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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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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散文集

古龙小说3个月前更新 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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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龙散文集》

  作者:古龙

  关于武侠

  听说倪匡准备写《中国武侠小说史》,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说来,这实在是件非常值得欢喜兴奋的事。

  武侠小说之由来已久,武侠小说之不被重视,也由来已久,现在终于有人挺身而出,为这种小说作一个有系统的记录,使它日后也能在小说的历史中占一席地,这件工作的本身,已无疑是武侠小说历史中的一大盛事;只要是写武侠小说的人,都应该来共襄盛举。

  所以我也不免见猎心喜,只可惜我既没有倪匡兄那么大的魄力,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我只不过像是个献曝的野人,想把我对武侠小说的一点点心得和感想写出来,既不能算正式的记录,更不能算严肃的评论。

  假如它还能引起读者诸君一点点兴趣,为倪匡兄的工作,作一点铺路的工作,我已心满意足了。

  一

  关于武侠小说的源起,一向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自太史公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这当然是其中最堂皇的一种,但接受这种说的人并不多。因为武侠小说是传奇的,如果一定将它和太史公那种严肃的传记相提并论,就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了。

  在唐人的小说记事中,才有些故事和武侠小说比较接近。

  《唐人说荟》卷五,张骞的《耳目记》中,就有段故事是非常“武侠”的。“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爽,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日大设,屈昂数十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馅粗如庭柱,盘作酒碗行巡,自作金刚舞以送之。(”屈“即邀请之意。)昂至后日,屈瓒所屈客数百人,大设,车行酒,马行炙,挫碓斩脍,硙砾蒜齑,唱夜叉歌狮子舞。瓒明日,复烹一双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喉而吐之。昂后日报设,先令美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擘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户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瓒羞之,夜遁而去。”

  这段故事描写诸昂和高瓒的豪野残酷,已令人不可思议,这种描写的手法,也已经和现代武侠小说中比较残酷的描写接近。但这故事却是片断的,它的形式和小说还是有段很大的距离。当时,民间的小说、传奇、评话、银字儿中,也有很多故事,是非常“武侠”的,譬如说:盗盒的红线、昆仑奴、妙手空空儿、虬髯客,这些人物,就几乎已经和现代武侠小说中的人物互无分别。

  武侠小说中,最主要的武器是剑,关于剑术的描写,从唐时开始,就有很多比现代武侠小说的描写更神奇。

  红线和大李将军的剑术,已被渲染得几近神话,但有关公孙大娘的传说,却无疑是有根据的,绝非空中楼阁。

  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其中对公孙大娘和她弟子李十二娘剑术的描写,就是非常生动而传神的。“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耀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杜甫是个诗人,诗人的描写,虽不免近于夸张,可是以杜甫的性格和他的写作习惯看来,他纵然夸张也不会太离谱。

  何况,号称“草圣”的唐代大书法家张旭,也曾自言:“始吾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由此可见,公孙大娘不但实有其人,她的剑术,也必定是非常可观的——剑器。虽然不是剑,是舞,但是舞剑也必然可以算是剑术的一种,只可惜后人看不到而已。

  那么,以此类推,武侠小说中有关武功的描写,也并非全无根据,至少它并不像一些“文世界的卫道者”所说的那么荒谬。这些古老的传说和记载,点点滴滴,都是武侠小说的起源,再经过民间的评话、弹词和说书的改变,才渐渐演成现在的这种形式。《彭公案》、《施公案》、《七侠五义》、《小五义》和《三侠剑》等,就都是根据“说书”而收写成的,已可算是我们这一代人所能接触到的最早的一批武侠小说。

  《七侠五义》本来并没有七侠而是《四侠五义》,后来经过一代文学大师俞曲园(樾)先生的增订修改,加上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小侠艾虎,才变为现在这种版本,而风行至今。

  所以,严格说来,俞曲园也是我们这些“写武侠小说的”的前辈。张杰鑫的《三侠剑》是比较后期的作品,所以它的型式和现在的武侠小说最接近。这本小说中最主要的一个人物,本来应该是“金镖胜英”,他的“迎门三不过”、“甩头一只”、“鱼鳞紫金刀”,都是“天下扬名”的武器,但他却并不是个可以令人热血沸腾的英雄人物。

  他太谨慎,太怕事,而且有点老奸巨滑,他掌门弟子黄三太的性格也一样,比起来,伤在黄三太镖下的山东窦尔墩,就比他们有豪气得多,但窦尔墩后来却偏偏又被黄三太的儿子黄天霸击败了。胜英、黄三太、黄天霸,本是一脉相承的英雄,但却又偏偏都不是真正的典型英雄人物。

  胜英是“剑客”艾莲迟的第四个徒弟,但武功比起他的师兄弟来,却差得很多,非但比不上他的大师兄“镇三山,辖五岳,赶浪无丝鬼见愁,大头鬼王”夏侯商元,就算跟他的五师弟“飞天玉虎”蒋伯芳、六师弟“海底捞月”叶潜龙比起来,也望尘莫及。

  所以我以前一直想不通,张杰鑫为什么要将他书中的英雄写成这么样一个人,直到现在我 才了解,他当时这么样写,是有他的苦衷的。

  在清末那种社会环境里,根本就不鼓励人们 做英雄,老成持重的君子,才是一般人认为应该受到表扬的。

  我特别提出这本书来,就因为后来所有的武侠小说,几乎全都犯了这种通病,人物和故事的发展,常常都会脱离主线很远,最显著的两个例子,就是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和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

  二

  平江不肖生和还珠楼主都是才气纵横、博闻强记的天才作家,他们的作品都是海阔天空,任意所之,雄奇瑰丽,变化莫测的。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和三湘奇侠柳森严是同一时代的人物,他的《江湖奇侠传》据说就是根据柳森严的传说再加以渲染写成的,书中的主角“金罗汉”吕宣良的弟子柳迟,就是柳森严的化身。但后来故事的发展,已完全脱离了这条主线,前面写的绝顶高手,到后来竟变成了不堪一击的人物,很多人看这本书,都是看了一半兴趣就降低了,正如有些人看“红楼”只看前八十回;看“三国”看到死诸葛吓走活司马后就罢手一样。因为后面的一段,看了实在有点叫人泄气,但前面的一段,却是非常精彩的,甚至可以说百看不厌,所以《江湖奇侠传》不但在当时可以轰动,而且在武侠小说中,也可算是本不朽的名著。

  这种只有一半精彩的名著,例子并不少,《格列佛游记》和《镜花缘》也是这样的──最妙的是,这两本书本身也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前面一的半,都是假借一些幻想中的王国,来讽刺当时社会中的病态,和人性中可悲可笑的一面。《格列佛游记》中,有大人国和小人国,《镜花缘》中,也有君子国和女儿国,这种奇妙的偶合,实在是非常有趣的,由此可见,东方人和西方人的哲学思想,在基本上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只可惜后世的读者,往往只接受书中趣味的吸引,而忽略了其中的寓意。

  《蜀山剑侠传》的结构虽然也很散漫,趣味却是一致的,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绝对能前后呼应,每一个人的来历和武功,都交待得非常清楚,而且层次分明,若单以武侠小说而论,这本书无疑是要比《江湖奇侠传》成功。除了写人物生动突出外,书中写景,也是一绝,写古代的居室之美,服用器皿之精,饮食之讲究,更没有任何一本武侠小说能比得上。看这本书的时候,无异同时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食谱和游记。

  我一向认为武侠小说的趣味,本该是多方面的,多方面的趣味,只有在武侠小说中,才能同时并存。

  ──侦探推理小说中没有武侠,武侠小说中却能有侦探推理;言情文艺小中没有武侠,武侠小说中却能有文艺言情。这正是武侠小说一种非常奇怪的特性,像《蜀山剑侠传》的写法,正好能将这种特性完全发挥。所以这种写作的方式,一直在武侠小说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还珠楼主李寿民也因此而成为承先启后、开宗立派的一代大师。

  除了“蜀山”之外,还珠楼主的著作有《柳湖侠隐》、《长眉真人传》、《峨嵋七矮》、《云海争奇记》、《兵书峡》、《青门十四侠》、《青城十九侠》、《蛮荒侠隐》、《黑森林》、《黑蚂蚁》以及《力》等……其中大多数都和“蜀山”有很密切的关系。

  这些书,几乎没有一部是真正完整结束的,因为他定的局面实在太大,所以很难收拾残局,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有很多武侠小说会犯同样的毛病。但是和还珠楼主同一时代的作者中,却有一个人从未受到他的影响,这人就是王度庐。

  三

  王度庐的作品,不但风格清新,自成一派,而且写情细腻,结构严密,每部书都非常完整。他的名著《鹤惊昆仑》、《宝剑金钗》、《剑气珠光》、《卧龙藏龙》,《铁骑银瓶》,虽然是同系统的故事,但每个故事都是独立的,都结束得非常巧妙。他也是第一个将写文艺小说的笔法,带到武侠小说中来的人。

  和他同时的名家,还有郑证因、朱贞木、白羽,除了这几人外,写《胜字旗》的还素楼主,写《碧血鸳鸯》的徐春羽,虽然也拥有很多读者,但比起他们来,就未免稍逊一筹了。郑证因是我最早崇拜的一位武侠小说作家,他的文字简洁,写侠林中事令人如身历其境,写技击更是专家,几乎能将每一招、每一式都写得极生动逼真,所以有很多人都认为他本身也必定精于技击。他是位多产作家,写的书通常都很短,所以显得很干净利落,其中最长的一部是《鹰爪王》,最有名的一部也是《鹰爪王》,他的写作路线,仿效的人虽不多,但是他书中的技击招式和帮会规模,却至今还被人在采用,所以他无疑也具有一派宗主的身份。

  如果将当时的武侠小说分为五大门派,还珠楼主、王度庐、郑证因、朱贞木、白羽,就是五大门派的掌门人。朱贞木的《ā???旈?????S??8訐??七杀碑》、《罗剎夫人》、《艳魔岛》、《龙冈恩仇记》……白羽的《十二金钱镖》、《毒砂掌》、《狮林三鸟》……每一本都是曾经轰动一时的名著,都曾经令我废寝忘食,一看就是一个通宵。

  除此之外,不定期有部书虽然不太为人所知,却是我最偏爱的。那就是白羽和于芳合着的《神弹乾坤手》和《四剑震江湖》。我一直不知道于芳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只写了这样短短的两部书,就不再有作品问世了。事实上,这些名家的作品都不太多,而且在二十年前,就已几乎不再有新作问世,所以在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之间的一段时候,可以算是武侠小说最消沉的一段时候。

  在这段时期中,只出了一位抄袭的“名家”,将还珠楼主书中的“黑摩勒”和“女侠夜明珠”,抄成了一部很畅销的武侠小说。直到五十所代开始后,才有个人出来“复兴”了武侠小说,为武侠小说开创了一个新局面,使很武侠小说又蓬勃发展了二十年。

  在这二十年中名家辈出,作品之丰富和写作技巧的变化,都已到达一个新的高峰,比起还珠楼主他们的时代,尤有过之。开创这个局面的人,就是金庸。

  四

  我本不愿讨论当代的武侠小说作者,但金庸却可以例外。因为他对这一代武侠小说的影响力,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近十八年来的武侠小说,无论谁的作品,多多少少都难免受到他的影响。他融合了各家各派之长,其中不光是武侠小说,还融会了中国古典文学和现代西洋文学,才形成了他自已的独特风格,简洁、干净、生动!他的小说结构严密,局面虽大,但却能首尾呼应,其中的人物更跃跃如生,呼之欲出。尤其是杨过。

  杨过无疑是所有武侠小说中最可爱的几个人中之一杨过、小龙女、黄蓉间的感情,也无疑可以算是武侠小说中最动人的爱情故事之一。

  最重要的是他创造了这一代武侠小说的风格,几乎很少有人能突破。可是在他初期作品中,还是有别人的影子。在《书剑恩仇录》中,描写“奔雷手”文泰来逃到周仲英的家,藏在枯井里,被周仲英无知的幼子,为了一架望远镜出卖,周仲英知道这件事后,竟忍痛杀了他的独生子。

  这故事几乎就是法国文豪梅里美最著名的一篇小说的化身,只不过将金表改成了望远镜而已。但这绝不影响金庸先生的创造力,因为他已将这故事完全各他自已的创造联成一体,看起来是一气呵成的,看到《书剑恩仇录》中的这一段故事,几乎比看梅里美《尼尔的美神》故事集中的原著,更能令人感动。

  看到《倚天屠龙记》中,写张无忌的父母和金毛狮王在极边冰岛上的故事,我也看到了另一位伟大作家的影子——杰克·伦敦的影子。金毛狮王的性格,几乎就是“海狼”。但是这种模仿却是无可非议的。因为他已将“海狼”完全吸引溶化,已令人只能看见金毛狮王,看不见海狼。

  武侠小说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包罗万象,兼收并蓄——你可以在武侠小说中写“爱情文艺”,却不能在“文艺”小说中写武侠。每个人在写作时,都难免会受到别人影响的,“天下文章一大抄”,这句话虽然说得有点过火,却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一个作家的创造力固然可贵,但联想力、模仿力,也同样重要。

  我自己在开始武侠小说时,就几乎是在拼合模仿金庸先生,写了十年后,在写《名剑风流》、《绝代双骄》时,还是在模仿金庸先生。我相信武侠小说作家中,和我同样情况的人并不少。这一点金庸先生也无疑是值得骄傲的。

  金庸先生所创造的武侠小说风格虽然至今还是足以吸引千千万万的读者,但武侠小说还是已到了要求新、求变的时候。因为武侠小说已写得太多,读者们也已看很太多。有很多读者看了一部书的前两本,就已经可以预测到结局最妙的是,越奇诡的故事,读者越能猜到结局。因为同样“奇诡”的故事已被写过无数次了,易容、毒药、诈死、最善良的女人就是女魔头——这些圈套,都已很难令读者上钩。所以情节的诡奇变化,已不能再算是武侠小说中最大的吸引力。人性的冲突才是永远有吸引力的。

  武侠小说中已不该再写神,写魔头,已应该有人的缺点,更应该有人的感情。

  写《包法利夫人》的大文豪福楼拜尔曾经夸下一句他说:“十九世纪后将再无小说。”因为他觉得所有的故事情节,所有的情感变化,都已被十九世纪的那些伟大作家们写尽了。

  可是他错了。他忽略了一点。

  纵然是同样的故事情节,如果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写出来的小说就是完全不同的人类的观念和看法,本来说在永远不停的改变,随着时代改变。武侠小说写的虽然是古代的事,也未尝不可注入作家自己新的观念。因为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

  写小说不是写历史传记,写小说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吸引读者,感动读者。

  武侠小说的情节若已无法再变化,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写写人类的情感,人性的冲突,由情感的冲突中,制造高潮和动作。

  五

  武侠小说中当然不能没有动作,但描写动作的方式,是不是也应该改变了呢?

