你如今代鼓应圆谎,未免太迟了吧?你的来信,好像证明我的“情报”不实似的,我可以告诉你,不实的“情报”都在宋长志那里,我这里没有,我有的都是实的,“敖哥”不追究你们在他受难坐牢期间的十多年无情,已经很够朋友了;如今你们冒出头来、反过头来,竟替满口谎言的鼓应瞒天过海了,我真对你们感到厌恶与失望。我真没想到:你们十多年下来,在道德判断上竟如此自贬、如此偏执、如此堕落。看了你跟徐复观的合照、看了晓波跟胡秋原的合作、看了你们同鼓应的合谋,我真的知道“物以类聚”是什么了,既然你们是同一水准的,并且执迷不悟,我想以后我不会再做“不可与言而与之言”的劝告了,你们好自为之吧!

别人捧得不够

荣水总座吾弟:

昨晚送去之稿,应补二字,请代补正。

欧阳修写《醉翁亭记》,写好刻石,发现“泉洌而酒香”一句,该改为“泉香而酒洌”才尽善尽美,乃坚持把石碑重新刻过。文章大家认真如此。

欧阳修这次改动,意在读起来更有力。我个人写文章的秘诀之一是:文章写出来,要能读,读得顺、读得有力、读得音色天成。我举一例:是我写《残存日记中的爱国者》的尾段——

中国终于胜利。上距卢沟桥事变,已经八年;上距九一八事变,已经十四年;上距甲午战争,已经五十一年。五十一年来,中国人民受尽了阻碍、中国人民受尽了艰苦,中国人民在流血、流泪、流汗,中国人民在衰老、衰弱、衰竭,但中国人民在战——正面的战、迂回的战、公开的战、潜伏的战、和平的战、火爆的战,不论是冲锋陷阵的勇士或是泪尽胡尘的遗民,不论是手拿锄头的农夫或是苦口婆心的知识分子,他们都在战。战到八年以后、战到十四年以后、战到五十一年以后,看到国土的重光。

胡适在死前四个月,在重光以后的台湾,写下丁尼生(Tennyson)的诗句:“去努力、去追求、去寻找——永不退却,不屈服。”在避免战争的和平中,他曾“去努力、去追求、去寻找”,在放弃和平的战争中,他曾“永不退却,不屈服”。

如今,中国先一代的爱国者,人已苍老、人已死去,但他们的努力、追求、寻找,他们的永不退却,不屈服,却是我们的碑记。我们怀念他们,向永定河水、向卢沟桥狮、向千千万万为战争和平而牺牲的死魂灵,一同赞美与涕泪——中国的爱国者永生,由于他们,中国不再屈辱,中国使东方有了落日。

这种文字的组合、这种资料的驾驭、这种言近旨远、这种意在笔先,荣水老弟,真的五十年来五百年内无出其右了。我知道我一向你们吹牛你们就头痛,不过不论头痛不痛,你们必须在文字技巧上,统统俯首,向李大哥看齐。

总之,我每在写完一篇大作后,就会并发一次吹牛症,锣鼓喧天一番。萧伯纳说每当别人捧他,他就不安,因为别人捧得不够,中外文豪无不如此,不足为李某人病也!

很多人说李敖这个、很多人说李敖那个,但有一点,人很少说,那就是我在认真以外,喜欢玩世、喜欢戏谑、喜欢恶作剧那一面。我的为人的剽悍,多被这一面的我给中和了。而我的可爱也就在此。若没有这一面,李敖就太可怕了,就可怕得变成了“文化包公”(“文化包龙图”)了,那多不好!龚定盦《己亥杂诗》有一首说:

不是逢人苦誉君,

亦狂亦侠亦温文,

照人胆似秦时月,

送我情如岭上云。

真正的男子汉,不该正是这样吗?

敖之1983年6月3日

永怀沈铭三先生

传善兄:

今天傍晚收到帖子,得知二太老爷去世,为之旧情低回不已。看了祝步唐先生的《沈公铭三先生行状》,第五段说:

亲族朋友间,以及一般社会中,遇有利害冲突意气从事,不可开交之际,由于吾公德望素著,被请或自动出来,排难解纷,晓以大义动以感情,由于所言肯綮,解决办法一经提出,敌对双方莫不欣然接受,化干戈为玉帛矣,此外遇有贫困患难无告者,莫不予以济助,受其惠者,难计其数。兹以现身说法,当东北接收无望,毅然舍去时,为安置家小借住吾公处多时,未肯收分文租金,儿女辈又多有烦扰之处,吾公均宽予谅宥,每一思及,且感且愧,又吾公来台后,乡友李玑衡兄因劳致疾逝世,子女年幼,家计难艰,特为筹募子女教育基金,并倾囊捐助,李家赖此得以渡过难关,玑衡兄之子李敖尚在,应犹记忆不忘欤。

这一段话,正好写出一位伟大士绅的一点吉光片羽,令我们怀念。不瞒你说,由于这些年来失掉联系,我料想二太老爷恐已不在人世,我今年6月1日,在《千秋评论》上发表《李敖自传》用三页篇幅,写“沈二爷”的伟大,我下笔时候,心想二太老爷已是古人,我没想到他老先生还健在,并且高寿达九十六岁!

古话说:“至德者寿”,真应在二太老爷身上了。

我在四个月前发表的自传中,写二太老爷,有一段说:

沈二爷因为辈分是外祖父级的,我们称他“二太老爷”。他是典型的中国正派士绅,爱护朋友,对朋友的忠心可靠,给我极深刻的印象。他跟爸爸的交情极深,他生在1887年,比爸爸年纪大,他对国民党来了以前的政治社会,有着微妙的眷恋。他不相信国民党,认为国民党自私、没原则、不可靠。当国民党签了《中苏友好条约》、让外蒙古独立的消息传来时候,他气愤的对爸爸说:“玑衡,你看,国民党在卖国!”后来局势逆转,国民党收缴全国黄金以发行金圆券时候,他基于对国民党的不相信,坚决不肯拿出黄金来兑换,他说他宁肯被查出来,黄金没收、人枪毙,他也不要给国民党来骗。沈二爷的不相信是正确的,金圆券很快就崩溃了,他保住了他的黄金,凭这些黄金,他有了逃难的本钱,最后逃到台湾来。爸爸死的时候,沈二爷在大热天里,四处奔走筹募“李鼎彝先生子女教育基金”,使我们能够完成学业。

我又说:

沈二爷的立身行事,使我注意到《呻吟语》、使我对许多传统人格的形成过程,发生了兴趣。《呻吟语》是中国正人君子的教科书,在沈二爷身上,我看到了正人君子的一个典范。沈二爷使我对朋友之道,变得甚为古典,我变得喜欢交够朋友的朋友,这些朋友都是旧式的。我对工业社会里的朋友之道一概不欣赏,我觉得那种友情现实、速成而易消,因此我的朋友不多,我很挑剔。但成为我的朋友的,我就忠心耿耿,他们对我也是一样。

今天晚上,我能重新从祝步唐先生的文字里,印证二太老爷的伟大,印证当年我父亲去世时二太老爷对我家的恩德,我感到我四个月前发表的自传,没有白写。二太老爷的伟大,固然无须靠我立言以传,但是,我一生中,能够亲历这么一位“典型的中国正派士绅”,而能有以记录、回忆,对我说来,也是非常有意义的。我真的感觉到这种典型已经随时代俱去了,这样有深厚情味的人物,在现代这种“人心不古”的时代里,是永难再见的了。

因为我个人坚持照我的方式去表达我的交情,对婚丧喜庆,我早已概不参加,10月1日公祭,我不参加了,我要李放(小八)前去惜别。你我相识四十多年,当然会原谅我的怪癖。

请候

绍祖兄并府上各位,祝你大好

敖之1983年9月29日夜

如蒙你惠赠一张二太老爷的照片,以便将来《李敖自传》出单行本时收入,非常感谢。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正杰:

从3月起为《前进》写稿以来,已经半年多了。半年多来,承你和《前进》诸小朋友的诚意和诚惶诚恐,让我这恶客独霸一方,每周帮你得罪人、破坏公共关系,而你们一律苦水下咽,任老头子横行,想来真要感谢你的大度。虽然主客之间,相处甚洽,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这恶客,近来常觉得应该暂时告退一下,把绷得太久的双方关系,稍微松弛松弛,这对紧张的亲朋好友与读者,都该是一种福音。因此,我想我要向你请一阵子假,把《李敖租界》暂歇一歇。

这样暂歇一歇,有两个好处:对我的好处是,我可以把我写了九万字的小说——《北京法源寺》,多花点时间去续完,以便早点问世;对你的好处是,你可以完全创造自己的山头。各自完全创造自己的山头,是党外将来大联合的基础。目前的党外困境是:个人的山头不够强,可是却妄想吃别人的山头,结果只能挟天子、窃名器,只是小把戏而已,康系人物所作所为,无非在此。4世纪时候,庾亮征苏峻为大司马,苏峻说:“我宁山头望廷尉,不能廷尉望山头。”后造反而死。今天的我们,真该“我宁山头望党外,不能党外望山头”。这样才有志气、有气魄。我深信你是有志气、有气魄的人,盼你百尺竿头、明辨敌友、鲜明形象、死而后已。

杜甫的爷爷杜审言,临死时候向年轻人抱歉,说:“久压公等,但恨不见替人!”(“我把你们压得太久了,压得没人能够接替我了!”)我如今写这封信,真怆然有此“他失”(不是自失)之感。请转告诸小朋友,大家奋起抗压,老头子不再横行了,大家都有候补的希望。不过一定得先像老头子这样努力、这样敬业才成,整天喝酒是不行的。今天党外老头子中,大概只有我和康宁祥生活严谨而工作认真,小朋友们太贪玩了,这可不太好,希望你们多加注意。

好了,愈写愈像“遗嘱”了,不写了。

李大哥1983年10月1日午

小批新生代

正杰、祖珺:

祖珺的两封信和附件、录音带、赠书,都收到了,真要谢谢。

和《前进》分手,我在10月1日给正杰的信上,写得委婉无比,其实在字里行间,已可使有心人看出别有原因,我用“百尺竿头、明辨敌友、鲜明形象、死而后已”的话来“盼”正杰,反面的忧虑,就是正杰在这十六字“真言”上,必须加强,才能有厚望和后福。不料我的临别赠言言犹在耳,《前进》又一连刊出了混文章、混投书、混社论,我实在无法相信这是“一次”失误,因此,你们的解释,我实在无法相信。

我曾多次告诉正杰:新生代就要像新生代,就要表现青年人的是非感与正义感,就要横冲直撞的像个青年人。新生代不走这条路,而走圆滑的路,最后左右逢源未必,里外不是人倒是真的。从长程看,是得不偿失的。

但是,正杰似乎在这一点上始终很自信,自信他的路,如今,《前进》时代的新生代团结局面不见了;李敖的合作局面不见了,见到的反倒是一片孤立与暧昧,这当然不是我这种火气十足的老头子所能“名其妙”的了。

看了这次正杰《是“改革体制”,还是拣食“鸡骨头”?》的谈话,我感到我还是要说一点火气的。谈话中有这样的问答:

问:现在海外在攻击你,认为批康是你一手策划的,是新生代的“夺权阴谋”,但是我发现你并没有写出很多批康的文章?

答:第一篇批康文章是在《深耕》刊出来的,我也参加了讨论。我当时也拜托李敖,希望他措词上客气一些,针对问题来谈。事实上李敖也给了我很大的面子,譬如他在那篇文章,还用这样的措词:“请康先生指教。”这不是李敖字典里的词汇。

那篇文章我是带在出国的飞机上看的。我在国外的时候,《深耕》已经一直连续下去了。我回来的时候,李敖写了一篇《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在那篇文章中,李敖对苏秋镇的评价比老康更高;事实上已经针对老康个人在做批判了。我相当不赞成,就把它拿下来。李敖就跟《深耕》断交了。

这段话,许多地方都与事实不符。事实上,批康是在我家里我与林世煜决定的,正杰不在场,也无拜托我之事,那时正杰忙着万里迎亲,正被祖珺迷得神不守舍,哪里还介入什么批康?至于拜托我笔下留情,更无此事,我岂是下笔受人拜托的人?刚刚我电话给世煜,念正杰这段话给他听,他的回忆和我一样。所以批康之事,正杰实非首事之人,相反的,正杰抱着祖珺从美国回来后,反倒是反对我《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发表的人。此文原是世煜在我家时讲定的稿,讲定的稿却不能守信,这是《深耕》对不起作者、这是世煜不能维护editorship,这是正杰不能善尽社长的职权,我当然不满,所以断交。所以,正杰其实不是批康的人,虽然一直被误以为是,虽然在批康的被肯定中,正杰一直自认为是,不但自认为是,甚至还说自己“也参加了讨论”了,是首事之人了,这岂不有点滑稽吗?

正杰说“拿下”李敖的文章后:

我也希望对老康的连续性批评能够停止,所以我就在台大校友会馆开了一个弭兵大会,邀请很多记者、党外的朋友来,我成了箭靶子。那时候我是《深耕》社长,愿意扛起一切责任。

以后的发展,像《民主人》、《纵横》、《夏潮》、《生根》,其他任何杂志继续在批评老康,我就不十分赞成了。我觉得这样做,对老康是不公平的。

这种说法,显然是以无作有于先、又风凉作态于后了。邓维贤刚才在电话里说:“林正杰列举‘其他任何杂志继续在批评老康’,他不赞成,那么《前进》中李敖一篇又一篇的批康文章,他怎么照登不误?这叫公平吗?”维贤的意思,显然是说:你林正杰显然用的是离奇的原则,《深耕》杂志是许荣淑的,你就不怕“拿下”李敖的文章;一旦你自己有了杂志,你就怕“拿下”李敖的文章了。这叫什么坚持原则呢?

我给《前进》写《李敖租界》后,一天碰到世煜,我挖苦他,开玩笑说:“你们《深耕》被林正杰‘出卖’了吧?他用一个理由,使我一怒而去;但我逼他收回这同一理由,就改在《前进》恢复横行了。——他现在每篇文章乖乖的照登不误,再也不敢用那理由了。”世煜听了,只有苦笑。

正杰一再表示老康如果要正杰助选,正杰愿意去帮忙。我一开始以为这是策略运用耳,说说而已,不值得认真。但这一阵子,我发现正杰愈来愈不对劲,继正杰声言“体会康委员的心境”以后,现在看了正杰的谈话,我突然恍然大悟:“谁说正杰是批康的呢?大家以为他是,其实他不是,事实上,他也许正是不可思议的拥康派,因为他和老康愈来愈像了。可怜的是:这一真相,又有谁知道呢?老康领情吗?No!新生代谅解吗?No!李敖支持吗?No!咳,可怜的林正杰,好好的一个年轻人,不走堂堂大道而走羊肠小径,结果里外不是人,真是呜呼哀哉了!”

以上的火气之言,我本想忍住不写,但实在忍不住,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我想这封不客气的信,如能带给正杰一点警觉,也是好的。

《自由中国》社被遗忘的战士胡虚一,(后援会列党外元老,列傅正而忘了胡虚一,是一种党外巨头的典型表现——忘恩负义!)15日写信给我,其中有一段论祖珺,他说:

谈完写作之事,再说点轻逸事儿吧。上次问兄:“祖珺何如人也?”及读续期《前进广场》,才知祖珺原是林正杰小老弟的太太,自然是小老妹了。她原来是位很出色的folksongsilver,又是位热心的socialreformer,真了不起!但这两者的工作,似乎都无须假借什么“政治挂帅”呀!尤其是folksong,欲假借“政治挂帅”,那就不成为folksong了。美国著名的StephenCollinsFoster(1826-1864),是位有名的“negromelodiesComposer”。他们的那些negrosongs,都是很出色的folksong(如“MyOldKentuckyHome,GoodNight”,“OedBlackJoe”,岂仅美国家喻户晓乎),他的这些folksongs被folksongsingers唱得风靡全球,singer无一位是要当什么congressman或senator呀!我们再听苏格兰的森林民歌,歌者也都无“巴力门”的兴趣。祖珺小妹应朝folksongs百尺竿头前进,大可不必搞什么law-maker的劳什子。再说socialreformer’swork,祖珺小妹也该师法世人景仰的AlbertSchwitzer的努力。Schwitzer三十一岁去非洲,对那些蛮荒土著所作的socialreformations,其贡献之伟大,何在千万个立法委员之下呢?这很值得老兄将鄙意转给祖珺小妹想想的。抗战期间,我的同学中,很多都有一本油印翻版的歌集,叫“OneHundredBestSongs”,其中都为folksongso。而“YouAreMySunshine”和“RememberOcrPlantationofCotton”、“OldBlackjoe”等,都是其中之一。我至今还能哼得出“MyOldKentuckyHome,GoodNight”中的最末几句来。“Ohweepnomore,mylady,oh,weepnomoretoday,WellsingonesongtormyoldKentuckyHome,formyoldKentuckyHome,faraway,”这几句哼起来,真是既词雅曲美,又是情味长啊。我想祖珺小妹定会唱此歌。希望我有天认识她,更能听到她优美folksong的歌声。我想她的一声“Wellsingonesongformynativehome”之歌声,一定要比那“请惠赐一票,拜托拜托”之噪音,要悦耳动听得多!老兄以为如何?

胡虚一的民歌水平,虽然是同我一样的老掉牙级的,但是其他所说,倒不无清气,特予引录,以供参考。

此信自知闯下大祸,但心所谓危,不敢不告,严复译《天演论》,中有丁尼生的诗:“挂帆沧海,风波茫茫,或沦无底,或达仙乡。”一个人的下坠“无底”或上达“仙乡”,都在于自己的明智一择。新生代自己有足够的青春做试验,但环境没有足够的机会去给你做试验,所以,常常是一招错,满盘输矣!我是武林高手,不怕输的,可是新生代一输就脱底了,那时候,一切都太迟了。

李大哥1983年10月22日午

又:我离开《前进》,杂志上无一语缅怀或感谢,反倒登投书与文章骂我——合作一回,打个耳光算做报酬,你们身边的这些“假共产党”、“假青年党”可真凉薄啊!我去年8月27日日记写:“正杰今天对祥柯说:‘李敖文章是全垒打。没有了李敖的文章,只好大家用短打、密集安打来代替。’”难道打到李敖头上,就是“代替”吗?这样的做人,可未免太菜了一点。

我为什么不鼓掌?

一德:

你说《在野》决定改组,出革新号,你要我在这番新猷伊始说几句话,我想就用这封信的形式,说几句话。

这么多年来,在国民党全面垄断的局面里,跟国民党没有生殖器关系的青年人,想出人头地、“薄有微名”,好像只剩两途:其一是做小表哥、做歌星;其一之外,就只有做小捣蛋鬼、办杂志了。走后一途的人,其实也良非易事。因为办杂志办得出人头地、“薄有微名”,也是很难的,有时甚至有赖于运气。

《在野》的一炮而红,算是出头成名得很运气的,但这种出头成名,所用的招数,是不足取的。一开始就“捧着老青(青年党)打老青”,这在道德上、在形象上、在水准上、在格调上,都不无可议。《在野》的崛起有一个特色,就是它“凭借已成的势力”,1919年,章太炎在青年党的前身少年中国学会讲演,说当时青年的弱点有四,其中之一就是“妄想凭借已成的势力”,这一弱点,六十多年下来,显然又反射在《在野》身上,这是很不幸的。为《在野》诸小朋友计,实在该有“冲决网罗”的青年人气魄,根本就该跟尾巴党不生任何干系,这样子或成或败或存或亡,都来得漂亮得多。如今往者已矣,今后《在野》应该养成“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气魄,要砸谁就砸谁,但不要打着谁的旗号去砸谁,或以“青年逐臣”的样儿去砸谁。今后《在野》要纯度一百的脱胎换骨,这样才是“觉今是而昨非”(至于“昨非”的记录并不重要。记得《苏报》吗?它由保皇的报变为革命的报,“今是”证明了一切,不怕“昨非”)。

在无所凭借以外,《在野》最该注意的是:要维持“不说混话”的水平。我李老大一直“老眼平生空四海”,不轻于许人,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岛上的人水平不好。水平不好,所以发为言论,就忽然一脚高一脚低。我常常说,我简直不敢为别人说了一句高明的话而鼓掌,因为我刚要鼓掌或刚鼓完了掌,他下一句就常常冒出来混话!我不但不想鼓掌,并且想掌掴了之。所谓水平不好,只要你翻翻几期《在野》就对照出来了,你就不难看出有多少文章水平不及格,说的全是混话,这样子忽高忽低,又怎么能办出好杂志来呢?

以上两个重点,盼你多加警惕。祝你好

李敖1983年11月10日

附致正杰夫妇信,写好了,一直没给他们,今天觉得还是给他们吧,请托福星代转即可。并请转告福星,请他去台中时,代我向吴焕章先生要一张照片,黑白的最佳。

愈来愈像小偷了

老孟绝子祥柯委座:

前送“李敖全集纪念明信片”和“李敖政治犯玉照”以供义卖劝选,想都收到。兹随信送上《李敖全集》签名本二十套(每套含第七、第八册,是最完全的版本),这书现已缺货,每套惜售,定价五千六百,无折扣,再加上签名,或可有助于义卖助选也(千万别把价钱卖低,以防市场混乱)。

这阵子病感冒,由新出道的日本国立千叶大学内科医师许朝权诊治,屁股挨针,阵咳不停,勉强工作不懈,鞠躬尽瘁,病而不已。

这几天我有一个大感触,就是在国民党统治下,好像不论国民党还是我们,大家都愈来愈像小偷了。国民党这次提名纪政的作业,是全套的愈来愈像小偷的作业,自刘克铭而谭幼华也,未登记而处处疑阵;自许信枝而傅雪英也,已登记又偷偷撤回。《前进广场》这期写11月2日最后一天登记的鲜事如下:

上午11时左右,台北市党部第五组总干事许信枝前往选委会登记,引起各方一致猜疑,但是相信国民党已亮出底牌的人却仅属少数,一般人都只认为她定“备用轮胎”。接着11时15分左右,国民党籍的傅雪英也在丈夫的陪同下办妥登记手续。……

到了下午1点40分左右,纪政的老对手,上届以八千票落选的陈玉燕也赶赴选委会登记。跟着,另一位国民党籍的王曹士英在陈玉燕之后,办妥了登记手续。她们二人毅然决然地表示,绝不接受市党部的协调,将竞选到底。

至此,台北市党部频频施放“烟幕”,掩人耳目,令人搞不清真正的意图所在。党外在党籍女性多人登记之后,仍然耐着性子,一直在等着国民党打出手中的最后一张牌。上午时候,谢长廷出现在选委会,表示是为一位女性候选人来领表。下午2点30分左右,林正杰背着一个书包来到选委会,很多记者认定林正杰的书包里一定是藏着党外女性候选人的登记资料,都想一窥究竟。孰料林正杰书包里装的是刚出炉的第十三期《前进广场》,这些是要拿来分送给记者们的。林正杰在选委会站岗观察选情时,也故弄玄虚地表示,党外可能不推出人来了。因为国民党已有二位以上具有实力的女性参选,已属真正有意义的选举。

另一方面,党外中央后援会与台北市后援会的大头们正聚在某地密切注意选情的发展,以便适时推出手中的王牌。

下午5点16分,国民党大概是已从“情报系统”中得知党外将推出的人选,终于忍不住掀开底牌了。张博夫的弟弟张傅箎终于出面替纪政办理登记。党外一看情势已经明朗,也亮出王牌。党外后援会征召的杨祖珺立即在5点21分赶抵选委会,成为最后一个办理登记的候选人。至此,党内外女性对决的形势终告确立——杨祖珺逼出纪政。其他一些国民党籍大小“烟幕”纷纷在市党部的统一指令下撤回登记。

唉,老孟,看了这一报道,你能不说堂堂国民党,竟沦落得宝里宝气了吗?一个自称有九十年革命史的一党独大,革命革到今天,竟把自己和别人都革成了小偷,这叫什么世界!

小偷行径,又岂止在选举方面呢?其他方面也无不如此。以禁书为例,国民党鬼鬼祟祟,见书就抢;党外人士偷偷摸摸,见人就藏,这种你来我往、道高魔也高的激荡,仔细想来,不禁好笑。你我置此偷风之下,能光风霁月以处之者,并非你我没有窃癖(在贼窝里,我们也得贼一下),而是你我有高于窃癖的大盗之风,所以,对比之下,我们就坦荡荡得多了。大盗亦有道,小偷所不屑,此之谓也。

7日写信给邓维桢,说:

去年隐居后,因想还债,乃为荣文所诱,承包工程,致息交绝游之功,间为人事所破,如今债还了一二,可是旷功疲神,事情愈办愈多,对我的写作至有妨碍。4日起发愿大隐,又不近人情起来了,老友如你,当不见怪。

一年又将尽,总觉得自己已来日无多,固然再活一倍,也不过“为何将军寿”,但是真能活他那么久吗?恐怕“窃比我于老何”,也只是窃比而已,比谁是老王八,大概是比不过国民党的。

在写给邓维桢前三天(11月4日),我有日记如下:

这一阵子为一时一地的目标奋斗,占去了太多的时间,耽误我另一方面的大目标,最后好像忙得比例不对、轻重倒置了。今天起,决定要扭转、重定,严格执行“隐而不退”,并且比去年还要严格。我希望我愈来愈接近休斯(HowardHughes)式的隐居标准。这种标准的极致是:不闻其声,不见其人,只感到他强大的影响力,由神秘而生到神秘而死,高人出没,当如是也!

这样看来,大家见我恐怕愈来愈难了,为了聊慰大家想我之苦,故以照片义卖,以供“音容宛在”之资。EmilyDickinson有诗说上帝:

Iknowthatheexists;

Somewhere,insilence,

Hehashidhisrarelife

Fromourgrosseyes.

我会在Somewhere存在,但绝不insilence,要说的话,一句也不会少说,吾敌吾友,走着瞧吧!此祝

胜利!

敖之1983年11月13日

选举期间的三封信

“坐看无能的人乱搞一通”

维桢:

《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昨晚收到,你这次选印,极见功力,真“希望这本书的出版,能够激励大家的士气,更无私、更勇敢,共同为民主政治的理想奋斗”!

此书可考虑在报刊上做一次广告。

陈文茜电刘会云,说今晚欢迎方素敏餐会举行义卖,盼我提供义卖品约可卖到两万元以上的一件。随信附上古砚一方,后有刻字“呼石为兄,取端为友,唯翰墨缘,其交乃大。乾隆丁卯,板桥道人”。此砚因出自李敖之手,实乃无价之宝,烦你代为当场高价卖出、悉数捐给方素敏。

我近日咳嗽不止,唯工作不懈。所以由它去病,我做我的。

这期《民主人》记苏秋镇谈话,说:

中国人向来很需要一个领导的象征,而这个领袖最好是群众看不见摸不着,神秘莫测,而又高高在上的。一旦让这个领袖跟群众接触,群众发现他长得也跟凡人没两样时,这个领袖就不灵了。孙中山先生领导革命时,人都是在海外,很少在群众前露面,如果他整天在群众堆里跑,那三天就被糟蹋掉了。我们中国人对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最推崇,一让他看见了、摸着了,马上就一文不值。关于这方面的奥妙,李敖最明白了,所以他绝不会把自己丢在群众中,宁可到阳明山去遥控。

说得怪好玩的。其实我不见人,主要为了怕时间给“糟蹋掉”,当然在性格上,我“厌闻人声”(这是传说中齐桓公死前不见人的理由)也是原因之一。我本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实乃第一流搞政治高手,只可惜与国民党同处一隅,大丈夫女人都搞不完,谁还搞政治?所以一切都像丘吉尔一样——“坐看无能的人乱搞一通”了。

敖之1983年11月15日

义买与义卖

渝弟:

看了这阵子你为老孟写的标语,很高兴。有你支持老孟,我足可“在山上伴老孟行”矣。

昨晚方素敏餐会,听说邓维桢当场出了五万元,买下我捐出义卖的古砚,邓维桢负债累累,却出此义举,真有施教作用也!真令眼前这些小儿科的党外巨头愧死也!

今晚老孟餐会,听说也要义卖筹竞选费用,我头寸因帮助四季出版公司叶圣康,被卷入,不得自拔(刘会云的房子且因为叶圣康作保,被法院查封),故无法帮老孟(老孟欲蹚这浑水前,我已告诉他,若无财力准备,不可贸然),只能捐一些书,供他出售。今晚义卖我特奉上古玉刀一件,由你代为处理,所得悉数送老孟。此件古玉刀,曾由某名家出资十万元购得,后来意兴阑珊,廉售与我(我是不肯花大价钱买古董的)。今由你专家决定多少,务必以义卖方式成全老孟,给老孟买爆竹放着玩。此事务必由你鼎力办到,敖哥切嘱。

敖哥1983年11月16日

国民党文网恢恢

绝子左右:

附上《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签名本十册。这书是维桢印的。11月4日就已晒版完成,不料以未曾禁之书,要三迁印刷厂,两换折纸厂,拖至14日方才得隙陆续出书,国民党文网恢恢,由此可见一斑;李某人恶名昭彰,亦由此可以窥豹矣!

你给《民主人》的黑白照片,我要用,请交李放。

敖之1983年11月16日

回“苏秋镇之女”的一封信

苏淑娟来信

李前辈您好:

素仰先生春秋之笔,揭恶褒善,心中十分敬佩,当今文坛巨擘,非先生莫属。晚辈是苏秋镇之女,因见先生在家父内外攻击、声声叫骂之际,唯有先生仗义执言、伸张正义,晚辈此寸管无法道尽感激之意,尤其在此“国民党恨他、党外骂他”,他的处境是多么的危险。难道做一位尽职的委员也错了吗?难道为我千万百姓谋福利也错了吗?难道分分秒秒守在立法院防止恶法通过也错了吗?难道二十多年来为民主政治奉献己身己力(包括七年两个月的牢),所换来的只是一片讨伐声吗?如果结果是这样,我们哪能要求后进踏着前辈们的步伐前进?当晚辈看完先生在《民主人》的大作后,不禁潸然泪下,天下最了解家父的是您先生,故晚辈斗胆提起拙笔,向先生致最大的敬意,本应登门致谢,因闻先生身体不适,已回山静养,故托孟先生转达,希望先生不要见怪。晚辈现为大一学生,往后希望先生赐教,才学疏陋,文辞可能不通请见谅,最后希望先生珍惜,为一千八百万同胞保重您的身体。在此晚辈再向您道声:“谢谢,谢谢,再谢谢!”并诚心邀请您参加11月12日(“国父诞辰”)那天,家父的庆生晚会,由于您的参加,会添强我们大选时的信心与战斗意志,毕竟您与家父是站在时代最前线的战士,您们有共同的信念与理想,由于您的参与,我们会更秉着此一信念前进、再前进,战斗,再战斗。再一次诚心诚意的邀请您。

并祝

安康

晚苏淑娟敬上1983年11月8日

P.S.先生若能参加,交通工具方面,我们也有准备,希望先生能提早通知我,谢谢!

我的答书

淑娟:

你11月8日的信,辗转到我手中,已是12日傍晚了。我因为总喜欢“云深不知处”式的一个人隐居工作,外界和我联络很不方便,这种不方便,也是我有意造成的。二十五年前,有一次我去南港中央研究院看胡适先生,客厅里高朋满座,他同时接待那么多客人,从容周到,令人叹为观止,我想起古书中说王导会客的情况:王导在客厅,能够使“群胡(胡人)同笑,四座并欢”。胡适先生的叔度汪汪,也正如此。我在这一方面,也颇自憙我的高段,我是很会交朋友的。你在《李敖全集》第二册《大学后期日记乙集》中,可以看到1959年8月2日的一个小场面,那天我毕业返中,车站有二十六位朋友送我,可见我交游之广。我这种习惯,在我年纪渐大以后,尤其在我一坐牢再坐牢以后,慢慢就修正了。我慢慢感到:“息交绝游”式的生活,该是我中年以后最该过的生活,这种生活劲气内敛、时间集中,可以大量工作,工作成绩才是检验人生的唯一标准。胡适先生为人一团和气,会交朋友,但他的工作成绩,显然因此受到严重的妨碍。我回忆在南港客厅见他,觉得他的生命,简直在被每一个仰慕他的人分割以去,活像《老人与海》中的那条被吃光的大鱼。我常常想,这样子的人生,也许很快活、很有人情味,可是,对第一流的人说来,就未免太浪费了。第一流的人不该花这么多的时间去做人际关系,第一流的人应该珍惜光阴、去做大事。

但是,第一流的人能够专注于此,又要经过多久磨难才能达到!就我个人来说,我要经过多年环境的封锁、谋生的解决、情感的干扰、群体的肯定,等等等等,才勉强有了今天、有了这种“劲气内敛、时间集中,可以大量工作”的今天,我可以独来独往的完全存在:我可以说我高兴说的,不看任何人脸色;我可以吃自己的饭,不为五斗米折腰;我可以完全掌握自己的时间,做最有益世道人心的用途,我目前勉强可以做到这些,可是,我已经饱更忧患,我已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我已经开始老了。

以上是拉杂谈一些第一流的人的感想,我想这种感想,自是因人而异的,例如苏秋镇的感想就不同于李敖的感想。苏秋镇直到今天,还不得不花那么多的时间去“从俗”,这是职业使然。我一想到他每天要面对那么多的人与事,我头都大了。当然,当他一想到我每天要面对那么多的书与文字,他的头也不小。

至于你提到的苏秋镇“二十多年来为民主政治奉献己身己力(包括七年两个月的牢),所换来的只是一片讨伐声吗?”这一不公道的现象,其实是任何伪善社会必然的现象。我深信评判一个地区的水准,端看人们怎样检定人物。一个地区的人们,他们把奴役他们的颂为英明、把欺骗他们的奉为清流、把放他们水的目为同志、把不战斗光作秀的作为稳健党外。……这种现象,说破了,是这个地区的人明显的不辨是非、不知敌友、不分轻重。这种情况最令人看不起的,是居然摭拾一些关于第一流的人的谰言,作为品评或打击的理由,这就未免太不公道了。去年《纵横》杂志访问我,问我“但是外面对苏秋镇的发迹,好像颇具怀疑”的时候,我就说:

我不这么感觉,纵使那些传闻是真的,也无损于他的形象。我以为要成为一个政治上的反对者,就要把握住大方向、大原则,扮演出你的角色,至于其生活细节如何,那是不重要的,中国人就是常因枝节而毁了一个人。我可以举个例子,管仲和文天祥的私生活都是极其奢靡的,但是他们在面临抉择时,都能把握住大方向、大原则,所以他们得到后人的尊敬。又如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北军是主张解放黑奴的,但是其统帅格兰待(Grant)将军家中却蓄养了黑奴。有一次,格兰特在前线喝酒,有人告到林肯那里,林肯告诉那个人说,告诉我格兰特暍哪种牌子的酒,我要给他送两箱过去!格兰特的责任是打仗,只要他打胜,他的生活细节并不是很重要的。

如今对苏秋镇,这个地区的人,人人对他是战斗性最强、表现最精彩的党外立委,都没话说;却有些人专说他的一些蜚短流长,这是最要不得的小人心理。这个地区的人要想有进步,必须练习分清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而不要轻易因小失大,轻易相信一些疑真疑幻的枝节,更不可因这些疑真疑幻,而毁掉真正的战士。我们既不愿因图利他人案苛责余登发、不愿因中央菜场贿赂案苛责康宁祥,为什么要为一些鸡毛蒜皮事苛责苏秋镇?这当然是不公道的,这种双重标准的公道,是我们应该看不起的。

虽然苏秋镇遭遇到不少小人心理的蜚短流长而被人中伤,但是,真正细心的观察者,还是可以发出一些公论,我举上月出版的《筍孙选集之四》——“国民的归国民,国民党的归国民党”为例,何光明说:

党外某些知名人物喜欢以领袖自居,好事排挤,国民党又想分化党外,不希望党外团结起来,于是主客观情势一拍即合,流派终于产生了。党外几个明星级的人物闪闪发亮,光照党内外,复光照国内外。这是党外的不幸,党外被分化的致命伤已经无法挽救。令人欣慰的是,苏秋镇却不热衷于争挤“党外的中央”,在立法院之外,他热衷于接近民众,和一大堆小人物大谈一大堆“小问题”,听取一些“小意见”;在立法院之内,他拼命地出席,出席、出席,讲话、讲话、讲话,立法院没有吼叫的声音已经由来很久了,党内外的立委们个个都汲汲于经营自己的名位,忘记了什么是立法院!什么是“为民喉舌”!

七十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过后,党外有一个明星宴请当选的各地党外人士。苏秋镇,却宴请落选的各地党外人士开会研讨选政。前者,在国民党里边常常可以看到;后者,却是早期理想党外才有的面貌。

肥了自己,瘦了党外;大了自已,小了党外,这是许多党外明星蹿升的模式。党外的群众无法接近他们,他们跟明星的距离愈来愈远。党外群众走的是民主运动的路子,党外明星走的是另外一条路子。后者自己不走民主运动的路子,却希望前者走民主运动的路子,然后由他们来坐收政治资本,享受政治名位。当党外群众跟这些明星距离愈来愈远的时候,他们才恍然大悟,发现他们被利用了、被愚弄了。以前被利用、被愚弄,是因为看不清楚,现在看清楚了,他们将会把那些明星丟开。

当党外民主运动还没有什么大的成果出现时,明星人物由于党外民主运动的支持成为明星之后,就忘记了党外民主运动,只知汲汲追求名位,这些人与那些除了牺牲奉献,一无所有也一无所求的运动群众比较起来,格调未免太低了。领袖的格调应该比群众还高,哪有领袖比群众格调还低的群众运动而能获得成功的?

党外的精神,也就是运动的精神,失落了。在群众困惑最深的时候,出现了一位理论家李敖,点醒了他们;又出了一位实行家苏秋缜,引领了他们。由于他们两个人的出现,党外前途再现光明,党外运动的真精神再度高举了起来,什么是党外的真精神?就是不向恶势力妥协的战斗性、群众性、平民性、普遍性。

当党外明星抛弃了战斗,苏秋镇没有抛弃;当党外明星远离了群众,苏秋镇却走向群众;当党外明星自居庙堂贵族的时候,苏秋缜仍旧不失平民的率直、粗鲁、天真和可爱;当党外明星划地自限,并在党外群众中制造分裂的时候,苏秋镇却把党外群众视为一个整体,还其本来面貌,党外运动的普遍性原就寄托在群众的无限性,“运动”不能“划地”,更不能有“裂痕”,划地自限与裂痕的出现将使一个运动涣散、瘫软、灭亡、消失。

根据我的观察,也许苏秋镇不是一个很好的领袖,但却是一个很好的战士。苏秋镇路线,才是党外运动的路线,既传统又正确。党外必须有领袖,但不是自封的,必须是由下而上,经过超长期的检视、磨砺、考验、锻炼,尔后自然产生的,绝非一种纯粹的名位。党外战士不一定成为领袖,也不一定是很好的领袖;但是,党外领袖必先是战士,党外的领袖必先是好战士。

何光明这段话,就是我所说的公论,并且说的是最平允的公论。看了这种公论,我想“苏秋镇之女”应该在难过之余,也可有一点微笑。古人的诗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何人不识君?”如果我们把天下放大一点、放久一点,我们自然不会为一时的蜚短流长而觉得不乐,我们还是要“为民喉舌”下去,即使民对我们七嘴八舌!在长远的“前路”里,我们相信上十字架的人必被肯定,虽然那种肯定,许多人要在死后才能显出。我们的苦恼是这个地区太小了,小得在世界上不论为“民主橱窗”也好、为“极权货柜”也罢,在大世界里,都变得微不足道,因此我们的许多纪录都给埋没了。这种公道,也许只有在历史上给予评价、给予延伸,我曾说“照压力与环境比较,苏秋镇是古今中外最伟大的国会议员”,其理就是在此。在历史以外,这个地区的一切,似乎是所多玛城(Sodom)、蛾摩拉城(Gomorrah)的份,是该被天火烧的,李鸿章说台湾是“伤心之地”,看了这么多的人这么久的执迷不悟,真想他妈的一切一把火了。

李敖1983年11月23日凌晨

扳手与玫瑰

正杰:

已通知世煜撤下我给式渊的信,不发表了。我把它重作一次,变成回你的信了。我想把这封信发表在《千秋评论》第二十七期,想你不会吃不消。

西班牙航空公司(IberiaAirLinesofSpain)有一个玫瑰花的广告,我很喜欢,它的主题是“扳手与玫瑰”(Thewrenchandtherose),说:

OnIberiaAirLinesofSpainthewrenchcomesfirstthentherose.

ThewrenchstandsforthecarefulwayallIberiaDC-8FanJetsareserviced.ItalsostandsfortheskillofIberiapilotswithmillionsofmilesofexperience.

Nextinimportanceistherose.ItrepresentsthegraciouswayallIberiapeopledelightinshowingtheirpassengerswhatSpanishhospitalityreallymeans.

引申说来,这是“力”与“美”的联合作业。“玫瑰夫人”的竞选,在“美”上功力不错,但在“扳手先生”的“力”的展示上,盼能更形明确。你我之间的疙疙瘩瘩,都出在我希望你更明确,可是你们年轻人总是慢半拍,因此我只好自己前进了。祝你好,并祝祖珺胜利!

李大哥1983年11月27日午

大丈夫不怕失败

——给许国泰的信

国泰弟:

这次由于国民党贿选出笼等手脚、部分党外人士不识大体等动作,使你高票落选,很令人不平。但你是强者,落选与不平都不足以使强者怀忧丧志,所以我对你不做世俗的安慰。今天报上说你已经到鞋厂上班,并说你“情绪相当良好”,这真是大将之风,我很高兴。

高兴之下,我写一点小资料给你,资料是林肯的:

1831年——经商失败。

1832年——竞选州议员失败。

1833年——经商再度失败。

1838年——竞选州议会议长失败。

1840年——竞选总统选举人失败。

1843年——竞选国会议员失败。

1855年——竞选参议员失败。

1856年——竞选副总统失败。

1856年——竞选参议员再度失败。

在一生九次重大失败后,1860年当上美国总统。

国泰弟,你只失败了一次,你还年轻,你的前程远大,先有一些失败的磨练未尝不是好事,所以,我真的很高兴看到你失败。

《后汉书-吴汉传》有这样的话:

……诸将见战阵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士吏。帝(汉光武)时遣人观大司马(吴汉)何为,还言方修战攻之具,乃叹曰:“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

在失败时候,别人垂头丧气,吴汉却磨刀擦枪,意气自若,不花一分钟时间去开追悼会,这种“差强人意”,真是大丈夫气概,我真的很高兴看到你失败中有此气概。

你好、新娘子好。并代问候“桃园帮”兄弟们。

李大哥1983年12月5日

“我心里有老虎在闻玫瑰”

——苏大炮是不会倒的

秋镇老哥:

你在不识泰山的国民党和不识大体的党外人士夹击下,功成身退,消息传来,我立刻想到丘吉尔。丘吉尔才华盖世、特立独行,他在国会,脾气暴躁,脑筋灵活,在大吵大闹之中,每每指出英国的危机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英国人觉悟到他是先知,给他做首相,在艰苦的战争期间,他带英国转危为安,最后变成战胜国。可是,胜利十一个星期以后,保守党突然在竞选中失败。一位高人说得好:“丘吉尔所以失败,正由于大家太尊敬他。……在太平盛世他不应再为例行的政务操劳。此外,人性中似乎还有一种劣根性使然,那就是对他们自己的伟人产生妒意。”

丘吉尔在著作中,爱引希腊史家布鲁达克的一句话是:“对他们伟大领袖无情,是强大民族的特征。”看到你的落选,我真依稀感到这个岛上的子民是强大民族的苗裔了,虽然在我理智里,我清楚这种“依稀感到”是错的。因为当年英国人拉下丘吉尔,照工党国防部长的妙论,是“像丘吉尔先生这样伟大的战时领袖,我很抱歉说一句,实在不能被信任维护和平”。但是我们呢?我们的子民,居然在战时就做和平的忘恩负义了。——过河时候换马,这种愚蠢,也真到家了。

AlidaSimsMalkus的TheStoryofWinstonChurchill写落选消息传来,丘吉尔一家反应如下:

WhenthisastoundingnewsreachedtheChurchillfamily,Winston’swifeanddaughterswept,andChurchillhimselffeltverybadly.

“Nevermind,”hesaidtohiswife.“IshallbePrimeMinisteragainsomeday.Ifwefighthardenoughforit,theConservativeswillwinanotherelection.Untilthen,Ihaveplentytodo.I’veboughtfivehundredmoreacresoflandadjoiningChartwell,Clemmie,andIintendtobecomeafarmer.”

大意为:这个令人吃惊的消息传到了丘吉尔家里,妻子和女儿都哭了,丘吉尔自己的情绪也一落千丈。

“不要紧,”他安慰妻子,“总有一天,我会再当上首相。只要我们在下次竞选中多使把劲,保守党将再次获胜。到时候,我又得忙起来了。我曾在紧靠chartwell的地方买了五百多亩地,现在我准备去当个农夫。”

果然不出所料,六年以后,英国人民又把他拉回到首相位置,重新给他鼓掌与欢呼。这就是小市民,小市民是不可理喻的,小市民最喜欢使人啼笑皆非。所以,秋镇老哥,你还是intendtobecomeafarmer吧,你辛苦了三年,休而不息一下,也是好的。我相信不久以后,你会东山再起,和丘吉尔一样——苏秋镇是不会倒的!

敖之1983年12月5日

[附记]12月4日的《自立晚报》上,登有国民党立委当选人李志鹏的谈话,说苏秋镇“他是一位非常尽责的委员,此次落选,或许与个人作风有关,但他花太多时间在立法院而没时间照顾选民,应是主要原因”。我对李志鹏毫无好感,但不以人废言,这段话倒说得蛮中肯。三年来,苏秋镇全神贯注在向国民党的战斗上面,形而上不敢大意,形而下不敢小便,以致没有太多的余力去做小功夫、去吻小市民的小儿子的小脸蛋,以致他纯度一百的阳刚形象,为小市民所难知,这真是一件难以两全的事。虽然如此,我仍盼望他在这三年休而不息中,多注意一下人间阴柔面。英国诗人萨松(SiegfriedSassoon)有名句是:“我心里有老虎在闻玫魂。”(Inmethetigersniffstherose.)苏秋镇一代豪杰,无可奈何之中,也该三年在朝做老虎,三年下野闻玫瑰,这样周而复始,沉而又浮,虽不免失之浪费,但是要有发言权,有时也不得不“亲民”,此亦民之所以为主也。

李敖1983年12月8日

为黑吃黑举一个例

妮娜:

这次黄顺兴先生参加农民团体竞选落选,他昨天宣布“永远的退出政治舞台”,今天《台湾时报》说:

参与民主政治运动达三十年的黄顺兴,在他最后一次选战再度不幸落败,黄顺兴并不感到意外,不过他说,农民甘愿以一百元、五十元,甚至二十五元将自己的权益出卖,是他不愿意面对和承认的,六十岁的黄顺兴说,他的落败证明农民不需要别人的关怀,因此他可将这重担卸下,而过着属于他们夫妻的生活。

黄顺兴说他承认失败,他补充说,这项失败并不是他个人战略或人格的失败,而是教育选民的失败,对本省民主政治,黄顺兴说,他感到无奈、空虚和无力。

辛苦了一辈子,黄顺兴决定把他的猪场处分掉,然后携带老伴到国外走走。

……黄顺兴说,他一再强调民主、知耻、自尊,但选民落到这种“无耻”的地步,他“夫复何言”。

黄顺兴说,他参选的目的并不在当选,而是考验选民和他自己,因此对他再度落选,他并不觉得什么,他只是觉得有空虚的感觉,他说,三十年的推动竟然一点成就都没有,他强调,如果不是“钱”的因素,民主政治可能还有回头的机会,如果是,那真是民主的悲哀、民族的堕落。

为什么中国的六十出头的落选者黄顺兴要灰心,而英国的七十开外的落选者丘吉尔却要再来呢?这一分际,不但是真假民主的分际,也是个人进退的分际。显然的,黄顺兴先生不该因为遭遇的是假民主就心萌退意,这种心态是要不得的。我觉得黄顺兴先生应该向政治上的一些奸雄学习。奸雄有一个大特色,就是永不泄气,永远战斗个没完。他们不论多么失败,却绝不做失败主义者;不论处境多糟,却绝对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他们绝不灰心、绝不意懒、绝不怀忧丧志、绝不“不来了”。相对的,所谓一般的好人,他们反倒是没有力量应付失败的。一旦失败,就泄气了、就丢下武器跑了。所以,局面最后总是“好人在家里叹气,恶人在台上唱戏”。但从有韧性、有斗志、有毅力的观点看,奸雄的成功其实也全非作恶,在性格上,的确有着坚忍不拔、愈挫愈奋的成功条件。这一点不可掩没,值得我们学习。我盼你能运用你的影响力,劝劝你家老太爷:不要泄气!