  ——这道人一剑削出,但见剑光点点,剑花错落,眨眼间就已击出七招,正是武当“两仪剑法”中的精华,变化之奇幻曼妙,简直ā???旈?????S?旈?釰??无法形容。

  …………………………………………

  这大汉怒喝一声,跨出半步,出手如电,一把就将对方的长剑夺过,轻轻一拗,一柄百炼精钢制成的长剑,竟被他生生拗为两段。

  …………………………………………

  这少女剑走轻灵,身随剑走,剑随身游,眨眼之间,对方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她的剑影,也不知哪一剑是实?哪一剑是虚。

  ………………………………………

  这书生曼声长吟:“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掌中剑随着朗吟声斜斜削出,诗句中那种高远清妙、凄凉萧疏之意,竟已完全溶入这一剑中。

  ……………………………………………

  郑证因派的正技击描写:“平沙落雁”、“玄鸟划沙”、“黑虎偷心”、“拔草寻蛇”,还珠楼主派的奇秘魔力、裸裎魔女…这些,固然已经有些落伍,可是我前面所写的那些“动作”读者们不是也已看过多少遍了应该怎么样来写动作,的确也是武侠小说的一大难题。

  我总认为“动作”并不一定就是“打”。小说中的动作和电影不同,电影书面的动作,可以给人一种鲜明生猛的刺激,但小说中描写的动作没有这种小说中动作的描写,应该先制造冲突,情感的冲突,事件的冲突,让各种冲突堆积成一个高潮。

  然后再制造气氛,肃杀的气氛。武侠小说毕竟不是国术指导。

  武侠小说也是教你如何去打人、杀人的。血和暴力,虽然永远有它的吸引力,但是太多的血和暴力,就会令人反胃了。几乎所有的小说中,都免不了要有爱情故事。爱情本来就是人类情感中最基本的一种,也是最早的一种,远比仇恨还要早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爱情,就没有人类。

  几乎所有伟大的爱情故事中都充满了波折、误会、困难和危机,令读者为故事中相爱的人焦急流泪。

  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抱着桥柱而死的尾生……他们的困难虽能解决,但最后还是因为“误会”而死。

  席格尔《爱情故事》中的男女主角,他们的爱情几乎可以说是完全顺利的,任何困难都没能阻扰他们的爱情最后的结局却还是悲剧。好象有很多人都认为爱情故事一定要是悲剧,才更能感人。

  在武侠小说中,王度庐的小说正是这一类故事的典型。尤其是《宝剑金钗》中的李慕白和俞秀莲,他们虽然彼此相爱很深,但却永远未能结合,有很多次他们眼见已将结合了,到最后却又分手。因为李慕白心里总认为俞秀莲的未婚夫“小孟”是为他而死的,他若娶了俞秀莲,就不够义气,就对不起朋友。这就是他们唯一不能结合的原因。

  我却认为这原因太牵强了。

  不但我认为如此,就连故事中的江南鹤、史胖子、德啸峰,连俞秀莲的师兄杨铁枪,也都认为这理由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可惜李慕白是个非常固执的人,无论别人怎么劝他,无论俞秀莲怎么样对他表示爱慕之意,到了最后关头,他还是用慧剑斩断了情丝。

  有很多人也许会因此认为李慕白是条有血性、够义气的硬我却认为这是李慕白性格中最不可爱的一点。我认为他提不起、放不下,不但辜负了俞秀莲的深情,也辜负了朋友的们的好意。

  他甚至连“小孟”都对不起,因为小孟临死时,是要他好好照顾俞秀莲的,因为小孟知道俞秀莲对李慕白的感情。可是他却让俞秀莲痛苦了一生。

  以现代心理学的观点看来,李慕白简直可以说是个有心理变态的人因为他的家庭不幸,从小父母双亡,他的叔父对他也不好,他从小就没有得到过爱,所以他畏惧爱,畏惧负起家庭的责任。

  所以只要有女孩子爱他,他总是要逃避,总是不敢挺起胸膛来接受。他对俞秀莲如此,对那可怜的风尘女子织娘也一样。如果说得偏激些,他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自怜狂。这故事虽然无疑是成功的,不但能感动读者,而且能深入人心,我却不喜欢这故事。

  我总认为人世间悲惨不幸的事已够多,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读者多笑一笑?为什么还要他们流泪?

  杨过和小龙女就不同了,他们的爱情虽然经过了无数波的和考验,但他们的爱心始终不变。杨过爱小龙女是不顾一切、没有条件的,既不管小龙女的出身和年纪,也不管她是否被人玷污,他爱她,就是爱她,从不退缩,从不逃避。

  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

  假如小龙女因为自觉身子已被人玷污,又觉得自已年纪比杨过大,所以配不上杨过,因此而将杨过让给了郭芙,而且对他们说:“你们才是真正相配的,你们在一起才能得到幸福。”

  假如这故事真是这样的结局,我一定会气得吐血。

  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故事的传奇性太浓,太不实际,但我却认为爱情故事本来就应该是充满幻想和“罗曼蒂克”的。就因为我自己从小就不喜欢结局悲惨的故事,所以我写的故事,大多数都有很圆满的结局。

  有人说:悲惨的情操比喜剧高。

  我一向反对这种说法,我总希望能为别人制造些快乐,总希望能提高别人对生命的信心和爱心。

  假如每个人都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这世界岂非会变得更美丽得多?

  有一次去花莲,有人介绍了一位朋友给我,他居然是我的读者。他是个很诚实、很老实的ā???旈?????S?尘????人,这种人通常都吃过虽别人的亏,上过别人的当,他也不例外。

  一夜在微醺之后,他告诉我,有一阵他也曾很消沉,甚至想死,但看了我的小说后,他忽又发现生命还是值得珍惜的。

  我听了他的话,心里的愉快真像得到了最荣誉的勋章一样。

  在我早期的小说《孤星传》里,我曾写过一个很荒唐的故事。

  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在他们去捉蝴蝶的时候,他们的家忽然被毁灭,等他们带着美丽的蝴蝶回去时,他们的父母亲人都已惨死,他们的家已变成一片废墟。

  他们的年纪还小,但世界上却已没有他们可以依靠的人他们只有靠自己。

  从此那男孩子就用尽一切力量,来照顾那女孩子,他吃尽了各种苦,受尽了饥寒的折磨,有了吃的和穿的,他总是先让给他的小情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发育当然不能健全。

  到后来他们终于遇到了救星,有两位世外高人分别收容了他们。男孩子跟着一个住在塔上的孤独老人走了,收容那女孩子的,却是位声名很显赫的女侠。他们虽然暂时分别,但他们知道迟早总有再相聚的一天。所以他们拼命努力,都练成了一身很高深的武功。男孩子练的武功属于阴柔一类的,而且大部份时候都待在那孤塔上,再加上他发育时所受到的折磨,他长大了后,当然是个很矮小的人。那女孩子练的功夫却是健康的,发育也非常健全。等他们历尽千辛万苦,重新相聚的时候,他们的满怀热望忽然像冰一样被冻住了。

  那男孩子站在女孩子面前,简直就像是个侏儒。这种结局本来充满对人生的讽刺,本来应该是个很尖酸的悲剧。

  但是我不肯。

  我还是让他们两人结合了,而且是江湖中最受人羡慕、最受人尊敬的一对恩爱夫妻。

  因为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因任何事改变,所以值得受人尊敬。

  这悲剧竟变成了喜剧。

  丘吉尔是个伟人,也是个很乐观的人,他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不幸的遭遇,常能使人逃避更大的不幸。”只要你能抱着这种看法,生命中就没有什么事能打击你了。

  失败虽然不好,但成功却往往是从失败中得来的。

  六

  但人生中的确有很多悲剧存在,所以任何作者都不能避免要写悲剧。

  《萧十一郎》就是个悲剧。

  一对武林中最受人尊敬夫妻,妻子竟然爱上了个声名狼藉的大盗。在当时的社会中,这无疑是个悲剧。

  有很多写作的朋友在谈论这故事时,都说萧十一郎最后应该为沉璧君而死的,这样才能读者留下一个虽辛酸,却美丽的回忆,这样的格调才高。

  我还是不愿意。

  在最后,我还是为这对恋人留下了一条路,还是为他们留下了希望。

  “阿飞的故事”也是悲剧。

  他爱上了个最不值很他爱的女人,而她根本不爱他。

  在这种情况下,悲剧的结局是无法避免的。

  但阿飞却并没有因此而倒下去,他反而因此而领悟了真正的人生和爱情。 他并没有被悲哀击倒,反而从悲哀中得到了力量。

  这就是《多情剑客无情剑》和《铁胆大侠魂》的真正主题。

  但是这概念并不是多创造的,我是从毛姆的《人性枷锁》中偷来的。

  模仿绝不是抄袭。

  我相信无论任何人在写作时,都免不了受到别人的影响。《米兰夫人》虽然是在德芬·杜·莫里哀的阴影下写成的,但谁也不能否认它还是一部伟大的杰作。

  在某一个时期的琼瑶作品中,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蝴蝶梦》和《咆哮山庄》。

  《蓝与黑》这名字,也绝不是抄袭《红与黑》的,因为他有他自己的思想和意念。

  你若被一个人的作品所吸引所感动,在你写作时往往就会不由自主的模仿他。

  我写《流星·蝴蝶·剑》时,受到《教父》的影响最大。《教父》这部书已被马龙白兰度拍成一部非常轰动的电影,《流星·蝴蝶·剑》中的老伯,就是《教父》这个人的影子。

  他是“黑手党”的首领,顽强得像是块石头,却又狡猾如狐狸。

  他虽然作恶,却又慷慨好义,正直无私。他从不怨天尤人,因为他热爱生命,对他的家人和朋友都充满爱心。

  我看到这么样一个人物时,写作进就无论如何也丢不开他的影子。

  但我却不承认这是抄袭。

  假如我能将在别人杰作中看到那些伟大人物全都介绍到武侠小说中来,就算被人辱骂讥笑,我也是是心甘情愿的。

  武侠小说中,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些伟大的人,可爱的人,绝不是那些不近人情的神。无论写那种小说,都要写得有血有肉,但却绝不是那种被剑刺出来的血,被刀割下来的肉,更不是那种“血肉横飞”、“血肉模糊”的血肉。

  我说的血肉,是活生生的,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我说的血,是热血,就算要流出来,也要流得有价值。

  铁中棠、李寻欢、郭大路……都不是喜欢流血的人。但是他们宁可自己流血,也不愿别人为他们流泪。

  他们的满腔热血,随时都可以为别人流出来,只要他们认为他们做的事有价值。他们随时可以为了他们真心所爱的人而牺牲自己他们的心里只有爱,没有仇恨。这是我写过的人物中,我自己最ā???旈?????S?旈????喜欢的三个人。

  但他们是人,不是神。

  因为他们也有人的缺点,有时也受不了打击,他们也会痛苦、悲哀、恐惧。他们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他们的性格却是完全不同的。

  铁中棠沉默寡言,忍辱负重,就算受了别人的冤屈和委曲,也从无怨言,他为别人所作的牺牲,那个人从来不会知道。这种人的眼泪是往肚子里流的,这种人就算被人打落牙齿,也会和着血吞下肚子里去。

  但郭大路却不同了。

  郭大路是个大叫大跳、大哭大笑的人。他要哭的时候就大哭,要笑的时候就大笑,朋友对不起他时,他会指着这个人的鼻子大骂,但一分钟之后,他又会当掉裤子请这个人喝酒。

  他喜欢夸张,喜欢享受,喜欢花钱,他从不想死,但若要他出卖朋友,他宁可割下自己的脑袋来也绝不答应。他有点轻佻,有点好色,但若真正爱上一个女人时,无论什么事都不能令他改变。

  李寻欢的性格比较接近铁中棠,却比铁中棠更成熟,更能了解人生。因为他经历的苦难太多,心里的痛苦也隐藏得太久。他看来仿佛很消极,很厌倦,其实他对人类还是充满了热爱。对全人类都充满了热爱,并不仅是对他的情人、他的朋友。所以他才能活下去。他平生唯一折磨过的人,就是他自己。

  李寻欢和铁中棠、郭大路还有几点不同的地方。他并不是健康的人,用现代的医药名词来说,他有肺结核,常常会不停的咳嗽,有时甚至会咳出血来。

  在所有武侠小说主角中,他也许是身体最不健康的人。但他的心理却是绝对健康的,他的意志坚强如钢铁、控制力也少有人能比得上。他避世,逃名,无论做了什么事,都不愿让别人知道。可是在他活着时,就已成为个传奇人物。

  见过他的人并不多,没有听过他名字的人却很少,尤其是他的刀。

  小李飞刀。

  他的刀从不随便出手,但只要一出手,就绝不会落空。我一向很少写太神奇的武功,小李飞刀却绝对神奇的。

  我从未描写这种刀的形状和长短,也从未描写过它是如何出手,如何练成的。

  我只写过他常常以雕刻来使自己的手稳定,别的事我都留给读者去想象。

  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本来就是全部凭想象创造出来的。

  事实上,他的刀也只能想象,无论都无法描写出来。因为他的刀本来就是个象征,象征着光明和正义的力量。所以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比他好,最后还是死在他的飞刀下。

  因为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黑暗的时候无论多么长,光明总是迟早会来的。

  所以他的刀既不是兵器,也不是暗器,而是一种可以令人心振奋的力量。

  人们只要看到小李飞刀的出现,就知道强权必将被消灭,正义必将伸张。

  这就是我写“小李飞刀”的真正用意。

  七

  武侠小说中,出现过各式各样奇妙的武器。刀枪剑戟、斧铖钩叉、鞭 锤抓、练子枪、流星锤、方便铲、跨虎篮、盘龙棍、弧形剑、三节棍、降魔刀、判官笔、分水镢、峨嵋刺、大白蜡竿子……

  刀之中又有单刀、双刀、鬼头刀、九环刀、戒刀、金背砍山刀……

  这些武器的种类已够多,但作者们有时还是喜欢为他书中的主角创造出一种独门的奇特武器,有的甚至可以作七八种不同的武器使用,甚至还可以在危急时射出暗器和迷药来。

  但武器是死的,人却是活的。

  一件武器是否能令读者觉得神奇刺激,主要还是得的使用它的是什么人。 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最深的有几种。

  张杰鑫的《三侠剑》中,“飞天玉虎”蒋伯芳用的亮银盘龙棍这条棍的本身,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绝对比不上“金镖”胜英用的鱼鳞紫金刀,更比不上“海底捞月”叶潜龙用的削铁如泥的宝剑,也比不上“混海金鳌”孟金龙用的降魔杵。就因为使用它的人是“飞天玉虎”蒋伯芳,所以才让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二十年前我看这本小说时,只要一看到蒋伯芳亮出他的盘龙棍,我的心就会跳。

  “鹰爪王”的手是种武器。

  但是武侠小说中最常见的武器,还是刀和剑。

  尤其是剑。

  正派的大侠们,用的好象大多数是剑。一尘道长的剑,李慕白的剑,黑摩勒的剑,上官瑾的剑,展昭的剑,金蛇郎君的剑,红花会中无尘道长的剑,“蜀山”中三英二云的剑……

  这些都是令人难忘的。

  但武功到了极峰时,就不必再用任何武器了,因为他“飞花摘叶,已可伤人,任何东西到了他手里都可以变成武器。因为他的剑已由有形变为无形。

  所以武侠小说中的绝顶高手,通常都是宽袍大袖,身无寸铁的。这也是种很有趣的现象。

  好象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一个人的血肉之躯,是不是能比得上杀人的利器。

  暗器也是杀人的利器。

  有很多人都认为,暗器是雕虫小技,既不够光明正大,也算不了什么本事,所以真正的英雄好汉,是不该用暗器的。

  其实暗器也是武器的一种。你若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现代的武器其实就是暗器,手枪和袖箭又有什么分别?机关枪岂非就是古时的连珠弩箭?