关于这次选举中贿选的情形,今天《自立晚报》(大高雄版)有这样报道:

今年,无论从修订选罢法的规定或政府首长的谈话,都充分表现政府办好“干净选举”的决心,比过去任何一次选举都要来得坚定不移;可是“贿选”的情况,今年却要比过去任何一次选举来得大胆而普遍。

有多位候选人,在其宣传单或政见发表会上,不停地发誓,绝对不买票,甚者更“严正”地声明,他反对“买票”。但是,当听完政见或看完宣传单,过没有多久,也许那位发誓的候选人的“票款”或“礼物”已经送上门了。

在投票日当天,候选人在各投票所门口,派有专人携带巨款,就在门口散发,一票一百,比冬令救济还要慷慨,选监人员看到,只叫这些人不要站在门口“买”,太过分了,离远些,最好让他看不见,否则面子太难堪了。

在投票日前一两天,生意人到银行兑换百元零钞,但是银行表示“缺货”,百元零钞哪里去了?银行人员不知道,生意人全在心里有数,“候选人迫在眉睫了嘛!”

类似这样“买票”的事实,全高雄市民,包括每一位候选人都知道,唯独情治单位、选监单位、警察单位不知道,真是令人纳闷。

市民如果知道这类事实,甚至收到“贿款”,最好不要向这些单位检举告发,如果这么做了,那是自找麻烦,这些单位会反问你,为什么不搜集确实的证据?为什么不当场告发?搞得不好,可能谁告发检举,谁倒霉,到头来吃上官司也不一定,本来,所谓“贿选”,通常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热心的市民们何必那么认真,反正选举就是那么一回事。

说得更清楚些,花大把大把钞票买票的人,大都是口口声声表示绝对禁止金钱介入的国民党所提出的候选人。当然,国民党不会知道,所提出的候选人也不会知道“有谁在买票”,他们永远不会知道。

选举完后,他们会一致发表声明,相信这次的选举是“干净”的,执政党赢得“光明磊落”。

从这一报道里,你可以知道许多高票落选的党外人士(像黄顺兴、像苏秋镇、像许国泰),他们是多么不服气了。

谈到贿选,我有一个故事说给你:

在北洋政府时代的安福部当权时,颁布了一个新的《选罢法》,法中规定,有一部分的参议员,是须由一种中央通儒院选举的,凡国立大学教授,在国外大学得学位的,都有选举权。于是,许多留学生有文凭的,都有人前来兜买。投票时,这些留学生本人不必到场,自有人拿文凭去登记投票。据说当时每张文凭可卖到高价——大洋两百元。兜买的人拿到了文凭,还可以做手脚发财。比如一张文凭上的姓名是WuTinge,第一次可报“武定”,第二次可报“丁武”,第三次可报“吴廷”,第四次可报是江浙发音的“丁和”。这样一来,原价两百元的,就可以卖八百元了。

在这种贿选的流风里,有一个兜买辜汤生的故事,最能警世:

辜汤生(1857-1928),字鸿铭,别署汉滨读易者,福建同安人。他是英属马来西亚槟榔屿的华侨,早年留学英国、德国,得到文学、工学学位。1880年后,在新加坡英国殖民政府任职。后来跟马建忠一夕谈,深感当为祖国效命,第二天就辞职,然后蓄辫易服,回祖国了。

辜汤生从二十八岁(1885)起,入张之洞幕府,为张之洞主持英文译述,历时二十多年。他说张之洞对他“虽未敢云以国士相待,然始终礼遇不少衰”。张之洞死后,他以二十多年间见闻所及,写成《张文襄幕府纪闻》,对晚清掌故礼俗,多有生动的记述。另以英文写《中国的牛津运动》(TheStoryofChineseOxfordMovement)一书。德国汉学家卫礼贤(RichardWilhelm)把它译为德文,名叫《中国反对欧洲观念之理由》,指定为哥廷根大学哲学系学生必读参考书。民国以后,辜汤生又用英文写成《原华》(TheSpiritoftheChinesePeople)一书,一名《春秋大义》,宣传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辜汤生晚年在北京大学教书,愤世玩世骂世,被人看做“老怪物”。但他的特立独行,却是一个榜样。他曾自述被买票的经过如下:

□□□来运动我投他一票,我说:“我的文凭早就丟了。”他说:“谁不认得你老人家?只要你亲自来投票,用不着文凭。”我说:“人家卖两百块钱一票,我老辜至少要卖五百块。”他说:“别人两百,你老人家三百。”我说:“四百块,少一毛钱不来,还得先付现款,不要支票。”他要还价,我叫他滚出去。他只好说:“四百块钱依你老人家,可是投票时务必请你到场。”

选举的前一天,□□□果然把四百元钞票和选举入场证都带来了,还再三叮嘱我明天务必到场。等他走了,我立刻出门,赶下午的快车到了天津,把四百块钱全报效在一个姑娘——你们都知道,她的名字叫一枝花——的身上了。两天工夫,钱花光了,我才回北京来。

□□□听说我回来了,赶到我家,大骂我无信义。我拿起一根棍子,指着那个留学生小政客,说:“你瞎了眼睛,敢拿钱来买我!你也配讲信义!你给我滚出去!从今以后不要再上我门来!”

那小子看见我的棍子,真个乖乖的逃出去了。

这个“黑吃黑”的有趣故事,我认为下次党外人士跟国民党竞选的时候,要大力宣传。现在选民的混蛋之处是:他们“无耻”的卖了选票,却又“诚实”的亲自去投了收买他的人的一票,这种“诚实的无耻”,是令人又好气又好笑的。愚夫愚妇愚昧得一至于此,难怪黄顺兴先生要感慨这是“民主的悲哀,民族的堕落”了。

如果党外人士无法阻止国民党贿选,下次只好大力宣传“黑吃黑”,鼓励“拿张三(的钱),投李四(的票)”。大概只有这种模式,才能聊出这口鸟气了!祝

你好,佐藤先生好

李敖1983年12月5日

回陈水扁的一封信

水扁兄:

来信收到。你邀我参加“营救张铭传后援会”,我当然参加。十多年前,魏廷朝同我说:“只要有反国民党的事,你就算我一份,不必通知我了。”这一壮语,我至今不忘。同样的,只要有关维护人权的事,你自可同样处理,我是一定乐从的。

你仗义为张铭传辩冤白谤,所采取的一切步骤,都是正确的。我是深信要“个案处理”的,只有就“个案详追”的方式做细部功夫,才能把司法的黑暗,暴白于世。我在张国杰冤狱上,就是这样做法(我现在也同样在做其他的个案调查,目前主力是武汉大旅社命案)。这样子的细部功夫,虽然极辛苦,并且所救至多只是一人,对许许多多的奇冤异惨尚不足以一一过问,但是能够以个案不断扩张、不断类比,这样做多了、做久了,国民党统治下的司法黑暗,也就举一反三了。

多谢你在清除林肯大厦淫业事件上的帮助。

你这次为天福兄助选,表现优异,真令我们高兴。此祝大好!

敖之1984年1月4日夜

细看你寄来的张铭传卷,我发现从警局到法院,罗织的许多细节,都和张国杰案太相像了,附上《千秋评论》第七期一册,请参看多么像。

给谢长廷的一封信

长廷兄:

台北市民刘会云(即前年我过生日时,你在我家看到的那位刘小姐)为台北市政府有舞弊之嫌,特致函给你,请你便中以议员身份,为民喉舌,书面或口头,请他们查明答复,随信附上刘会云原件,请你偏劳,至为感谢。

5月7日《自由时代》鹏坚兄答复我的话,他说:

阅贵刊七十三、四、三十第八期《邓维桢政治问答专栏》内,提到新竹市长补选一事,邓先生说:“李敖在电话中向我评论过这件事,他说:费希平和江鹏坚都是老糊涂,新竹市长补选是施性忠精心制造出来的,党外除了支持施性忠之外,还能支持谁?”因为李、邓二位先生的学养与智慧一向为我心仪,不过对于他们吝于向我求证,贸然相信国民党控制下报纸的报道,感到不安。

他又说:

基于对李、邓二位前辈的敬意,简单说明事实经过如上,尚请党外朋友谅察,不为报纸的报道所愚。

国民党报纸经常造党外的谣,的确可恶;党外对这些报道不去“贸然相信”,的确应该。不过鹏坚兄说我“吝于”向他“求证”,把我归入“贸然相信”之列,却有未妥。因为“偕费希平委员前往新竹”既为鹏坚兄所不争,想以“协调”、“仲裁”方式推出新竹市长候选人也为鹏坚兄所不争,则我评论鹏坚兄的基础事实,即已成立,报上其他的报道,我并没重视,报道的失出失入,也与我的评论不相干,鹏坚兄所不争者既属实,我还“吝于求证”些什么呢?

我的评论重点理由是:

第一,鹏坚兄似乎不该“偕费希平委员前往新竹”,因为费希平是我们不能接受的,我曾说过:

我觉得第一个大前提应该把费希平淘汰。我们欢迎费希平,欢迎他来做党外人士,不过这是请他辞去立委以后。因为党外人士支持费希平,等于党外牺牲了很大的原则。因为承认费希平,变成我们承认了国民党万年国会的法统、承认了万年国会的既得利益者。这是我们党外整个反对的东西,为了他一个人,而牺牲了我们的原则,这是非常划不来的。所以我们欢迎他,可是不能以他现任立委的身份,等他辞职后,那时不管他当不当选,我们都欢迎他。而目前这种方式,我认为是错误的,是党外整个错误。为了多一个名额、为了多一个资深立委支持我们,我们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我觉得党外太不智。

我又说过:

费希平是国民党逃到台湾以前的“民意代表”,这些人的当选,并不是人民投票的,而是党部硬圈的,这些内幕,1948年从大陆来的,几乎无人不知。所以,他们做立法委员的代表性,早就有了问题。按照宪法第六十五条,立法委员任期为三年,他们即使做有问题的立法委员,也早在三十年前就已满期。但是,国民党却以大陆沦陷不能改选做借口,硬说他们可以代表大陆同胞下去,他也就代而表之不疑,纷纷做了万年国会的终身委员,这当然是非法的、可耻的。费希平既然是这种身份中的一位,当然党外人士就不能说他的身份有异于万年国会的终身委员,党外人士为了一时的方便,收容了这么一位使党外立场站不住的人来在主席台上大模大样,这是很不得体的。

我这些话,都收在《李敖千秋评论号外》第三期第四期里,想早蒙洞鉴。鹏坚兄不能对费希平坚持原则,这是很令我们失望的。因为我们希望他一上台,是该多一点迥异别人的新气象的。

第二,费希平是一个国民党老政工出身,努力不够,水平不高,常干糊涂事。例如去年11月7日,他召开后援会,说要“协调第二选区张德铭和许国泰间的争执”云云,殊不知所谓争执之起,就是费希平之流“公然目无第二选区的筹备委员”的身份、公然自行砸掉党外后援会的体制、作用与招牌气而去参与张德铭非法召集“桃竹苗党外后援会代表推选大会”之过!因为“桃竹苗党外后援会代表推选”的“任务”,依后援会成立大会决议,全在第二选区的四位筹备委员身上,也就是在林清松、简锦益、黄玉娇、傅文政四位身上,除了他们四位以外,任何人是不能假借“党外后援会”的名义,去发请帖的,这是常识,更是法学素养颇差的费希平口中“立法专家”张德铭所应知道的常识。但是,张德铭却可以目中无人的非法发这种请帖、非法召集这种名义之下的大会,这不是越俎代庖吗?请问这又置四位法定筹备委员于何地?置后援会通过的文件于何地?张德铭如果无爱于后援会,就不该打着“桃竹苗党外后援会代表推选大会”的招牌;如果有爱于后援会,就不该不尊重后援会明定的筹备人选与规则,后援会明定如此清楚,张德铭居然还非法召集、费希平之流居然还非法参与,这不是老糊涂又是什么?

第三,党外以“党中央”自居的,最不该做的,就是贸然介入地方的选举,这种介入,是使分裂加深、使流弊扩大、使单纯变为复杂、使没事闹出有事,当然是老糊涂的事。新竹市的地方选举,根本施性忠就是当然人选。施性忠从国民党手中抢到新竹市,因义受难后,又逼国民党吃了咽不下的骨头,吐出新竹市,造成改选,解铃系铃之妙,存乎一心,这全是他一个人的杰作、一个人的功劳,别人岂可以逸待劳的来“接漏油”?来怀疑他的地位?施性忠是党外光芒四射的杰出人物、是以一当十的第一功臣,他的当然人选的地位,根本是不可怀疑的。但是鹏坚兄却“偕费希平委员前往新竹”,这在大前提上,就示人以施性忠不是当然人选之意、示人以有“协调”、“仲裁”的余地,而助长新竹政客党外或假党外的气焰,这岂是解决问题之道?所以,总归一句,鹏坚兄除非事先宣布支持施性忠是当然人选,就没有去新竹的必要,但他不此之图,因此我才批评他是老糊涂。

我用的字眼,在庄重的人眼中,的确不够庄重,但鹏坚兄是我小学弟,我知道他不会怪我,他当然知道我的坏脾气、知道我用字遣词的坏毛病。我曾经想,为什么我常常笑语伤人?后来我想通了,原来我救世心切,但以愤世、玩世为“小李飞刀”,以致刀刀见血,使人吃不消。不过我很够朋友,朋友只要在大义上不出错,我一定维护。我的“缺点”是常常公开与朋友争大义,原因无他,既为大义,就不是见不了人的,为什么不公而开之呢?为了使朋友在大义轨道上滑进,我有时会吆喝一声,小割一下,然后用BAND-AID(plasticstrips)贴起,以防发炎或失血,可见朋友是不必紧张的,鹏坚兄是朋友啊!

以上微意,请你便中转告鹏坚兄。此祝

大好。并候

鹏坚、英夫、顺吉及贵律师楼各位好。

敖之1984年5月15日

〔后记〕此信发出后,报载新竹市长改选,江鹏坚宣布为施性忠助选,我很高兴鹏坚做了明智的决定。(1984年6月9日)

记“四大寇”之一

黄怡:

有关龙发堂病患家属们为释开丰等辩冤白谤的一些资料附上,他们实在不太会做宣传,还是由你仗义执言、好人做到底吧!

高雄地检处首席翟宗泉一再在电视大作其秀,(此人油头粉面,一派现代酷吏打扮,真得李元簇真传者也!)口口声声依法办事,但是他们对高雄地下黑黄势力勾结,不知发交侦查(以致闹出枪击大案),却对龙发堂这些为善的出家人,整天发交侦查,鸡蛋里挑骨头,这些酷吏,真不知是何心肝。今天《联合报》说:“六年任期中,李元簇遭遇的最大的难题,是监所骚乱及劫狱事件。”这些事件,都直接间接与我揭发他们的黑暗有关(法务部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发表谈话,说是李敖出狱后,写文章给犯人心理上后盾引起),最后导致酷吏不安于位。可见我们在国民党一切垄断之下辛苦为文,也并非全无眼前的效果,虽然大部分我们所做的努力,都是历史纪录而已。我们在历史纪录之外,做的是在人心上扎根的长远工作,这种工作在国民党一切垄断之下,成效极不明显,但是做比不做好,还是要做。孙中山的老友、“四大寇”之一尢列,在国民党革命“成功”后,早被出局,他在1936年才死,活了七十二。他死前穷困得只能把他的“反革命”思想自行油印出版,但他还是要说(不管有没有效果,还是要说。张君劢晚年办《自由钟》抨击国民党,亦同此精神。“自由钟”是何振亚仗义赔钱代张君劢印的,何振亚向我颇称道张的老骨头)。这种精神,真不愧是老革命党的精神(可惜头脑跟不上了)。我辈躬逢国民党“革过又革了”(阿Q语),硬要虎口拔须,论起势力来,其实比尤列大多了,该说的,当然更不该停了。

即祝

双安

李敖1984年5月27日

我们有同第二代斗争的准备

——给余纪忠先生的信

纪忠先生:

昨天柯、简二位,奉先生之命,第四次来舍下,转达先生请我撤回我告令爱的讼案,他们一再强调说:余先生说,他对你李先生素来钦佩,多年来《中国时报》也一直给李先生做公正报道,以后还会继续做公正报道。我说:我在十八年前(1966年)就告过余先生,告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报,用第三版六分之一的篇幅,单方面报道他的朋友徐复观诽谤我的长篇大论,却不登我这方面的,这是有违《中国新闻记者信条》中“善尽新闻责任”、“公正第一”、“热烈伟大之同情心”等任何一条信条的,这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忘了——这是第一次。四年前(1980年)国民党由王昇带头的秘密小组发动司法斗倒我、舆论斗臭我,利用胡茵梦等人,连番诽谤我,《中国时报》的新闻处理,是以30:1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出版法》、《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我当时是以挂号信寄去的,并且打电话告诉了余范英,余先生不能说不知道,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二次。两年前(1982年)我出狱,出狱当天下午就招待记者揭发监狱的黑暗,那一阵子,反倒是《联合报》登了两边的话,虽然也比例不对,当时《中国时报》登的,却是法务部那边一面倒的骂我的话,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三次。今年又来了,《时报杂志》又一面倒登宋英诽谤我的话,按照最基本的新闻处理原则,要登,也得向胡虚一和我查证一下吧?可是却全无此等基本手续,就悍然登出,并且一登再登,胡虚一写信更正,第一次是擅删其信,第二次是根本不登,甚至连礼貌上不登的原因都不打个招呼,这未免太目中无人了,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四次。多年来,每在国民党想用舆论斗臭我的时候,《中国时报》都无役不与,现在余先生说多年来《中国时报》一直给李先生做公正报道,我李先生实在不敢相信。我跟柯、简二位又说:余先生和你们各位,都没做过第一大报的受害人,不在局中,不知其苦;相反的,高高在上,享受官方只许我办报不准你办报的独占,自然就久而不觉其错,余先生说他对我一直公正报道的心理,是我可以理解的,大权在握的人,没人会在内心里使自己不平衡,余先生当然不相信他自己是不公正报道的人,虽然事实上,焦头烂额的总是我们。《伊索寓言》中青蛙向小男孩们抗议,说对你们是运动、对我们是玩命;《聊斋》中蝴蝶向县太爷抗议,说对你是赎罪工具、对我们是虐待死亡。这些对比,都说明了双方立场不同,看法的差距是多么大,我并不奢望余先生采取我的看法,但是我必须使他多少要觉醒到,《中国时报》并不是他所说的那样清白、那样公正,至少对李敖绝非如此,他的看法错了。我承认余先生说素来钦佩我的话是很诚意的,我承认他对我的理解比其他国民党大员高明得太多,我也承认他在我为《中国时报》写专栏时对我十分礼遇,我甚至感谢我结婚那天余先生余夫人到我家来看我,请我吃饭。……但这些私谊,在风浪来时,似乎都无助于双方的毫不容情。多少年来,我在外名誉这样狼藉,拜第一大报的揄扬之赐,恐不在少,而其中波谲云诡,变动无常,也颇足警世。国民党文工会主任楚崧秋、新闻局长宋楚瑜请我吃饭那次,余先生在座,说《中央日报》曹圣芬连李敖卖书的广告都不登,未免使本党示人以不广,请楚主任向曹圣芬关照;但是曾几何时,第一大报也一样广不起来了。当《中国时报》拒登我的广告,出版社方面请我直接写信给余先生关照的时候,我说何必呢?余先生自己会不知道吗?

我跟柯、简二位又说:在国民党大员中,余先生是很有代表性的。他毕业中央大学,又留学英国,1947年出版的《中国名将录》里说他是“年轻、英俊,和富有政治家风度的人物”。他少年得志,官拜中将,在我们家乡任东北行辕政治部主任兼东北保安长官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可说是一表人才,但他暗投在国民党的大洪炉里,他就无法不和国民党一样,国民党祸国,他有份;国民党丢掉大陆,他有份;国民党办报害人,他有份。他的身世,真令我有“卿本佳人,奈何从贼”之感,我真为他可惜。请你们二位转告余先生。

柯、简二位面有难色,我笑着说,在《中国时报》的畸形权力结构下,我真怀疑你们敢把我的话转告余先生多少,但是余先生不明真相,他又从何知道他错在哪里呢?

今天凌晨四点就醒来了,我躺在床上,对自己说:我跟余纪忠交情一回,还是由我亲自写封信给他吧!于是我就决定写下这封信。我把对柯、简二位谈话的内容写得更精确一点、仔细一点,就是上面这些话了。

去年1月30日,我发表《给黄少谷先生的又一公开信》(收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十九册),最后说:

少谷先生,你看了这为李敖冤狱平反的判决书,又做何感想?照西方的谚语说,迟来的正义就不算是正义,但对我这冤狱坐完的人说,我愿意算。虽然它们姗姗来迟!这个案子,从地院的叶百修法官,到高院的钟惠臣、杨荣、陈石狮法官,到最高的马元枢、刘煥宇、杨秉钹、孙森焱、陈计男法官,和最早在地院判我侵占罪无罪的陈联欢法官,我都愿意承认他们为了在我这案子上维护正义,而做了公平的判案。在今年9月16日,我写信感谢我的律师龙云翔先生,有这样几段:

天母静庐的房子,本月10日,最高法院(71)台民3字第20082号判决确定,我方胜诉。最高法院此一处理,无异把去年高等法院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法官的判我半年的理由推翻,证明了我坐这所谓背信的黑牢纯属冤狱。这种平反,真是一大快事,我要特别感谢你。

极权与一党专政的集团,用法律手段斗臭政敌与异己,常常一时把案做完了,就结案了,就忽略了尾巴的事、“善后”的事。因此,坐冤狱出来的人,只要有耐心和细心,还是可以在这集团忽略继续做手脚的地方,唤起法官的良知,公平判案。法官只要不受“上面交代”,还是可以维持起码的公道水准,至少对一些有反击能力的人的大案,是草率不得的。因为草率了,这种人跟他没完没了。

国民党垄断的报纸,对我去年被判坐牢,大登特登,如今被平反而胜诉,却只字不提。这种作风,十足证明了他们居心斗臭我,这样的政党实在卑鄙可恶。报上登监察委员张一中骂尤清,说少数人在把持报纸,逼记者写丑化国民党的稿子,你尤清臭国民党,你良心过得去吗?我看了真好笑:国民党垄断报纸,整天臭我、丑化我,他们好像全忘了,最后还抬出良心来,他们原来还是有良心的!

三十三年不准别人办报,三十年不改选,三十三年在跟主持正义的人结怨,不断的结怨,这些人,真不知今日何日、今夕何夕了!

少谷先生,我这里一再点出你们在不断跟我们结怨,你可知道是什么意思?记得1980年12月27日,报上登出周守男先生给你的公开信,信中指出“现行的司法制度不行”,“现在的司法官的能力学识与品德都不足”,甚至认为:“探讨那一股反政府势力存在的原因为何?吾人敢断言,这股潜在的势力,实在是大半被迫出来的。”你在周守男先生这封信后批示:“言之痛心,宜予重视,将该函印发参阅。”足见你是有雅量容纳批评的,但是如今证据倶在,你对林晃、黄剑青、顾锦才这种法官,又“有能为力”多少呢?我个人因为早已是“被迫出来的”“反政府势力”,所以没有机会透过封杀我的新闻界,写信给你,我只好自行印发,请你参阅。

回想半个世纪前,新闻界没有封杀你,因为你可以办报,“军阀”允许任何人办报,可是在“大有为政府”的今天,反倒不能办报了;又回想半个世纪前,司法界没有被这样污染,国民党员罗文干遭到政治迫害,“军阀”允许司法方面不配合,可是在“黄少谷主持司法院”的今天,司法方面的“言之痛心”,反倒愈来愈重了!我们怎么了?我们到底怎么了?我们的新闻界和司法界,半个世纪来,是不是开倒车了?