  练暗器也跟练刀练剑一样,也是要花苦功夫ā???旈?????S??????的,练暗器有时甚至比练别的武器还要困难些。苦练暗器的人,不但要有一双锐利的眼睛,还要有一双稳定的手。

  如果你不在背后用暗器伤人,暗器就是完全无可非议的。武侠小说中令人难忘的暗器也很多。俞三绝的“十二金钱镖”、“弹指神通”的毒砂、柳家父女的铁莲子……这些虽不是白羽所创造的暗器,但是他的确描写得很好。

  王度庐的小说中,描写的玉娇龙的小弩箭,也跟她的人一样,骄纵、泼辣,绝不给人留余地。他已将玉娇龙的性格和她的暗器溶为一体,这种描写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书剑恩仇录》中的“千手如来”赵半山,是武侠小说中武器最犀利、心肠却最慈最软的人。

  《七侠五义》中的“白眉毛”徐良也一样,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暗器,无论在任何情况、任何角度下,都可以发出暗器来。“金镖”胜英的甩头一只、迎门三不过,孟金龙的飞抓,上官瑾的铁胆,郑证因写的子母金梭,出手双绝…这些都是描写得很成功的暗器。

  但在武侠小说中被写得最多的,还是;四川“唐门”的毒药暗器。四川是不是真的有“唐门”这一家人,谁也不能确定。但我相信有很多人都跟我自己一样,几乎都已相信他的存在。

  因为这一家人和他们的毒药暗器,几乎在每一个武侠小说作家的作品中都出现过,几乎已和少林、武当这些门派同样真实。

  假如它只不过是凭空创造出来的,那么这创造实在太成功了。

  只可惜现在谁也记不得究竟是那一位作者先写出这一家人来的。

  在《名剑风流》中,我曾将这一家人制造暗器的方法加以现代化,就好象现在的间谍小说中制造秘密武器一样。

  我写的时候自己觉得很愉快,很得意,因为我认为唐家既能以他的暗器在武林中独树一帜,那么这种暗器当然是与众不同的,制造它的方法当然应该要保密。

  但现在我的观念已改变了。

  唐家暗器的可怕,也许并不在于暗器的本身,而在于他们使用暗器的手法。

  暗器也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一张平凡的弓,一支平凡的箭,致了养由基手里,就变成神奇了。所以现在我已将写作的重点,完全放在“人”的身上。

  各式各样的人,男人,女人。

  无论谁都不能否认,这世界上绝不能没有女人。

  “永恒的女性,引导人类上升。”

  所以武侠小说中也不能没有女人。女人也跟男人一样,有好的,有坏的,有可爱的,也有可恨的。俞秀莲是个典型的北方大姑娘,豪爽、坦白、明朗,但她也是个典型的旧式女性。所以她虽然深爱着李慕白,却从不敢采取主动来争取自己的幸福。她虽然很刚强,但心里有了委曲和痛苦时,也只有默默的忍受。

  若是我写这故事,结局也许就完全不同了。

  我一定会写她跟定了李慕白,李慕白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因为她爱他,爱得很深。

  这种写法当然不如王度庐的写法感人,我自己也知道。但我还是会这么样写的。因为我实在不忍让这么一个可爱的女人,痛苦孤独一生。王度卢写玉娇龙,虽然骄纵、任性,但始终还是不敢、也不愿意光明正大的嫁给罗小虎。因为她总觉得自己是个千金小姐,罗小虎是个强盗,总认为罗小虎配不上她,世俗的礼教和看法,已在她心里生了根。

  俞秀莲不能嫁李慕白,是被动的,玉娇龙不能嫁罗小虎,却是她自己主动的。所以我不喜欢玉娇龙。

  所以我写沉璧君,她虽然温柔、顺从,但到了最后关头,她还是宁愿牺牲一切,去跟着萧十一郎。

  我总认为女人也有争取自己幸福的权利。

  这种观念在那种时代当然是离经叛道,当然是不行不通的。但又有谁能否认,当时那种时代里,没有这种女人?

  《铁胆大侠魂》中的孙小红,《绝代双骄》中的苏樱,《大人物》中的田思思……就都是在这种观念下写成的。

  她们敢爱,也敢恨,敢去争取自己的幸福,但她们的本性,并没有失去女性的温柔和妩媚,她们仍然还是个女人。

  女人就应该是个女人。这一点看法我和张彻先生完全相同,我的小说中是完全以男人为中心的。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看那种将女人写得比男人还要历害的武侠小说。我不喜欢《罗剎夫人》,就因为朱贞木将罗剎夫人写得太历害了,沐天澜在她面前,简直就像是个只会吮手指的孩子。

  这并不是因为我看不起——我从来也是敢看不起女人,英雄如楚之霸王项羽,在虞姬面前也服贴得很。但虞姬若也像项羽一样,叱咤风云,跃马横枪于千军万马之中,那么她就是不是个可爱的女人了。

  女人可以令男人降服的,应该是她的智能、体贴和温柔,绝不该是她的刀剑。我尊敬聪明温柔的女人,就和我尊敬正直侠义的男人一样。

  “侠”和“义”本来是分不开的,只可惜有些人将“武”写得太多,“侠义”却写得太少。

  男人间那种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义气,有时甚至比爱情更伟大,更感人!

  王度卢写李慕白和俞秀莲之间的感情固然写得好,写李慕白和德啸峰之间的义气写得更好。德啸峰对李慕白的友情,是完全没有条件的,他将李慕白当做自己的兄弟手足,他为李慕白做事,ā???旈?????S?旈????从不希望报答。他犯罪后被发放离家时,还高高兴兴的拍着李慕白的肩膀,说自己早就想到外面走动走动了,还再三要李慕白不要为他难受。他被人欺负时,还生怕李慕白为了替他出气而杀人犯罪,竟不敢让李慕的知道。

  这种友情是何等崇高,何等纯洁,何等伟大!

  李寻欢对阿飞也是一样的,他对阿飞只有付出,从不想收回什么。

  爱情是美丽的,美丽如玫瑰,但却有刺。

  “世上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友情!”

  爱情虽然比友情强烈,但友情却更持久,更不计条件,不问代价。

  勇气也应该是持久的。在一瞬间凭血气之勇去拼命,无论是杀了人,还是被杀,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气。

  苏轼在他的《留候论》中曾经说过:“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这段文章对勇气已解释得非常透彻。勇气是知耻,也是忍耐。

  一个人被侮辱、被冤枉时,还能够咬紧牙关,继续去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这才是真正的勇气。

  所以杨过是个有勇气的人,铁中棠也是,他们绝不会因为任何外来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意志。敢承认自己的错误,也是种了不起的勇气。

  武侠小说中若能多描写一些这种勇气,那么武侠小说的作者一定比现在更受人尊敬了。

  不是集

  不是幸福

  一

  有一个人,年轻、健康、乐观、明朗,有一个美好的家庭,有一份很稳定的收入,有一个很明理的妻子,还有几个很够朋友的朋友。他很认真的工作,很悠闲的生活,偶尔和朋友们聊聊天、喝喝酒甚至打打小牌。回到家里,温柔的妻子,可爱的孩子,舒服的旧拖鞋,软软的床铺,安静的阅读。

  每个人都觉得这个人幸福极了,他自己却觉得烦得要命。

  每天上班、下班、吃饭、阅读,一个人的生活为什么要如此单调?为甚么连一点刺激都没有?

  二

  忽然间刺激来了,太的生命在忽然间为某种机缘而有了全面的变动,红灯、绿酒,青丝般的柔发,白玉雕成一样的足踝,黑夜、黄昏、花花绿绿的世界,和一个什么颜色都已经没有了的破碎的家。

  每一个看到他过的那种多姿多彩的日子,都觉得他已找到了他的幸福。可是他自己呢?

  三

  幸福,什么是幸福?

  我不能回答,可是我听到过一个真正的聪明人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心中真正的幸福,通常都是他还没有得到的,或者他久已失去的。

  不是离别

  一

  写《离别钩》的时候,曾经写过一句话:“离别是为了相聚。”

  ——为了长久的相聚,不惜短暂的离别,甚至不惜去和别人决死——多么浪漫、多么深情。

  只可惜这种感情并不是常常都可以遇得到的,有些人甚至连想都想象不到,所以有很多人笑我:“离别是为了相聚?是不是为了和别人相聚?”

  我笑不出来,因为我知道一个很不可笑的事实:——离别确实是常常为了和别人相聚。

  二

  有时候你忽然和一个人分手了,你们本来不想分手的,可是忽然就分手了,好象根本没有甚么事,可是大家心里都明白已经到了分手的时候。

  你是否不愿意分手呢?有时候连说一声“再见”的机会都不给对方。

  ——何必呢?何必说再见。

  这种分手不是离别,而是一种“死”。

  不是音乐

  一

  常到我家的人都觉得很奇怪,该有的东西,我这里差不多全有了,就是没有音响,甚至连一个最破烂的录音机都没有。

  没有音响,当然就没有音乐。“你为什么不喜欢音乐?”大家都认为,不喜欢音乐的人,通常都是没有文化的人,或者是个聋子。

  我是古龙,不是古聋,说到文化,我多少还有一点的,可是我不能接受音乐,因为对我来说,音乐并不是音乐,而是一种痛苦。

  二

  ——身上的创伤,可能有千百处,心上的创痕,却只有一处。

  这是我写的,因为我深深了解。

  我身上的刀伤无数,刀刀都砍在不同的地方,没有人会把刀砍在你原来的伤痕上。

  可是心上的刀伤就不同了,刀刀都会砍在同一处,那一刀也不是故意砍在那个地方的,他那一刀砍在那里,只不过因为那里正好是你最容易被砍的地方,他想不砍中那里都不行。

  因为那个地方就是你心灵上最脆弱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地方,就算你的创口已复,只要一回想,它立刻复发。

  我怕音乐,它总是让我想去一些不该想的事。它总是会让创口复发。

  不是爱情

  一

  爱情是什么?

  爱得你死我活,爱得神魂颠倒,爱得神智无知,爱得没有你我就要死了,除了你之外,我什么都不要,汽车不要,洋房不要,名誉不要,事业不要,朋友不要,甚至连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儿女都不要,甚至连财产珠宝钱财都不要!甚至连命都可以不要。

  这算不算是爱情呢?当然要算的,如果连这种感情都不算是爱情,还有什么情感能算是爱情?

  ——可是这种爱情能维持多久呢?

  二

  你一个人,你走在一条很偏僻的黄昏路上,你看见两个老人,一个穿著很土的老先生,一个是涂着口红的老太太。两个人,没有手牵着手,也没有很亲热的样子,有时候甚至是一个走在前面,一个跟在身后,甚至是跟在三四十公尺后,好象连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样子。

  可是你如果也有一份身经百战历经沧桑,连死都经历过的人,你就知道那是那是种甚么样子了。——那就是一样人世间最可爱最舒服最让人羡慕的样子。

  那当然已经不是爱情了,而是人类所有最伟大的爱情的混合。

  不是忘记

  一

  为了想一个问题,彻夜失眠,睡睡醒醒,只有真正失眠过的人,才能明白这种痛苦远比完全睡不着更痛苦的多。真正睡不着,迟早还有睡着时,辗转反侧,也不知是睡是醒,在床上挣扎了十多个钟头,起来时反比没睡时还累,那才是真的失眠。

  最要命的是,你为了一个问题失眠了无数夜之后,问题还没有解决。然后你发誓再也不想这个问题了。

  你还是去做那些平时你常常在做的事,你去赚钱,去花钱,去喝酒吃饭,胡天胡地,偶尔还会去看看书,偶尔喝得个酩酊大醉,一躺下去就睡得像死猪一样。

  你好象根本已经把那个曾经让你失眠无数夜的问题忘得干干净净,因为你已经对你自己发过誓,既然想不通,还想甚么?再想,你就是猪。

  二

  你真的把那个问题忘了么?

  你没有。

  你不再去想那个问题,只因为你早已经知道那个问题的答案了,只不过你拒绝承认而已。因为那个答案正好触及了你心里最脆弱痛苦的一处。

  不是东西

  一

  以前年轻的时候,写的小说里常常会有这样的对白。——你简直不是个东西。

  ——我根本就不是东西,我是个人。

  写出来了,自己还觉得很得意,觉得对白妙透。

  现在已经不再年轻了,忽然发现做一个“东西”有时要比做一个“人”好玩得多。

  这种感觉其实并不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清末的大诗人大名士就曾经为当时风魔京城的名伶刘喜奎写过一首打油诗,其中甚至有名如是焉:“我愿化做洗手纸,但愿喜奎常染指,我愿化做三角……”

  名士风流,如今不在,如果我也写出这样的名句,你说那怎么得了?

  二

  可是我写过一个人,叫柳长街,是个名捕,人家问他问什么叫“长街”,他说,能做一条长街多好玩。长街上有各式各样的人,有大姑娘、中姑娘、小姑娘、老太太、小孩子,还有卖唱的、闲逛的、变把戏的、卖糖的、丈夫追赶着打老婆的、调戏良家妇女的、勾引良家少男的,等等等等。如果你是一条长街,看看这么多人自你身上折腾,你说好玩不好玩?

  三

  所以现在有人对我说:——你真是个好人。

  我立刻就会否认。

  ——你错了,我不是人,我是东西。

  不是围城

  一

  有位聪明人曾经说过:结婚就像是围城,城外的人拼命想攻进去,城里的人拼命想冲出来。

  听过这句话的人一定不少,真正能了解过其中滋味的人一定不多。

  我曾经住过在城里,现在又到了城外。“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住在城里时,只觉得有时欢乐,有时痛苦,有时爱得天昏地黑,有时恨不得爱个你死我活,其实究竟是甚么滋味,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现在又到了城外,偶尔坐到高树上,看看城里的风光,倒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是甚滋味?或许也不过是一种不是滋味的滋味。

  二

  高树是甚么树?

  通常都是棵枯树,也许根还没有死,可是枝叶都已凋零,坐在树上的人,随时都可能掉下来,掉到无底的深渊中去。

  因为他们没有根,没有可以依赖的。住在城里的人,远远的看见一个人高高的坐在城外的高树上,一定会觉得这个人又风凉,又愉快。可是等到他们坐在这棵树上去的时候,也许他们就宁可躺在阴沟里。

  我说这些废话,并不一定是要劝各位都搬上城里去住。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生总得要有个归宿。”

  这些话,我也并不一定十分赞成。

  可是每当我看到黄昏日落,林荫树下,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手挽着手,互相依偎着轻轻低语时,我就希望我自己能有一种权力——让天下情人都成眷属。

  不是玫瑰

  一

  一个孤独的人,一个没有根的浪子,身世飘零,无亲无故,他能有甚么?

  朋友。

  一个人在寂寞失意时,在他所爱的女人欺骗背叛了他时,在他的事业遭受到挫折时,在他恨不得买块豆腐来一头撞死的时候,他能去找谁?

  朋友。

  有人说:世间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朋友。

  我并不十分赞成这句话。

  朋友就是朋友,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绝没有任何话能形容——就是世上所有的玫瑰,再加上世上所有的花朵,也不能比友情的芬芳与美丽。

  绝不能。

  二

  白马非马。

  女朋友不是朋友。

  女朋友的意思,通常就是情人,情人之间只有爱情,没有友情。

  爱情和友情不同。

  爱情是真挚的,是浓烈的,是不顾一切,不顾死活的,是可以让人耳朵变聋,眼睛变瞎的。

  只可惜爱情通常都是短暂的。

  但是这并不可悲。

  因为爱情到了“情到浓时情转薄”的时候,虽然会变为无情,到了“此情可待成追忆”的时候,通常都会变为忘情。但是真挚的爱情得到细心良好的灌溉时,一定会开放出一种美丽芬芳的花朵——友情的花朵。友情和爱情不同,可是基本上,却一定是互相沟通的。

  因为那都是人类最真纯、最原始、也最现代的情感,就因为人类有这种情感,所以人类永存。

  三

  多年的朋友,患难与共,到后来一定会有爱——绝不是同性恋那种爱,而是一种互相了解,永恒不渝的爱。多年的情人,结成夫妻,到后来一定会有友情——一种互相信任,互相依赖,至死不离的友情。

  在百花竞放的春天,在寒冷寂寞的冬天,在你大醉初醒,在你从温柔甜蜜的梦中醒来时,你可以看见睡在你枕畔的就是你多年以来患难相共,始终守在你身旁的妻子。

  那是种多么伟大的幸福?

  那时你能不能分得清你与你妻子之间的情感,是友情?还是爱情?

  不是朋友

  一

  我有一位朋友,大家都知道他是我的好朋友,而且是我的好兄弟,他们都错了。

  他根本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我的兄弟。

  他只不过是我这一生中最亲近最亲密而且对我最好的一个人而已。

  对我来说,他甚至不是一个人。

  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他这种人,杀头也没有。

  —-可以为了朋友牺牲自己的人也许还有,可以为了朋友抑低自己的人,这种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吗?

  二

  我有一个小女孩,很小,很笨,只有一点很奇怪,她居然很了解我和那位朋友的友情!

  她没念过很多书,可是她知道一句话——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然后她告诉我:“你这一生,有这么一个朋友,已经可以死了!”

  三

  问题是,她是不是真的想我去死呢?

  答案是:是的。

  —-因为只有死人才不会去交别的女朋友。

  四

  原因是,女人宁愿她的男朋友去死,也不愿意他去交别的女孩!

  不是刀锋

  一

  有一天,天气阴寒如刀锋,下午就跟几个朋友开始喝酒,几杯下肚,几个人心里都有点抑郁,所以忽然谈起人生来了,这一类的话题,总是会让人多喝几杯酒的,所以我忽然诗兴大发,就以《风光》为题,作了一首诗:王孙公子裘马轻,马后仆从众如云。

  鞍前一壶雕花酒,行前轿中是美人!

  我说:“这是何等风光的事,风光又何等绮丽。”大家都同意。

  只可惜风光并不一定是快乐。

  别人看他风光快活,也许他心里正有心结千千,闷得想上吊。

  别人看他轿中的美人冰肌玉骨,风华绝代,也许他心里牵肠挂肚的,却是另外一个平凡的女孩。

  二

  这就是感情。

  人类多感情,是绝对没有一定的规律的,也没有任何人能控制,尤其是自己更不能控制。

  你要你自己不要这么想,但是“它”偏要这么想,你要你自己不要再去想那个人,可能你的脑子里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会出现那个人的一个影子,这种感觉虽然不是刀锋,却令人心如刀割!

  不是平估

  一

  人生是什么?

  “不如意事常八九。”

  人生中的确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明明已达到成功边缘的挫败。多年的幸福只因为一件小事而离散的婚姻,长久的奋斗只因为一点疏忽而造成的消沉。

  这些事情都常常会令人恨不得一头撞死,因为这些事情都是无可奈何的。

  “无可奈何”,岂非就正是人生中最悲伤中的悲伤。

  就算你有八百匹五花马、七千件千金裘,都拿去换了美酒,这种无可奈何的悲伤,还是无法消得去的。

  可是人生中无疑还是有很多值得珍惜的事,朋友间的一夕长谈,内心深处的一点点共鸣,风尘中偶然逢得的知己,在“世人皆曰杀”的情况中,偶然有一两人能“吾意独怜才”。

  这些都是能使人从内心深处感觉到温暖的事,只要有一点点这种温暖的回忆,已足以令人度过老年寂寞的冬天。

  二

  宝剑有双锋。

  人生中有很多事都一样。

  刺猬只有刺,没有皮毛,在寒冷时只有互相依偎取暖,也经常会刺痛对方。

  “我们靠在一起,虽然不冷了,可是却会刺痛,不靠在一起,虽然不痛,却会冷。”这是一种说法。

  “我们靠在一起,虽然有点痛,却不冷了,不靠在一起,虽然有点冷,却不痛了。”这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人也像刺猬一样,有的悲观,有的乐观,有的只想到痛苦的一面,却忘了人生中毕竟还有欢乐。

  我看电影,总喜欢有快乐的结局,我看小说,总喜欢有欢乐的结束。

  我自己写也一样。

  我总觉得,人生中不如意、不快乐的事已够多,已不需要我们再去增加。

  喜剧所表达的,也许永远不如悲剧那么深刻,欢乐的意境,也许永远没有悲伤那么高远。

  可是我宁愿上别人觉得我俗一点,我也宁可去歌颂欢乐,不愿去描叙悲伤。

  不管怎么样,阳光普照的大地,总比“灯火阑珊处”好。

  不是不幸

  一

  有很多人都认为,上天不该将李后主生为帝王的,明朝的陈眉公论其人:“天何不使后主现文士身,而必予以天子位?”大家读过之后,都会在惋惜中有许多感慨,都觉得他生为帝王,是他的大不幸。

  二

  一个艺术家的创作,非但和他的性格才智学养有关,和他的身世境遇心情感怀关系更密切,尤其是文人,把心中之感受,形诸于文字,如果你没有那种感受,你怎么能写出那种意境。

  李白才高八斗,意气风发,不但是饮者,也是侠客,所以他写出来的诗,如天马行空,如黄河之水,酒香四溢,淋漓尽致。

  杜甫就比较拘谨了得多了,他虽然也是饮者,他的诗境却总像是停留在发醉微醺时,两人之间的这一点不同,当然跟他们的出身和境遇也有相当大的关系。

  三

  后主在帝家,内苑后宫,莺声凤舞,未成年前的欢娱,恐怕已有“不足为外人道”者。可是还未到中年时,已经国破家亡,已经要“垂泪对宫娥”了,这种遭遇,这种变化,这种心情,这个世上有几个人能体会得到?

  如果他没有“天子位”,而只有“文士身”,他怎么能写得出“梦里不知身是客,一饷贪欢”,怎么能写得出“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不唱悲歌——《离别钩》序

  共同努力的结果。可是武侠小说之遭人非议,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太荒谬的情节,太陈旧老套的故事,太神化的人物,太散漫的结构,太轻率的文笔,都是我们应该改进之处。

  要让武侠小说得到它应有的地位,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从《苍穹神剑》到《离别钩》,已经经过了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已经从多次痛苦的经验中得到宝贵的教训。

  可是现在想起来这些都是值得的,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因为我们已经在苦难中成长。

  一个人只要能活着,就是件愉快的事,何况还在继续不断的成长。

  所以我们得到的每一次教训,都同样值得我们珍惜。都可以使人奋发振作,自强不息。

  一个人如果能时常这样去想,他的心里怎么会有让他伤心失望、痛苦悔恨的回忆?

  古龙六七、六、廿一夜

  楚留香和他的朋友们——《楚留香新传·午夜兰花》序

  我想楚留香应该是一个相当有名的人,虽然他是虚假的,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中的人物,可是他的名字,却“上”过台湾各大报纸的新闻版,而且是在极明显的地位。

  他的名字,也在其他一些国家造成相当大的震荡。

  对于一个虚构的武侠小说人物来说,这种情况应该算是相当特殊的了。

  一般来说,只有一真实存在于这个社会中的人,而且造成过相当轰动的新闻人物,才能上得了一家权威报纸的第三版。

  楚留香,很可能是唯一的例外。

  ——这个人为什么会是例外,他究竟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想这个问题大概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的,所以我在写这篇《楚留香新传》之前,至少应该先介绍一下楚留香这个人,和他的朋友们。要介绍楚留香,就不能不介绍他的朋友,没有朋友,就没有楚留香了。

  不论怎么样,我们当然还是要介绍楚留香。

  关于楚留香

  小说里一定有人物,人物中一定有主角,无论写什么小说,大概都不能例外,就算天地一沙鸥中的那只鸥,也是拟人化的,也有思想和情感。

  武侠小说中的人物无疑是要比较特殊一点,无论形象和性格都比较特殊。因为武侠小说写的本来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小说中人物的遭遇通常都不是普通一般人会遭遇得到的,而且常被“推”入一个极尖锐的“极端”中,让他在一种极困难的情况下作选择,生死胜负,成败荣辱,往往就决定在他一念间。

  是舍生取义?还是舍义求荣?这其间往往根本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因为武侠小说的作者一定要让他的在这种磨练和考验中表现真正的侠义精神,表现出他的正直坚强的勇气。

  一个人如果经常会受到这种考验,就好像一块铁被投入洪炉中,经过千锤百炼之后,自然会化凡铁成精钢的。

  所以武侠小说中的主角,通常都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绝不屈服,绝不妥协,义之所在百折不回。无论他们的外表看来像个什么样的人,这一点决心和勇气却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就算他们的躯壳因愁苦、伤痛、疾病而被伤害,这一点也不会改变,否则他就根本不会出现在武侠小说中,根本就不值得了。

  但他们也是人,有血有肉,有思想感情,所以他们也有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有些冷若岩石,有些热情如火,有些木讷沉着,有些潇洒风流,还有些平时看来虽然平凡懦弱,可是在他们面临大节大事时,却能表现出一种非常人所能企及的决心和勇气。

  人本来就有很多种,在创造小说中的人物时,当然也应该有很多种不同的形态,否则这种小说也根本不值得写了。

  就算在武侠小说的人物中,楚留香无疑也应该算是一个很特殊的人,有很多值得别人喜欢、佩服、怀念之处。

  因为他冷静而不冷酷,正直而不严肃,从不伪充道学,从不矫柔做作,既不会板起脸来教训别人,也不会摆起架子来故作大侠状。

  所以我也喜欢他。

  所以我一直都想把他故事多写几个,让别人也能分享他对人生的热爱和欢乐。

  他这一生中本来就充满了传奇,有关他的故事本来就还有很多还没有写出来,每一个故事中都充满了冒险和刺激,充满了他的机智与风趣,也充满了他对人类的爱与信心。

  不把这种故事写出来,实在是件很遗憾的事,而且让人很难受。

  所以我又决定要写了。

  在重写这个人之前,我当然希望大家都能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楚留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盗帅只有一个

  江湖中人都知道楚留香——“楚香帅”,却很少有知道这个人在哪里?有多大年纪?长得什么样子?

  因为他成名极早,所以有人说他已“垂垂老矣”,可是也有人说他还很年轻,甚至还有人说他已学会“驻颜之术,能够使青春常驻”。

  因为他有“盗帅”之名,所以有人说他只不过是个比较有本事的大盗而已,可是也有人说他的“盗”只不过是一个手段而已,一种为了使人间更公平合理的手段,而且他已经将这件事化作一种艺术。

  一种极风雅的艺术。

  有很多朋友都认为我在开始写他的故事时——那张短笺,最能表现出他这种特性。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时,将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是他要去“取”一尊白玉美人前,先给那个主人的通知。

  他要取一样东西之前,一定会先通知对方,要对方好好防备。

  他甚至还会告诉你,他要来取此物,只不过因为你已经不配拥有它。

  这是件很绝的事,实在很绝。

  所以就连他的对头们也不能不承认,这个人是独一无二的。

  江湖中永远都不会有第二个楚留香,就好像江湖中永远都不会有第二个小李飞刀一样。

  风流飘逸处处留香

  可是楚留香和李寻欢不同。

  他没有李寻欢那种刻骨铭心的相思和痛苦,也没有李寻欢的烦恼。

  在他心里,这个世界是根本就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所以也没有什么真正能令他苦恼的问题。

  只不过人也是个人,有人性中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可是他总能将恶的一面控制得很好。

  有时他也会做出很傻的事,傻得连自己都莫名其妙,有时他甚至会上别人的当。

  幸好他总是很快就会发觉,而且就是上了当之后,也能一笑置之。

  他总认为,不管在多么艰难困苦的情况下,能够笑一笑总是好事。

  没事的时候,楚留香总喜欢住在一条船上。

  一条很特别的船,洁白的帆,狭长的船身,轻巧快速,甲板光滑如镜,通常都停留在海边,船舷下通常都吊着一瓶从波斯来的葡萄酒,让海水把它“镇”的刚好冷得适口。

  他不在这条船上的时候,也有人替他管理这条船。三个女孩子,聪明而可爱的女孩子。

  苏蓉蓉温柔体贴,负责照料他的生活衣着起居,李红袖是才女,对武林的人物典故如数家珍,宋甜儿是女易牙,精于烹饪,苏蓉蓉和李红袖都很怕她,怕她说“官话”。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广东人说官话。”

  宋甜儿说的官话确实很少有人能听得懂,可是人与人之间如果心意相通,又何必说话?