问题已不在开不开倒车,问题在即使开倒车,还能开多久?少谷先生,你八十开外了,你和你的同党尽管不知今日何日、今夕何夕,但是你们的子孙应该知道。我真不愿用“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老套来劝你们,但是“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因果铁律,究竟还不是你们这些祸国殃民的老人所能推倒的,你们总该避免殃及子孙吧?

如今,在倒车日甚声中,我们本该不要再结怨的人,却又周而复始,又来结怨,并且“殃及子孙”,是由先生的第二代出面,参加斗臭我了,我真觉得意不能平。回想十八年前,我到法院告先生,国民党法院为了开脱先生,竟推翻文明国家法例、推翻自己22年院字第1143号解释例,说先生是发行人,所以无罪;如今我告先生第二代,自知结果如何。先生当然知道我绝非笨到妄想在此时此地法律上还我公道之人,先生当然知道我不过在留下历史纪录与时代罪证。先生又何苦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与我结怨,以为子孙之余殃?我真对先生之不智,为之叹息。国民党的悲剧性格有多重,其中之一就是自大狂,总是高估了自己,错估了敌人。在大陆错估了共产党,所以到了台湾;在台湾又把我们看扁,所以好像总把我们吃定。其实如日中天的汉武帝,都吃定不了司马迁,而被司马迁遗臭万年;何况是日暮途穷的国民党?当然国民党不怕历史、不怕异己,但对为子孙余殃,总有所怕。陶百川日日大声疾呼请种善因以留善果,但他自己却举家放洋以为趋避,其内心之明智与恐惧,可知矣!我今天做法律游戏,告先生的第二代,官司事小,象征事大。即我们这些国民党统治下的受难者,决心有同第一代斗争后又同第二代斗争的准备,结怨相报固然令人不快,但是只要国民党执迷不悟、欺人太甚,我们又有什么选择?遗憾的是,对我个人说来,我真的“不愿与余先生结怨,因为余先生毕竟是国民党大员中最能欣赏我的人”。但事实演变,先生人在江湖,竟前后四次,以不公正对我,甚至有甚于《联合报》,纵有旧交余情,亦云寒矣!我遗憾要以先生父女为斗争选择之一,一如先生父女选择跟我过不去。我真的感觉到,在政治壁垒的对峙下,甚至仅存的最后一叶都要飘零以去,在火光中、在爆破里,为时代的无情,留下悲怆的见证。我本想尽量抑制自己,留下一个例外,但先生逼得我没有选择,我只好备述原委,以供先生反省之资。这是我给先生第一信也是最后一信,长与先生,生死辞矣!此祝

大安

夫人前请代致候

李敖1984年6月5日晨7时半

〔后记〕这信还没发出,对方就以书面对我表示歉意了,所以这封信,我就没发出了。我在6月8日撤回了自诉状,不告余范英了。

人见人怕鬼见愁

绝子如晤:

《万岁评论》第五期又被查禁,又是阁下和我惹的祸。阁下惹祸的文章是《钱学森所代表的问题》《头发政治述奇》两篇;我惹祸的文章是《五四没有这种精神!》《老兵永远不死,因为要做老牛》两篇,阁下与我共同的罪名是“攻讦政府,公然为匪宣传,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严重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这罪名不轻,幸亏阁下与我,身背此类大中小之罪,盖有年矣;一身是毒,毒得有免疫性矣。所以罪上加罪,也不过戴帽子者谆谆,被戴帽子者藐藐,一切也没什么了不起矣。

有趣的是国民党动辄说我们“影响民心士气”,我真有“臣惶恐”之感。“臣惶恐”者何?有二极端说法:一、民已无心、士已无气矣,又何来影响之有?二、民心如火、士气如虹,被我们影响了这么多年,却丝毫奈何不了其火其虹,又何来影响之有?所以,正反二说,皆不足以为我辈光宠,说吾侪“影响民心士气”真是太抬举我们了,我们真是不敢当不敢当了!

凡此种种误会,其实都是敌我双方缺少“沟通”之故。缺少“沟通”的主因,是敌方不敢同我接触。出版商过去屡遭敌方困扰,哭丧着脸转告我,我说你们不要怕,可转告他们,我愿同他们直接谈判,他们有本领欺负我好了,不要欺负小生意人。出版商听了,如释重负,赶忙把话传过去,不料回话竟是:“没人敢同李敖那家伙见面,因为见了面,后患无穷,跳到黄河也洗不清!”看到了吧,绝子阁下,他们国民党人人怕我三分、寒我六分,他们只敢在背后跟我来公文政治,可是不敢当面同我“沟通”,因为怕翻在阴沟里!

做人凶狠到这种人见人怕鬼见愁的境界,亦云高段矣!

敌人以外,党外人士也一样。党外人士,不论老中青,统统对我敬而远之。流传的说法是:“李敖是得罪不起的,但跟他也无法不做朋友,因为做他的朋友固然怕怕,做他的敌人更是怕怕。只好敬而远之,虚与委蛇,不要被他流弹射到,就阿弥陀佛了!”唯一大家尚堪自慰的是李敖很够朋友,疏财仗义、侠骨柔情,所以一般说来,大家都很安全,只是不小心会被他棒喝一下,不过只要是他朋友,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并不严重。

清朝彭玉麟对联:“烈士肝肠民士胆,杀人手段救人心。”我在中学就读到,颇喜其正直与栗悍。爱因斯坦说现在世界最缺乏的是善意与力量的结合,有善意者多无力量,有力量者多无善意,我觉得我自己真是这一结合的一个样板。可惜的是,堂堂湖海之士,只合在小岛称雄,真是他妈的!

敖之1984年6月16日

佛头上与太岁头上

南榕:

前晚那条鲈鱼实不高明,古人有因鲈鱼而思故乡者,台湾的鲈鱼实在太行,难怪国民党乐不思蜀。

我为你们的杂志做“总监”其实我有言在先,又不总又不监,只是胡适为《自由中国》挎刀做发行人之意,胡适说他是“不发行的发行人”,盖意在提携后进,没有别的。你们的杂志登我的种种,事实部分,最好仍依例求证正确,以免“佛头着粪”;论断部分,则可对我见仁见智,不怕“太岁头上动土”——每个人都有论断别人的自由,但是不能在错误的事实上加以论断,请嘱编辑部小鬼们幸加留意,否则统统要打屁股!

我在下期“千秋”公布了7月20日的日记,是讲统战的。我认为党外根本不懂统战,尤以编联会的小天真们为甚。《苏俄在中国》有这么一段:

共党的统一战线,在形式上是联合盟友,共同对付一个敌人,但在实质上,他是在对敌人作战的过程中,从盟友的背后,扼杀他这个共同作战的盟友,达到他自己建立苏维埃政权的目的。1920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与社会革命党谈判合作,列宁对他的党徒说道:“要记住这一个不可靠的友人,也就是一个敌人。”1924年,季诺维也夫对共产国际第五次大会说:“我们不必对社会民主党人说明:我们不与其他劳动党结成统一战线,是因为他们的领导者是反革命的话。我们宁可告诉他:我们准备与你们结成统一战线,只要你们的领导者接受这些基本条件(大家都知道,这些条件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

党外人士会读书得间的,应该会从这段话里读出些什么。

当心那不杨不墨的人、当心那左右逢源的人、当心那两边讨好的人,他们往往是纯度一百的敌人,因为他们最像朋友。(从陶百川到座谈会专家,滔滔者台湾皆是也!)党外人士应该想想列宁的话,不要交不可靠的朋友。

继张艾嘉后,台湾第二“总监”敖之1984年8月8日

给施启扬老兄的公开信

启扬老兄:

萧孟能窃占台北市复兴南路与信义路四段交叉口的角地,经台北市民刘会云查出,告到台北地检处,经于去年9月30日提起公诉(七十二年侦字第11184号),旋经刑庭于同年12月22日判刑(七十二年易字第6464号),复经高院于今年4月25日确定(七十二年上易字第857号),应坐牢五十天。确定判决书说:

萧孟能意图为自己不法之利益,明知坐落台北市复兴南路与信义路4段交叉路口之角地,即台北市大安区复兴段3小段876号面积358平方公尺,为台北市瑠公农田水利会所有,竟与其所有之台北市大安区复兴段3小段877号,面积26平方公尺土地一并于民国六十六年(1977)11月28日与周康熙签订借用空地合约书,出借与周康熙作为摆售鲜花、盆景等营业用地,为期二年,自六十六年12月1日起至六十八年11月30日止,而向周康熙收取新台币五十万元之保证金。案经刘会云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检察官告发,由检察官侦查起诉。

又说:

被告明知系争土地为瑠公农田水利会所有,未得该会同意,擅自将系争土地借他人使用,收取保证金五十万元生息获利,仍难卸刑法窃占不动产罪责。

这样一来,萧孟能的牢是必坐无疑了。

但是,在无疑之中,却有令人起疑的事发生了。按照法务部作业流程,判决确定后约一个月即通知报到服刑,但是萧孟能却在两个月后仍经法务部让他逍遥法外,仍未发监执行。经刘会云写信给地检处首席陈涵,但陈涵似乎很傲慢,对人民书信,悍然不理;又拖了一个月,在判决确定三个月后,刘会云亲赴台北地检处拜访负责执行的检察官陈博享、书记官黄良国,所得答复是态度傲慢,仍旧不得要领。

依《刑事诉讼法》第456条,裁判应于确定后执行,复依第467条,除非“现罹疾病,恐因执行而不能保其生命”,不得停止执行。观乎萧孟能在判决确定后还能亲自出庭打其他官司,此人如“现罹疾病”,想非严重到“不能保其生命”程度,法务部如以有病为理由网开一面,究竟是何等重病?重病证明究系何家医院所开?核准过程有无弊情?亦都有待查明。

查萧孟能为有众多刑事前科之人,有诽谤罪(五十二年度上易字第3976号)、有诈欺罪(六十一年度上易字第1755号)、有违反著作权法罪(六十年度上易字第1951号)、有违反票据法罪(六十七年度票上易字第9566号、六十七年票上易宇第8215号等)、有公然侮辱罪(七十二年度上易字第2428号)。……凡此种种,自为法务部所明知。对这样一个人,法务部所属单位竟如此“送爱心到萧府”,就真令我们莫测高深了!

启扬老兄,法务部在你掌管下,是继续走李元簇的老路呢?还是想有点新作为?一切有待于你的明智选择。台北看守所人犯又接二连三不明不白的死了,朱光军还在台上依然故我,启扬老兄,若连个朱光军你都要继续官官相护,你的魄力,可真令我们不敢领教了。顺祝

双安

李敖1984年7月27日

所写有关台北看守所等黑暗文章篇目附上。

附录

李敖给朱光军的信

光军先生:

兹附上我给法务部长施启扬的信的副本给你,请你注意窃占犯萧孟能即将入狱的事。萧孟能入狱后,你不能丝毫优待他,也不能丝毫虐待他,优待和虐待都是非法的。麦克阿瑟对敌人的方法是:给敌人最好的律师来辩护,如果有罪,把他吊死在最高的树上。——既重人权又立威信,这是一种男子汉的恩怨分明,我李敖一直有这种恩怨分明。

你上次因为在外吃花酒,被查到,被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记过,请你特别注意你的行为,因为我的情报是:有人看到形似朱光军的人(嘴里只承认他姓“朱”的)又在吃花酒了!

李敖1984年8月10日

给杨金欉市长的一封信

金欉市长先生:

1973年11月12日,贵党《中央日报》上,有这样的消息:

报人萧同茲,心脏病逝世

〔中央社台北11日电〕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总统府国策顾问、中央社前社长箫同兹今晚10时15分,因心脏病在台北安东街水晶大厦寓所逝世,享寿八十岁。其长公子孟能夫妇及孙儿女均随侍在侧。

这位新闻界元老,湖南常宁人,他民初献身革命,致力于工人运动。民国二十一年5月1日,奉命接长中央社,苦心擘画、拓展业务,逐渐使中央社成为全国性及国际性的新闻事业,尤其是在八年对日抗战斯间,中央社在其领导下,发挥了笔扫千军的重大功能。

民国三十九年辞去中央社社长职务,改任中央社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五十三年12月20日退休,他在中国新闻界奋斗三十二年零六个月。

中国新闻事业之有今日,萧先生实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萧先生遗体已栘台北市立殡仪馆,他的亲友将定期举行治丧会,商讨治丧。

在这消息发布后不久,一个十一人联名的文件又发布了,内容如下:

纪念萧同兹先生我们准备做的几件事

12月6日下午5时半,魏景蒙、沈宗琳两先生邀集了几位朋友,在萧同兹先生的生前寓所,商谈萧先生逝世以后我们应做的一些事。到场的有邓伯粹、张明伟、辜伟甫、许炳棠、冯志翔、叶明勋、张任飞、张继高、周培敬和萧孟能一共十二位。如果不是看到客厅里陈列着总统、副总统颁赠的挽额,和一面覆棺的党旗,大家心里都好像萧先生还是和我们在一起。

景蒙说了几句开场白,便推宗琳主持当天的聚会。宗琳说:治丧前后,朋友们提出许多建议,一致主张我们要用各种方式来纪念萧先生,永远保持萧同兹精神。归纳已有的意见是:

一、铸建萧先生铜像,置于中央社总社,以供瞻仰。

二、增编《念兹集》,向萧先生所有友好征求文字、图片,以及与萧先生往来的翰墨,范围不限于中央社同仁。

三、设立“纪念箫同兹先生奖助文化事业基金会”(简称“同兹文化基金会”),做些创新而对党国有实际贡献的活动。

四、拍摄《萧同兹先生的生平》电影片,静态部分请友好提供图片及详细说明,指定专人编纂;动态部分包括殡殓前后哀荣实况已经拍摄。

大家广泛交换意见,都认为这几件事应当做,更应当推定专人负责克期进行。至于分组办事细则,可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具体计划和办法,再由大家集会商讨。

萧先生长公子孟能代表家属郑重表示感谢之意,并说:如成立文化基金会,家属当首先贡献一笔款项。

大家讨论了两个多小时,决定:

一、铸建萧先生半身铜像,推定魏景蒙负责,张继高为总干事,定六十三年4月1日中央社成立五十周年纪念日,在中央社总社大厦隆重举行揭幕礼。铜像请名雕塑家杨英风先生制作,费用商请中央社负担。

二、增编《念兹集》推沈宗琳为主编,冯志翔、胡传厚、张任飞、周培敬助编,并由培敬为总干事,一周内提出编辑计划。出版日期也定明年4月1日,费用由萧先生家属负责。

三、文化基金会推叶明勋、辜伟甫、许炳棠为筹备人,由明勋召集,一个月之内提出具体计划,并尽先办理财团法人登记。

四、摄制电影片,推周培敬负责,征集资料与《念兹集》征文同时办理。

这些意见和决定,都是由一个十二人的集会匆促达成的,自然不能包括所有友好的珍贵意见,也不是最后的决定。因此,特地记录下来,分别送达我们所可送达的友好,请大家共同为这些事多做思考,希望对每一件事都能提供具体的高见,使今后办事的人有所遵循,把每件事都办得非常周到而妥帖。在这些事以外,如果您想到其他应做的事,也请您告诉我们。

我们在台北市信义路4段1号水晶大厦11楼设联络处,请您将宝贵意见函达。我们当慎重整理归纳,以提供下次集会讨论。

我们向您报告,也谢谢您的合作。

邓伯粹、沈宗琳、张继高、张明炜、冯志翔、张任飞、魏景蒙、叶明勋、周培敬、事伟甫、许炳棠、同敬启

在这个文件发布后第二年,“财团法人萧同兹先生文化基金会”完成了设立登记,台北市政府发下了“财团法人设立许可证书”,日期是“中华民国63年10月22日”,号码是“(63)北市教4字第045号”,设立地址是“台北市信义路4段1号11褛110号”,负责人是许孝炎。二十九天后,这个基金会又完成了法人登记,台北地方法院发下了“法人登记证书”,日期是“中华民国63年11月20日”,号码是“登记簿第31册第39、40页第612号”,董事长是许孝炎、董事是叶明勋、萧孟能、沈宗琳、邓伯粹、魏景蒙、林柏寿、辜振甫、辜伟甫、许炳棠、李嘉。就这样的,“财团法人萧同兹先生文化基金会”就堂而皇之的成立了。

基金会成立后,按照“财团法人萧同兹先生文化基金会董事会组织及捐助章程”,原订每三个月召开董事会一次的,不料,很快的就“显有困难”,改订“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得随时召开临时会议”了。但是,自1974年完成法人登记至今,已进入第十年了,非但“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及临时会议未能举行,依章程第五条应推动的业务,也未开展。原决议的五百万基金的筹集,依章程第二十条,除“家属之捐助”五万元外,其余所谓“萧同兹先生生前友好及热心学术文化人士及团体之捐助”,除美国的卢祺新捐了美金五十元外,十年以来,其他亲朋好友及热心人士竟分文未出!念兹如此,在兹如此,我们对世道人心的了解,显然更有累积的资料了。

1976年我出狱后,“萧先生长公子孟能”找到我,他说他想讨回放在基金会的“家属之捐助”五万元,想请我帮忙。我说听说你答应将萧同兹的故居,就是信义路4段1号水晶大厦11楼110号捐出来给基金会的,怎么这个会址竟被你卖给叶昌元了呢?这样没有了会址,仅有的基金五万元你也要讨回,这是怎么回事呢?“萧先生长公子孟能”说,他们萧家有财务困难,萧家要退出基金会,另谋单独的纪念方式。

“财团法人萧同兹先生文化基金佘”的会址是1975年9月23日由“家属”卖出的(据“台北市大安区12甲段建筑改良物登记簿”建号第14990页);可是“家属之捐助”五万元却一直讨不回来。1979年10月21日,“萧先生长公子孟能”离台,他把许多事托我代为处理,其中有讨回五万元的事。他离台后,经我查出“内政部66.12.15台内民字第753675号复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函”,才知道基金会设立登记后,是不得将原捐助财产归还原捐助人的。这一内政部函复中说:“案经函询司法行政部意见,兹准司法行政部69年9月2日台66函民字第07701号函复:‘查财团法人于办理设立登记以后,即具有独立之人格,并以捐助财产为其组织基础,当无从以该捐助财产归还原捐助人。至若财团法人处分该捐助财产,请参考本部66年8月10日台66函民字第06967号函意见。’本案应依民法规定、法人章程及参考上开司法行政部意见办理。”这样说来,讨回“家属之捐助”五万元,是根本不可能的!

可是,事有可怪的是,我们的“萧先生长公子孟能”,却在三个月零十四天返台后,怪起我来了,他怪我为什么没把五万元给他讨回来。怪还不说,居然还招待起记者,告我背信!这可未免太离奇了!他捐出去的钱,自己要讨回,在委托我讨以前,他自己已经先讨了六年,无法解决,自己六年都解决不了的问题,丢给朋友解决,只给了三个月零十四天,就要解决,不然就招待记者斗臭朋友、跑到法院控告朋友,天下哪有这种道理?又哪有这种道德?

已捐出的基金因为依法无据,不能讨回,我敬谢不敏后,“萧先生长公子孟能”又自己解决了,又解决了四年于兹了,至今还是不得要领,他自己前后解决了十年,解决不了,不告自己、不招待记者骂自己,却给义务帮他的老朋友三个月零十四天解决,解决不了,就又告又骂,由此可见,天下为“萧先生长公子孟能”之好友者,亦难矣!

查“财团法人萧同兹先生文化基金会”是台北市政府合法登记的法人团体,但成立至今,已经十年。十年之中,没有做出任何一件与登记旨趣相合的事,台北市政府当然有责任清查。财团法人本是一种“他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它既然捐助成立,即应脱离原捐助人的掌握,属于社会公有,依捐助章程上的目的而运作。财团法人既受政府税法上的优惠,其运作即应受到政府的监督,政府部分税源受到损失,财团法人即应有代替政府部分施政的功能。《民法》第59条明定:“财团于登记前,应得主管官署之许可。”第32条又明定:“受设立许可之法人,其业务属于主管官署监督,主管官署得检查其财产状况,及其有无违反许可条件,与其他法律规定。”《民法》明定财团法人应受政府主管官署之监督,原因就是在此。

贵党于基金会之成立,登记素称严格,此于“陈文成文教基金会”以命案未破为由,不准成立可证。如今贵党中央评议委员萧同兹死了,纪念他的基金会却如此没有实绩,是与萧同兹虽死犹生无异,自应由台北市政府彻查,以死人复活为由,予以撤销。至于“家属之捐助”五万元,亦应从权处理,还给“萧先生长公子孟能”吧,这样“德政”一下,当会使我们党外人士的名誉与自由有一点保障,不会再轻易被非党外人士的朋友又告又骂了!

李敖1984年9月4日

“萧先生长公子孟能”因窃占罪入狱后一周,在台北市。

给台北牢头的一封信

庆璧典狱长先生:

萧孟能因犯窃占罪(七十三年度上易宇第857号)被判刑,现在贵监服刑中(经查编号为4538号)。因他过去对我诬告,我获得新证据,特于8月15日,提起自诉。昨天开庭,萧孟能由贵监提出过堂,他向庭上说,他现在“病监”,我听了,不胜奇怪。査萧孟能这次被判刑后,延不服刑,说他有病,送上一张医院证明,检察官就准他延期一月报到。我得知后,7月27日写信给施启扬,说:

依《刑事诉讼法》第456条,裁判应于确定后执行,复依第467条,除非“现罹疾病,恐因执行而不能保其生命”,不得停止执行。观乎萧孟能在判决确定后还能亲自出庭打其他官司,此人如“现罹疾病”,想非严重到“不能保其生命”程度,法务部如以有病为理由网开一面,究竟是何等重病?重病证明究系何家医院所开?核准过程有无弊情?亦都有待查明。

查萧孟能为有众多刑事前科之人,有诽谤罪(五十二年度上易字第3976号)、有诈欺罪(六十一年度上易字第1755号)、有违反著作权法罪(六十年度上易字第1951号)、有违反票据法罪(六十七年度票上易字第9566号、六十七年度票上易字第8215号等)、有公然侮辱罪(七十二年度上易字第2428号)。……凡此种种,自为法务部所明知。对这样一个人,法务部所属单位竟如此“送爱心到萧府”,就真令我们莫测高深了!

8月11日施启扬托人转告,说医院证明是荣总开的。延期报到时限已届,萧孟能已于7月31日通缉了。

查萧孟能虽有肺部开刀的记录,但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四十年来,除爬楼梯微喘外,一切活动与常人无异,此所以近年来一再招待记者骂李敖、一再出庭告李敖,均表现身体机能正常也。观乎萧孟能被通缉后,尚能为汽车被查封事,当场与书记官理论(有地院七十三年民执甲字第9266号8月7日笔录为证),并能开车来往于通衢要道与山林起伏之间,他的健康情形,纵有小病,也不符合《监狱行刑法》中住“病监”的要件。《监狱行刑法》第54条第一项明定:

罹急病者应于附设之病监收容之。

是明指属“急病”而言。相对的,第17条明定:

受刑人因衰老、疾病或残废,不宜与其他受刑人杂居者,应分别监禁之。

可见“急病”方住“病监”;普通“疾病”只是“分别监禁”而已,是不能住“病监”的!试问萧孟能昨天还能不靠扶持,跑来开庭,请问这是“急病”吗?

查萧孟能上次因诈欺罪(六十一年度上易字第1755号)在贵监服刑时,就住的是“病监”,听说得力于有力人士的照顾;这次服刑,一住又是“病监”,实令我们稍知监所黑暗的人所不解(能住“病监”都是有来头的,这是公开的秘密),这次萧孟能又住“病监”,我想请你翻翻《监狱行刑法》,再根据事实,一并查查看。

关于荣总医生为萧孟能开医院证明,涉嫌伪造文书事,现正行文荣总彻查中;关于萧孟能凭什么住“病监”的内情,我也请你从卫生科医师那边循案彻查。此信副本,送法务部施启扬和监所司,特此附告。

李敖1984年9月12日

你有郑文良,我有赖文良

——给施启扬的公开信

启扬老兄:

最近赖文良暴毙案,江鹏坚在立法院提出质询,他说:

根据死者之妻林丽玉的指述,赖文良因涉嫌窃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6月7日赖文良到法院报到,中午即被移送土城看守所。6月9日林丽玉送衣物到土城探望先生,但无法会面。10日上午6点多林丽玉又赶到土城,但看守所说禁止会面,必须到13日才可办会面手续。

6月13日,赖文良之母与姑丈到达土城看守所,只能从闭路电视银幕上看到赖文良,而且画面很不清晰,只看到他的脸与嘴巴在说话。当问及为何为能面会时,管理员回答说赖文良不能走路了。赖母就问赖文良是否被打?赖文良回答:“不要多问,帮我拿份药来就好。”当时赖母还听到赖文良咳嗽声。

6月15日,赖文良被移送龟山监狱,这一天家人都没去看他。不想16日上午8点,龟山监狱即打电话来告称赖文良已死。林丽玉赶到龟山,发现丈夫尸体有很多伤痕,经拍下照片留存证据,有重大的可疑,赖文良是在监狱活活被打死。

本席以为,刑求逼供、非法逮捕及监狱暴行,都是违反基本人权的不义行为。多年来无法禁绝,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影响国际间视听,本件受刑人赖文良正值青壮之年,身材魁伟,所涉不过三个月轻罪,入监不数日竟告暴毙,实属骇人听闻,政府万不可掉以轻心,应即饬由监狱当局以外之公正机关调查真相,公诸社会,如发现监狱人员确有滥用公权力之情事,断不可因循回护,必须面对问题始能解决问题。……

这篇质询提出后,江鹏坚昨天中午到我家,一同午饭,他谈到你接长法务部后的作风,他说:“施启扬似乎对监狱的实际情形很陌生,很多明显的、活生生的黑暗,他都不相信是真的。”他问我的看法。我说:“施启扬是我老同学,又是我父亲的学生,跟我私交不错,但他后来跟国民党走了,人一这样,再好的品格、再好的学问,也糟蹋了。我上次坐牢时候,他是法务部次长,跑到土城看守所看我,我拒绝见他。他在所长朱光军办公室等我不来,就回台北了。我奇怪他为什么不亲自到押房深入角落去探求民隐呢?我出狱后,发表《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惹起地动山摇,法务部自部长以下,对我群起而攻,施启扬也痛苦的加入,施启扬说:‘不可否认的仍有一些问题存在,但并不像李敖所说的那么严重。’他说:‘李敖文章中所指的各节,不可能都是他亲自看到的,应是自别人处听来的,因此造成以讹传讹的情形。’但我不明白,启扬所说的不可能那么严重,他所根据的,是‘亲自看到’的吗?我看他‘亲自看到’的,只是办公室的报告吧?他‘亲自看到’的,不会比我李敖多吧?其实,施启扬能够当上部长,又何尝不得力于他这种避免面对问题的做官术呢?”

启扬老兄,自你当上部长后,赖文良暴毙案又发生了,在我看来,这一点也不意外,这是一连串累积的恶因下必然产生的恶果。回想我发表《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之后,土城看守所所长朱光军公开骂我“放屁”,法务部长李元簇公开说我“只是炒旧案的‘冷饭’”,而全面否认我指出的每一事件,这种作风,又岂能解决问题?以我提出的李聪明暴毙案为例,就可见一斑了。我在《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里说:

1981年7月31日发生了李聪明暴毙案。李聪明四十七岁,因涉嫌六次强奸同居人王黄双的十五岁女儿,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7月31日晚上8点,突然受伤,在送板桥中兴医院急救途中就死了。李元簇赏识的朱光军宣布:李聪明收押时,看守所发现他有外伤,不很明显,所以没将他申请保外就医,但先后六次给他疗过伤,可是不晓得内伤如此严重。朱光军这一说法,是可疑的,这种可疑,一查《羁押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1项第2款就看出来,因为上面明定被告入所时应实施健康检查。但事实上,看守所健康检查医生或护士都不管,而推给药剂生阙壮士包办。包办之下,所谓健康检查,只是查查有无文身,和人犯自述健康情况而已。(我第一次做政治犯,在警总军法处,倒是由医官“健康检查”的,但该医官左手拿武侠,右手所做的检查,只是八个字:“该李犯自称有胃病”!)可见,台北看守所既只关人而不真正的健康检查,纵使李聪明自己病死,李元簇、朱光军等人也难辞失职之咎,何况李聪明的死,原来大有文章!

李聪明死的时候,朱光军宣布:该所一向禁止管理员打被告,也禁止被告打被告,并严加防止,所以李聪明死于被打,绝无可能。但李聪明是1981年7月17日入所的,入所后第十四天死的,而法务部调查局第六处(70)鉴卯字第4839号鉴定报告又明说,致死的伤“为二日内所形成者”,“其受伤(脾破裂)到死亡时间应在一二小时以内”,所以把李聪明的外伤归责于14天前收押前形成的说法,显然与科学“审视”尸体不合。经检察官问案,所方与李聪明同房被告都异口同声否认有人打他,一切都一问三不知。检察官等了四个月,等到有三名同房出了狱,再传来问话,因为他们已是自由之身,才敢透露真相——原来是被管理员郑文良踢死的!从咬文嚼字观点看,朱光军说禁止打人也没说谎,因为他们不“打人”,而是“踢人”,“打”总不是“踢”啊!

关于郑文良踢死李聪明这案子,在我发表《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以后两个月,有了新发展——郑文良在1982年4月19日,被判七年半。这一判决,证明了朱光军所宣布的“李聪明死于被打,绝无可能”的谈话,是百分之百的谎话;证明了李元簇所说的也是百分之百的谎话,案子有这样全新的发展,证明我并非炒旧案的“冷饭”,自然也不是“放屁”了。

虽然真相已经如此明确,可是,法务部却在今年5月15日,以“台73专字第7556号”的“行政院函”,给江委员鹏坚等七人就有关狱政问题所提质询之书面答复中,公然说:

台湾台北监狱台北分监出狱人李敖所撰《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所叙各节,前经法务部发交台湾高等法院检察处指派专案小组彻查,依其所述各节逐一求证结果,认为全系虚构讹传,与实情不符。

看到了吧,启扬老兄,郑文良都因凌虐人犯,判了七年半徒刑在案了,你们的法务部却还瞪着眼睛说瞎话,说李敖说的“全系虚构讹传,与实情不符”!这样子不肯面对问题,又何能解决问题呢?

正因为郑文良凌虐人犯,你们的法务部却包庇朱光军,所以就会发生今天赖文良事件,这种因果关系,都是你们不肯面对问题、断然处分朱光军之流的结果。朱光军主持的台湾最大看守所,几年来,逃的逃、打的打、暴动的暴动、死亡的死亡,出了这么多的纰漏,可是你们法务部依然不办他,让他我行我素,这样子的狱政又从何办好呢?这样子的人权又从何保障呢?

启扬老兄,无论如何也要请你面对问题了。我曾责备李元簇是台湾第一“酷吏”,你当然不是“酷吏”,我不能这样责备你,但你若总是遇事闪躲、但求苟安、一切充耳不闻、不肯面对问题,你又是什么“吏”呢?政权和脚镣在你们手里,正义和历史在我们手里,你总不该笨得教我们老同学给你上“恶谥”吧?

李敖1984年9月20日

“吴代叶僵”探秘

鹏坚兄:

舍下之谈甚快,承老兄面交国民党行政院9月5日台73总14757回老兄的信,至为感谢。

老兄走后,我细看行政院的回信,发现有一个大问题,就是他们在瞒天过海。上次老兄选区公民刘会云写给老兄的信,重点是揭发一桩黑暗,黑暗者,行政院以几百万年复一年为死人押租豪华大厦也。(原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叶公超所押,叶公超已死近三年,犹押个不停,此种浪费公帑,自为老兄所不肯坐视也。)但是行政院的回信,内容竟是——

一、关于本院以新台币二百五十万元借与陈宓仙女士,押租其坐落于台北市信义路4段1-108、1-109号第十层房屋案。经查六十四年11月间,当时叶故“资政”公超先生任本院政务委员时,因本院无适当宿舍,因而押租该房屋供叶故政委住用(该房屋系一般公寓),最初押租金为新台币八十万元,嗣因房地产价高涨,押租金亦陆续至1981年1月增为二百五十万元,租期亦经续约,至1985年1月届满。

二、叶故资政于1981年11月因病逝世,原住房屋于七十年12月交还本院,本院当即积极与房屋业主交涉提前退租,唯房主陈宓仙女士已侨居南美洲智利,其在台代理人唐家宜先生虽一再允诺,尽速办理,然以国内年来房地产不景气,另觅新押租人不易为由,一再拖延,无法提前解约退还押金。

三、由于该房屋之押租金二百五十万元既无法一时提前收回,而本院又须派人看管,每月尚须另缴付该房屋之管理费及基本水电费等三千五百元,当时乃指由本院吴副秘书长祺芳于1982年4月,住入并看管。

这封回信乍看起来,理直气壮,细看起来,就破绽百出:查行政院第七组原于1979年1月13日以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向陈苾仙(不是“陈宓仙”)押租这一房子(不是“一般公寓”),并设定抵押权,为期二年,应于1981年1月12日到期,但因叶公超仍在住用,乃于1981年7月30日办理续租,除将权利人行政院第七组变更登记为行政院外,并增加押金一百万元,设定第二顺位抵押权,租期仍为二年,应于1983年1月12日到期。后来叶公超在1981年11月间病死了,虽距粗期届满日尚有一年多,陈苾仙不愿攤前解约,退还押租,行政院“不得不”另派吴祺芳“住入并看管”。(我奇怪行政院这一“住入并看管”的离奇作业。因为水晶大夏是管理上轨道的大厦,有何“住入并看管”的必要?纵使有此必要,按照机关常例,也是派个小职负“住入并看管”。绝没有“副秘书长”出马之理,可见该房子绝非行政院所说的“系一般公寓”。而是豪华大厦也!)纵使派“副秘书长”级的大员去“住入看管”一“一般公寓”于理可通,但租期届满后,自无复“住入并看管”的必要,自应依约迁让房屋,收回押金。不料我们的国民党行政院竟反其道而行,却在1982年6月3日,即叶公超病故(1981年11月间)后、房屋租期届满(1983年1月12日)前,又与陈苾仙续约了!并且是主动提前续约的,而非陈苾仙不肯提前解约!除再租二年外,并同意抵押权淸偿日期延后二年,至1985年1月12日为止。足见行政院所谓“无法提前解约退还押金”一节,不但与事实不符,并且在租期尚未届至(尚有半年)前,竟提前与陈苾仙续约了、延长抵押权清偿日期了,这非但有图利他人之嫌,且有花百姓之钱,一再代私人“看管”成性之癖好,此种行径,实在令人好笑!

根据以上的分析,国民党行政院实在是以瞒天过海的手法,巧使他们行政院副秘书长“吴代叶僵”,住入豪华大厦,一方面图利他人,一方面施肥自己,最后以官样文书,欺蒙老兄、搪塞老兄。随信附上老兄选区公民刘会云再致老兄的信,请老兄便中再向行政院追查,以儆习顽为感。此颂

战斗胜利

李敖1984年9月27日

你怎能把所学和所用变成两截?

启扬老兄:

我在周清玉发行的《关怀》第三十五期上,写了一篇《你有郑文良,我有赖文良——给施启扬的公开信》,已于10月5日上市,我盼你找来一读,如果你老兄还重视舆论的话。我这篇文章是应周清玉主持的“监牢暴行与监狱人权”座谈会而作,因我概不参加任何集会,故以书面代之。在我文章后面有座谈会摘要,中有刘峰松的谈话,刘峰松说:

今天是我出狱后头一次公开讲话,心里头有点紧张,我已经三年多没有讲话了。今天参加这个座谈会,心里有些兴奋,因为这几年看到了许多被告和受刑人所受的委屈,一直很少有人替他们讲话,今天我有机会替他们讲出来,心里觉得很兴奋。三年多以来,在狱中见闻不少,要详细叙述,恐怕不允许,仅就监狱暴行部分,做一个具体的见证。不过,虽说是“具体”,恐怕也不能连名带姓说出来,因为有许多人都还在狱中,我不能不替他们考虑。

伤心最是中央台

首先我先报告我在土城看守所中所看到的。我在土城是被关在孝一舍46房。46房再过去是47房,47房再过去隔一个楼梯口便是中央台,中央台可以说是看守所中的一个心脏,许多意外事件都是在这个地方处理,明白说,打人的地方就是在中央台。我关的地方,距离中央台大约有五六公尺左右,我如果靠着窥伺孔斜着看的话,刚好可以看到中央台打人的情形。而听的话,则是经常可以听到打人的声音。我现在就把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举例报告。

有一次,一连叫了四十几个被告出来打,听说是闹房的关系。四十几个人被打得很厉害,管理员打他们打得喘不过气来,满身大汗,跑到我房间斜对面的浴室去冲洗,洗完澡之后再继续打。我印象很深刻,最后挨打的那个人被打得最惨,一直喊救命,喊到最后连声音都哑了,声音由强而弱,直到没有声音了,才没有再打下去。实在凄惨!王拓现在在座,我不晓得好不好说出来,我听一位关在对面的李姓被告说,以前王拓被关在这里的时候,一听到所里的人被打喊叫的声音就哭。我很了解王拓哭泣的心情,因为每次我听到那些打人的声音和无助的哀号时,我也一样忍不住会流下眼泪。我实在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非这样打人不可。

有些管理员也许认为对那些违规、闹事的人犯,非用打的方法来管理不可。但是有时候狱中的打人,并不是因为人犯有什么重大错误。例如,有一次,有一个人犯把两个眼睛靠着窥伺孔往外看,恰巧外面的管理员也从窥伺孔朝里看,四个眼睛正巧瞪上了,管理员很不高兴,于是弯下腰来想从底下的送饭孔瞧瞧这个人犯是谁,没想到,里面的人犯也好奇,也弯下腰来想从送饭孔看看外面的情形,于是四个眼珠子又在底下彼此瞪了一次。管理员火大了,把人犯捉出来打了一顿。

有一位我以前的观护人,因为在房间心情烦闷,忍不住叫了一声,立刻被带出去打十下。

关在我对面的一位家住三重的少年人,大约被关了半年,已数不清被打过几十次,有时候只是跑到窗户边看外面,就挨打。

打人的情形,在里面那真是家常便饭,几乎天天发生。而且也不一定是犯了重大错误才打人。甚至,有些根本没有犯错也挨打,这种情形主要是强奸犯,许多强奸犯在里面,经常在管理员心血来潮时,就无缘无故被修理,一天打好几次的也有。至于如何打,实在不适合公开讲。

通常挨打的人,都是无依无助。但是,有一次,我听到有一个人被打的时候,忽然对管理员说:“你最好不要打我,因为我是警备总司令陈守山的侄儿。”结果,就没有听到鞭打声了,我想那个管理员听了之后,可能愣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可见,他们打人是看对象的,像我们,就不会被打。

拜托你们不要打我啦!

以上是在土城看守所的见闻。至于说在龟山监狱,因为被严密地隔绝,比较少机会与其他人犯见面,所以,打人的情况比较少目睹,但是可以清楚听到。打手心、打脚底,都可以清晰听辨出来,鞭打几下,也清楚可算。有时候这一舍在打,有时候那一舍在打,都听得到。不过凭良心说,台北监狱比土城看守所好得多,比较少打。但是,有一次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我可以确定时间和地点。在和二舍的轻病舍,有位年纪约五十多岁的轻病犯,被年纪才三十多岁的管理员打,我后来听说打的方式,是用皮鞭乱抽乱打,而且不是打手心,而是打头。当时我听到那个人不停叫着:“你不要打我啦!拜托你不要打我啦!”非常可怜!我在龟山监狱是跟一般刑事犯关在一起,两人一间,在两年当中,先后总共有十八个人与我关在一起过。从这十八个人的口中,我得知他们以前被打过的情形。可分几个部分说明。先说少年观护所,这是打得最严重的地方。我以前当观护员的时候,就略有耳闻,这次更加了解实情,有一位曾和我关在一起的少年,刚从观护所转来,手心还发紫、脚心还青肿。听他说,他们在里面有一种所谓的“爱心板”,用来打手心、脚心,严重的话,用粗的柄来打,打两下就受不了。有一位告诉我,他被打了一百多下。除了“爱心板”的打法之外,有一种“代打”(李敖在他的文章中也提到),这种代打,不是管理员亲自打,而是管理员唆使其他的少年来打。管理员发现某一个孩子不好,就把他带到另外房间去,吩咐其他的孩子们说:“你们照顾一下!”所谓“照顾”当然是修理。等这个孩子被其他孩子修理一顿之后,管理员再回来扮演和事佬,把孩子带开。另外有一种情形是公开在孩子面前打,用意在杀鸡儆猴。例如,在某少年观护所里,把违规的少年捉到天井来打,让四周的少年犯都看到。有时候,对于严重违规的少年,拉到地下室去,装在布袋里面,由数位管理员对他拳打脚踢,目的是不让这位少年知道谁打他。还有,听说有一位学过柔道的管理员,看了哪一个孩子不顺眼,走过去就用柔道摔他。

还有一个管理员更残忍,他学过针灸,竟然用钢针来对付少年犯。他叫少年犯手心张开,用钢针往少年犯的手心猛力插入,钢针穿过手背,然后再立刻抽出来。这个人的名字我知道,但在这里不方便公开,告诉我这件事的孩子就被他用钢针穿过手心,我问他看手心的伤痕,他说当时手心被钢针刺穿时其痛无比,但钢针抽出之后伤口却很小,不到几天就看不出来了。像这种情形,你说监察委员、检察官他们要去调查,如何查证起?我今天讲这些话是要负责任的,但我也无法拿出证据来,除非那些孩子几年后出来了愿意出面作证。

上述观护所可说是最残忍的地方,此外,我还听说法警室的事。地院、高院的法警也会打人,和我一起关过的有两个人被法警打得很厉害。其中一个因为动作太慢,法警赶着要下班,就催他,他顶了法警一句话,结果被法警用手铐将手挂在铁窗上面,由几个法警打他,打得半死。

有一个从军法处移来的受刑人告诉我,军法处也打人打得很厉害。

仇恨转嫁到社会

以上是我在狱中的见闻,由于时间有限,不容详谈。以下,我想就狱中暴行的后果,就我的观察提出个人的看法。简单说,以暴易暴,恶性循环。李敖在他文章中提到有一位叫吕德的,他说他以后出狱后,开车一看到警察就要撞。我发现,像这种对警察仇恨、报复的心理,在许多犯人心中,非常强烈。为什么会有这种心理呢?因为他们以前被警察打过。至于被狱中管理员打过的人,也一样在心中种下仇恨,而且这仇恨,不只对管理员,更进而转嫁到对整个社会、国家以及国民党身上。如此一来,受刑人不但得不到矫治,反而增加他们对社会、国家以及国民党政府的全盘否定,出狱之后,反而使社会的治安更加恶化。有一个受刑人告诉我,他说他以后出狱后,如果有手榴弹,首先要把警察局炸掉。像这样子以暴易暴,后果堪虑。因此,狱中的暴行如果不解决,仇恨永远无法化除,社会治安也会受影响,国民党也会因此而失掉一部分民心。

最后谈到防止监狱暴行,刚才蔡教授和林教授也都谈到了,例如组织社会公正人士的委员会、检察官及监察机构的监督等等,但除此之外,我认为最基本的是,国民党当局必须勇敢面对现实,勇于承认错误。必须承认狱牢中有打人的暴行,才有可能消除暴行。不承认错误的存在,就不会有改错的决心。李敖写《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把狱中暴行历历展现,时间、地点、人物清楚可辨,我昨天又详细读了一次,都是事实,但是当局却说这是“幻想”。我今天讲了这些,他们可能也要说我在幻想。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调查清楚,就看愿不愿意。如果没有面对现实、承认错误的道德勇气,每一个敢于出面作证的人都被说成“幻想”,那么这一直掩饰下去,实在不是社会之福。我实在很伤心、很失望,李敖已经为我们点出那么严重的问题了,我们竟然不知改善,以致今天又发生赖文良命案。李敖发表那篇文章之后两个月内,情况略有好转,皮鞭是收起来了,卖东西的价钱也降了下来,但是两个月过后,原性又恢复了、皮鞭又出现了,最后竟闹出了赖文良命案!

监狱吃猪肝,敢有影?

最后,我对于刚才两位教授所谈,略有感想,顺便一提。我以前在法院工作,现在又关了三年多,对于狱中情状有亲身的体验。学者的所谈,固然有理,但都不是问题的重心,我总觉得没有入过狱,要讲狱中的问题,总是隔靴搔痒。像监狱这种地方极为封密,外界的公义正义的力量实在很难伸入。你们学者专家经常有人去访问监狱,每次一访问,大门一开,花盆一摆,菜色立刻翻新,门面非常好看。每次有访问,一定加菜,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尤委员和其他三位监委去访问的时候,吃得相当丰富,还有一大碗猪肝,那是我三年多来吃得最好的一餐。所以,要了解监狱真相,光靠访问、巡视,是看不出真相的。

刚才蔡教授提到管理员与受刑人比例悬殊,有可能造成受刑人的暴行。但以台湾的情况言,这是不大可能的。因为受刑人是1个牢房1个牢房分别关着,哪有可能集体暴动。除非像少年监狱那样的暴动(那是管理有问题),一般的监狱是不必担心会有暴动发生。

启扬老兄,你看了上面刘峰松这些谈话,你到底作何感想?如果是做官,当然你可以一切视而不见、一切掩耳盗铃、一切说我们是“幻想”;但是,如果是做人、做有良知有血性的知识分子,你恐怕就无法这样拖下去,你怎能把所学和所用变成两截、把你精湛的法学只当成谋干禄的工具而不当成救世的良方?所学和所用绝不能变成两截的,如果变成两截,那就真的“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了!

也许我要求你改善积弊已深的狱政,是一种苛求;但我要求你面对积弊而不掩饰它,应不算苛求。你如果没有力量去改善,我们不全怪你;但你没有勇气去承认、去面对、去辞职、去不做这同流合污的官吏,我们就要怪你了。你是我的老同学,又是我爸爸的学生,我实在忍不住要再写信正告你。请你回我一信,明确表明态度,不要再托国强转话来,如果你老兄眼里还有老同学的话。

李敖1984年10月6日

善有恶报又何妨!

廷昱:

廷朝狱中接见你大嫂,所提范滂之言,在军法处那种接见的限制里,是说不清楚的。廷朝的用心,细查《后汉书-范滂传》,可以明白。《范滂传》说:

建宁二年(建宁是汉灵帝年号,二年是公元169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倶亡(想一起和他做通缉犯)。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其母就与之诀。滂白母曰:“仲博(范滂字孟博,仲博是他家老二)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范滂的爸爸范显,故龙舒侯相也)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唯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李膺、杜密)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顾谓其子曰:“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行路闻之,莫不流涕。时年三十三。

范滂这次坐牢,不是第一次,他在汉灵帝爸爸汉桓帝统治时代,就坐过牢。《后汉书》记录如下:

后牢修诬钩党,滂坐系黄门北寺狱。狱吏谓曰:“凡坐系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贤者,古之直臣。知滂无罪,将理之于帝(这个‘帝’不是皇帝,是‘上帝’,司马彪《续汉书-党锢传》中明写是‘上帝’;袁山松《后汉书》明写是‘天’);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由此亦止。狱吏将加掠考,滂以同囚多婴病,乃请先就格(“格”是刑具、刑架),遂与同郡袁忠争受楚毒。桓帝使中常侍王甫,以次辨诘,滂等皆三木囊头(“三木”是脖子、手脚上都上木枷:“囊头”是把头用口袋套住,看不见外面)暴于阶下。余人在前,或对或否,滂、忠于后越次而进。王甫诘曰:“君为人臣,不唯忠国,而共造部党,自栢褒举,评论朝廷,虚构无端,诸所谋结,并欲何为?皆以情对,不得隐饰。”滂对曰:“臣闻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欲使善善同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更以为党。”甫曰:“卿更相拔举,迭为唇齿,有不合者,见则排斥,其意如何?”滂乃慷慨仰天曰:“古之循善(袁山松《后汉书》作‘修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袁山松《后汉书》作‘修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愿埋滂于首阳山侧,上不负皇天,下不愧夷、齐(伯夷、叔齐)。”甫愍然为之改容。乃得并解桎梏。

范滂放出来以后,最令我们注意的,是他并不感谢当朝大员。《后汉书》说:

初,滂等系狱,尚书霍谞理之。及得免,到京师,往候请而不为谢。或有让滂者。对曰:“昔叔向婴罪,祁奚救之,未闻羊舌有谢恩之辞,祁老有自伐之色。”竟无所言。

《左传》记晋讨乐盈之党,杀羊舌肸(字叔向)的弟弟羊舌虎(字叔虎),并把叔向关起来。祁奚听到了,说动范宣子,放了叔向。事情办好了,祁奚不见叔向而回,叔向也不往谢。——叔向生在今天,绝不会糊里糊涂的去看李登辉的!