  楚留香的鼻子从小就有毛病,从现代的医药观点来看,大概是鼻窦炎一类毛病。

  所以他常常喜欢摸鼻子。

  可是这种毛病并没有让他苦恼过,这条路不通他就换一条路走,鼻子不通,他就训练自己用另一种方法呼吸。

  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这样的,伟大的画家建筑师眼睛往往不好,伟大的音乐家往往耳朵不太灵,贝多芬晚年已经是个聋子。

  楚留香的鼻子不好,却最喜欢香气。

  每当他做过一件很得意的事情之后,就会留下一阵淡淡的,带着郁金香花芬芳的气息。

  第八个故事

  像楚留香这么样的一个人,当然有很多朋友,各式各样的朋友。

  他的朋友中有少林寺的方丈大师,也有满街化缘的穷和尚,有冷酷无情的刺客,也有感情冲动的少年,有才高八斗的才子,也有一字不识的村夫。

  胡铁花也是个妙人。

  他喜欢找楚留香拼酒,喜欢学楚留香摸鼻子,没事也要“臭”楚留香几句,找楚留香的麻烦。

  他也和楚留香一样,喜欢酒,喜欢女人,喜欢管闲事,打抱不平。

  ——喜欢他的女人,他都不喜欢,他喜欢的女人,都不喜欢他。

  楚留香这一生中做过各式各样的事,好事做得固然多,傻事也做得不少。他几乎什么事都做,只除了一件事。

  ——他绝不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任何人能够勉强他。

  这就是楚留香。

  他这一生中实在是多姿多彩,充满了传奇性。

  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遇到一些与众不同的人,发生一些不同凡响的事情。

  只要有关他的故事,就一定充满了不平凡的刺激。

  楚留香的故事,我只写过七篇,有:“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蝙蝠传奇”、“桃花传奇”、“借尸还魂”和“新月传奇”,若还有第八篇,恐怕就是别人冒名写出来的。

  对于那些冒古龙的名,写楚留香的故事的人,我虽然觉得啼笑皆非,却也很感激他们的好意。因为他们至少对古龙这名字还看得起,至少也和我一样,觉得楚留香这人很有趣。

  只可惜他们的写法和做法未免有些无趣而已。

  楚留香的故事,每篇都是完全独立的。现在我就要写他的第八个故事。以后有关楚留香的故事,我把他归纳于楚留香新传。

  有敌也有友

  每一个作家,写稿的经历都是有转变的。风格有转变、文字有转变、思想有转变、名声有转变,稿费当然也有转变。

  能活在这个世界的作家中,不能转变的,就算还没有死,也活不着了。

  ——就如一个作家写了一部很成功的小说后,还继续要写一部相同类型的小说,甚至还要写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

  ——如果一个作家不能突破自己,写的都是同一类型同一风格的小说,那么这位作家就算不死,读者心目中,也已经是个“死作家”。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就是死。

  新就是变。

  我写楚留香“新”传,当然一定要变,只不过我写的“楚留香新传”,写的还是“楚留香”。

  ——写的还是楚留香和他的朋友们。

  楚留香是个非常可爱的人,他当然会有很多朋友,一个有很多朋友的人,当然也不会没有很多仇敌——一个人如果总是常常维护他的朋友,怎么会没有朋友。

  仇敌往往会给一个最致命的伤痛,可是朋友们仍然还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

  无友亦无敌,平静过一生的人,日子也许过得安详快乐,是不是真的快乐,就很难说了。

  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的“香帅”楚留香,是绝不愿意过这种日子的。

  他“有友”,也“有敌”。

  他的朋友多,仇敌也不少。

  为了深入这个人,我不但要变他的朋友,也要变他的仇敌。

  是应该先变朋友,还是先变仇敌呢?

  朋友。

  无论任何顺序上来说,朋友,总是占第一位的。

  楚留香的朋友们

  胡铁花

  要写楚留香,当然不可不写胡铁花,我????????????在前面虽然写过,可是“一点”是绝对不够的。

  所以现在我还要再写好几个“一点”。

  胡铁花不是楚留香,我们甚至可以说,他和楚留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这个世界上往往就有很多事情都是这个样子,恩爱的夫妻,亲密的朋友,往往都不是同一类型的人。

  他们都以四海为家,浪迹天涯,行踪不定。

  只不过楚留香并不是个浪子,胡铁花才是。

  楚留香是个游侠。

  游侠没有浪子的寂寞,没有浪子的颓丧,有没有浪子那种“没有根”的失落感,有没有浪子那份莫名其妙无可奈何的愁怀。

  游侠是高高在上的,是受人赞扬和羡慕的,江湖大豪们结交的对象,是“胯下五花马,身披千金裘”,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浊世佳公子。

  浪子呢?胡铁花不是游侠,是浪子。

  他看起来虽然嘻嘻哈哈,希里哗啦,天掉下来也不在乎,脑袋掉下来也只不过是个碗大的窟窿,可是他的内心里却是沉痛的。

  一种悲天悯人却也无可奈何的沉痛,一种“看不惯”的沉痛。

  他只有坐下来喝酒。

  这种心情当然不是别人所能了解的,别人愈不了解他,他愈痛苦,酒喝得也就愈多。

  他的酒喝得愈多,做出来的事也就更怪异,别人也就更不了解他了,到后来,有些人甚至已经认为,他已经变得像是以前传说中的“酒丐”、“疯丐”那一类的人物了,有些人甚至索性认为他已经变成了个疯子。

  只有楚留香知道胡铁花绝不是个疯子,所以胡铁花为了楚留香也可以做出任何人都做不到的事,甚至可以把自己像火把一样燃烧,来照亮楚留香的路途。

  有很多读者都认为楚留香这个人是一个可以令大家快乐的人,可是在我看来他这个人自己是非常不快乐的。

  姬冰雁

  姬冰雁看起来是非常不快乐的,冷冷淡淡的,面无表情,在香港制作的电视剧集里,他甚至被女孩们称之为“木头”。

  这种说法真是荒谬可笑到极点。

  姬冰雁不是木头,也不是石头,也不是冰块。

  他是座火山。

  在他已经凝固冷却多年的岩石下,流动着的是一股火烫的血,他也像胡铁花一样,随时可以为他的朋友付出一切。

  中原一点红

  在某一方面来说,中原一点红做事的方法是和姬冰雁有些相同的。

  他一身黑衣,面如死灰,瞬息杀人,面不改色。

  他是天下索价最高的职业杀手,“合约”一订,永无更改,他要杀的对象也就死定了。

  他的剑术精绝,“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他的一剑刺出,只要能夺取对方的精灵魂魄就已足够,又何必要别人多流血。

  ——他是个艺术家,不是屠夫。

  他的“合约”只有一次没有完成,因为他忽然觉得这一次他要杀的对象是他的朋友,是一个值得他尊敬信任的朋友。

  这个朋友当然就是楚留香。

  左轻侯

  左轻侯是掷杯山庄的主人。

  掷杯山庄在松江府城外,距离名闻天下的秀野桥还不到三里,每年冬至前后,楚留香几乎都要到这里来住几天,因为他也和季鹰先生张翰一样,秋风一起,就有了莼鲈之思,因为天下唯有松江秀野桥下所产的鲈鱼才是四鳃的,而江湖中人谁都知道掷杯山庄主人左二爷除了掌法冠绝江南之外,亲手烹调的鲈鱼更是妙绝天下。

  江湖中人也都知道,普天之下能令左二爷亲自下厨房,洗手做鲈鱼的,总共也不过只有两个而已。

  楚留香恰巧就是这两个人其中之一。

  但是这一次楚留香到掷杯山庄来,并没有尝到左二爷妙手亲调的羹鱼汤,却遇到了一件平生从未遇的、最荒唐、最离奇、最神秘、也最可怖的事。

  他为左二爷解决了这件事,所以不管他出了什么麻烦,左二爷也会为他解决的。

  像左轻侯这样的江湖大豪,为了解决一件事,通常都是不计一切后果,不择一切手段的,甚至连身家性命,都在所不惜。

  这或许也就是他们能成为武林大豪的原因。

  不写的朋友

  楚留香的朋友多姿多彩、五花八门,而且全都精彩绝伦,谁也不知道楚留香究竟有多少个朋友,可是这一次我只写了这几个。

  因为和我们这一次将要看到的这几个故事中无关的朋友,我不写。

  关系不大的,我也不写。

  楚留香认识很多种不同的女孩子,有的姿容宛妙,有的温柔体贴,有的刁蛮泼辣,有的心如蛇蝎,可是她们也有相同的地方。

  她们见到楚留香的时候,她们的心,就会变得像初夏暖风中的春雪一样溶化了。

  可是我并不认为她们是楚留香的朋友,因为我总认为在男女之间“友情”和“义气”是很少会存在的,也很难存在。

  所以我不写。

  还有一些根本不是朋友的朋友,出卖朋友如刀切豆腐,吃起朋友来如吃龟孙,锦上有花,雪里无炭,恩将仇报,口蜜腹剑,嘴里叫哥哥,腰里掏家伙。

  这种“朋友”,你叫我怎么办?

  疑问和传言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楚留香这么样一个人存在,那么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个传奇人物。

  一个传奇人?????????g?璀?儀??物所引起的争议和问题,通常都是非常多的,无论在他生前死后都一样。

  目前街头巷尾,大街小巷,尤其是在台北,大家都在谈论着楚留香。

  大家最有兴趣的一个问题是——楚留香和他的三个“天使”——苏蓉蓉、李红袖和宋甜儿之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一个风流倜傥的楚留香,三个甜甜蜜蜜的小女孩,同居一船,会怎么样?能怎么样?

  答案是:——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你说应该怎么样,大概也就是那么样一个样子了。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想法,如果你一定要那么想,谁也没有法子叫你不那么想。

  对不对?

  楚留香的身世

  有关于这个问题,是最容易回答的,因为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答案。

  因为楚留香根本就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和将来。

  版权问题

  在一个有文明有文化有法治的地方,一个创作者的权益,是绝对会受到保护,如果他的版权受到损害,对方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关于“楚留香”版权问题却是一个很滑稽的例外。

  一个小说中的人物能够被群众所重视,被群众所欢迎宠爱,造成一股相当大的轰动,使得这个人物能够在娱乐界、影视界,甚至音响唱片界甚至服装界、建筑界,都造成一种相当大的轰动,这种光荣,当然属于大家的。

  属于制作者,以及扮演剧中人的演员明星们。

  可是这个人物的版权,绝不属于哪部电影或是哪部电视剧集的制片、导演、演员,就算那个演员是明星也一样,不能例外。

  阿嘉莎克丽斯蒂创造“包洛特”,柯南道尔创造“福尔摩斯”,无论哪一个行业,如果要使用“包洛特”和“福尔摩斯”的名字,都一定要经过作者本人或是作者亲属、后代同意,而且要付给他们相当庞大的一笔数目作为权利金,无论哪一种行业都不能例外。

  伊恩佛来明创造的“〇〇七”,更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无论哪一行要用“〇〇七詹姆斯庞德”作为宣传号召,都要经过作者的同意,“史康纳利”和“罗杰摩尔”是无权做主的,因为他们只不过是饰演这一个角色的演员而已。

  楚留香呢?

  我笑了。

  我只有笑笑,讲起来我可以打官司,而且我可以说我是绝对可以受到法律保障的。

  可是我只有笑笑,因为自古以来中国的文人是不喜欢打官司的,打官司太麻烦,太不好玩,肥肥和秋仔却又是那么好玩的人。

  除了笑笑,还能怎么样?

  可是在一个有法治,有文化的地方,这个问题还是应该提出来让大家来对准眼睛看一下的。

  用眼睛对准来看一下的意思,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希望有关这种事件的各方面也应该用一种非常“文明”的态度,来“正视”这种问题。

  我相信这一定也是千千万万辛苦创作的朋友,所希望的有关方面正视的问题。

  结论

  江湖中关于楚留香的传说很多,有的传说甚至已接近神话。有人说他,“驻颜有术已长生不老”,有人说他“化身千万,能飞天遁地”。

  只有一件事,是大家公认的。

  如果楚留香要在今天晚上偷光你的裤子,那么明天早上你大概就再也找不到一寸可以穿在你腿上的绸缎丝棉皮毛布料了。他甚至可能连一张不透光的纸都找不到。

  甚至有很多人相信,他能够在你不知不觉间,偷掉你的脑袋。

  最妙的是他不偷裤子和脑袋,只偷天下大多数人都希望去偷的东西,比如说,奸佞的坏心,盗匪的恶胆,这些都是他要偷的。

  这种“偷”是一种“偷”?还是一种艺术?

  现在我又要写楚留香了,写的是“楚留香新传”,因为他这一生中实在是充满了传奇性,不可不写,也不能不写。

  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遇到一些非常不平凡的人,发生一些非常不平凡的故事,只要有关他的故事,就一定会充满了一些非常不平凡的兴奋和刺激。

  在“楚留香新传”中,我准备再写有关他的四个故事。

  四个故事都是全新的,而且完全独立。

  我要写的这四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我相信大概是大家都想不到的故事,而且是会让大家都大吃一惊的。因为这个故事在一开始时,楚留香就已经是个死人。

  能够让大家都大吃一惊,岂非正是一个作家的最大目的之一。

  所以这个故事我想不写都不行。

  所以现在我就要推出“楚留香新传”的第一个故事——午夜兰花。

  风铃·马蹄·刀——写在《风铃中的刀声》之前

  (一)

  作为一个作家,总是会觉得自己像一条茧中的蛹,总是想要求一种突破,可是这种突破是需要煎熬的,有时候经过很长久很长久的煎熬之后,还是不能化为蝴蝶,化作茧,更不要希望练成丝了。

  所以有许多作家困死在茧中,所以他们常常酗酒,吸毒,逃避,自暴自弃,甚至会把一根“雷明顿”的散弹猎枪含在喉咙里,用一根本来握笔的手指扳开枪擎口扣下扳机,把他自己和他的绝望同时毁灭。

  创作是一件多么艰苦的事,除了他们自己之外恐怕很少有人能明白。

  可是一个作家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创作,否则他就会消失。

  无声无息的消失就不如轰轰烈烈的毁灭了。

  所以每一个作家都希望自己能够有一种新的突破,新的创作。对他们来说,这种意境简直已经接近“禅”和“道”。

  在这段过程中,他们所受到的挫折辱骂与讪笑,甚至不会比唐三藏在求经的路途中所受的挫折和苦难少。

  宗教、艺术、文学,在某一方面来讲是殊途同归的。在他们求新求变的过程中,总是免不了会有一些痛苦的煎熬。

  (二)

  作为一个已经写了二十五年武侠小说,已经写了两千余万字,而且已经被改编为两百多部武侠电影的作者来说,想求新求变,想创作突破,这种欲望也许已经比一个沉水的溺者,想看到一根浮木的希望更强烈。

  只可惜这种希望往往是空的。

  所以溺者死,作者亡,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他们不死不亡的几率通常都不超过千分之一。

  《风铃中的刀声》绝不是一条及时赶来的救援船,更不会是一块陆地。我最多只不过希望它是一根浮木而已,最多只不过希望它能带给我一点点生命上的绿意。

  (三)

  有一夜,在酒后,和朋友闲聊之中我忽然想起来这个名字。聊起来,故事也就来了,那时候谁也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个什么样子的故事,只不过有点故事的影子而已。有一天,酒后醉,醉后醒。这个故事的影子居然成了一点形。

  然后在床上,在浴中,在车里,在樽边,在我很可以思想的时候这个故事就好象一只蛹忽然化成了蝴蝶。

  蝴蝶也有很多种,有的美,有的丑,有的平凡,有的珍贵。

  这只蝴蝶会是一只什么样的蝴蝶。

  谁知道。

  (四)

  有一夜,有很多朋友在我家里喝酒,其中有编者,有作家,有导演,有明星,有名士,有美人,甚至还有江湖豪客,武术名家。

  我建议玩一种游戏,一种很不好玩的游戏。

  我建议由一个人说一个名词,然后每个人都要在很短的时间里说出他们认为和那个名词有关的另外三个名词。

  譬如说:一个人说出来的名词是“花生”

  另外一个人联想到的三个名词就是“吉米·卡特”、“青春痘”、“红标米酒”。

  那一天我提出来的是:“风铃”

  大家立即联想到的有:

  秋天、风、小孩的手、装饰、钉子、等待、音乐匣、悠闲、屋檐下、离别、幻想、门、问题、伴侣、寂寞、思情、警惕、忧郁、回忆、怀念……

  在这些回答中,有很多是很容易就会和风铃联想到一起的。有一些答案却会使别人觉得很奇突,譬如说“钉子”。“你怎么会把钉子和风铃联想到一起?”我问那个提出这个回答的人。

  这一次他的回答更绝:“没有钉子,风铃怎么能挂得住?”