范滂临死前他母亲说:“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我认为这句话的正确翻译该是:“我教育你去做坏事,——我不能教你做坏事!但我教育你去做好事,〔可是,做好事竟是这种下场,这种教育,岂不是做害了人的“坏事”!〕——我才不要做这种‘坏事’!”《后汉书-范滂传》中这种事,同样的感慨,在《南史-刘湛传》也有。刘湛被杀前在狱中见到他弟弟刘素,感慨说:“乃复及汝耶?(连你也给整进来了吗?)相劝为恶,恶不可为;相劝为善,正见今日,如何?”类似的感慨在《魏书-韦阆传》中也有。韦阆的儿子韦儁,被杀时感慨说:“吾一生为善,未蒙善报;常不为恶,今为恶终。悠悠苍天,抱直无诉!”这些史例,都是以为善期许的人的感慨之言。

10月5日《关怀》上登廷朝对他又换的监狱“毫无心理准备”,“几乎无法承受。只觉得与家人、朋友愈隔愈远。也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观是否正确,是否可以作为别人的榜样。”你说廷朝在精神上的确有所困惑和动摇,其实这都是可以理解的,正如我们对范滂的母亲、对韦儁、对刘湛等古人的理解一样。

抱着善有善报、不该得到恶报思路的人,未免把人间万象看得太单纯了。事实上,人间万象是复杂的、不可测的、不是照着因果律天真的进行的。为善没有善报,其实原因很多,不是简单解释得了的。虽然如此,志士仁人却不应因所报不佳就怀忧丧志。为善本身是自足的,不宜要求善报来成全这一自足,也不宜因遭遇恶报而怀疑本身上的善。有这种困惑与动摇情况出现,我们不得不说它是一种错误,虽然它的出现,值得我们同情、值得我们十分关切。

在献身为善的奋斗里,我最欣赏甘地的态度。甘地说这种牺牲“没有报酬一词,入狱本身就是报酬”,这种态度,真是深明为善乃自足的大义之言。有了这种心理准备,志士仁人自然参悟人间的真相,对一切冷暖无常与浮沉祸福,也就付诸一笑了!

这个问题的结论是:善有恶报又何妨!只要为善就是最乐了,想在为善以外别有希冀的人,不但毁了善的本身,也将自寻烦恼。

李大哥1984年10月15日

关于同志的质疑

致李敖先生(王拓)

李敖先生:

您在《万岁丛书》第九期所写的《致敬取消了》一文,其中有几句话涉及本人,颇与事实不符,您说:“台湾许多号称左派者……他们在王拓坐牢后,瓜分了王拓办《春风》出版登记的三十万元,使王拓欠债至今。”(见该书第161页)又在千秋评论第三十七期第166页中说:“王拓坐牢后,他的同志瓜分了办《春风》出版登记的三十万元,使王拓欠债至今。”事实上,当我因《美丽岛》杂志高雄事件坐牢时,《春风》杂志刚出版两期即遭停刊,大部分书款因此均未能收回,例如在《美丽岛》杂志高雄办事处、台中办事处(由林水藤负责),与台北“美丽岛书报社”代为发行之杂志,合计均在数千本以上(详细数目待查),书款大部分均未能收回,而《春风》当时所欠之印刷费及其他杂费则高达三百四十万之多。当时若不是我的朋友们到处为我奔走筹措,我绝无可能偿还《春风》的债务。您在大作中所说的,想系传闻之误,请将此信依“来函照登”之方式,于《万岁丛书》与《千秋评论》中发表,至为感谢!谨此敬祝

文安!

弟王拓1984年10月19日于台北县

答王拓难弟(李敖)

王拓难弟:

19日来信收到。你此番受难归来,我未能和你恳谈,实感不安。但当我看到从极右派大小文化特务到号称左派老少左倾幼稚病者对你的欢迎会,我的不安就没有了。我有点为你可惜,可惜你竟被这些杂碎们这样耍。——你是文艺工作者,文艺工作者要保持耿介与纯度、保持此心此身的澄明独立,不能人缘太好,人缘太好,好到生张熟魏都一网兜收,就大不祥了。台湾的文艺工作者之没有大成绩,原因之一,就是人缘太好,怕得罪人,结果许多精力用来做公关、做交际、做捧场、做掩护,最后自己的澄明与独立都混浊了、沦没了,他们的下场,就是我说的“做人成功,作文失败”。你我之间,虽从无一面之雅、一信之通,但我总想以难兄身份,把这一意思提醒给你。我想廷朝在狱中,也许会觉察到这一意思而向你提醒过,我相信真正关切你的难兄们,都会不揣冒昧,向你这样进言忠告。当然以你的睿智和大度,也自会笑而受之,不会怪我们的。

接到你的信,我首先想起的,便是《伊索寓言》中那则《破船人和海》的故事(一本书上把TheShipwreckedman翻成“破船人”,翻得怪异而有深意)。“破船人”的船被海弄碎,流亡到海岛上,醒来望海兴叹。海装成妇人好女,对他说:你别怪我啊,我本性和陆地一样,只是有风吹我,我身不由己,所以生出一些波浪,你别怪我啊。我手拿你的信,心里一直想着这个寓言。我同我自己说王拓真是忠厚人!他明明知道他那些号称左派的同志是滥污分子,他却为他们‘生出一些波浪’,王拓真是忠厚人!”

王拓难弟,我跟你说,告诉我号称左派吃同志、出卖同志真相的人,是你我都相信的黄怡。(别人也有大同小异的传闻,但不完整。)她跟我道出这些真相的时候,是在她看你回来的那天晚上,记忆犹新,不致有误。她坚嘱我不要公布,可是我为使她没有心灵负担,没让她知道,就公布了。这一方式,一如马丁公布麦克阿瑟的信,事关公义,不得不然,虽然使麦克阿瑟不无困扰,但是既涉人间大义,也就不必拘泥小让。我深信这种人间大义的事,我们追求真理的人,要让它曝光才是,曝光的目的不在揭谁隐私,而在检讨、在反省、在鉴往知来、在知过能改或要求他们改。如果不此之图,而一味温情主义、一路无条件的掩饰真相、为同志护短,则对理想主义挂帅者而言,就未免太不相称了。

当年章太炎为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写序,曾感慨说:

自亡清义和团之变,而革命党始兴,至武昌倡义凡十一年,自武昌倡义至于今又十七年,事状纷拏,未尝有信史,故旧或劝余为之,余犹豫未下笔。盖身不与其事者,非审问则不敢言;身与其事者,所见干没忮戾之事亦多矣!书其美不隐其恶,或不足以为同志光宠,是以默而息也。

我这“破船人”飘到台湾,这么多年来,“所见干没忮戾之事亦多矣”,我的心情是要“书其美不隐其恶”。我不做乡愿、不做伪君子。为了坚持这些伟大的目标,我已混得人缘坏尽、故交常绝,但我不在乎。这次为了号称左派者迁怒黄怡、对她困扰威胁,我对黄怡还说:“你怕事,你去同那些伪君子去做朋友好了,别跟李敖做朋友了!”用语虽然跋扈,用心却是慈悲,因为我深知举世滔滔、一噢十咻,黄怡哪里挡得住?她去一片降幡,自是在所难免了。

总之,王拓难弟,你读书多载、受难多年,难道还看不出同志的“干没忮戾之事”?你难道还不心里有数?也许对你的“默而息”,我不忍怪你;但你不“默而息”,反而替他们“光宠”不已,我就有点怪你了。敬祝

分清敌我,奋斗不懈。

难兄李敖1984年10月23日晨

质问黄少谷先生

少谷先生:

你当上司法院院长以后,扬言改革司法的许多缺点和积弊,你要求法官改革之点,共达七十九项之多,可见法官程度的问题,实在令人忧虑。记得1980年12月27日,报上登出周守男先生给你的公开信,信中指出“现行的司法制度不行”、“现在的司法官的能力学识与品德都不足”,甚至认为探讨那一股反政府势力存在的原因为何?吾人敢断言,这股潜在的势力,实在是大半被迫出来的。”你在周守男先生这封信后批示:“言之痛心,宜予重视,将该函印发参阅。”你在1982年9月25日司法院司法业务研究会上演说公开指出:“社会对于法官责望殷切,要求法官能以公平公正的裁判伸张公理与正义,为了满足社会此一共同要求,法官应有其必备的条件。我以为一位法官所须具备的基础条件,为高度的克己功夫与髙度的办案能力。这必须经过不断的自我陶冶、不断的学习吸收,才能二者兼备。”但是,言犹在耳,把“法官应有其必备的条件”揭开一看,实在令人“痛心”依旧。为了使你的印象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我特地写下一个实例给你,让你领教一下你属下的法官的所谓“高度的办案能力”。

这个实例是国民党议员郁慕明、国民党教授赵宁对李敖的诽谤案。他们诽谤李敖后,经李敖提起自诉,他们二人都无法在诽镑内容上做任何抗辩——因为全是造谣,没有事实基础,自然无法抗辩——于是就用离奇的不肯负责的手法,意图脱罪。他们这种离奇的脱罪方式,居然被你属下的法官给过关了。这个法官,就是台北地方法院推事杨商江。

台北地方法院推事杨商江,在“73年度自字第700号”(七十三年8月27日)判决书里,就郁慕明、赵宁诽谤李敖的案子,判他们无罪。无罪的理由,是很奇怪的。

把郁慕明在助选,当成了郁慕明没在发行

推事杨商江说:

查民国七十二年11月及12月间,被告郁慕明忙于替高忠信竞选立委,故《秋海棠》第十三期刊登之文章,系由其妻刘琦负责核阅后,交编辑出刊,被告郁慕明未曾核阅,以及被告赵宁系现任国立师范大学副教授,在秋海棠月刊社,只是挂名社长兼总编辑,亦未曾核阅《秋海棠》出刊文字之事实,业据证人刘琦、陈琴富、杨蕴坚、黄耀一供证在卷,又有国立师范大学出具之被告赵宁服务证明书一张附卷可稽,是被告等否认及所辩各节,洵堪信为实在。

推事杨商江这一论据,是完全与法律不合的。因为在法律上,郁慕明是法定的发行人、赵宁是法定的编辑人(据张宗栋《新闻传播法规》:“出版法所称之编辑人,系指‘掌管编辑出版品之人’,故新闻纸、杂志、书藉及其他出版品机构之从事编辑工作者,并不全部包括在内,专指总编辑、编辑所长一类主管而言。”赵宁是总编辑身份,正是依法负责的编辑人),杂志编辑出来、发行出来,依法总得有发行人,没发行人是不成的。那么纵照推事杨商江所说,“被告等否认及所辩各节,洵堪信为实在”,又能证明什么?难道就能证明郁慕明不是发行人么?显然的,证明了郁慕明“忙于替高忠信竞选立委”为“实在”是一回事,但这一“实在”,并不反证了郁慕明做发行人就不“实在”的另一回事。——郁慕明为高忠信忙于竞选,不论多忙,其实他还是不折不扣不能请假的发行人!推事杨商江的判决书,充其量,仅能证明郁慕明在助选,毫未证明他未曾发行。试问证明郁慕明在助选,又和本案有什么关系?和本案有关系的,是要证明郁慕明不是发行人才成,但是“发行人/郁慕明”六个字,明明白纸黑字印在诽谤李敖的杂志上,这又怎能开脱呢?

异哉!所谓“发行人责任中止说”

郁慕明既不能开脱,推事杨商江却照郁慕明的辩解,发明了一种可谓“发行人责任中止说”。意思是说,郁慕明虽是发行人,但是他“忙于替高忠信竞选立委”去了,在竞选过程中,自然无法担负发行人的责任,所以,一旦诽谤了人,他可以无罪。这种擅解法律,真是天下奇闻。

查依《出版法》,发行人就是发行人,只要在登记有案过程中,一天二十四小时、一星期七天、一个月三十天或三十一天,统统是发行人,法律上绝没什么可以暂停的免责规定,法律上绝没同意你白天是发行人,晚上不是;绝没同意你清闲时是发行人,忙起来不是;绝没同意你上班时间是发行人,上厕所上电影院时不是。法律上既没有“发行人责任中止说”,为什么推事杨商江却判出这么一个怪理由出来?这是任何知道法律的人都不敢领教的!

依法发行杂志既必须有发行人,那么试问郁慕明忙于助选时发行人责任中止了,谁该负发行人之责?照推事杨商江这种判法,则没人负发行人之责了,这通吗?

要开脱郁慕明不是发行人,可以,必须证明郁慕明已经办好发行人变更登记。《出版法》第10条明定:“发行人应于变更后七日内,按照登记时之程序,声请变更登记。”但郁慕明显然并未变更登记,法律上,他是十足的发行人无误,既然如此,他的发行人责任就不能开脱。

郁慕明身为发行人,要忙于助选,可以不出杂志,岂有任人乱登文章、让人出版之理?这种行为显然违法。《出版法施行细则》第16条明定:“新闻纸杂志出版业发行人,不得将其登记证租借转让他人发行,违者依出版法第40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分之。”试问郁慕明此种行为,又与“转让他人发行”者相去几希?他人发行,你不负责,他人也不负责,大家都不负责,天下有是理乎?

依《出版法》的原则,发行人及总编辑乃依《出版法》第9条呈经政府核准而取得公法上之权利,且有消极资格之限制,并非任何人得以代理(参见台湾高等法院1966年法律座谈会民事类第28号决议)。照推事杨商江这种判法,则显然这个诽谤李敖的杂志,都在他人代理状态下,他人代理,你不负责,他人也不负责,大家都不负责,天下有是理乎?

发行人责任没有可逃的余地

郁慕明既然是唯一无二的发行人,则发行人的法律责任,他就没有可逃的余地。办杂志的人,

一、在法律上并无免除刑责之规定。(21年院字第748号解释)

二、仍应负刑事责任。(21年院字第1143号解释)

早为法理所确认。法理上,“发行人者,谓主办出版品之人,亦即主办新闻纸杂志书籍及其他出版品之人,此项发行人,对内综理出版业务,对外代表出版品,并负法律上责任。”(见张诗源《出版法之理论与实用》)内政部1962年7月13日台内版字第87180号复“台湾省”政府新闻处代电明定:“二、依出版法第3条第1项之规定:‘本法称发行人者,谓主办出版品并有发行权之人’,除有同条第2项‘新闻纸杂志及出版业系公司组织或共同经营者,其发行权应属于依法设立之公司或从其契约之规定’之情形外,仍以发行人负出版一切法律责任。”这种确认,自是法理上的一贯原意。但照推事杨商江这种判法,则发行人居然可以不负法律上责任。此例一开,问题可就来了。因为照台北市政府新闻处《出版事业业务手册》(1984年5月)第43页明定:

17.发行人为主办出版品并有发行权之人应负法律上之完全责任

甲、内政部58.5.29台内版字第320047号代电:查杂志社之社长为其内部职员,出版法及其施行细则并无学经历资格之限制,如其发行人授权处理杂志社一切有关业务,仍应由发行人负法律上之完全责任。

乙、内政部60.2.19台内版字第405865号函节以:查台湾XX通讯社原登记之发行人为傅XX,其组织概况为“合伙”,兹该社并未申请变更发行人,而以黄XX为社长并请将组织概况改为“社长制”等情。查出版法规定发行人为主办出版品并有发行权之人,该社拟将总经理改为社长系其内部问题,但对外应仍以发行人为该社之负责人。

明列内政部函电确定“发行人为主办出版品并有发行权之人应负法律上之完全责任”,推事杨商江判郁慕明无罪,则无异推翻所有发行人“应负法律上之完全责任”的法理,这下子发行人奇门遁甲,诽谤了人,可以逃逸无踪;被害人投诉无门,被诽谤了,发现人人都不负责。法律还能使人信任吗?法院还能使人信任吗?法官还能使人信任吗?这样子的法律、法院和法官,可就未免太可哀了!

少谷先生,你看了上面这些奇怪的判决,你作何感想?你在司法院司法业务研究会上演说,说你们要“使整个司法形象,普遍为人所敬仰”。你同时强调:“现在的司法形象被扭曲、被污损已达极点,必须由我们一辈人将其矫正过来。”看了这种奇怪的判决,少谷先生,你们能够“普遍为人所敬仰”吗?“被扭曲”“被污损”的“司法形象”,你们能“矫正”吗?

别说大话了,少谷先生,还是一个个举出这种小小的实例,逐案彻查一下吧!

李敖1984年10月30日

蚱蜢者,匪谍也

小如:

10月27日《台湾时报》有小新闻如下:

蚱蜢吱吱地叫、疑打无线电报、邻居紧张向警报案、经过搜查原系误会

〔苗栗讯〕清晨蚱蜢吱吱叫,苗栗市阳明山庄一位居民误以为是隔壁邻居在打无线电报,向警方报案,经警方派员前往搜查,方知是场误会。

昨日上午7时许,有一位住在苗栗市阳明山庄的居民打电话到南苗派出所报案称,他听见隔壁邻居家中传出阵阵类似打无线电报机的声音,他怀疑有不良分子住在隔壁,请警方派员前往取缔。

由于报案人向警方保证他绝不是故意在陷害其邻居,所以南苗派出所立刻派出三名警员全副武装赶到阳明山庄,会同报案人到隔壁人家临检,结果屋内住了一位在头份镇工作的男子外,并未发现有何可疑的地方。

但是报案人坚称,他不会听错有打无线电报的声音,甚至还带警员到他屋内听听看,果然是有类似无线电报声,经过数名员警仔细倾听,而且循声音发出方向搜索,才发现原来是其屋旁的草丛中传出的蚱蜢叫声,并不是什么打无线电报的声音。

这条小新闻,足可媲美你三十年前在阳明山练习打字被芳邻疑为“匪谍发报”那一幕,三十年来,国民党恐共症已从“打字机化”猛进到“蚱蜢化”,蚱蜢之为匪谍也,已具备形式要件,只不知国民党要如何捕杀之耳!(不过,话说回来,苗栗阳明山庄的蚱蜢也真怪,为何吱吱叫起来,声音像什么不好,却要像发电报,核其所为,实在该杀,也难怪国民党要“立刻派出三名警员全剩武装赶到”也!)阁下当年因在家中打字,被当成“匪谍”,但在国民党统治下,纵不打字,如家中附近有蚱蜢出没,照样还是匪谍不误,可见打字固然不成,不打字也不成,问题不在“不闻打字声,但闻男叹息”,问题乃在蚱蜢也!

《旧约》里《传道书》上说:“蚱蜢成为重担,人所愿的也都废掉,因为人归他永远的家,吊丧的在街上往来。”(Andthegrasshoppershallbeaburden,anddesireshallfail:becausemangoethtohislonghome,andthemournersgoaboutthestreets.—Ecclesiastes)一派丧门气氛,此蚱猛之为功也。如今国民党扯及蚱蜢,观乎在“归他永远的家”之前,大肆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九十年实系吹牛,我在15日出版的《千秋评论》第三十八期《鸡嘴-鸭嘴-变》中已揭发之,国民党17日即予查禁。此书剪掉国民党的吹牛史,国民党吃不消也),其为大去前之回光返照,明矣!蒋介石当年四十岁才当中委(中央委员),如今八十外的中委已踉跄满地,国民党既老且去,已在意中,一切指日可待矣!吾人身遭丧乱,被按住脖子多年,强迫当观众,戏台下既久,对出将入相,也自了然于心而形诸笔,在这些政治优伶“所愿的也都废掉”之际,吾人所志沿有他哉?愿为蚱蜢,以成“重担”而已!

敖之1984年11月24日晨6时

又:蚱蜢跳高可跳到身高十倍高;跳远可跳到身长二十倍远,足得奥运金牌一百块而有余,未可小看之也!

封建主义是海峡两岸的共同敌人

许以祺致李敖

敖之:

读了你的《千秋评论丛书》第33期,《北京法源寺》千呼万唤终于出来了,记得去年你说今年是你五十大寿,计划把《北京法源寺》写好发表,很高兴知道你仍能一切按计划而行,换句话说你的命运仍在你的掌握之中,多不容易啊!

《北京法源寺》就楔子及首二章看来将是传世之作,希望愈写愈好,不像《上山-上山-爱》即采蓄意卖李敖“膏药”,虽然这“膏药”是经千提百炼药到病除的,但是“膏药”心理,难免使人疑心。一定要注意宣传的反效果。

读《北京法源寺》倒觉得对你有些亏欠,年前在北京时在法源寺看到有全部寺内碑拓出售,但要价美金五百元,当时想:很敲竹杠,没买。现在想想对一般人这价钱是贵些,对你写作的人,这些资料或许太值五百美金了,当时实在应该买下来送你贺你的五十大寿。我想我的赎罪方法是请你告诉我这些资料对你有没有用,真要的话,我们可托人买到。

昨天读到香港报纸刊登一则消息,说北京整修了一些名人遗址。其中包括袁崇焕庙,有关记叙如下:

袁崇焕(明未军事家,明崇祯二年被害)庙,位于龙潭公园,庙内之间正殿,内有袁崇焕石像和石刻手迹,还有康有为等人写的挽词手迹。有关部门除了修复这座庙外,并在庙后新建袁崇焕纪念馆。

你书中说他葬在广东旧义园(外城东广渠门里),想必现在辟为龙潭公园了。我读后发现有五处排错的地方(见附纸),可能你已发现了。我知你对编排严谨,不会认为我吹毛求疵吧!

今年已返美二次,都去了休斯敦,有机会同黄三聊天,你们大概十多年未见面了吧!他很惦着你,也常读你写的东西,认为《为老兵李师科喊话》是重量级传世之作。我们的谈话焦点都是集中在你身上,都觉得你写作的对象太局限了,主要在台湾,海外有一些,大陆则绝无仅有。大陆最近不断地捧一些台湾作家,对于李敖却不闻不问,照说他们有些共同语言(在批国民党方面)会设法利用李敖,事实却不然,主要是李敖的自由主义旗帜鲜明,……(编者略)骨子里你最积极的是反封建,可是近年来你的真形象常被自由主义蒙蔽了。如今你写的东西有砂泥混在钻石里,应该把界限划清、把砂石挑出来,放眼千秋、放眼所有的中国人,邓丽君在台湾可以唱给十亿人听,你应该在台湾写给十亿人看。

黄三讲了下面一番很激动的话,就我记得的写在下面:

敖之该写真正的《千秋评论》,不掺泥和水的,批国民党仍可继续,但不是降低自己的身份,不要浪费时间去缠鼓应,摒弃胡适海耶克,不该抱他们,抱他们还不如抱胡茵梦。把自己划进重量级,李敖应该是中国历史上重量级的发言人之一。以他犀利的笔鞭挞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主义。北京紫禁城的阴影就是封建主义的阴影。在中国,朝朝代代都被它吞噬:蒙古人被它驯服了,清朝的女真人在阴影里也讲究朝廷礼节了。……(编者略)在台湾的慈湖,可以看到穿了西装、大了肚子的跪在灵前磕头,两片大屁股被闪亮质料的西裤包着,肥屯屯地压在一双闪亮的皮鞋后跟上,这是封建主义对20世纪现代文化的绝妙讽刺。李敖60年代的风靡以及威风主力,就是对封建主义的鞭挞,中国近代史上受尊敬的人也是因为同样原因。胡适的威风时代不是为国民党做官、不是考证学术工作,而是早年五四运动中不计一切横扫旧传统;陈独秀的可爱不是做了共产党的总书记,而是当年在北大时的作为;鲁迅一生的作品严守他争战的对象,是一个无时无刻不鞭挞封建主义的人,鲁迅之伟岸而立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李敖在这方面有莫大的力量,是重量级的。他通晓古今,是有现代化装备的。要用大手笔写,像齐白石一样,功夫在雕花手艺上,却在大手笔上显功夫,不要缠小节,写传世之作,狠狠地鞭挞封建主义。

那天我们闲谈后的结论也是这样的,大陆在“文革”以后更见封建主义的危害,都暴露出来了。在台湾是现代化在遮着,时时也露出原形来。我们觉得你应该更明确地鞭抵封建主义。中国的希望是在把封建主义彻底的打倒。希望你能集中火力摧毁它。

以祺1984年6月27日

李敖答许以祺

以祺:

你在《万岁评论》的几篇文字,朋友们看了都说写得真好。他们奇怪一位地质学博士为何如此博学多能,我说这个地质学博士可非比寻常,他的本领是多方面的,并且在多方面又一一突出,他真是最优秀的中国人,不,美国人。

我明年4月25日五十整寿(当然这是“全盘西化”的算法,照中国旧算法,属猪的今年是五十),我的方向自然希望如你和黄三所说的,“集中火力”摧毁中国的封建主义,可惜的是,我每月忙“千秋”“万岁”,总觉得在“重量级”专书的成绩上花的时间不够,每月在“千秋”“万岁”上的成绩,稍嫌不能“集中火力”。虽然从另一角度看,这种东打一拳西踢一脚的干法,也有它的必要性。中国的封建主义其实是无孔不入的,要横扫它们,得先一一纵深切入才能解决。一一纵深切入的战术是:不分大题目小题目,只要能大题大作或小题大作,显示出“大手笔”,就值得一写。因为这种纵深切入,一方面是把本题给解决了,另一方面却又同时把你真正的“借题发挥”带进场。最近联经出版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和《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都提到1962年1月胡适批评李敖的话,胡适说李敖“喜欢借题发挥”,说“作文章切莫要借题发挥”!胡适能够看出来我写文章“喜欢借题发挥”,是他的高明处,但他把“喜欢借题发挥”看成一种大忌,却是他的大错特错。胡适在1930年写《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辩护他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曾说:

在消极方面,我要教人怀疑王梦阮、徐柳泉一班人的谬说。

在积极方面,我要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我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

我为什么要替《水浒传》作五万字的考证?我为什么要替庐山一个塔作四千字的考证?