  “小孩的手呢?小孩的手又和风铃有什么关系?”

  回答的人说:“你有没有看见过一个小孩在看到风铃时不用手去玩一玩的?”

  “你呢?”他们问我,“你对于风铃的联想是什么?”

  “我和你们有点不同。”我说,“大概是因为我是一个写小说的,而小说写的总是人,所以我对每一件事情每一样东西联想到的都是人。”

  “这次你联想到的是一些什么人?”

  “浪子、远人、过客、离夫。”我忽然又说,“这次我甚至会联想到马蹄声。”

  “马蹄声?风铃怎么会仍你联想到马蹄声?”

  我给他们的是三行在新诗中流传极广的名句:“那答答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五)

  一个寂寞的少妇独坐在风铃下,等待着她所思念的远人归来,她的心情多么凄凉多么寂寞。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种声音都会带给她无穷的幻想和希望,让她觉得远人已归。

  等到她的希望和幻想破灭时,虽然会觉得哀伤痛苦,但是那是一阵短短的希望毕竟还是美丽的。

  所以诗人才会说:“是个美丽的错误。”

  如果等到希望都没有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在这一篇《风铃中的刀声》中,一开始我写的就是这么样的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里当然也有刀。

  (六)

  一刀挥出,刀锋破空,震动了风铃。凄厉的刀声衬得风铃声更优雅美丽,这种声音最容易撩起人们的相思。

  相思中的人果然回来了,可是他的归来却又让所有的希望全部破灭。这是个多么残酷的故事,不幸的是真实有时比故事残酷。

  于是思念就变成了仇恨,感怀就变成了怨毒。

  p于是血就要开始流了。

  “为什么武侠小说里总是少不了要有流血的故事?”有人问我。

  “不是武侠小说里少不了要有流血,而是人世间永远都避免不了这样的事。”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角落里,随时随刻都可能有这一类的事发生。”

  “这种事难道就永远不能停止?”

  “当然可以阻止。”我说,“只不过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已。”

  我又补充:“这种代价虽然每个人都可以付出,但却很少有人愿意付出。”

  “为什么?”

  “因为要付出这种代价就要牺牲。”

  “牺牲什么?”

  “牺牲自己。”我说,“抑制自己的愤怒,容忍别人的过失,忘记别人对自己的伤害,培养自己对别人的爱心。在某些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一种自我牺牲。”

  “我明白了。”问我的朋友说,“这个世界上的血腥和暴力一直很难被阻止,就因为大多数人都不愿去管这种事。”

  他的神情严肃而沉痛:“因为要牺牲任何事都很容易,要牺牲自己却是非常困难。”

  “是的。”

  我也用一种同样严肃而沉痛的表情看着我的朋友,用一种仿佛风铃的声音对他说:“可是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愿意牺牲自己的人,那你就完全错了。”

  我的朋友笑了,大笑!

  我也笑。

  (七)

  我笑,是因为我开心,我开心是因为我的朋友都知道,武侠小说里写的并不是血腥与暴力,而是容忍、爱心与牺牲。

  我也相信这一类的故事也同样可以激动人心。

  关于飞刀——《飞刀·又见飞刀》序

  一

  刀不仅是一种武器,而且在俗传的十八般武器中排名第一。

  可是在某一方面来说,刀是比不上剑的,它没有剑那种高雅神秘浪漫的气质,也没有剑的尊贵。

  剑有时候是一种华丽的装饰,有时候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刀不是。

  剑是优雅的,是属于贵族的,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

  有关剑的联想,往往是在宫廷里,在深山里,在白云间。

  刀却是和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人出世以后,从剪断他脐带的剪刀开始,就和刀脱不开关系,切菜、裁衣、剪布、理发,修须、整甲、分肉、剖鱼、切烟、示警、扬威、正法,这些事没有一件可以少得了刀。

  人类的生活里,不能没有刀,就好像人类的生活里,不能没有米和水一样。

  奇怪的是,在人们的心目中,刀远比剑更残酷更惨烈更凶悍更野蛮更刚猛。

  二

  刀有很多种,有单刀,双刀,朴刀,戒刀,锯齿刀,砍山刀,鬼头刀,雁钢刀,五凤朝阳刀,鱼鳞紫金刀。

  飞刀无疑也是刀的一种,虽然在正史中很少有记载,却更增加了它的神秘性与传奇性。

  至于“扁钻”是不是属于刀的一种呢?那就无法可考了。

  三

  李寻欢这个人物是虚构的,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当然也是。

  大家都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李寻欢这样的人物,也不可能有“小李飞刀”这样的武器。

  因为这个人物太侠义正气,屈己从人,这种武器太玄奇神妙,已经脱离了现实。

  因为大家所谓的“现实”,是活在现代这个世界中的人们,而不是李寻欢那个时代。

  所以李寻欢和他的小李飞刀是不是虚构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物是否能够活在他的读者们的心里,是否能激起大家的共鸣,是不是能让大家和他共悲喜同欢笑。

  本来谁也不知道李寻欢和他的飞刀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可是经过电影的处理后,却使得他们更形象化,也更大众化了。

  从某一种角度看大众化就是俗,就是从俗,就是远离文学和艺术。

  可是我总认为在现在这么样一种社会形态中,大众化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

  那至少比一个人躲在象牙塔里独自哭泣的好。

  四

  有关李寻欢和他的飞刀的故事是一部小说,《飞刀,又见飞刀》这部小说,当然也和李寻欢的故事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可是他们之间有很多完全不相同的地方。

  ——虽然这两个故事同样是李寻欢两代间的恩怨情仇,却是完全独立的。

  ——小李飞刀的故事虽然已经被很多次搬上银幕和荧光幕,但他的故事,却已经被写成小说很久了,“飞刀”的故事现在已经拍摄成了电影了,小说却刚刚开始写。

  这种例子就好像萧十一郎一样,先有电影才有小说。

  这种情况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枝节,使得故事更精简,变化更多。

  因为电影是一种整体的作业,不知道要消耗多少人的心血,也不知道要消耗多少物力和财力。

  所以写电影小说的时候,和写一般小说的心情是绝不相同的。

  幸好写这两种小说还有一点相同的地方,总希望能让读者激起一点欢欣鼓舞之心,敌忾同仇之气。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写小说的最大目的之一。

  ——当然并不是全部目的。

  五

  还有一点我必须声明。

  现在我腕伤犹未愈,还不能不停地写很多字,所以我只能由我口述,请人代笔。

  这种写稿的方式,是我以前一直不愿意做的。

  因为这样写稿常常会忽略很多文字上和故事上的细节,对于人性的刻划和感伤,也绝不会有自已用笔去写出来的那种体会。

  最少绝不会有那种细致婉转的伤感,那么深的感触。

  当然在文字上也会有一点欠缺的,因为中国文字的精巧,几乎就像是中国文人的伤感那么细腻。

  幸好我也不必向各位抱歉,因为像这么样写出来的小说情节一定是比较流畅紧凑的,一定不会有生涩苦闷冗长的毛病。

  而生涩苦闷冗长一向是常常出现在我小说中的毛病。

  于病后,非关病酒。不在酒后。

  古龙七十年二月十二日

  说说武侠小说——《欢乐英雄》代序

  《欢乐英雄》又是个新的尝试,因为武侠小说实在已经到了应该变的时候。

  在很多人心目中,武侠小说非但不是文学,不是文艺,甚至也不能算是小说。正如蚯蚓,虽然也会动,却很少人将它当做动物。

  造成这种看法的固然是因为某些人的偏见,但我们自己也不能完全推卸责任。

  武侠小说有时的确写得太荒唐太无稽,太鲜血淋漓,却忘了只有“人性”才是每本小说中都不可缺少的。

  人性并不仅是愤怒、仇恨、悲哀、恐惧,其中也包括了爱与友情、慷慨与侠义、幽默与同情的,我们为什么要去特别强调其中丑恶的一面呢?

  还有,我们这一代的武侠小说约莫由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开始,至王度庐的《铁骑银瓶》和朱贞木的《七杀碑》为一变,至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又一变,到现在已又有十几年了。

  这十几年中,出版的武侠小说已算不出有几千几百种,有的故事简直成了老套,成为公式,老资格的读者只要一看开头,就可以猜到结局。

  所以武侠小说作者若想提高自己的地位,就得变;若想提高读者的兴趣,也得变。

  有人说,应该从“武”,变到“侠”,若将这句话说得更明白些,也就是说武侠小说应该多写些光明,少写些黑暗;多写些人性,少写些血。

  也有人说,这么样一变,武侠小说根本就变了质,就不是“正宗”的武侠小说了,有的读者根本就不愿意接受,不能接受。

  这两种说法也许都不错,所以我们只有尝试,不短地尝试。我们虽然不敢奢望别人将我们的武侠小说看成文学,至少总希望别人能将它看成“小说”,也和别的小说有同样的地位,同样能振奋人心,同样能激起人心的共鸣。

  《欢乐英雄》每一小节几乎都是个独立的故事,即使分开来看,也不会减少它的趣味——如果它还有一点趣味,这尝试就不能算失败。

  古龙

  谈“新”与“变”——《大人物》代序

  有一天我在台湾电视公司看排戏,排戏的大多是我的朋友,他们大多是很优秀的演员。

  其中有一位不但是个优秀的演员,也是个优秀的剧作者,优秀的导演,曾经执导过一部出色而不落俗套的动人影片,在很多影展中获得彩声。

  这么样一个人,当然很有智慧,很有文学修养。他忽然对我说:“我从来没有看过武侠小说,几时送一套你认为最得意的给我,让我看看武侠小说里写的都是些什么。”

  我笑笑。我只能笑笑,因为我懂得他的意思。

  他认为武侠小说并不值得看,现在所以要看,只不过因为我是他的朋友,而且有一点好奇。

  他认为武侠小说的读者绝不会是他那一阶层的人,绝不会是思想新颖的高级知识分子。

  他嘴里虽说要看看,其实心里却早已否定了武侠小说的价值。

  而他根本就没有看过武侠小说,根本就不知道武侠小说写的都是什么。

  我不怪他,并非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所以才不怪他,而是因为武侠小说的确给了人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人认为就算不看也能知道它的内容。

  有这种观念的人并不止他一个,很多人都对我说过同样的话。说话时的态度和心理也几乎完全相同。

  因为武侠小说的确已落入了固定的形式。

  武侠小说的形式大致可以分为几种:一个有场所,而“天赋异禀”的少年,如何去辛苦学武。学成后如何扬眉吐气,出人头地。

  这段历程中当然包括了无数次神话般的巧合与奇遇,当然也包括了一段仇恨,一段爱情,最后是报仇雪恨,有情人终成眷属。

  一个正直的侠客,如何运用他的智慧和武功,破了江湖中一股为非作歹、规模庞大的恶势力,这位侠客不但“少年英俊,文武双全”,而且运气特别好。有时他甚至能以“易容术”化装成各式各样的人,连这些人的至亲好友、父母妻子都辨不出真伪。

  这种写法并不坏,其中的人物包括了英雄侠士、风尘异人、节妇烈女,也包括有枭雄恶霸、歹徒小人、荡妇淫娃。

  所以这种故事一定曲折离奇、紧张刺激,而且很香艳。

  这种形式并不坏,只可惜写得太多了些,已成了俗套,成了公式,假如有人将故事写得更奇秘些,就会被认为是“新”,故事的变化多些,就会被认为是在“变”,其实却根本没有突破这种形式。

  “新”与“变”并不是这意思。

  《红与黑》写的是一个少年如何引诱别人妻子的心理过程。《国际机场》写的是一个人在极度危险中如何重新认清自我。《小妇人》写的是青春与欢乐。《老人与海》写的是勇气的价值和生命的可贵。《人鼠之间》写的是人性的骄傲和卑贱……

  这些伟大的作家们,用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有力的刻画出人性,表达了他们的主题,使读者在为他们书中的人物悲欢感动之余,还能对这世上的人与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

  他们表现的方式往往令人拍案叫绝。

  这么样的故事,这么样的写法,武侠小说也一样可以用,为什么偏偏没有人写过?

  谁规定武侠小说一定要怎么样写,才能算正宗的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只要你能吸引读者,使读者被你的人物的故事所感动,你就算成功。

  XXX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她读的书并不多,但却不笨。

  当她知道我是个“作家”时,她眼睛里立刻发出了光,立刻问我:“你写的是什么小说?”

  我说谎,却从不愿在我喜欢的人面前说谎,因为世上绝没有一个人的记忆力能好得始终能记得自己的谎言,我若喜欢她,就难免要时常和她相处,谎言就一定会被拆穿。

  所以我说:“我写的是武侠小说。”她听了之后,眼睛里那种兴奋而美丽的光辉立刻消失。

  我甚至不敢去看她,因为我早已猜出了她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过了很久,她才带着几分歉意告诉我:“我从不看武侠小说。”

  直到我跟她很熟之后,我才敢问她:为什么不看?

  她的回答使我很意外。

  她说:“我看不懂。”

  我想了很久,才知道。

  她看不懂的是武侠小说中那种“自成一格”的对话,那种繁复艰涩的招式名称,也看不懂那种四个字一句,很“古风”的描写字句。

  她奇怪,武侠小说为什么不能将文字写得简单明了些?为什么不能将对话写得比较生活化些、比较有人味些?

  我只能解释:“因为我们写的是古时的事,古代的人物。”

  她立刻追问:“你怎么知道古时的人说话是什么样子的?你听过他们说话吗?”

  我怔住,我不能回答!

  她又说:“你们难道以为象平剧和古代小说中那种对话,就是古代人说话的方式?就算真的是,他们也不必那么样写呀,因为你们写小说的最大目的,就是要人看。别人若看不懂,就不看,别人若不看,那你们写什么?”