我要教人知道学问是平等的,思想是一贯的。……肯疑问“佛陀耶舍究竟到过庐山没有”的人,方才肯疑问“夏禹是神是人”。有了不肯放过一个塔的真伪的思想习惯,方才敢疑上帝的有无。

少年的朋友们,莫把这些小说考证看作我教你们读小说的文字。这些都只是思想学问的方法的一些例子。在这些文字里,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

少年的朋友们,用这个方法来做学问,可以无大差失;用这种态度来做人处事,可以不至于被人蒙着眼睛牵着鼻子走。

可见当年胡适自己,把考证《红楼梦》只看作“消极”的目的,他别有“积极”的目的,那就是借小说考证来“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教人脱出封建主义,不要“被人蒙着眼睛牵着鼻子走”。考证《红楼梦》是本题,是“消极”的;考证以外“借题发挥”的题外有题,才是“积极”的。胡适的毛病在他做这种双轨作业时,在本题上陷入走火入魔、积重难返,因此虽未舍本,却舍了更“积极”的本,最后“功夫”总在“雕花手艺”上,“缠小节”而死。死前且不知道“借题发挥”的真义了,真是悲哉!

至于我自己,我绝对不会发生他这种错误,我在写作上,大体都能坚守经世致用的检定标准,我总是用大学问“大手笔上显功夫”(本题),紧接着就是画中有话(借题发挥),我的真正目的不在泼墨,我的真正目的在使敌人全军尽墨。中国的封建主义是海峡两岸的共同敌人,它这样源远流长,一一把它们打倒,有赖于逐项的细部功夫,这也就是我东打一拳西踢一脚的缘故。东打一拳西踢一脚的好处是可以经常做“机会教育”,并且维持“存在”和保持“温度”(保温)。表面上看是争“一时”,其实争不到“一时”的,在现代社会形态的轮转下,也休想争到“千秋”。黄三盼我写“传世之作”,我自当注意及此,但我“五十之年,只欠一死”之前,所作所为,实在也已万紫千红、百花齐放。如今重点是要以树代花,希望有更进一步的成绩也。宋朝梅尧臣《东溪》诗,说:“野凫眠岸有闲意,老树着花无丑枝。”我却是“野人不眠无闲意,老树着花有美枝”。以祺老友,等着看呀!

敖之1984年12月19日晨

我不能不抗议了!

秋镇老兄:

本月10日,老兄和大嫂光临舍下,一年多不见,谈得真开心。其间老兄谈及天福、逸洋的事,我说天福、逸洋刊登失敬于老兄文章,确属失察,但老兄诉之于法,反应亦容有过度。承蒙老兄备述委曲,尤其老兄当年且有恩于该文作者,如今对方恩将仇报又不识大体,令人痛恨;天福、逸洋被该文作者利用,不无遗憾。聆听之下,对老兄无限同情。承蒙老兄许我自告奋勇,代为调停,16日深夜,电话中达成协议,即17日下午由天福、逸洋面致一时失察谨表歉意签名一纸,18日开庭时老兄即撤回对天福、逸洋部分之自诉。不料今早见报,见老兄非但没撤回对逸洋部分,且说天福写了“悔过书”。报上说:“李逸洋在获悉之后,拒绝评论苏秋镇的这项作法,而黄天福则表示,当初曾与苏秋镇私下协商调解此事,而有确定的结论。不料,苏秋镇临时变卦,就不知如何去评论此事了。”

秋镇老兄,此事我从事调停,自10日以来,费尽唇舌,既达成协议,若再有出入,不论任何理由,都将使我无法为人。我承认老兄不撤回对逸洋的自诉不无理由,但是大家协议在先,纵有理由,也该勉为其难。如今老兄置逸洋不撤,反以“悔过书”羞辱天福,纵逸洋、天福罪有应得,老兄又置李敖于何地?老兄做得未免太欠考虑了!叨在老友,我实在不能不向老兄抗议了!

我能想象老兄在被恩将仇报又不识大体的人诬蔑的痛恨,这种痛恨是正常的,但因痛恨而丧失了清明的判断,因而一误再误,则非智者所应为。老兄此次控案,绝对得不偿失,我已一再进言。老兄纵理智上不接受我的话,感情上也该看我们的交情,依诺宽大到底。如今老兄如此处理,未免看低了我们的交情,我真要决定我不配做老兄的朋友了!

老兄素有宽大之仁、服善之勇,请老兄收此信后,务必撤回对逸洋的自诉,以挽救一些绝对值得老兄挽救的协议、交情与信念。老兄知道我一直是以道义支持你的,请老兄继续维持你那道义的榜样让我们追随、学习,请老兄千万权衡轻重,别让我们失望。“苏大炮是不会倒的”,因为没人能打倒苏大炮,除非苏大炮自己,秋镇老兄,你真要打倒你自己吗?

敖之1985午1月19日午前

附录一

1985年1月20日《民众日报》

对李敖快信的反应、苏秋镇说一定要先把陈清禄找出来、盼在下次开庭前使打击面缩到最小

〔高雄〕前立法委员苏秋镇昨天表示,他对《钟鼓锣》杂志的自诉案,会兼顾情理法,对于蓄意诽谤他政治的人格的人,一定查究出来,不容少数害群之马将“党外”当成避难所。

苏秋镇是针对政论家李敖写给他的信,做了上述表示,他强调,他绝不会辜负任何人的期望,以及他对李敖的承诺。

他表示,李敖是台湾最难得的古道热肠的朋友,碰到李敖,他实在没话可讲。

不过,根据李敖的居间调解,苏秋镇表示他只想知道写诽谤他的文章的“陈清禄”是何许人。

苏秋镇说,如果不把“陈清禄”找出来,那么,该自诉案岂不成了笑局?他说,“陈清禄”诽谤所构成的伤害很大,是属于政治诬蔑的最大罪恶,如果这个作者是存在的,就必须找出来,但要找出“陈清禄”,又不得不以李逸洋为被告,否则就没有被告了,就是他苏秋镇在胡扯了。

“只要弄出陈清禄,其他的问题我会好好处理”,苏秋镇表示,他比黄天福、李逸洋,甚至李敖,都还感到痛心。

他说,党外要有理性,不要胡闹,也不要只以感性做事,对于少数害群之马一定要揪出来,不能让他们将党外当成避难所,造成党外内部的重大破坏,他提出该自诉案的目的也就在这里。

他希望在下次开庭之前,能把事情搞清楚,使打击面缩到最小,他说:“我说话算话。”李敖的信是在昨天中午寄出,直到昨天晚上苏秋镇尚未接到。

附录二

请苏秋镇撤回告诉(张春男)

蓬莱岛系列《钟鼓锣》周刊,去年12月18日第五期,刊登了一篇由笔名陈清禄者执笔,题名为《当将我心压明耀》的选情预探文章,其中言及蔡明耀与苏秋镇间有过不正常的接触,因而使苏秋镇极感不满,乃向高雄地方法院,控告《钟鼓锣》发行人黄天福、总编辑李逸洋、作者陈清禄等人共同诽谤。

一时失察,谨表歉意

此事原经李敖居中调停而达成协议,即由黄天福、李逸洋面致一时失察,谨表歉意签名一纸,而苏秋镇则在开庭时撤回对彼二人部分之自诉。不料1月18日,在高雄地院首次开庭,苏秋镇当庭表示,黄天福已写了“悔过书”,所以撤回黄天福的自诉,对于其余两名被告,则宣称不可能和解,还要庭上从重量刑。此事见报之后,从中调停的李教立即向苏秋镇发出公开抗议书,苏秋镇初步的反应是“只要弄出陈清禄,其他的问题我会好好处理”。

平心而论,看过那篇文章,苏秋镇的愤怒之情是可以理解的,蓬莱岛杂志社也确属疏于审稿,但整个事情会演变成这个样子,的确太出人意料之外。因为苏秋镇过去以党外立场竞选立委而当选,三年任期中之表现亦殊为突出,而《蓬莱岛》杂志乃黄天福所创办,黄天福为黄信介之弟,是唯一曾任国大代表与立法委员两种中央民意代表的党外人士,他创办的杂志,对党外民主运动的贡献乃是有目共睹的事,双方既同为党外,理不应自相残杀,而如今苏秋缜却违背李敖调停达成的协议,而硬咬着《蓬莱岛》不放,理由何在?一般人实难以了解。

当然,以苏秋镇之才智而言,他很可能只是暂时咬住不放,为诉讼上无被告难以交代而已,而适当的时机就声明撤销对李逸洋的告诉,果真如此,尚是不幸中之大幸,否则事情如此坚持下去,受害的还是苏秋镇本人。

《蓬莱岛》乃是党外最重要、贡献也最大的杂志之一,现在正遭遇国民党学者冯沪祥的控告而在国民党政府的法庭裁判下,面临了坐牢与破产的严重威胁,此情此境,不但所有党外人士,甚且全台湾的大多数关心政治的群众,都对之同情尚且来不及,而在这最严重的紧要时刻,苏秋镇绝无如此不识大体的坚持告诉之道理。

前辈爱才

《蓬莱岛》总编辑李逸洋,乃是党外新生代中极突出的优秀人才之一,虽是因周刊审稿匆促,而有疏误之处,但身为李逸洋党外前辈的苏秋镇,仅纯就惜才之意,就宜适可而止,亦无欲置于死地之必要。

因为苏秋镇的三年任期,在立法院中的表现真是杰出得可圈可点,因此我对他颇有好感,想必在整个台湾社会中对他怀有好感的人必定不少,希望他能爱惜这得来不易的声望,不要为了这件事而造成李敖所说的:“苏大炮永远不会被打倒,能打倒他的只有他自己。”

最令我感到不解的,却是该文的作者。该文系以陈清禄之名发表,党外我未识有真名为陈清禄者,显然这是隐藏了真名所用的笔名。此人在此文中所叙的内容已严重的打击了苏秋镇之声誉,不知作者是否真有可靠的证据可以证实所言非假,如果真有可靠的证据,自应在此时提出证据,岂能不提出而使对方受害,若无可靠的证据,当初原本就不应写那种不负责的文章去打击一个党外成名人物的声誉,如今既然苏秋镇已摆明态度,告《蓬莱岛》为的是要其交出作者真名,则此刻就应挺身而出,面对现实,该说明就说明、该辩论就辩论、该道歉就道歉。怎可自己做事不负责,以党外为避难所,让别人代自己受罪,进而使党外人自相残杀,这岂是君子的行径。

党外经历二十载

我自1967年为了正义公理而开始冒险献身于台湾党外民主运动以来,迄今已过二十年,在此期间经历以三十岁之龄与老康同时当选中央民代,而与黄天福、吴丰山等同进国民大会,1977年独自辞职而出,又在1978年选举中止后,与党外候选人同志筹组党外第一个有形的正式组织“中央民意代表选举党外候选人联谊会”,并在1980年的中央民代选举后被捕蒙难,在此期间,历次党外重要运动,几乎是每役必与,在牢里牢外的各位党外知名人士都是我的亲密战友同志,至今我虽年仅四十岁,却几可说巳算党外元老之一了,因为现在党外界中,年龄不比我小者虽亦不少,但党外经历不比我少者却已不多了。

自几个月前蒙难归来后,我发现党外界与从前大不相同了,其一是从前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国民党同路人与党友,现在已和党外混成一片了。买票当选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甚至当国民党走狗的,党外都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已经失去了清纯,这是今昔党外界的一个重大不同。另一个重大不同是党外界已失去从前那种相惜相助的同志爱,从前党外内部的不和,最严重的也只是在圈子内互相争论,今天的党外有些人有事见了面不讨论,私底下写篇文章发表来骂自己人,逼到党外受害无处申诉,闹到要向国民党政府的法庭去讨公道,真是可怕!可叹!本文前述事件正是典型的例子,为了不忍让党外界如此沦落,我不得已以抱病之身提出呼吁,为了党外民主运动与台湾的前途,党外界的每一分子务必相忍为台湾,不可再意气用事了。就本文所述的事件,我谨提出如下的呼吁。

请撤回告诉

第一、请苏秋镇务必从速撤回对《蓬莱岛》总编辑李逸洋的告诉(至于所谓陈清禄的作者,因尚不知是何许人,亦不知动机何在,无法做必要之了解,因此未便提出意见),党外界内部的矛盾应在内部解决,到国民党政府的法庭去解决总不妥当。

第二、请该文作者陈清禄立即出面与苏秋镇解决,有可靠的证据就须立即提出,没有证据就应还给苏秋镇一个公道,党外人拿得起放得下,是有担当的。

第三、如果本文作者拒不出面解决,则蓬莱岛社方即使不愿将作者真实姓名交出于法庭,亦应据实通知所有党外杂志社。

如果这个作者是以没有证据的资料作如此不负责的报道,挑拨离间,以党外作为为非作歹之避难所,已经严重的破坏党外的形象与团结,今后此人所写的文章所有党外杂志不宜再予刊登。

迟来的“Ping”

张大为致李敖

李敖先生:

我是您的一个读者,很早就想写封信给您,只是在感觉上您似乎离开我们太远而作罢。过年期间在家看到一本TomWilson的漫画专集,里面有一图如下:

第一个印象就是:李敖!

当我是个学生的时候我就没放过您任何一本书,我做的事说的话都是李敖式,当然在传道时,也是传李敖的道,知道我的人说我被李敖定了形。然而这是多么让人气愤的事,我只是做我认为对的事,大家都做温吞吞的好人,为什么不剖开胸膛看看自己心肺里面是什么东西做的?

今天是大年初三,大家都在家过年,您大概也不想过个什么鸟年,只是突然接我一信略嫌唐突,没什么,一个陌生人不希望您感觉自己在这个岛上是个脱了钩的空中飞人而已。您的价值也正如您说殷海光一样,是启蒙的思想家,而您的文字、您的特立独行,更让大多数人受教诲而不自知,这岂是一百元门票可以比拟?

人心常有公理在,只是大家要命地只把它摆在心里,我自己也不高明到哪儿去。谨戒之。

新年新希望:

李敖先生善自珍借(我写这无他,《千秋评论》对您实在是大材小用)。我愿中国有不世之才,愿不世之才有不世之作。祝

新春愉快

您的读者“Pong”大为敬上1983年2月15日

李敖答张大为

大为先生:

两年前的“大年初三”,你写信给我,今天又是“大年初三”了,我忽然要回信给你。林青霞曾劝我千万不要给崇拜你你的人回信(因为一回信,他又来信,就没完没了),事实上,我极少回信,不论对方崇拜不崇拜,我都一视闻仁,原因是要写大文章,无暇私交。古代人“大夫无私交”,从反面看,无私交固是怕帝王猜忌;但从正面看,无私交却也“深得大臣之体”。《论语》纪澹台灭明“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子游)之室”。《史记》记宋昌说:“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无私。”申屠嘉说:“使君所言公事,之曹与长史掾议,吾且奏之;即私邪,吾不受私语。”我颇欣赏这类作风。虽然回不回信,算不上什么公不公之事,比拟或嫌不伦,但是无私交一点上,却属同一性质(如采写信也涉嫌私交的话)。

正因为一切都可“公言之”而无“私语”,我年纪愈大,愈觉得自已所言所行,其实都不妨公开。我敢说,我是秘密最少的人,一个人光明正大久了、坦荡荡久了,自然就有“王者无私”的气概、自然就没有什么秘密了。

十多年前,我被李翰祥国联公司的刘经理诬告“诈赌”,说我跟蒋光超串通做假牌,法院传蒋光超去,蒋光超说大家玩牌是实,何来“诈赌”?并且当天晚上才与李敖相识,二人原系素昧平生,又怎能串通?法官大人发现整李敖就要整到蒋光超,乃不了了之。法官顺便问我会不会做假牌,我说假牌实不会做,但真牌打得极好。——我凭真牌就可以贏别人,谁还要做假牌?

如今我在这个岛上,凭真牌就可以贏尽死友死敌死百姓,可以“Ping”尽芸芸众生而成one-manshow,谁还要做假牌?

因此,我是第一真人,无须作假,也不屑作假,处处以真面目示人,这是我最值得自豪的。谢章铤《赌棋山庄词话》中说辛弃疾,说:“稼轩是极有性情人,学稼轩者,胸中须先具一股真气奇气,否则虽纸上奔腾,其中俄空焉。”一般人只知道李敖有才,却不知道李敖是“极有性情人”,我打遍天下的一“Ping”其实非我之才,而是我之真。大为老弟,以为然否?

李敖1985年2月22日夜1时50分

李敖看《消灭李敖,还是被李敖消灭?》

小马:

你的“签付印”前的大作,我在旅馆里翻了一下,有些错误是笔误,如王尚义是“河南汜水人”,不是“河南范水人”(第8页);如我的远籍是“云南乌撒”,不是“云南乌县”(第13页)。但有些错误似非笔误,而是你对掌故或史实不熟才发生的,如“忧宗周之陨”不可能是“夏宗周之陨”(第7页,第29页);如张化民不可能是台大学生(第12页);如“冲决网罗”(谭嗣同之言)不可能是“冲决罗网”(第24、25页);如陈序经不可能是“五四时期”的思想家(第38页)。另外一些错误是你对背景不详查,就失之武断,如你硬说我应先读过陈序经的书(第60页),其实我当时真没读过,原因很简单,借不到也。当时书籍贫乏,昔非今比,找书的困难,非你们所能想象。又如你硬说我隐去《大学札记》的记录(第99页),其实我写《我的殷海光》时正在牢中,帮助回忆的资料,实在欠缺,多凭记忆,自有误漏出入也。又如你大量引用的《文星》“编辑室报告”(第151页起),其实你不知道许多根本就不是我写的(许多都是陆啸钊等写的)。如第153页称“国父”等等,小马我问你,你若熟知我的文字,请问我什么时候用过这种字眼?

正因为你对背景不详查,所以你自会发生立脚不稳的论断。你的书写得很用心,但是太嫩了,你的大缺点是在李敖这一行有关的科际训练太弱(你是心理学系的),因此你难以在理论建构上不人云亦云,例如你批评我的文化论,摭拾余英时、林毓生之流的话,就是嫩的结果。

我想你可以感觉到:对你的书,我自始就只抱持“随小朋友怎么写”的基本原则,我赞助你有百分之百批评李敖的自由。为了这一基本原则,我显得大而化之,例如你访问稿不必得我过目就发表,以致错误不少,都不及更正。如“调查局局长”而非“安全局局长”(第80页);如《中国思想史》绝非在我“没有什么好写的”之列(第82页)等等,都不在少。

虽然你的书不少瑕疵,但是它究竟是一个小朋友精心写下的作品,有许多见解也是很突出的。我相信以你的纯真、勤勉和聪明,你必会有许多的好作品陆续问世,我真的相信。

李敖1985年4月5日晨6时10分在台中大使大饭店

寿星杂感

心仪、李宁、文茜三千金(以收礼先后为序):

李放他们合送我一座达摩佛像,高与书桌齐,据云价值一万五千元,是硬树根凿成(我看是雕不动的),奇重无比,其丑亦无比。我一听说自外埠买来,即断言此绝非好礼品,因此岛民俗水平极低也。及看之下,不出所料,乃斥令他们收回。(我考虑禁止他们再送礼,一切折现可也!)他们的“罪状”不是自己艺术水平差,而是把我和他们的水平视为同类,这些小鬼们如此冒犯老寿星,不被老寿星所斥,老寿星尚有何面目苟存于世乎?

相对起来,你们的礼品却是各有千秋,心仪的衬衫极高雅,老寿星已于华诞之日穿上,一派“可怜寿星倚新装”打扮,好像一张银纸,包了一个有双脚的炸弹;李宁的古董花瓶极典雅,摆在那里,提醒我花瓶只是花瓶做得,人是不可做花瓶的——但美女除外,“李瓶儿”式美女尤其除外,我早就说西门大官人是中国文化之一,其与“李瓶儿”之事可证也;文茜的四十五名美国歌星与十六名加拿大歌星援非饥民演唱专辑(WeAreTheWorld),听了一遍,对五十老翁艺术水平而言,固不乏鬼哭狼嚎(并且是洋鬼哭、洋狼嚎)之处,但有些歌词却好,那首《流泪还不够》(TearsAreNotEnough),题目尤佳;《多一点爱》(ALittleMoreLove),似最好听。文茜说送这张唱片是“代李敖行善到非洲去、罗宾汉到非洲去”,意存戏谑甚明。幸好我不是三毛,我之人道,给中国自己人犹且不足,对非洲固“不能人道”也!写到此处,想到昨天香港《九十年代》转来港仔李惠慈者写给李敖的信,李惠慈根本不知李敖为何许人,她只在一本《三毛昨日、今日、明日》书上,看到李敖论三毛伪善一文,就写信来,原信甚逗,全文曰:

李敖先生/小姐:

你好,很唐突写信给你,原因是你的一篇《三毛式伪善》像一盘冷冰水从我的头顶一灌而下,令我顿然清醒继而燃起一点冲动向你提笔,你说三毛伪善,这是我看了不少三毛著作后的感受,亦是我继续看下去所要追寻的,今天被你道破,可见我心中淋漓尽致的感受。

中国人有道(我的中文根底不好,不知应否如此起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想修身非易,但只要努力也不难,修身除了名副其实“修”外,还是有保护自己的意味吧!那么三毛在加那利群岛的别墅和外汇存底也应值得原谅,因为自身难保,何来助人之力。但我的疑问也在于她舍近求远,去亲就疏,尽管她外语如流,同声同气总增添一分热诚、亲切感而发挥更大的助力、爱心更能沟通。但黄皮肤的始终是黄皮肤,这是“根”,因此她迷信“徒”(教徒),我觉得只是现今潮流的装饰品,用来表现人的一种虚荣心。再者,我不是说中国人迷信,而是我觉得,中国人始终隐藏着一种逻辑及玄学,在那虚无缥缈中。

在此我多谢你,因为你为我解开了一个结,而因此我学到了一点宽宏的量度,因为我明白三毛只是一个脱不离平凡、俗世的女子,可能她要生活所以要伪善吧!世上又有几许“真”,所以这偶然机会,从你这一篇,我像找到一点点“真”,便立刻执笔向你乱草一番,请多多原谅!其中我很欣赏你说的“造型”,我想有几多这么能够自觉的人?又有几许像你这样观人于微,而肯慷慨导点他人的人呢?我真羡慕林青霞有机会与你畅谈十小时,我怀疑她的一个脑袋怎能容纳这许收获!羡慕羡慕!