  她说话的技巧并不高明,却很直接。

  她说的道理也许并不完全对,但至少有点道理。

  写小说,当然是给别人看的,看的人越多越好。

  武侠小说当然有人看,但武侠小说的读者,几乎也和武ā????﹠??? ???﹠??????????摴???牴??琼???琼?敨杩瑨∽??眠摩桴∽??挠汯灳湡∽?戠捡杫潲湵?椢慭敧?杢樮杰??????椼杭猠捲?浩条獥戯?朮晩??昼湯?潣潬?牧敥?楳敺企瑰?扮灳?是湯??潦瑮挠汯牯爽摥????????????????????是湯??昼湯?楳敺∽???楤?瑳汹?戢牯敤?ㄠ硰栻楥桧??瀶?楷瑤??瀹?癯牥汦睯砭栺摩敤?癯牥汦睯礭愺瑵≯氠晥浴牡楧?ㄢ?潴浰牡楧?ㄢ?慭杲湩楷瑤?ㄢ?慭杲湩敨杩瑨∽???灳湡椠?慬敢挠慬獳?業摤敬?昼湯?潣潬?戧慬正???瀼?????????????????????????????????????????????????????????是湯???昼湯?潣潬?牧敥????????瀼?????????????????????潦瑮?????猯慰??楤?????潦瑮????????????????琯???琯???牴??????摴?敨杩瑨∽??楷瑤????潣獬慰?㈢????洼牡畱敥猠牣汯慬潭湵?″潬灯?????潦瑮挠汯牯?????????是湯?????慭煲敵??????????琯???琯???????牴???摴?敨杩瑨∽??楷瑤????潣獬慰?㈢????????????摴???牴??????琯扡敬???????????戯摯????瑨汭??????﹠?;ǒ侠小说本身一样,范围大窄。不看武侠小说的人,比看的人多得多。

  我们若要争取更多的读者,就要想法子要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想法子要他们对武侠小说的观念改变。

  所以我们就要新,就要变!

  XXX要新、要变,就要尝试,就要吸收。

  有很多人都认为至今小说最蓬勃兴旺的地方,不在欧美,而在日本。

  因为日本的小说不但能保持它自己的悠久传统,还能吸收。

  它吸收了中国的古典文学,也吸收了很多种西方思想。

  日本作者能将外来文学作品的精华融会贯通,创造出一种新民族风格的文学,武侠小说作者为什么不能?

  有人说:“从太史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既然也有自己悠久的传统,若能再吸收其他文学作品的精华,总有一天,我们也能将武侠小说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独立的风格!让武侠小说也能在文学的领域中占一席地,让别人不能否认它的价值。

  让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现在,我们的力量当然还不够,但我们至少应该向这条路上去走,挣脱一切束缚往这条路上去走。

  现在我们才起步,虽已迟了些,却还不太迟!

  一九六九。十二。二十一

  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

  一

  在很多人心目中,武侠小说非但不是文学,甚至也不能算是小说,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件很悲哀的事,幸好还有一点事实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一样东西如果能存在,就一定有它存在的价值。

  武侠小说不但存在,而且已存在了很久!

  关于武侠小说的渊源,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从太史公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这当然是其中最堂皇的一种,可惜接受这种说法的人并不多。

  因为武侠小说是传奇的,如果一定要将它和太史公那种严肃的传记文学相提并论,就未免有点自欺欺人。

  在唐人的小说笔记里,才有些故事和武侠小说比较接近!

  《唐人说荟》卷五,张鷟的《耳目记》中,就有段故事是非常“武侠”的。

  “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侠,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日大设,屈昂数十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馅粗如庭柱,盘做酒碗行巡,自做金刚舞以送之。

  昂至后日,高瓒所屈客数百人,大设,车行酒,马行炙,挫椎斩脍,皑轹蒜齑,唱夜叉歌狮子舞。

  瓒明日,复烹一双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坐客皆喉而吐之。

  昂后日报设,先令美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擎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房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

  瓒羞之,夜遁而去。“

  这段故事描写诸葛昂和高瓒的豪野残酷,已令人不可思议,这种描写的手法,也已经接近现代武侠小说中比较残酷的描写。

  但这故事却是片段的,它的形式和小说还是有段很大的距离。

  当时民间的小说、传奇、评话、银字儿中,也有很多故事是非常“武侠”的,比如说,盗盒的红线,昆仑奴,妙手空空儿,虬髯客,这些人物酒几乎已经是现代武侠小说中人物的典型。

  武侠小说中最主要的武器是剑,关于剑术的描写,从唐时酒已比现代武侠小说中描写得更神奇。

  红线,大李将军,公孙大娘……这些人的剑术,都已被渲染得接近神话,杜甫的《睹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其中对公孙大娘和她弟子李十二娘剑术的描写,当然更生动而传神!

  号称“草圣”的唐代大书法家也曾自言:“始吾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剑器”虽然不是剑,但其中的精髓却无疑是和剑术一脉相承的,由此可见,武侠小说中关于剑术和武功的描写,并非全无根据。

  这些古老的传说和记载,点点滴滴,都是武侠小说的起源,再经过民间评话、弹词和说书的改变,才渐渐演变成现在的这种形式。

  二

  《彭公案》、《施公案》、《七侠五义》、《小五义》,就是根据“说书”而写成的,已可算是我们这一代所能接触到的最早的一种武侠小说。

  可是这种小说中的英雄,大都不是可以令人热血沸腾的真正英雄,因为在清末那种社会环境里,根本就不鼓励人们做英雄,老成持重的君子,才是一般人认为应该受到表扬的。

  这至少证明了武侠小说的一点价值——从一本武侠小说中,也可以看到作者当时的时代背景。

  现代的武侠小说呢?

  三

  现代的武侠小说,若由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开始算起,大致可以分成三个时代。

  写《蜀山剑侠传》的还珠楼主,是第一个时代的领袖。写《七杀碑》的朱贞木,写《铁骑银屏》的王度庐可以算是第二个时代的代表。

  到了金庸写《射雕》,又将武侠小说带进了另一个局面。

  这个时候,无疑是武侠小说最盛行的时代,写武侠小说的人,最多时曾经有三百个。

  就因为武侠小说已经写得太多,读者们也看得太多,所以有很多读者看了一部书的前两本,就已经可以预测到结局。最妙的是,越是奇诡的故事,读者越能猜得到结局。

  因为同样“奇诡”的故事已被写过无数次了。易容、毒药、诈死,最善良的女人就是“女魔头”——这些圈套都已很难令读者上钩。

  所以情节的诡异变化,已不能再算是武侠小说中最大的吸引力。

  但人性中的冲突却是永远有吸引力的。

  武侠小说中已不该再写神,写魔头,已应该开始写人,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的人!

  武侠小说中的主角应该有人的优点,也应该有人的缺点,更应该有人的感情。

  写《包法利夫人》的大文豪福楼拜先生曾经夸下句海口。

  他说:“十九世纪后将再无小说。”

  因为他认为所有的故事情节,所有的情感变化,都已被十九世纪的那些伟大的作家们写尽了。

  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了一点!

  纵然是同样的故事情节,但你若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写出来的小说就是完全不同的。

  人类的观念和看法,本就在永不停的改变!随着时代改变!

  武侠小说写的虽然是古代的事,也未尝不可注入作者自己新的观念。

  因为小说本就是虚构的!

  写小说不是写历史传记,写小说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吸引读者感动读者。

  武侠小说的情节若已无法变化,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写人类的情感,人性的冲突,由情感的冲突中,制造高潮和动作。

  应该怎样来写动作,的确也是武侠小说的一大难题。

  我总认为“动作”并不一定就是“打”!

  小说中的动作和电影画面的动作,可以给人一种生猛的刺激,但小说中描写的动作就是没有电影画面中这种鲜明的刺激力量了。

  小说中动作的描写,应该是简单,短而有力的,虎虎有生气的,不落俗套的。

  小说中动作的描写,应该先制造冲突,情感的冲突,事件的冲突,尽力将各种冲突堆构成一个高潮。

  然后你再制造气氛,紧张的气氛,肃杀的气氛。

  用气氛来烘托动作的刺激。

  武侠小说毕竟不是国术指导。

  武侠小说也不是教你如何去打人杀人的!

  血和暴力,虽然永远有它的吸引力,但是太多的血和暴力,就会令人反胃了。

  四

  最近我的胃很不好,心情也不佳,所以除了维持《七种武器》和《陆小凤》两个连续性的故事外,已很久没有开新稿。

  近月在报刊上连载的《历劫江湖》和《金剑残骨令》,都是十五年前的旧书,我并不反对将“旧书新登”,因为温故而知新,至少可以让读者看到一个作家写作路线的改变!

  《天涯·明月·刀》,是我最新的一篇稿子,我自己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能给读者一点“新”的感受,我只知道我是在尽力朝这个方向走!

  每在写一篇新稿之前,我总喜欢写一点自己对武侠小说的看法和感想,零零碎碎已写了很多,抛砖引玉,我希望读者也能写一点自己的感想,让武侠小说能再往前走一步。

  走一大步。

  一九七四、四、十七、夜、深夜。

  写在《萧十一郎》之前

  写剧本和写小说,在基本上的原则是相同的,但在技巧上却不一样。小说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思想,剧本的表达却只能限于言语、动作和书面,一定会受到很多的限制。

  一个具有的相当水准的剧本,也应具有相当“可读性”,所以萧伯纳、易卜生、莎士比亚甚至徐訏……这些名家的剧本,不但是“名剧”,也是“名著”。

  但在通常的情况下,都是先有“小说”,然后再有“剧本”,由小说而改编成的电影很多,由《飘》而有《乱世佳人》,是个最成功的例子,除此之外,还有《简爱》、《呼啸山庄》、《基度山恩仇记》、《傲慢和偏见》、《愚人船》,以及《云泥》、《铁手无情》、《窗外》等。

  《萧十一郎》却是一个很特殊的例子,《萧十一郎》是先有剧本,在电影开拍之前,才有小说的,但《萧十一郎》却又明明是由“小说”而改编成的剧本,因为这故事在我心里已酝酿了很久,我要写的本来是“小说”,不是“剧本”。小说和剧本并不完全相同,但意念却是相同的。

  写武侠小说最大的通病就是:废话太多、枝节太多、人物太多、情节也太多,在这种情况下,将武侠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就变成是一种很吃力不讨好的事。谁也无法将《绝代双娇》改编成一部“电影”,谁也无法将《独臂刀王》写成“一部”很成功的小说。

  就因为先有了剧本,所以在写《萧十一郎》这部小说的时候,多多少少总难免要受这些影响,所以这本小说我相信不会有太多的枝节,太多的废话。但是否因此会减少了“武侠小说”的趣味呢?我不敢否定,也不敢预测。

  我只愿做一个尝试。

  我不敢盼望这尝试能成功,但无论如何,“成功”总是因“尝试”而产生的。

  一个作家的成长与转变——我为何改写《铁血大旗》

  (一)

  人都是会变的,随着环境和年龄而改变,不但情绪、思想、情感会变,甚至连容貌、形态、身材都会变。

  作家也是人,作家也会变,作家写出来的作品当然更会变。

  每一位作家在他漫长艰苦的写作过程中,都会在几段时期中有显著的改变。

  在这段过程中,早期的作品通常都比较富于幻想和冲劲,等到他思虑渐渐缜密成熟,下笔渐渐小心慎重时,他早期那股幻想和冲动也许已渐渐消失了。

  这一点大概也可以算是作家们共有的悲哀之一。

  (二)

  如果有胸怀大量的君子肯把“写武侠小说的”人也笔为作家,那么我大概也可以算为一个作家了。

  我第一次“正式”拿稿费的小说是一篇“文艺中篇”,名字叫做“从北国到南国”,是在吴恺玄先生主编的“晨光”上分两期刊载的,那时候大概是民国四十五年左右,那时候吴先生两鬓犹未白,我还未及弱冠。

  如今吴先生已乘鹤而去,后生小子如我,发顶也己渐见童山,只可惜童心却已不复在了。

  吴先生一生尽瘁于文,我能得到他亲炙的机会并不多。可是写到这里,心里却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和怀念。

  除了还有勇气写一点新诗散文短篇之外,写武侠小说,我也写了二十年,在这段既不太漫长也不太艰苦的过程中,也可以分为三段时期。

  早期我写的是“苍穹神剑”、“剑毒梅香”、“孤星传”、“湘妃剑”、“飘香剑雨”、“失魂弓”、“游侠录”、“剑客行”、“月异星邪”、“残金缺玉”等等。

  中期写的是“武林外史”、“大旗英雄传”(铁血大旗)、“情人箭”(怒剑)、“烷花洗剑录”(洗花洗剑)、“绝代双骄”,有最早一两篇写楚留香这个人的“铁血传奇”。

  然后我才写“多情剑客无情剑”,再写“楚留香”,写“陆小凤”,写“流星蝴蝶剑”,写“七种武器”,写“欢乐英雄”。

  而一部在我这一生中使我觉得最痛苦,受到的挫折最大的便是“天涯明月刀”。

  因为那时候我一直想“求新”、“求变”、“求突破”,我自己也不知是想突破别人还是想突破自己,可是我知道我的确突破了一样东西——我的口袋。我自己的口袋。

  在那段时候唯一被我突“破”了的东西,就是我本来还有一点“银子”可以放进去的口袋。

  (三)

  口袋虽然破了,口袋仍在,人也在。

  我毫无怨尤。

  因为我现在已经发现那段时候确实是我创作力最旺盛、想象力最丰富、胆子也最大的时候。

  那时候我什么都能写,也什么都敢写。尤其是在写“大旗”、“情人”、“洗花”、“绝代”的时候。

  那些小说虽然没有十分完整的故事,也缺乏缜密的逻辑与思想,虽然荒诞,却多少有一点味。

  那时候写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写到哪里算哪里,为了故作惊人之笔,为了造成一种自己以为别人想不到的悬疑,往往会故意扭曲故事中人物的性格,使得故事本身也脱离了它的范围。

  在那时候的写作环境中,也根本没有可以让我润饰修改、删减枝芜的机会。

  因为一个破口袋里通常是连一文钱都不会留下来的,为了要吃饭、喝酒、坐车、交女友、看电影、住房子,只要能写出一点东西来,就要马不停蹄的拿去换钱;要预支稿费,谈也不要谈。

  这种写作态度当然是不值得夸耀也不值得提起的,但是我一定要提起,因为那是真的。

  为了等钱吃饭而写稿,虽然不是作家们共有的悲哀,但却是我的悲哀。

  我相信有这种悲哀的人大概还不止我一个。

  忽然间,我口袋里那个破洞居然被缝起来了,大概是用我思想中某几条线缝起来的。

  因为我同时也发现了我思想中已经缺少几条线,有些我本来一直自认为很离奇玄妙的故事,现在我已经不敢写了。

  可是以前那些连我自己都认为有些荒诞离谱的故事,至今我还是觉得多少总有一点可以让人觉得紧张、刺激、兴奋、愉快的趣味。

  我能不能把那些故事换一种写法,换几个人名和一个书名再写出来?能不能把旧酒装在新瓶子里?