最后,我不知这封信能否交到你手,但发出了的一分热,总不希望石沉大海,如蒙垂阅只复“收到”一字便够了!谢谢!

台安!

李惠慈上1985年3月23日

可见根本不知李敖为男为女者,读了李敖之文,也可顿开茅塞。这封港仔的信,其实阴错阳差,是我最好的寿礼。它虽然把老寿星给“人妖”了,但是这样知文而不知人,才真是客观呢!台湾读者对我太主观,爱憎失度,未免王八蛋一点。罗斯金(JohnRuskin)呼吁你只要看一个人的书就好了,不必看他这个人,实乃真知者言。我如今闭关,使人人不得得睹龙颜,目的之一,似在贯彻罗斯金之言耳!今早华视新闻前,报道《蒋总统经国先生知勉录》,有蒋氏之言曰:“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不孤独。”但是对我说来,却正相反,我的乐趣就在孤独上面。1982年3月15日,我在病后写《罗宾汉的心理准备》(《千秋评论》第八期),我就说:

罗宾汉有恩于匹夫匹妇,但他未尝没有心理准备,准备匹夫匹妇的忘恩负义。像是黑泽明笔下的七武士,功德圆满后,却落得匹夫匹妇的冷眼。自古以来,英雄豪杰对世态人心,早就有苍茫与大度的了解。匹夫匹妇是现实的、健忘的、嫉妒的、残忍的、不可恃的。但英雄豪杰并不因此就心灰意懒,他们还是要在夹道欢呼中或路人啐骂里,走上前去。

侠盗罗宾汉是12世纪时英格兰中部诺丁汉郡(Nottinghamshire)谢伍德森林(SherwoodForest)中的胡子。谢伍德森林是皇家森林,罗宾汉出没于此,显然有跟皇家过不去的意味。罗宾汉“盗亦有道”,他劫富济贫、惩贪除暴、侠骨柔情、光明磊落。八百年来,他的轶事众口相传,多少民歌与传奇都以他为主角,他成为正义的化身。但这些正义,却是以趣味、奇情、生动、悲壮的形式行使,一点也不枯燥。罗宾汉是八百年前的草莽英雄,他们是伟人,但却伟大在趣味、奇情、生动、悲壮的形式里,这种形式降至现代,已经被一层又一层的社会罗网给活活罩住。所以,现代的伟人也就变更了造型,他们不能以罗宾汉式的原始与痛快,去替天行道了,人间的天道也变得细腻而复杂了。于是,现代罗宾汉只好退居书房,以“地下工作”的文案作业,代替光天化日的森林作业,除此之外,他们没有不枯燥的法子了,现代罗宾汉必然以孤独为“人生最大乐趣”了。

在完成细腻而复杂的努力里,现代罗宾汉必须准备过全神贯注的安静的生活,而没有余力去从事世俗的狂欢的娱乐。罗素说:“所有伟大生活都有无趣的阶段。”(Allgreatliveshavecontaineduninterestingstretches.)“伟人的生活除了少数伟大时期外,并无令人兴奋的地方。”(Norhavethelivesofmostgreatmenbeenexcitiingexceptatafewgreatmoments.)“相传康德一生没走出故乡十英里以外。达尔文周游世界后,剩下的时间在家里度过。马克思鼓动几次暴动后,在大英博物院度其余年。”(Kantissaidnevertohavebeenmorethantenmilesfromkonigsberginallhislife.Darwin,aftergoingroundtheworld,spentthewholeoftherestofhislifeinhisownhouse.Marx,afterstirringupafewrevolutions,decidedtospendtheremainderofhisdaysintheBritishMuseum.)“从全体看来,安静的生活是伟人的特征,他们的喜乐并不是世俗心目中所认定的那一种。一切伟大的成绩必由于历久不懈的工作,其全神贯注与繁重程度,使人没有余力去从事狂热的娱乐。……”(Altogetheritwillbefoundthataquitelifeischaracteristicofgreatmen,andthattheirpleasureshavenotbeenofthesortthatwouldlookexctingtotheoutwardeye.Nogreatachievementispossiblewithoutpersistentwork,soabsorbingandsodifficultthatlittleenergyisleftoverforthemorestrenuouskindsofamusement……)如今我“形若槁木,心若死灰”,所志端在完成“伟大的成绩”而已。信笔所之,三千金以为然否?专此道谢,并请

“金”安

寿星李敖1985年4月26日晨

可以怀古,不必怀乡

永丰兄:

两万元支票收到了,随信附还。这批书是送的,不是卖的,实在不能收钱,务必请你不要客气。

看了曾心仪写的《林永丰——不求名利的赞助者》中,你谈到“臭水塘”的话,很佩服你能从大处着眼。今天报上(《自由日报》)说:

省议员廖泉裕、施金协昨天质询时指出,台湾一百二十九条河川,没有一条是干净的,可见水污染的情况非常严重。他们建议政府在都市计划时应规划下水道,防范水污染日益严重。

廖泉裕指出台湾省有二十条主要河川,二十七条次要河川,一般河川有八十一条,很遗憾的是,这一百二十九条河川中,没有一条是干净的。

他说,主要是我们的下水道太少,目前只有0.3%,所有的污水均直接排至沟渠,流入河川。

可见我所谓水臭之言,实在也不乏具体的张本。虽然我的原意是抽象的。我的老友马戈(宏样)现住日内瓦湖畔,得湖光山色之胜,举世罕匹,但是整日清愁不绝——又思大陆,又怀台湾,可见乡愁自是乡愁,固无待水塘之香臭。至于我个人,我素来讨厌中国人轻易乡愁的情绪,我早就说乡愁观念的基本成因,一个是农业社会的安土重迁;一个是古代交通的不发达、通讯的不方便。这些因素,在我们现代化以后,都不存在了或减少了,所以乡愁的意义也就愈来愈没意义。古人的诗里有“却恐他乡胜故乡”、“此心安处即为乡”的境界;有“埋骨何须桑梓地,人间何处不青山”的境界,可见古人也不无提升起来的水准。台湾是我成长之地,我对台湾当然有一种浓厚的感情,但在地缘上和感情上,我却深知我是“真正大陆型的知识分子”,我不喜欢台湾。1982年11月28日,我写信给李宁,我就说过:

并不止台湾出了个李敖,而是中国出了个李敖。李敖是真正大陆型的知识分子,虽然我像拿破仑一样的在厄尔巴(Elba)岛上、在圣赫勒拿(St.Helena)岛上,但我总归是大陆型的人。也许多年以后,我会归骨于昆仑之西,那时候,李宁,别忘了再来饼干一盒,以送我行。

永丰请注意,我是归骨于昆仑之西,而不是东,我的真正大陆故乡其实在昆仑之东。但昆仑之西是大陆的根、大陆的动脉,虽然那个根、那个动脉,已经一片浩瀚、荒凉与死寂。我最佩服唐三藏西天取经,他偷渡出关,直奔昆仑之西,面对一片浩瀚、荒凉与死寂,在这种气氛里孤军奋斗,真是中国第一豪杰。(RichardByrd在南极独自探险五个月,我看都比不上他。不过Byrd他能在摄氏零下六十二度活那么久,倒是天下第一!)

我觉得现代人可以怀古(我就最喜欢流连江山胜迹,我生平最大的愿望不是徐复观那样去孔林,而是去挖孔夫子的坟,看看里面有些什么有益于中华文化),但实在不必怀乡。怀古是一种博大的情操,怀乡却是一种渺小的滥情,我的基本分际,就是在此。

台湾对我并不那么全部,它太小了、太被污染了。当然大陆对我也绝非“长江美”“黄河壮”那一种虚幻。我能喜欢大陆多少,也至为可疑。LordByron说他爱英国但不爱英国人,也许我的感觉比他还多还强烈。但个人的好恶却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要真正有功德于苍生,长江美不美、黄河壮不壮、水塘臭不臭,都其余事也!

敖之1985年5月3日午

附录

看看臭水塘也满意(《民主天地》周刊)

日前,本刊制作“李敖五十大寿专辑”里,李敖谈到林永丰带他到新店后面的臭水塘去看,用这个例子来说明省籍的问题。

李敖对林永丰说:“这有什么好看?你看了那么多外国的名山大川好湖,为什么还要看这臭水塘?”

林永丰说:“这是我家,在台湾要看,只有这个可看。”

李敖说,他在台湾住了三十多年,他都没有这种感觉。

身为一个台湾人,林永丰并不会为台湾地方小,只能看到小山、小湖而遗憾。由于医师业务忙碌,他随身携带呼叫器,不便远游,他连溪头、阿里山都没去过。他很尊重李敖,肯定李敖对台湾民主运动的贡献,对于李敖说“臭水塘”的话不以为意,还很轻松自在地对朋友们说:

“我要多带一些朋友去看,证明那里不是‘臭水塘’。”

林永丰说,他是一个小人物,李敖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说,一般小人物的自我肯定,是要有家、有亲人、住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才不会害怕,从小地方立足。李敖能提升,他处处为家,只要是人间公义之所在,他都能从大局着眼。李敖不能领会“臭水塘”之美,又不能回大陆老家看家乡的山水,说来也是时代造成的悲剧。

“我和李敖之间没有省籍问题。”林永丰说,他和李敖一样,对台湾的前途感到悲观。李敖批国民党,要和国民党政权“草木同朽”。他却持另一种生活态度,看看山、看看水、看看臭水塘也满意。(1985年4月29日)

不要为扶住懦夫而让勇士倒下

——给黄天福、李逸洋的信

天福、逸洋兄:

关于“蓬莱岛案”的一些问题,我为了免掉一些人错解我的话(例如《薪火》登出所谓访问李敖谈话等,其实我并没接受访问),写了我的看法,登在“千秋”第四十一期《鸭子-鸭子-宰》里,日内即可问世。文中虽然对你们处理上诉的错误有所评论,但对你们因义受难,却永远肯定。你们在《蓬莱岛》上所表现的战斗与纯度,一直都是我欣赏的。从你们杂志的几乎百分之百的査禁率上看,就可反证这一点。前天晚上“国际人权协会驻日本负责人”梅心怡(LynnA.Miles)从美国来电话,说看到《纽约时报》上登《亚洲人》江春男接受访问的文章,举放水派的杂志的查禁率(三分之一)为例,以证国民党如何如何。他们为了自己作秀,却宁肯遮盖国民党钳制言论自由的真相,这种康系党外,真太莫名其妙了!

昨天看到《台湾时报》,大意说,12日苏秋镇自诉案开庭,李逸洋在庭讯时辩称,去年12月18日出版的总号二十八期《钟鼓锣》杂志上市前,他即已休假并未上班,对这期杂志刊载署名陈清禄所写的文章诽谤苏秋镇的事,毫无所悉,在事前从未看过这篇文章,请假期间职务由黄天福代理。他供称,陈清禄是《钟鼓锣》杂志在大高雄地区投稿作者共用的笔名,真实姓名为何,他并不知道。苏秋镇请求庭上令《钟鼓锣》杂志拿出陈清禄所写的文章,核对笔迹,追查陈清禄这个人的真实姓名。李逸洋辩称,这篇文章付印后即已销毁,杂志社内员工也不知道陈清禄的真实姓名,只有代理总编辑职务的黄天福可能知道。

看了上面这个报道,如果大体不错的话,我颇有一些感想,试为两兄陈之。这些感想其实早就在上个月跟你们两位当面一再陈述过。但我最近看到张春男(此“春男”可比彼“春男”令人佩服得太多了!)写的《请苏秋镇撤回告诉》,深觉立论比我当面一再陈述的细密得多,张春男说:

最令我感到不解的,却是该文的作者。该文系以陈清禄之名发表,党外我未识有真名为陈清禄者,显然这是隐藏了真名所用的笔名。此人在此文中所叙的内容已严重的打击了苏秋镇之声誉,不知作者是否真有可靠的证据可以证实所言非假,如果真有可靠的证据,自应在此时提出为证,岂能不提出而使对方受害,若无可靠的证据,当初原本就不应写那种不负责的文章去打击一个党外成名人物的声誉,如今既然苏秋缜已摆明态度,告《蓬莱岛》为的是要其交出作者真名,则此刻就应挺身而出,面对现实,该说明就说明、该辩论就辩论、该道歉就道歉。怎可自己做事不负责,以党外为避难所,让别人代自己受罪,进而使党外人自相残杀,这岂是君子的行径。

张春男这段话,真说得义正词严。记得我上月曾向两兄说:苏秋镇控案真正解决的关键,不在你们如何保护作者,而在这位作者实在应该好汉做事好汉当,自己站出来。他写了文章,有事实就该负举证责任,没事实就该负拆滥污责任,大丈夫怎么可以藏在后面,使朋友为难,让人替他负责?此其一。另一方面,你们若为了你们办杂志的规矩,要保护作者,这一理由纵能成立,也该正面面对这一讼案,应该在开庭时坦然表示:你们是为你们办杂志规矩,要保护作者,一切法律后果,你们愿意承担,而不可以节外生枝,以不实的陈述,来开脱作者于先,规避自己于后,此其二。

不幸的是,事实的发展竟是:该文作者骂起人来虽然十足英勇,面对起责任来却是百分之百的懦夫,他至今犹缩着头,想要别人替他顶罪,这是最卑鄙、最胆怯的行径,是最可耻的;而你们坚守你们办杂志的规矩保护到头来,有否保护了原则与规矩不可知,保护了一个懦夫倒是真的,对寻求真理的人们说来,这不太讽刺了吗?何况你们在法庭上规避的说辞,也都是不能成立的,坦白说,逸洋兄在法庭上所说自己“并未上班”、“毫无所悉”、“在事前从未看过这篇文章”、“作者真实姓名为何,他并不知道”、“文章付印后即已销毁”、“代理总编辑”等等,其实没有一句是逸洋兄自己所能相信的,人人都知道逸洋兄在杂志社是事必躬亲的勤勉工作者、人人都知道先弄清作者是谁是基本办杂志的规矩(发表时笔名可听便,但真名必须使杂志社知道);人人都知道在一段时间内保存原稿也是基本办杂志的规矩。……逸洋兄在法庭上所说的这些话,给人一种强烈的规避印象,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为了坚守“原则”而不得不出之以谎话来维护、为了掩护懦夫而自己无法光明磊落的做好汉,这真令我们为逸洋兄惜,也为天福兄惜了!(秋镇已撤回对天福兄的控告,天福兄下次自以证人身份出庭了,除了用伪证骗党外自己人苏秋镇,而令秋镇激怒、心寒与齿冷外,显然已别无他途矣!)

唉,天福兄、逸洋兄,我实在不忍看到你们是用这种方式来处理苏秋镇控案,我真为你们可惜。我真不愿你们为扶住一个懦夫而使勇士倒下,你们和苏秋镇一样,也在走自己打倒自己的路,我心所谓危,不敢不告,特赶写此信,请两兄三思之。

敖之1985年2月14日

〔后记一〕今天收到张春男限时信寄来的他的原稿,有这样一段,没有刊出,原稿是:“‘蓬莱岛’方面的人是至今宁愿挨告坐牢都不愿交出作者真名,为的是社方保持义气,但是这种不交出作者的义气,乃是为防止作者因政治意见不同而受政治迫害,或作者所叙事实怕受泄密责任追究因而产生的,并非为了保障以捏造事实毁谤他人,或以没有证据的空穴来风作为根据来乱骂别人的作者。以这件事来说,并无涉及会受政治迫害的政治言论,亦非泄漏事实真相而怕受到泄密责任追究的问题,而只是作者所叙损害他人声誉之内容,究竟有无可靠证据之问题,作者没有理由不在此时挺身而出承担责任。”张春男这段话,是很有见地的,我特别刊出于上。(1985年2月15日)

〔后记二〕这封信写好后,我迟未发出。今天见报,果然在3月1日开庭时,李逸洋、黄天福的表现“已别无他途矣”!我真为他们难过。(1985年3月2日)

左眼-右眼-青眼-白眼

——再回邓维桢的信

维桢:

你7月26日信中提到何友晖对你说的话:“美国的中产阶级都是伪善的。”你感到台湾亦复如此。我早有同感。我生平最厌恶伪善,伪善的执行人是伪君子,所以我最厌恶伪君子,而伪君子中,却以中产阶级最多。富兰克林《自传》中记清教徒从欧洲坐船去美洲,半路上碰到海盗,清教徒是反对战争的,所以不肯打,他们纷纷跑到船舱里,听甲板上打来打去。这时候,忽然一个仆人也从甲板上下来了,清教徒们一起骂他说:“你不是清教徒呀!你怎么不上去打,上去保护我们呀!”这个故事,就是伪善的典型。宗荣禄《天民回忆录》记他在山西夏县四交村,房东家养了一条黑狗,老夜里鬼叫,大家认为不祥,但不敢杀生,于是骗他去杀,说杀了可治他朋友的病。结果他去杀狗,大家却骂他太狠心,可是狗肉煮熟后,“不仅他们吃得比我们多,连汤都暍完。东一碗,西一碗,都讨来要。”这个故事,又是伪善的典型。

去年胡虚一参加了《八十年代》主办的“殷海光纪念学术座谈会”,回来告诉我说:会中一些人问他你为什么同李敖在一起?我笑着说:你应该这样答复他们,你该说:“只要你们对我有李敖对我一半好,我就‘弃暗投明’,跟你们在一起了!”虚一听了,为之失笑。这些伪君子们,他们光说不练,他们的关怀是假的、他们的道德是非标准是人造奶油式的。他们有时候比纯种国民党还可恶。纯种国民党可恶,可恶得很明确,使你一见就要打它;可是这些伪君子们却又像国民党又像党外,只是杂种国民党和杂种党外(英文octoroon一字意味黑人血统八分之一的混血儿,他们大都是八分之一的党外而已),夹在中间,做尾巴言语,混淆是非与颜色,讨厌透了。

胡虚一在牢里得了眼病,国民党不给他治,瞎了左眼,右眼也不灵光。出狱后,补上了荣民身份,到荣民医院看右眼,经过开刀,治好了。雷震太太宋英对他说:“你不要恨国民党呀!他们瞎了你的左眼,可是给你治好右眼。国民党也不错呀!”

伪君子的行径、伪君子的道德,原来如此!

《晋书-阮籍传》记阮籍:

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嵇喜来吊(吊阮籍母丧),籍作白眼,喜不怿而退。喜弟康闻之,乃赍酒挟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由是礼法之士,疾之若仇。

青眼其实是眼珠发青,正视人时青色多;斜视时露白多,就白眼了。后秦时有高僧“青眼禅师”(鸠摩罗什的师父),就是青眼的。我在此岛所见伪君子太多,实无青眼可资垂注,故一律白眼对之。“青山当户,白眼看人。”此之谓也。“礼法之士”自然“疾之若仇”,但是,什么是“礼法之士”?除了伪君子,又何指乎?

敖之1985年8月9日傍晚

论小的也要

汪荣祖致李敖

敖兄如握:

善仪回台侍疾,携归兄之全集及评论1-21期,得以饱览前所未见尊文,乐何可支!昔以兄为玩世不恭之徐文长、不亦快哉之金圣叹,今更见兄严肃之一面,苟无坚决之信仰,安能屡挫不屈、愈战愈勇、毫无惧色?不乡愿之作风,更几人可及?台大历史系同学碌碌者众,骂兄下流无耻者,不外机场逢迎、隔海献媚之流,可谓无耻之尤之伪君子也!党祸之恶,兄揭露最多,然祸来有自,始作俑者,亦非上品,其间虽无且之关系,师徒相承,其迹可寻。……(编者略)近闻兄隐居草山,以台北之喧闹,非如此,何事可成?若无兄之胆识,又安得隐而不退?信疆席上快晤,至今难忘,辄以未能尽言为憾。若国民党一旦省悟放行,务请兄偕刘小姐来弟山居小住,当知弟乃真隐士也!余不一一,顺问

撰祉

弟荣祖拜6月29日

善仪嘱问好

李敖答汪荣祖

荣祖兄:

先来个笑话。某君住旅馆,见有投币式按摩床者,投币后突停电,退币不得,乃扫兴而眠。不料半夜电来,此床恢复作业,大摇动,某君梦中惊醒,以为大地震也!后悟乃睡前投币作用,方定惊魂云。

你近三年前给我的信,我直到今天才回,试问这还叫回信吗?若说这是回信,未免太该打了!所以不敢说是回信,只好说是按摩床来电了。

你在《史家陈寅恪传》中说:

自古以来,知识分子与政权之间的正邪对立,其事较显;而知识分子之间的正邪对立,其事较晦。忠臣板荡始识,而知识分子的节操,更于时穷始见。在政治大难之中,趋炎附势,摇旗呐喊,以及卖友求荣的知识分子,固不仅仅是默默无名之徒,亦有名重一时的大学者在内。故陈寅恪所感者何止是残害异类之虎狼,也有狐假虎威之同类。其伤时感世的对象是多面的,绝不是单面的。

这段话,见解极精。这个岛上的悲哀是“知识分子与政权之间的正邪对立”,除李敖等人外,已经全然没有,已是一片邪气;“而知识分子之间的正邪对立”,也除李敖等人外,已经全然没有,也已是一片邪气。这里的知识分子只是二流货、三流货或不入流的,他们之间的差距,也只是不入流的打三流货或三流货打二流货而已。例如政工方面掌握的报,批国民党同路人掌握的报,就是典型的不入流的攻击三流货,或三流货攻击二流货。这种情形,在其他有知识分子处皆然,你来台湾,参加的什么学术会议、什么讨论会,稍存冷眼,即可旁观,我看不起这个岛上的知识分子,原因在此。知识分子不跟政权正邪对立,徒以舐舌“九品中正”(品当动词用、中正当双关语用),这成什么世界!

我就是看不过去,就是要在这岛上,给知识分子留下浩然之气的榜样。我的手法是霖雳式的,因为施的是天威,所以雷劈之下,不论首从。虽然以劈“当路”的“豺狼”为主,但是兼问“狐狸”,有时也有必要。我蛮喜欢一幅漫画,画的是打猎家在家中墙上,以所猎动物头标本为装饰,但在墙脚下的老鼠洞旁,却有另一装饰,盖老鼠头标本也!此公对敌人一视同仁、藉菲不弃、巨细不遗,大的要,小的也要,真是要得!

国民党刚来台湾的时候,“恶少”正多,“中正”也不过六十三岁,其他多递减,偶有八十、九十岁的,视之以凤毛膦角矣。今也不然,个个底价(底寿)都是八十、九十的,成“恶老”矣!“恶老”不已,还奉死人通吃不绝,真是胄耻。所以,不论生死,一体清算,就成了我这种“史家”的大工作,我每月感慨万千(《万岁评论》、《千秋评论》)不绝,在剃刀边缘奋斗,此志无他,不甘被通吃耳!

昨天党报载中央社电讯,说:“上周末意大利报纸《意大利世纪报》在评论新出版的意大利文先总统蒋公传记时这样写道:‘蒋介石诚为现代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要人,中华民国在人口、经济与技术方面的非常发展,均得力于他的功劳。’这本传记:《现代中国之父:蒋介石》,是由住在西德将近二十年的一位意大利记者梭拉图撰写的。”看来这样发展下去,老孙的“国父”地位,迟早要被老蒋抢去呢。哈哈!

国民党“恶少”“恶老”不如军阀处极多,其中之一是军阀知道礼遇知识分子,而国民党不知也!四川军阀混战时,相约在大儒赵香宋所居五十里内,例不犯扰,此种礼遇,国民党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国民党不但不知礼遇,并且倡优以畜知识分子,今之台湾知识分子不成材,卖身上床、粉墨登场而不以为耻,此真顾亭林所谓之“亡天下”也!顾亭林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是政权的失落,“亡天下”是道德的失落。国民党“亡国”是他家的事,但是率二流、三流、不入流的知识分子以“亡天下”,我却要站出来打,打它个明白。今早写诗:“莫管先凋与后凋,欲与老树共比高,不畏老树遮望眼,天下唯我是天骄。”“天下”有“天骄”如此,其不“亡”也,必矣!

刘小姐已去美国,答案可看《北非谍影》(Casablanca)。不能全走,能走一个也好,不是吗?

信笔一写,狂疾不可止,老兄当然不笑我,善仪同窗也不准笑也!此颂

双安

敖之1986年3月5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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