  不能。

  重复写雷同的故事,非但反而会让人更觉烦厌,自己也会觉得不是滋味。

  所以我才想到要把那些故事改写,把一些枝芜、荒乱、不必要的情节和文字删掉,把其中的趣味保留,用我现在稍稍比较精确一点的文字和思想再改写一遍。

  这种工作已经有人做过了。

  在香港,有一位我一直非常仰慕推崇的名家已经把他自己的作品修饰整理过一遍,然后再重新发表。

  我的至友和结义兄长倪匡,也曾将另一位名家曾经轰动一时的名作删节润饰,至今犹在海外各大报刊杂志连载中。

  他们工作的环境与条件,他们的慎思与明断,都不是我能比得上的。

  我写的那些敝帚自珍的东西,更不能和那些名作相提并论。

  我这么做,既没有一点“想将之藏诸名山”的想法,也没有一点想要和“唐宋剑侠与水游相比较”的意思,这一点是我特别要向曾经在中国时报痛责过“武说”的一??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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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么做,只不过要向读者诸君多提供一点消遣和乐趣而已,如果能够让诸君在消遣之余还有一点振奋鼓舞之意,那就更好了。

  (四)

  我写的大多数小说,都已由只能在租书店流传的小薄本改为勉强可以登堂的大厚本了;其中只有极少数例外,因为我知道小薄本的读者总是比较少一点;能看到的人也不会太多。

  所以我一直想把这几部书保留,作为我改写的尝试。这几部书之中当然也有一些值得保留的价值。

  这一部“铁血大旗”就是其中之一。

  古龙六八、三、二十九、夜深

  《三少爷的剑》前言

  现代的社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现实。

  现代人随时随地都会遭受到各式各样的约束。

  可是以前不同。

  “过去的日子都是好日子”,这句话我并不赞同。

  可是过去的确有过好日子。

  在现代的西方,你就算明知一个人是杀人犯,明知他杀了你的兄弟妻子,假如没有确实的证据,你也只有眼看着他逍遥法外。

  因为你若想“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你去杀了他,那么你也变成了一个杀人犯。

  “报复”并不是种很好的法子,只不过那至少总比让恶人逍遥法外好。

  在以前某一种时代里,是不会有这种事的。

  那是种很痛快的时代,,快意恩仇,敢爱敢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用不着老天替你报,你自己就可以报复。

  我写的就是那种时代。

  我写的就是那种时代的江湖人。

  在那种时代中,江湖中有各式各样的人。

  有大侠,也有大盗,有镖客,也有刺客,有义士,也有隐士,有神偷,也有神捕,有侠女,也有妓女,有市井匹夫,也有世家子弟。

  他们的生活通常都是多彩多姿,充满了冒险和刺激。

  有很多人对他们憎恶厌恨,也有很多人羡慕他们。

  因为他们通常都衣着光鲜,出手豪阔,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只可惜这只不过是他们快乐的一面——他们还有另一面。

  痛苦的一面。

  神捕捉住了神偷,设宴庆功,大吃大喝,喝得半死为止。

  大盗捞了一票,分一点给穷人,自己去花天酒地,把钱花光为止。

  大侠有名有势,不管走到哪里去,都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和欢迎。

  世家子弟们从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

  这种生活确实是值得羡慕的,可是你有没有看见过他们的另一面?

  他们也有他们的寂寞和痛苦。

  夜深人静,从大醉中醒来,忽然发现躺在自己旁边的是个自己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这种滋味你有没有尝受过?

  在欢呼和喝彩声中,一个人回到家里,面对着漆黑的窗户,只希望快点天亮。

  这种心情你有没有想到过?

  今宵花天酒地,狂欢极乐却连自己明日会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甚至连今宵酒醒在何地方都不知道杨柳飞舞,晓风残月,这种意境虽美,却又美得多么凄凉,多么让人心碎!

  这种欢乐,你原不愿意享受?

  这种空虚有谁知道?

  我知道。

  因为我是也是个江湖人,也是个没有根的浪子。如果有人说我这是在慢性自杀,自寻死路,那只因为他不知道——不知道我手里早已有了杯毒酒当然是最好的毒酒。

  武侠小说中写的本就是江湖人,可是我现在想写的却有点不同。

  我想写一系列的故事,每篇都故事都以一个典型的代表人物为中心。

  我想写他们的快乐,也要写他们的痛苦。

  我想让他们来做一面镜子,让大家可以从这面镜子中看出自己应该怎么做。

  无论任何,他们总是可爱的人。

  因为他们敢爱敢恨,敢哭敢笑,因为他们讲义气有原则。

  人生毕竟也是可爱的。

  人活着,就应该懂得怎么去享受生命,怎么样去追求快乐。

  一个人脸上若是脏了,是不是要去照镜子才知道怎样去擦掉?

  我只希望这面镜子能做到这一点,能够帮助人擦掉生命中的污垢。

  我真的希望每个人的人生都能变得很快乐。

  《血鹦鹉》代序

  想写《惊魂六记》,是一种冲动,一种很莫名其妙的冲动。

  一种很惊魂的冲动——惊的也许并不是别人的魂,而是自己的。

  因为这又是一种新的尝试。

  尝试是不是能成功?

  天知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尝试过太多次。

  有些成功,有些失败。

  幸好还有些并不能算太失败。

  写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该要让人惊魂的。

  荒山,深夜,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一个人,除了一双炯炯发光的眸子,全身都是黑的,就像是黑夜的精灵,又像是来自地狱的鬼魂。

  如果是你,忽然在黑暗的荒山看见了这么样一个人,你惊魂不惊魂?

  一刀要砍在你脖子上,一枪要刺在你肚子里,你惊魂不惊魂?

  不惊魂才怪。

  我要写的惊魂,并不是这种惊魂。

  恐怖也有它独特的意境。

  “意境”这两个字,现在已经不是个时髦的名词了。

  现在大家讲究的是趣味,是刺激,是一些能令人肉体官能兴奋的事。

  意境却是属于心灵的。

  所以恐怖的故事才必须有意境。

  因为只有从心灵深处发出的恐怖,才是真正的恐怖。

  那种意境,绝不是刀光血影,所能表达的了。

  那才是真正的惊魂。

  大法师就表达了这种意境,它的画面,形象,动作,声响,都能令人从心底生出恐惧,一种几乎已接近恶心的恐怖。

  可惜写小说不是拍电影。

  小说没有画面形象,也没有动作音调,只有用另一种方式表达。

  要用什么方法才能表达出一种真正恐怖的意境来?

  文字。

  无论写什么小说,文字都绝对是最重要的一环。

  故事当然更重要。

  没有故事,根本就没有小说。可是故事中真正令人恐怖的却很难找寻。

  有人说,鬼故事最恐怖,鬼魂的幽冥世界也最神秘。

  可是又有谁真的见过鬼魂?

  这种故事是不是也太虚幻?太不真实?

  我总觉得在现代的小说中——无论是哪一种小说,都一定要有真实性。

  所以我写的《惊魂六记》究竟是种什么样的小说,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

  只有等各位看过才知道。

  古龙一九七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深夜

  《猎鹰》序

  在我们这些故事发生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在这个非常特殊的时代里。有一个非常特殊的阶层。

  在这个特殊的阶层里,有些非常特殊的人。

  这个时代,这个阶层,这些人,便造就了我们这个武侠世界。

  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充满了浪漫与激情。

  充满了铁与血、情与恨,在暴力中的温柔,以及优雅的暴力,铁血相击,情仇纠结便成了些令人心动神驰的传奇故事。

  天空中有日月星辰照出了人世间的丑陋和美丽。这个世界上也有些人亮如星辰虽然明灭不定,但是它在某刻发射出的光芒,已足照耀永世。

  这些人当然都是高手,每一行每一业中都有高手,常常会用些特别的方法,做出些别人做不到的事,甚至令人难以置信。

  现在我们要写的,就是这类人的故事。

  在“六扇门”里,也有高手他们的反应和嗅觉似乎都要比别人高上一等,有时甚至会有一种野兽般的第六感让他们总能在千钓一发的关头,逃过敌手致命的击。

  可是当他们出手时,却往往能一击命中,那种准确的判断。精密的计算和无比快捷的动作就像是一只鹰。

  ——一只猎鹰现在我们首先要说的,就是一个猎鹰般的高手和他的故事。

  古龙

  《剑神一笑》序

  剑与剑神

  剑,是一种武器,也是十八般兵器之一。可是,它和其他任何一种武器都不一样,我们甚至可以说,它的地位和其他任何一种武器,都有一段很大的距离。

  武器最大的功用只不过是杀人攻敌而已。剑却是一种身分和尊荣的象征,帝王将相贵族名士们,都常常把剑当作一种华丽的装饰。

  这一点已经可以说明剑在人们心目中的特殊地位。

  更特殊的一点是,剑和儒和诗和文学也都有极密切的关系。

  李白就是佩剑的。

  他是诗仙,也是剑侠。他的剑显然不如诗。所以他仅以诗传,而不以剑名。

  在中国古代,第一位以剑术留名的人,恰巧也姓李。大李将军的剑术,不但令和他同一时代的人目眩神迷,叹为现止,也令后代的人对他的剑法产生出无穷的幻想。

  可是真正第一个把“剑”和“神”这两个字连在一起说的人,却是草圣张旭。

  张旭也是唐诗人,在李肇的《国史补》中有一段记载。

  旭言:我始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有人说剑器并不是一种剑,而是一种舞。也有人说剑器是一种系彩带的短剑,是晋唐时,女子用来作舞器的。可是也有人说它是一种武器。

  关于这些,金庸先生和我在书信中论过,连博学多闻如金庸先生,也不能做一个确切的结论。远在晋唐间,这一类的事,如今大都已不可考,各家有各家之说,其说不可定。

  我们只能说,如果剑器也是剑的一种,那么,公孙大娘无疑是被人称作“剑神”的第一人。

  这或者也是“神剑”这两个字的由来。

  剑神与剑仙

  能够被人称为剑神的人,除了他的剑术已经出神入化之外,还要有一些必要的条件。

  那就是他的人格和人品。

  因为剑在武器中地位是独特而超然的,是不同于凡俗的。所以,一个人如果能被人称为剑神,那么他的人品和人格也一定要高出大多数人很多。

  能够达到这种条件的人就当然不会多了,每隔三、五百年,也不过只有三、五人而已。

  就算在被别人视为最荒诞不经的武侠小说中,这种人都不太多。在比较严谨一点的作品里,这种人更少之又少。

  因为“剑神”是和“剑仙”不同的,在武侠小说中剑仙就比较多得多了。

  尤其是在当年“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甚至在“朱贞木”的武侠小说中,都时常会有很多剑仙出现,都能以气御剑,御剑杀人于千里之外。

  只不过他们都不是剑神。

  因为他们都缺少一股气,一股傲气。

  总觉得要作为一位剑神,这股傲气是绝对不可缺少的,就凭着这股傲气,他们甚至可以把自己的生命视如草芥。

  因为他们早已把自已的生命奉献给他们所热爱的道。

  他们的道就是剑。

  他们既不求仙也不求佛,人世间的成败名利,更不值他们一顾,更不值他们一笑。

  他们要的只是他们那一剑挥出时的尊荣与荣耀,在他们来说那一瞬间就已是永恒。

  为了达到这一瞬间的颠峰,他们甚至可以不惜牺牲一切。

  在武侠小说的世界中,有几个人够资格被称为剑神。

  我不敢妄自菲薄,我总认为西门吹雪可以算是其中的一个。

  剑神之笑

  西门吹雪也是一个有血有泪有笑的人,也有人的各种情感,只不过他从来不把这种情感表达出来而已。

  他可以单骑远赴千里之外,去和一个绝顶的高手,争生死于瞬息之间,只不过是为了要替一个他素不相识的人去复仇伸冤。

  可是如果他认为这件事不值得去做,就算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陆小凤去求他,他也不去。

  他甚至还有一点幽默感。

  有一次,他心里明明顾意去替陆小凤做一件事,可是偏偏还要陆小凤先剃掉那两条不像胡子却像眉毛的胡子。

  总而言之,这个人是绝对令人无法揣度,也无法思议的。

  这个人的剑平生从未败过。

  要练成这种不败的剑法,当然要经过别人所无法想象艰苦锻练。要养成这种孤高的品格,当然也要经过一段别无法想象的艰苦历程。

  往事的辛酸血泪困苦艰难,他从未向别人提起过,别人当然不会知道。

  可是每个人都知道一件事,西门吹雪从来不笑。

  一个有血肉情感的人,怎么会从来不笑?难道他真的来没有笑过?

  我不相信。

  至少我就知道他曾经笑过一次,在一件非常奇妙的事中,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他就曾经笑过一次。

  我一直希望能够把这次奇妙的事件写出来,因为我相无论任何人看到这件事之后,也都会像西门吹雪一样,忍不住要笑一笑。

  能够让大家都笑一笑,大概就是我写作的两大目的之一。

  赚钱当然是我另外的一大目的。

  古龙七○、五、二深夜凌晨间,有酒无剑。

  《剑神一笑》(注)

  写武侠小说写了二十三四五六七年,从没有写过“注”。

  可是我从小就很喜欢看“注”,因为它常常是很妙的,而且很绝,常常可以让人看了哈哈大笑。

  譬如说,有人写“××拔剑”之后,也有注“此人本来已经把剑放在桌上了,等他吃过饭之后,又带在身边,所以立刻可以拔出。”

  看了此等注后,如不大笑,还能怎样?哭?

  “注”有时也可以把一个作者的心声和学识写出来,注出一些别人所不知而愿闻的事,有时甚至就像是画龙点睛,无此一点,就不活了。

  才子的眉批,也常类此,金圣之批四才子,更为此中一绝。

  我写此注,与陆小凤无关,与西门吹雪更无关,甚至跟我写的这个故事都没有一点关系,可是我若不写,我心不快,人心恐怕也不会高兴。

  因为在我这个鸟不生蛋的“注”中出现的两个人,在现代爱看小说的人们心目中,大概比陆小凤和西门吹雪的知名度还要高得多。

  这两个人当然都是我的朋友,这两个人当然就是金庸和倪匡。

  有一天深夜,我和倪匡喝酒,也不知道是喝第几千几百次酒了,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鸟不生蛋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不同的是,那一天我还是提出了一个连母鸡都不生蛋的上联要倪匡对下联。

  这个上联是:“冰比冰水冰。”

  冰一定比冰水冰的,冰溶为水之后,温度已经升高了。

  水一走要在达到冰点之后,才会结为冰,所以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水,都不会比“冰”更冰。

  这个上联是非常有学问的,六个字里居然有三个冰字,第一个“冰”字,是名词,第二个冰字是形容词,第三个也是。

  我和很多位有学问的朋友研究,世界上绝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文字能用这么少的字写出类似的词句来。

  对联本来就是中国独有的一种文字形态,并不十分困难,却十分有趣。

  无趣的是,上联虽然有了,下联却不知在何处。

  我想不出,倪匡也想不出。

  倪匡虽然比我聪明得多,也比我好玩得多,甚至连最挑剔的女人看到他,对他的批语也都是:“这个人真好玩极了。”可是—个这么好玩的人也有不好玩的时候,这么好玩的一个上联,他就对不出。

  这一点一点也不奇怪。

  奇怪的是,金庸听到这个上联之后,也像他平常思考很多别的问题一样,思考了很久,然后只说了四个字:“此联不通。”

  听到这四个字,我开心极了,因为我知道“此联不通”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也对不出。”

  金庸先生深思容智,倪匡先生敏锐捷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有一个人对得出“冰比冰水冰”这个下联来,而且对得妥切,金庸、倪匡和我都愿意致赠我们的亲笔著作一部。作为我们对此君的敬意。这个“注”,恐怕是所有武侠小说中最长的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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